(安全生产)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及安全检查5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以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安全生产检验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每个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验,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隐患和安全风险。
检验机构可以是政府指定的监管机构,也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检验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安全生产检验的内容涵盖了企业的各个方面。
主要包括对生产设备的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评估和安全性能评估,以及对现场环境的检测和评估。
同时还需要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以确保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检验机构会根据检查结果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三、安全生产检验的要求是严格的。
检验机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对于一些重大的安全问题,检验机构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企业也应当配合检验机构的工作,向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第四、安全生产验收制度是确保企业生产设备和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重要环节。
验收机构可以是政府指定的监管机构,也可以是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部门。
在生产设备的购置、改造或运行新项目时,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生产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对设备的技术规格、安全性能和环保要求的检查。
企业需要向验收机构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安全生产验收的要求是全面的。
验收机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设备的技术规格、安全性能和环保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5篇)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
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
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六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电氧焊机、乙炔氧气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搅拌机等使用前要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脚手架必须分层验收,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完毕也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完毕,必须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第九条: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三宝一器),“三证”要齐全。
第十条:凡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律禁止使用。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2)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的一种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检验和验收制度的基本原理、程序和具体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检验和验收制度的基本原理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核心,必须放在首位。
矿井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

矿井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矿井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是保证矿井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对矿井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进行全面、严格的竣工验收,才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稳定运营。
一、矿井安全设施的重要性矿井是开采矿产资源的重要场所,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坍塌、水害等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因此,对矿井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非常重要,其作用主要包括:1. 预防事故:包括防止煤尘爆炸、瓦斯爆炸、坍塌、火灾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2. 控制事故:当事故发生时,矿井安全设施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避免事故扩大范围、加剧损失。
3. 保护人员:矿井安全设施能够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减轻事故对人员的伤害和损失。
二、矿井安全设施的验收要求1. 现场检查:验收人员需要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主要包括检查矿井通风设施、防瓦斯设施、防尘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井下通讯设备、安全警示标志、逃生设备等各项矿井安全设施,确保其全部完好有效。
2. 设备检测:对矿井安全设施的技术指标需要进行测量、检测。
包括检测瓦斯爆炸探测器、瓦斯流量计、瓦斯自动抽放装置、防瓦斯柜、风门等矿井防瓦斯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测通风机、除尘器、照明设备等其他设施的能效和质量。
3. 文件核查:验收人员需要核查矿井安全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经济账册、验收报告、施工记录等,确保设施建设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和工程要求。
4. 运营检验:矿井安全设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随着矿井的运营不断强化、完善。
因此,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安全设施的运营调试、使用情况等进行检验,确保矿井安全设施在长期稳定运营过程中,能够持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竣工验收的意义矿井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是保障矿井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才能够确保矿井安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符合规范,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稳定运营。
安全设施验收标准

安全设施验收标准一、资质条件符合性验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认证,确保具备承接和验收安全设施项目的资格。
参与验收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二、设计要求符合性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验收时应核实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三、施工质量验收施工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无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
验收应包含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四、安全标志及设置安全设施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能够识别并遵守安全规定。
标志的颜色、形状、尺寸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内容应清晰可辨。
五、安全管理机构与制度验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安全任职资格证书从事安全设施管理、操作和维护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证书应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预防措施及预案验收单位应制定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预防措施和预案。
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流程、人员疏散、救援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更新。
八、验收问题落实情况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符合标准要求。
整改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在验收报告中进行说明。
九、安全资金投入情况验收单位应确保在安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中投入足够的资金。
资金投入情况应有明确的计划和预算,并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
以上九个方面构成了安全设施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
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确保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安全检查与验收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安全检查与验收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每个企业都需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与验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将根据实际情况,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安全检查与验收规定进行论述。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与内容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安全隐患、排除安全隐患,并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安全检查:对生产设备、工具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2. 劳动安全检查:对员工劳动过程进行检查,防止因操作不当或缺乏安全防护措施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 环境安全检查:对生产环境、工作场所等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无毒害物质污染。
4. 应急救援设备检查:对应急救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能够及时响应应急情况。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与频率安全检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 日常巡检:由专人负责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定期检查:每季度、半年或一年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3. 特殊检查:在生产过程中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进行特殊检查,以保障安全。
安全检查的频率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殊环境和安全风险程度来确定,确保检查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三、安全检查的责任与记录为了落实安全检查的责任,需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检查相关要求。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责任:企业领导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部门内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职工责任:所有员工都有责任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安全检查需要做好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这些记录不仅是对安全问题的监督,也是通过数据分析改进安全管理的依据。
四、安全验收的目的与要求安全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及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对于预防工伤事故、保护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验收、使用、维护和管理过程。
二、验收管理1. 采购验收(1)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和安全标准,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3)验收人员应检查产品标识、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确保产品真实、有效。
(4)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退回供应商,不得投入使用。
2. 安装验收(1)安装部门应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其安装正确、牢固、有效。
(2)验收人员应检查安装位置、高度、角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与相关设施的协调性。
(3)验收不合格的设施及用品应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3. 定期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稳定、有效。
(2)检查内容包括:外观完好、功能正常、磨损程度、维护保养情况等。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及用品的安全性能。
三、使用管理1. 发放与使用(1)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环境,合理发放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2)员工应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不得擅自更换或改装。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培训与教育(1)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2)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特点、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
(3)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维护与保养(1)员工应负责所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维护与保养,保持其良好性能。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5篇)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
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质量、性能、可靠性等方面达到预期要求,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发挥有效的安全保障作用,建立并执行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验收机构和人员:制定明确的验收机构和人员职责,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2. 验收标准和要求:确定统一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功能要求等方面的要求,以及验收过程中的检测方法、检测仪器等。
3. 验收程序和流程:明确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验收、资料准备、现场检查、技术评审、报告编制等环节,确保整个验收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模版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模版煤矿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而又危险的工程项目,为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项目验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模版如下:一、前期准备工作1. 确定验收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
2. 制定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
3. 准备相关的验收文件和记录表。
二、安全设施验收1. 验收场地周边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是否存在可燃物品、易燃易爆气体等危险物品。
2. 检查工程建设期间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检查矿井进出口、通风系统、电力供应系统等关键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应急疏散通道、防火墙、消防设施等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 检查矿井内部的照明、通信、排水等设施是否完善,并且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6. 检查矿井内部的道路、坡道、输送通道等交通设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三、安全条件验收1. 检查矿井瓦斯抽放、煤尘防治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2. 检查矿井的通风、通讯、供电、供水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3. 检查矿井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
4. 检查矿井的安全监测设备和报警系统是否安装齐全,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5. 检查矿井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是否有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 检查矿井的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四、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评价,判断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2. 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地方,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 验收小组应出具验收报告,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条件给予评价,并建议是否通过验收。
五、验收后工作1.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方应按照验收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对验收通过的项目方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和条件的持续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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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2)二、整改方案 (3)三、安全教育培训 (3)四、整改质量和标准 (3)五、整改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3)六、整改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3)(一)一般要求 (3)(二)启封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9)(四)回撤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13)(五)构筑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 (14)七、整改应急预案 (16)(一)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6)(二)提升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8)(三)顶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0)(四)(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3)整改方案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2012年12月20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分局六盘水市能源局、盘县安监局、盘县煤炭局等单位和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张连昌、唐祖金、陈旭冬三位专家对我矿进行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和安全检查,经检查,我矿共存在12条安全隐患及问题。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矿长何忠文于2012年12月21日召开专题整改落实会,成立隐患整改小组,对本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整改安排,并强调严格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五到位”精神制定整改方案,停产逐项进行整改。
整改结束,经矿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贵州德佳投资有限公司、盘县柏果镇安监站、盘县安监局复查验收。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为确保整改期间的时效性、规范性,特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何忠文副组长:陈飞成员:何飞余贵东明文义杨细聪黄广清黄照勇黄大勇李启彦宴和昌赵兴卫卢华忠李绍州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的职责划分:1、何忠文负责隐患整改的全面工作;2、明文义负责组织机电、运输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整改;3、赵兴米负责落实整改安全措施;4、陈飞负责组织编制整改方案、措施;5、各成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整改方案详见《红旗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及干部学习省、市、县、镇等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
深入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使职工深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确实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线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特别强调消除安全隐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
四、整改质量和标准整改项目的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内容执行。
五、整改的监督、检查和验收1、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内容执行。
2、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必须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整改方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整改。
3、每条隐患按时限整改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验收,经矿自验合格后,先请柏果镇安监站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再进行整改,直到复查合格后报请县安监局进行复查验收。
六、整改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一)一般要求1、整改领导小组必须对整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拒不落实整改的人员必须从严处理。
2、各条安全隐患或问题整改负责人为隐患整改项目的安全检查负责任人,对整改项目、整改工程质量、整改按时完成、自查验收、全权负责。
3、整改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安全检查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本班遗留待处理的问题必须交接清楚,接班的班长接班后必须马上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在确保安全检查的前提下安排工作,坚持不安全不准作业的工作原则。
4、整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努力完成本班任务。
5、整改工程质量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工程质量由班长、当班入井带班矿领导负责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若整改不合格的必须返工整改。
6、入井检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主井、副井、轨道井、风井等井口严禁任何闲杂人逗留,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7、凡是入井人员参加整改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入井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矿灯。
入井人员出井口,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并做好出井签字登记。
灯房在下班2小时后未收到矿灯,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汇报。
8、全矿井下整改工作确保全矿井正常供风、局扇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瓦斯超限立即断电撤人,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措施处理。
9、临时停风巷道,必须切断电源、打设栅栏、悬挂警示牌,并汇报矿调度室。
10、隐患整改期间,24小时有矿领导值班,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管理。
11、加强整改期间的停电管理制度。
隐患整改期间如需临时停电整改的工作,必须提前书面报告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审批,并经矿调度值班人员、当班值班矿领导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停电。
停电期间,必须撤出停电区域及回风流巷道内的所有人员。
恢复送电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送电,对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的区域,必须由通风科编制瓦斯排放措施,并指派专人排放瓦斯。
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
整改期间,因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停风停电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严格加强井口安全管理,严防停电停风期间人员进入井下造成事故。
12、整改期间的供风供水保障措施。
必须保证井下所有作业地点供风供水正常,否则不得进入作业地点进行整改工作。
13、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
井下各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要求悬挂,对不符合要求的瓦斯传感器及时更换,确保监控数据真实有效。
地面监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当班的监控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机电部门要做好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14、公司财务部、装备部必须确保整改资金投入、材料供应及时到位。
15、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工作必须邀请盘县救护大队现场监督和指导。
16、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启封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1)、成立启封密闭领导小组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何忠文副组长:赵兴米、何飞、明文义、陈飞成员:赵杰、余贵东、杨细聪及当班安全员和瓦检员。
2、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何忠文——启封密闭前,向参加启封人员交代启封注意事项、启封方法等,是启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赵兴米——负责整个启封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做好班前教育培训和启封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监督本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何飞——负责启封工作的人员组织。
明文义——负责启封工作的电气设备失爆检查、落实启封前断电等工作。
陈飞、余贵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启封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李启彦、黄照勇——是通风安全的执行人和组织者,确保启封过程中瓦斯检查到位、供风情况良好。
杨细聪——是机电设备失爆、断电执行情况的整改落实人。
接受机电矿长明文义的领导,服从其工作安排。
当班安全员、瓦检员——负责监督落实瓦斯检查情况、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站岗截人落实情况、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情况、断电执行情况。
(2)启封密闭的顺序1300运输石门→111001运输巷→111001回风巷→111201回风巷→111201运输巷。
特注:111201采面必须先启封111201回风巷的密闭,充分利用111201采面的回风系统排放瓦斯,瓦斯排放完后再启封111201运输巷的密闭。
(3)、安全技术措施1、启封前,由通风队长带领至少2名瓦检员检测密闭内外瓦斯情况,以较高的值为准报告通风矿长和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计算启封区域瓦斯积聚量,按相关要求或规定的瓦斯浓度配给适宜风量,并预算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间。
2、启封前,由机电科运送2×30KW局部通风机及局部通风机专用双电源开关至需启封地点附近的全负压新鲜风流中,风筒接到位,并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必须确保供风可靠,要求安设局部通风机位置距离启封密闭回风流汇合处至少20m,局部通风机安装、试运转正常后通知通风科长准备启封密闭工作。
3、通风科长接到机电科的通知后,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密闭内瓦斯积聚浓度决定是否邀请盘县矿山救护队进行启封工作(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3%时,必须由盘县矿山救护队进行启封和瓦斯排放工作。
)。
4、启封工作前,启封工作人员必须准备好铜镐、铜钎、铜锤、铜铲等铜制工具或木制工具。
5、启封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后,必须由负责人检查顶底板、瓦斯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支护、安全防护措施、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等,只有作业处于安全环境中,才允许进行启封工作。
6、启封密闭全过程,明文义现场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何飞现场组织实施启封工作;陈飞现场指挥启封工作;赵兴米现场监督措施执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等。
7、所有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携带的矿灯必须经机电人员进行失爆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任何人员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8、启封密闭前,将井下所有与启封密闭无关的人员撤至地面,并在主井、副井、轨道井、总回风安全出口20米以外设岗截人。
9、启封密闭前,必须检查通风系统,确保排放瓦斯的风流所经过的线路区域内:通风设施可靠及通风路线畅通;无人员作业或通行(站岗截人);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失爆检查,并切断该回风流所有动力电源。
10、启封密闭前,由当班瓦检员先检查局扇及主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同时在密闭所在巷道开口处的顶部悬挂一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只有当局扇及主风流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启动局扇;打开观测孔,检查密闭内的瓦斯浓度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打开插入措施孔侧的瓦斯抽放管上的阀门,抽放过程中,随时检查密闭内的气体成分,当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浓度以下,由总工程师发出启封密闭的指令后,开始启封密闭。
11、启封密闭时,采用铜质或木质工具从上而下进行。
先在密闭上凿一0.4m2的小孔,然后逐渐扩大至巷道断面,启封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一旦超限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处理措施,处理妥当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12、启封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未排放瓦斯区域。
13、启封工作完成后,不能忙于启封的清理工作(瓦斯排放结束后再进行清理),不准复电、解除站岗设人的警戒,由现场指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由组长发出排放瓦斯的命令后,开始排放巷道瓦斯。
14、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概述1、瓦斯积聚原因密闭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积聚情况⑴积聚浓度:CH4浓度为 %CO2浓度为 %⑵积聚量:CH4积聚量=SLCH4%CO2积聚量=SLCO2 %⑶预计排放时间:需要排放分钟。
二)、计划排放时间2012年12月23日。
三)、瓦斯排放风流路线111201采面:进风:轨道井→1500车场→局扇吸风→111201回风巷、111201采面、111201运输巷;回风:111201采面→1505回风石门→总回风→主扇→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