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合集下载

2023年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

2023年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

2023年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背景介绍: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为了解家庭暴力的现状,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调查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家庭暴力情况。

以下是我们对调查结果的总结和分析。

调查方法:我们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有1000名被调查者,调查对象包括受害者、加害者以及证人。

调查内容涵盖了家庭暴力的类型、频率、原因、影响等方面。

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果。

调查结果:一、家庭暴力类型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暴力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身体暴力、心理暴力、经济控制等。

其中,身体暴力居多,占比达到60%;心理暴力和经济控制分别占比30%和10%。

二、家庭暴力频率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家庭暴力发生的频率较高,超过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曾经遭受过一年内超过五次的家庭暴力。

此外,调查还发现,近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表示遭受家庭暴力的频率在年内超过十次以上。

三、家庭暴力原因在调查对象中,有超过7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原因主要是由于家庭关系不和谐、沟通困难,以及情绪管理能力不强等。

此外,经济压力、婚姻不幸福、心理疾病等也是导致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

四、家庭暴力影响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超过80%的受害者表示曾经遭受家庭暴力后出现了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

此外,近半数的受害者表示他们在社交圈子中受到了排斥和孤立,对工作和学习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五、家庭暴力应对措施为了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和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我们建议以下措施的实施:1. 加强公众宣传,提高家庭暴力问题的认知度。

通过媒体、学校等渠道普及相关知识,让更多人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防治工作中来。

2. 完善法律法规,严惩家庭暴力犯罪行为。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对家庭暴力行为加强处罚力度,同时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措施,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3.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的认知。

《2024年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2024年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篇一一、引言家庭暴力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中国也不例外。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自实施以来,旨在为受家庭暴力之害的个体提供法律保护。

然而,随着实践的深入,我们也不可避免地发现该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境。

本文将就这些困境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二、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1. 法律宣传不足,公众认知度低《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依赖于公众的广泛认知和接受。

然而,当前的问题是该法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很多人并不了解该法的内容和意义,这直接影响了该法的执行效果。

2. 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 司法人员培训不足:司法人员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能力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效果。

当前的问题是部分司法人员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应对能力还有待提高。

(2) 证据收集困难: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往往面临很大的困难。

由于受害者往往不愿意公开或者无法及时提供证据,导致案件难以得到有效的处理。

3. 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1) 法律责任不明确:对于家庭暴力的行为人,法律规定的责任和处罚力度并不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威慑力。

(2) 保护措施不足:当前的法律对于受害者的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善,例如缺乏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后续跟踪机制。

三、完善对策1.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1) 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该法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2) 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 对司法人员进行定期的家庭暴力案件处理培训,提高其处理能力和态度。

(2) 建立严格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处理不当或者有偏见的司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 完善法律制度(1) 明确法律责任:对于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应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以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2) 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受害者的保护措施,包括提供心理干预、经济支持、临时庇护等,并建立后续跟踪机制。

《2024年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范文

《2024年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范文

《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篇一一、引言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威胁。

我国近年来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相关立法与实践不断推进。

本文旨在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对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二、家庭暴力的概念与特点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等。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隐蔽性、长期性、反复性和严重性。

由于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家庭暴力往往容易被忽视和隐瞒,导致受害者长期受到伤害。

三、我国家庭暴力立法的现状与不足(一)立法现状我国在家庭暴力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为打击家庭暴力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如《婚姻法》、《刑法》等也对家庭暴力行为作出了规定。

(二)立法不足尽管我国在家庭暴力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如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不够清晰,法律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等。

四、民事法律规制在反家庭暴力中的作用民事法律规制在反家庭暴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民事法律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等。

其次,民事法律规制能够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通过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最后,民事法律规制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

五、完善民事法律规制的建议(一)完善立法体系应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应建立健全配套的法律制度,如完善证据收集制度、加强司法鉴定等。

(二)加强司法实践司法机关应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合力。

(三)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等途径,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的氛围。

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3篇

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3篇

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3篇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情绪)、性暴力行为。

其特征是一方动用武力和来另一方。

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女性。

20xx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中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家庭暴力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一、我区家庭暴力现状xxx区妇联于20xx年7月在各社区中开展了婚姻家庭情况,共发放了《婚姻家庭情况问卷》×××份,回收×××份,回收率为××4。

同时,还召开了两个由社区妇联,调解员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区;翻阅了20xx年来辖区妇女婚姻家庭档案。

下面就情况对家庭暴力作一粗浅的归纳和分析,现状如下:20xx 年来我区有婚姻家庭案件×××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庭暴力的×××件次,占××3。

家庭暴力分为二大类:一类为肉体上的暴力,一类为精神上的暴力。

今年上半年区办理的×××个离婚案件中,基本上都曾有男方动手打女方的事情发生,因认定家庭暴力需要证据,又大都不构成伤害罪,但能归类于软暴力。

今年1x7月各社区处理调解的家庭暴力案件虽较少,但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较大。

如中山社区的缪女士其丈夫有第三者后经常打她,多次被打得遍体鳞伤,受尽折磨已近20年,终于在今年8月初判决离婚。

仓水社区一位50来岁的妇女多年来经常被丈夫毒打,社区工和110也多次介入调解,但男的总是老一套。

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子,反复无常。

社区工也听到一些住户反映左邻右舍中有夫妻打架,摔东西及女声哭泣等情况,但在家庭事是私人事概念的影响下,一般邻居不前去劝阻,当事人也不愿向社区求助或向邻居诉说。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问题,特别是以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分析对象。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本文揭示了农村家庭暴力现象的严重性,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探讨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本文的研究不仅对于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本文概述了农村家庭暴力的定义、类型和影响。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暴力、经济控制等多种形式。

在农村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社会支持的不足,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

这种暴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上的伤害,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家庭的稳定和农村的社会发展。

本文分析了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等。

传统文化观念中对于男尊女卑的认知,使得一些男性在农村家庭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地位,容易对女性实施家庭暴力。

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也使得一些家庭在面对压力和矛盾时,更容易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也使得农村家庭暴力问题更加严重。

本文提出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这些策略包括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等。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法律制度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策略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文献综述家庭暴力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其在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其中农村妇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篇一一、引言《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为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自该法实施以来,对于保障我国公民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深入,我们也必须正视《反家庭暴力法》在实践中所遭遇的困境,并寻求相应的完善对策。

二、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1. 法律宣传与普及不足《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对法律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然而,目前仍有部分地区、部分人群对法律的认知度不高,导致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困难。

2. 执法力量不足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等特点,使得在查处过程中,往往存在取证难、定罪难的问题。

加之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使得家庭暴力事件的解决往往力不从心。

3. 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已经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足。

如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不够明确,对施暴者的处罚力度不够等,都影响了法律的执行效果。

三、完善对策1. 加强法律宣传与普及要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认知度,需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普及法律知识。

如通过媒体、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2. 增强执法力量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应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调查、取证、定罪等一整套工作机制,确保在查处家庭暴力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3. 完善法律制度(1)明确家庭暴力的界定:应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进行明确和细化,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各类形式,以便于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准确判断和处理。

(2)加大处罚力度:对施暴者的处罚应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以达到惩戒和预防的效果。

同时,对于多次施暴或情节严重的施暴者,应加重处罚。

(3)建立保护令制度: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如颁发保护令、提供临时住所等。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摘要: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抑或是在发达国家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这已经成为全球性的一个社会问题。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残害、捆绑、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带给家庭成员身体以及精神上伤害的一种行为。

家庭暴力不但会威胁和伤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还会使得家庭的稳定遭到破坏,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中对现阶段我国家庭暴力问题以及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探析家庭暴力防范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对策家庭本来应该是一个充满了温情的港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国家都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问题,在对家庭稳定造成影响的同时,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目前家庭暴力问题也已经逐渐的得到了国际社会以及各国政府的重视,并也相继制定了法律法规来防范家庭暴力的出现,但是就现阶段而言,家庭暴力事件并没有完全被遏制,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地区,很多人甚至已经对家庭暴力司空见惯。

一、目前国内家庭暴力问题分析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问题,其主要的特征表现与在以下几点:1.隐蔽性家庭暴力的场所多是行为人的家中,且大部分受害人员都认为这是家务事,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或是害怕此类事件传出之后,会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对婚姻和家庭的稳定、个人的名誉以及事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因此说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不但会给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使其因长期生活在紧张、恐惧、抑郁的状态之下,对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

2.手段多样性家庭暴力手段是比较多样性的,不只是对受害者肉体上的伤害,也有可能是对其精神的伤害,还包括婚内强奸以及性虐待等家庭暴力,按照形式可以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以及冷暴力几种。

3.后果严重首先家庭暴力会对被施暴者的身体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造成侵犯,对其造成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伤害,最终会导致其婚姻出现破裂。

其次,如果家庭暴力超出了一定的限度时,,被施暴者就会奋起反抗,甚至是会出现因不堪家庭暴力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家庭暴力实际上是家庭内部的违法犯罪,是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有些地方思想落后,封建气息严重,导致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存在,这样的不平等封建制度和丑陋的习俗导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新婚姻法的实施在其中制定了几项具体的规定来约束和制裁这种行为,家庭暴力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犯罪,需要以法律手段来制止和制裁,本文对家庭暴力的内涵特征,成因和对策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将家庭暴力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

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 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

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 25.4% ,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教学点:xx电大班级:xxx年秋法律本科学号:12*****880姓名:yjbys指导老师:汪xx写作时间:2014年xx月xx日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内容提要: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

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

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

我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

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调查过程说明: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2014年6月3至24日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

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

随后,我根据调查的情况,对调查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危害,并提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一点肤浅认识,从而形成了这次调查报告的初稿。

经电大老师的指点,特别是指导老师到修改,最终完成了这次调查报告。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方法及问卷分析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

它是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非凡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162人,36—55岁之间的102人,55岁以上19人,其余14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的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37%,公司职员占9%,其他职业占25%。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熟悉情况在调查的245人中,有190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55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还比较模糊。

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71人,一般的占84人,比较少的占90人.(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欺侮,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对方去达到自身目的的有113人;不答应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对方的家人或朋友的11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5人.二、问题探究(一)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

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

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

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

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

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

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5.是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

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地对受害者施暴。

(二)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在调查问卷中,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1. 封建思想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

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

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

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2. 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

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3.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

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5.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致使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当中,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有的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给取证造成了困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无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6.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

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1.家庭暴力侵犯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男性体力上的优势,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

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

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

2.家庭暴力破坏婚姻家庭。

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

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

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家庭暴力时常被人们认为是“两口子”的事而坐视不管,但事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对受害者来说,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 她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报复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