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760-2011_食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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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乳制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4
3.0
乳酸链球菌素
防腐剂
0.5
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
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 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 5.0 可单独或混合 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 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 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
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 抗结剂
酸根(PO43-)计
01.01.03 01.02.01
调制乳 发酵乳
GB 2760--2011
刺梧桐胶 红米红 红曲米、红曲红 琥珀酸单甘油酯
聚甘油脂肪酸酯
聚葡萄糖
吐温 20、40、60、80 司盘 20、40、60、65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 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 蔗糖脂肪酸酯 日落黄及其铝色淀
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1.03.01 01.03.02
GB 2760--2011
乳粉和奶油粉
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 (包括调味乳粉和调味 奶油粉等)
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
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
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 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 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 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 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 剂、抗结剂
0.006 4.0 0.8 2.5 0.025 0.05 0.05(以日落黄计) 0.3 0.05(以胭脂红酸计) 0.05 0.35 2.0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抗结剂
15.0
抗结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抗结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抗氧化剂 酸度调节剂
0.2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乳化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其他
15.0
着色剂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带书签目录及增补.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带书签目录及增补.

GB 2760-XXXXGB 2760-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1-04-20发布2011-06-20实施目录前言................................................................................................I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附录 A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3表 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4表A.2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95表 A.3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 (99附录 B 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 (100表B.1 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101表B.2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 (102表B.3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 (118附录 C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162表C.1 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许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162表C.2 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164表C.3 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 (168附录 D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175表D.1 胶基及其配料允许使用的物质名单 (175附录E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177附录 F 食品分类系统 (178表F.1 食品分类系统 (178前言本标准代替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2760—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第4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中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
用量和使用范围。

根据该标准,食品添加剂分为以下13个类别:
1. 防腐剂类:如山梨酸、丙酸钠等,用于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2. 抗氧化剂类:如抗坏血酸、谷氨酸等,用于抑制食品氧
化反应。

3. 色素类:如胭脂红、黄原胶等,用于增加食品的色泽。

4. 甜味剂类:如阿斯巴甜、糖精等,用于增加食品的甜味。

5. 酸味剂类:如柠檬酸、醋酸钠等,用于增加食品的酸味。

6. 增稠剂类:如明胶、卡拉胶等,用于增加食品的粘稠度。

7. 稳定剂类:如聚乙烯醇、CMC等,用于稳定食品的品质和口感。

8. 发酵剂类:如酵母、泡打粉等,用于促进食品的发酵作用。

9. 膨松剂类:如明胶、酵母等,用于增加食品的膨松性。

10. 硫化剂类:如亚硝酸盐、亚硫酸氢钠等,用于防止食品腐败。

11. 漂白剂类:如过氧化氢、二氧化硅等,用于漂白食品。

12. 螯合剂类:如脱氧醋酸钠、草酰肼等,用于去除食品中的金属离子。

13. 其他类:如香料、香精等。

GB2760-2011标准还规定了不同食品中各类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和适用范围,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GB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言本标准代替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2760—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第4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术语和定义2.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最大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

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国际编码系统(INS)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中国编码系统(CNS)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3.1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c)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d)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e)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a)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b)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c)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d)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焦磷酸钠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焦磷酸钠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2.1.焦磷酸钠在GB2760-2011中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通用名称:焦磷酸钠英文名称:tetrasodium pyrophosphateCNS号15.004 INS号450iii功能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2.2.现申请食品添加剂焦磷酸钠扩大的范围和用量:(三)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3.1. 申请扩大到(09.04)的必要性:本公司生产“复配水分保持剂”(商品名:保水磷F)已有近10年历史,虽然组成成分和用量均为GB-2760-2011允许,但是,作为复合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方法与单一成分所允许的方法有所不同(单一成分只限于冷冻鱼糜),为确保食品安全并完全符合法规,我们在此提出扩大其中成分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的使用范围:由只用于冷冻鱼糜(09.02.03),扩大到常温熟制的鱼糜制品(可直接食用)。

即为:(09.04)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

本复合食品添加剂“复配水分保持剂”(商品名:保水磷F),由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经严谨工艺混合制成。

作为添加剂原料的以上两种成份,均属于GB-2760-2011所允许使用的范围和用量,但法规中对于水产品,只限于用到“冷冻鱼糜制品(09.02.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9.03)和水产品罐头(09.05)”中,消费者购买的冷冻鱼糜制品、经过加工成熟食后方可食用。

本复合食品添加剂除可用于生鱼糜冷冻制品工艺外,更被常用于熟鱼糜制品生产,消费者购买成品后既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放到冷冻柜里保存。

常温下的保质期为半年、冷冻下的保质期为2年。

并且,熟鱼糜制品的味道较生鱼糜冷冻制品更为鲜嫩、食用方便、保质期可控。

复合食品添加剂“复配水分保持剂”(商品名:保水磷F),专用于熟鱼糜食品保水保鲜。

上市多年后,深受鱼糜生产加工企业的欢迎。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本品在常温熟制鱼糜的生产过程中添加,由于与肌肉组织能充分渗入混合,其保水保鲜效果和口感均最佳,可开袋即食,其在常温下可贮存半年,冷冻贮存可达两年。

GB2760-2014与2011版标准的对比

GB2760-2014与2011版标准的对比

12.04酱油 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 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3.0冷冻饮品
13.0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 中涉及品种除外) 07.01面包 07.02 糕点 07.03饼干 14.0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 除外)
07.0 焙烤食品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201 粉丝、粉条
A.1硫酸钙(又名石膏) A.1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 09.0 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 酸铝铵(又名铵明矾) 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02.02.01.02人造黄油及其类似制品(如黄油和人造黄油 混合品) 01.04.02 调制炼乳(包括甜炼乳、调味甜炼乳及其它使 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 06.03.02.04 面糊( 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 ) 、裹粉、煎 炸粉 14.03.01 含乳饮料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 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14.08其它饮料类(仅限鸡精饮料) 15.01.03 白兰地 15.02 配制酒 15.03.01.03 调香葡萄酒 15.03.02 黄酒 15.03.05 啤酒和麦芽饮料 16.01 果冻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 15.01.03 白兰地 15.01.04 威士忌 15.01.06 朗姆酒 15.02 配制酒 14.08 其它饮料类(仅限鸡精饮料) 01.04.02 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 调制炼乳等) 06.03.02.04 面糊( 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 ) 、裹粉、煎 炸粉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7.03 饼干 12.05 酱及酱制品 12.07 料酒及制品 12.10 复合调味料 14.03.01 含乳饮料 14.05.01 茶(类)饮料 14.08 其它饮料类(仅限鸡精饮料) 15.01.03 白兰地 15.02 配制酒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学习

GB 2760—2011
新标学习
吴捷 2010年5月
重要声明
■GB 2760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不好理解 的标准,准确领会需要反复推敲和论证。 ■本文档是以本人研读理解所编,可能 存在曲解,若有异议以研读原文为妥。 ■ GB 2760标称是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 规定,比较适合于过程现场监管,是否 适合于产品中实际存在量的判定需慎定
使用示例
饼干中碳酸钙使用限量 ■查附录F:分类为07.03.04其它饼干 ■查A.1:未注明使用限量一般规定 ■查A.2:61项表明碳酸钙可作为膨松剂、 面粉处理剂适量添加 ■查A.3:无07.03.04的相关条目,证实 07.03.03使用添加剂遵循A.1和A.2规定 ■综合查找结果,确定饼干中碳酸钙可 视生产实际适量使用,不作限量
■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 品中的使用量
重要内容
食品添加剂使用带入原则:
■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配料中该添加剂不超过允许使用量 ■正常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 产品中该添加剂的量不超过配料带入的 水平 ■带入的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 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所需要的常规水平
重要内容
标准名称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标准发布
■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 查通过,卫生部于2011年5月13日以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2号》公布 ■同时发布的还有GB 2761-201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963-2011《蜂蜜》三个国标,请 自学。
使用示例
婴幼儿乳粉中抗坏血酸使用限量 ■查附录F:为01.03.01乳粉和奶油粉 ■查A.1:未注明使用限量一般规定 ■查A.2:31项表明VC可作为抗氧化剂 适量添加 ■查A.3:01.03.01属于例外产品,使用 添加剂应遵循A.1中01.03.01规定 ■综合查找结果,确定婴幼儿乳粉中抗 坏血酸不得添加

gb2760 2011标准

gb2760 2011标准GB2760-2011标准是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一部分,是关于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标准。

该标准的发布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GB2760-2011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以及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安全使用,防止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根据GB2760-2011标准,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香料、甜味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发酵剂、乳化剂、稳定剂、增味剂、酶制剂等12大类。

每一类食品添加剂都有详细的规定,包括可以使用的种类、用量限制、使用范围等。

在食品生产中,严格按照GB2760-2011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于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可以改善食品的口感、色泽、保鲜性等特点,提高食品的品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但是,如果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当,可能会对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严格按照GB2760-2011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的法规要求。

除了食品生产企业之外,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B2760-2011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只有在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下,才能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总之,GB2760-2011标准的发布对于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应当共同遵守该标准的规定,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食用食品,享受健康美味的生活。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法规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技术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标准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期,常常需要使用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

而本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香料、酸度调节剂、防腐剂等多个类别,并对每一类别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有效控制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

在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严格控制,以免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本标准对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不同食品种类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量进行了细致的区分,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此外,本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性和品质,因此本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纯度、杂质限量、重金属含量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总的来说,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实施,为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了食品安全,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本标准的制定也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其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更加规范、科学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从而生产出更加安全、优质的食品产品。

在今后的食品生产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GB2760-2011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产品。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研究和监管,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以适应食品行业的发展和需求,为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概述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提高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增加食品特殊营养成分或改善食品加工工艺的一类物质。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限制。

目的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目的是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通过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可以有效防止食品中过量使用或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发生。

适用范围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原料。

标准规定了不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限制、工艺要求等。

标准内容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食品分类标准根据食品的性质将其划分为多个分类,每个分类下规定了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调味品类:包括酱油、醋、食醋、食盐等。

•果蔬制品类:包括果蔬汁、果蔬酱、果蔬沙拉等。

•乳制品类:包括奶粉、乳饮料、乳制品等。

•饮料类:包括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等。

•糕点饼干类:包括糕点、饼干、面包等。

•肉制品类:包括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品等。

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限制标准针对每个食品分类规定了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CAS号、用途、用量限制等。

例如,对于调味品类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的有香薰食品添加剂和增味食品添加剂,但用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3.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工艺要求标准对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使用提出了一些工艺要求。

例如,在果蔬制品类中,对于使用果蔬酸类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好酸度的调整和稳定性。

4. 食品添加剂使用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标准中还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

例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过规定的用量限制,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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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01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01.01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和调制乳01.01.01巴氏杀菌乳01.01.02灭菌乳01.01.03调制乳01.02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01.02.01发酵乳01.02.02风味发酵乳01.03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01.03.01乳粉和奶油粉01.03.02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包括调味乳粉和调味奶油粉等)01.04炼乳及其调制产品01.04.01淡炼乳(原味)01.04.02调制炼乳(包括甜炼乳、调味甜炼乳及其他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等)01.05稀奶油(淡奶油)及其类似品01.05.01稀奶油01.05.02凝固稀奶油01.05.03调味稀奶油01.05.04稀奶油类似品01.06干酪01.06.01非熟化干酪01.06.02熟化干酪01.06.03乳清干酪01.06.04再制干酪01.06.04.01普通再制干酪01.06.04.02调味再制干酪01.06.05干酪类似品01.06.06乳清蛋白干酪01.07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调味酸奶)01.08其他乳制品(如乳清粉、酪蛋白粉)0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01.01植物油脂02.01.01.01植物油02.01.01.02氢化植物油02.01.02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02.01.03无水黄油,无水乳脂02.02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02.02.01脂肪含量 80%以上的乳化制品02.02.01.01黄油和浓缩黄油02.02.01.02人造黄油及其类似制品(如黄油和人造黄油混合品)02.02.02脂肪含量 80%以下的乳化制品02.0302.02 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02.04脂肪类甜品02.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03冷冻饮品03.01冰淇淋、雪糕类03.02—03.03风味冰、冰棍类03.04食用冰03.05其他冷冻饮品0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04.01水果04.01.01新鲜水果04.01.01.01未经加工的鲜果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4.01.01.03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04.01.02加工水果04.01.02.01冷冻水果04.01.02.02水果干类04.01.02.03醋、油或盐渍水果04.01.02.04水果罐头04.01.02.05果酱04.01.02.06果泥04.01.02.07除04.01.02.05以外的果酱(如印度酸辣酱)04.01.02.08蜜饯凉果04.01.02.08.01蜜饯类04.01.02.08.02凉果类04.01.02.08.03果脯类04.01.02.08.04话化类(甘草制品)04.01.02.08.05果丹(饼)类04.01.02.08.06果糕类04.01.02.09装饰性果蔬04.01.02.10水果甜品,包括果味液体甜品04.01.02.11发酵的水果制品04.01.02.12煮熟的或油炸的水果04.01.02.13其他加工水果04.02蔬菜04.02.01新鲜蔬菜04.02.01.01未经加工鲜蔬菜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4.02.01.03去皮、切块或切丝的蔬菜04.02.01.04豆芽菜04.02.02加工蔬菜04.02.02.01冷冻蔬菜04.02.02.02干制蔬菜04.02.02.03腌渍的蔬菜04.02.02.04蔬菜罐头04.02.02.05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04.02.02.06发酵蔬菜制品04.02.02.07经水煮或油炸的蔬菜04.02.02.08其他加工蔬菜04.03食用菌和藻类04.03.01新鲜食用菌和藻类04.03.01.01未经加工鲜食用菌和藻类04.03.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04.03.01.03去皮、切块或切丝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加工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1冷冻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2干制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4食用菌和藻类罐头04.03.02.05经水煮或油炸的藻类04.03.02.06其他加工食用菌和藻类04.04豆类制品04.04.01非发酵豆制品04.04.01.01豆腐类04.04.01.02豆干类04.04.01.03豆干再制品04.04.01.03.01炸制半干豆腐04.04.01.03.02卤制半干豆腐04.04.01.03.03熏制半干豆腐04.04.01.03.04其他半干豆腐04.04.01.04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04.04.01.05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04.04.01.06熟制豆类04.04.02发酵豆制品04.04.02.01腐乳类04.04.02.02豆豉及其制品(包括纳豆)04.04.03其他豆制品04.05坚果和籽类04.05.01新鲜坚果与籽类04.05.02加工坚果与籽类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1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2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2包衣的坚果和籽类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4.05.02.04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04.05.02.05其他加工的坚果与籽类(如腌渍的果仁)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05.01.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2糖果05.02.01胶基糖果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06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06.01原粮06.02大米及其制品06.02.01大米06.02.02大米制品06.02.03米粉(包括汤圆粉等)06.02.04米粉制品06.03小麦粉及其制品06.03.01小麦粉06.03.01.01通用小麦粉06.03.01.02专用小麦粉(如自发粉、饺子粉)06.03.02小麦粉制品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06.03.02.02生干面制品06.03.02.03发酵面制品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06.03.02.05油炸面制品06.04杂粮粉及其制品06.04.01杂粮粉06.04.02杂粮制品06.04.02.01八宝粥罐头06.04.02.02其他杂粮制品06.05淀粉及淀粉类制品06.05.01食用淀粉06.05.02淀粉制品06.05.02.01粉丝、粉条06.05.02.02虾味片06.05.02.03藕粉06.05.02.04粉圆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6.07方便米面制品06.08冷冻米面制品06.09谷类和淀粉类甜品(如米布丁、木薯布丁)06.1粮食制品馅料07焙烤食品07.01面包07.02糕点07.02.01中式糕点(月饼除外)07.02.02西式糕点07.02.03月饼07.02.04糕点上彩装07.03饼干07.03.01夹心及装饰类饼干07.03.02威化饼干07.03.03蛋卷07.03.04其他饼干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07.05其他焙烤食品08肉及肉制品08.01生、鲜肉08.01.01生鲜肉08.01.02冷却肉(包括排酸肉、冰鲜肉、冷鲜肉等)08.01.03冻肉08.02预制肉制品08.02.01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8.03熟肉制品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8.03.01.01白煮肉类08.03.01.02酱卤肉类08.03.01.03糟肉类08.03.02熏、烧、烤肉类08.03.03油炸肉类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8.03.05肉灌肠类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8.03.07熟肉干制品08.03.07.01肉松类08.03.07.02肉干类08.03.07.03肉脯类08.03.08肉罐头类08.03.09可食用动物肠衣类08.03.10其他肉及肉制品09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09.01鲜水产09.02冷冻水产品及其制品09.02.01冷冻制品09.02.02冷冻挂桨制品09.02.03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9.03.01醋渍或肉冻状水产品09.03.02腌制水产品09.03.03鱼子制品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9.03.05其他预制水产品(如鱼肉饺皮)09.04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9.04.01熟干水产品09.04.02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09.04.03熏、烤水产品09.04.04发酵水产品09.05水产品罐头09.06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蛋及蛋制品10.01鲜蛋10.02再制蛋(不改变物理性状)10.02.01卤蛋10.02.02糟蛋10.02.03皮蛋10.02.04咸蛋10.02.05其他再制蛋10.03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10.03.01脱水蛋制品(如蛋白粉、蛋黄粉、蛋白片)10.03.02热凝固蛋制品(如蛋黄酪、松花蛋肠)10.03.03冷冻蛋制品(如冰蛋)10.03.04液体蛋10.04其他蛋制品11甜味料,包括蜂蜜11.01食糖11.01.01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11.01.02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冰片糖、原糖、糖蜜、部分转化糖槭树糖浆等)11.02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11.03蜂蜜及花粉11.03.01蜂蜜11.03.02花粉11.04餐桌甜味料11.05调味糖浆11.05.01水果调味糖浆11.05.02其他调味糖浆11.06其他甜味料12调味品12.01盐及代盐制品12.02鲜味剂和助鲜剂12.03醋12.03.01酿造食醋12.03.02配制食醋12.04酱油12.04.01酿造酱油12.04.02配制酱油12.05酱及酱制品12.05.01酿造酱12.05.02配制酱12.06-12.07料酒及制品12.08-12.09香辛料类12.09.01香辛料及粉12.09.02香辛料油12.09.03香辛料酱(如芥末酱、青芥酱)12.09.04其他香辛料加工品12.1复合调味料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1.01固体汤料12.10.01.02鸡精、鸡粉12.10.01.03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2.01蛋黄酱、沙拉酱12.10.02.02以动物性原料为基料的调味酱12.10.02.03以蔬菜为基料的调味酱12.10.02.04其他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12.10.03.01浓缩汤(罐装、瓶装)12.10.03.02肉汤、骨汤12.10.03.03调味清汁12.10.03.04蚝油、虾油、鱼露等12.11其他调味料13特殊膳食用食品13.01婴幼儿配方食品13.01.01婴儿配方食品13.01.0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13.01.0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3.02婴幼儿辅助食品13.02.0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3.02.0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3.0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种除外)13.04低能量配方食品13.05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14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14.01.01饮用天然矿泉水14.01.02饮用纯净水14.01.03其他饮用水14.02果蔬汁类14.02.01果蔬汁(浆)14.02.02浓缩果蔬汁(浆)14.02.03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14.03蛋白饮料类14.03.01含乳饮料14.03.01.01发酵型含乳饮料14.03.01.02配制型含乳饮料14.03.01.03乳酸菌饮料14.03.02植物蛋白饮料14.03.03复合蛋白饮料14.04水基调味饮料类14.04.01碳酸饮料14.04.01.01可乐型碳酸饮料14.04.01.02其他型碳酸饮料14.04.02非碳酸饮料14.04.02.01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14.05茶、咖啡、植物饮料类14.05.01茶饮料类14.05.02咖啡饮料类14.05.03植物饮料类(包括可可饮料、谷物饮料等)14.06固体饮料类14.06.01果香型固体饮料14.06.02蛋白型固体饮料14.06.03速溶咖啡14.06.04其他固体饮料14.07-14.08其他饮料类15酒类15.01蒸馏酒15.01.01白酒15.01.02调香蒸馏酒15.01.03白兰地15.01.04威士忌15.01.05伏特加15.01.06朗姆酒15.01.07其他蒸馏酒15.02配制酒15.03发酵酒15.03.01葡萄酒15.03.01.01无汽葡萄酒15.03.01.02起泡和半起泡葡萄酒15.03.01.03调香葡萄酒15.03.01.04特种葡萄酒(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萄酒,如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浓缩葡萄汁等)15.03.02黄酒15.03.03果酒15.03.04蜂蜜酒15.03.05啤酒和麦芽饮料15.03.06其他发酵酒类(充气型)16其他类(第01.0-15.0类除外)16.01果冻16.02茶叶、咖啡16.03胶原蛋白肠衣16.04酵母及酵母类制品16.04.01干酵母16.04.02其他酵母及酵母类制品16.05—16.06膨化食品16.0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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