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各国元首与政府制度
世界各国管理制度

世界各国管理制度一、民主制度国家1.1 美国:美国是一个权力分立的民主共和国,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分支。
行政部门由总统领导,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立法部门由议会组成,负责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活动,司法部门独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法律。
1.2 英国: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其管理制度包括国王(女王)、议会和内阁。
国王(女王)是国家元首,议会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内阁由首相和其他部长组成,负责政府的日常事务。
1.3 加拿大: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由联邦和省级两个层级组成。
联邦政府由总督和议会组成,省级政府由省长和议会组成,各级政府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1.4 东欧国家管理制度:东欧国家大多采取议会制度,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
例如波兰、捷克等国家都是议会制国家。
1.5 日本:日本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天皇是国家元首,政府由首相和内阁组成,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
二、专制制度国家2.1 朝鲜:朝鲜是一个专制制度国家,最高领导人为金正恩,政府由朝鲜劳动党控制,各级政府机构都服从劳动党的指挥。
2.2 俄罗斯:俄罗斯是一个半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由总统和内阁组成,总统拥有较大权力。
2.3 中东国家管理制度:中东国家大多为君主专制制度,国王或沙特为国家元首,政府由国王或沙特控制,政权高度集中。
2.4 非洲国家管理制度:非洲国家的管理制度多样,有些国家是多党制,有些国家是一党制,政府形式也不尽相同。
2.5 中国: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由中国共产党控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政府高度集中。
三、混合制度国家3.1 印度:印度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各邦政府,中央政府由总统和总理领导,各邦政府由邦首领导,各级政府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3.2 巴西:巴西是一个半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由总统和内阁组成,总统拥有较大权力,但也需遵守宪法和立法机构的监督。
第四章_国家理论

第四章 政治国家
第一节 国家理论
1、社会共同体说 2、国家契约说
3、国家统治说
4、国家要素说
第四章 政治国家
第一节 国家理论
梁启超认为:“夫国 家者何物也?有土地有 人民,以居于其上之人 民,而治其所居土地之 事,自制法律而守之。 有主权,有服从,人人 皆有主权者,人人皆服 从者,夫如是斯谓之完 全成立之国家。”
第四章 政治国家
(四)如何认识当代的资本主义国家
马克思、恩格斯在 分析资本主义基本 矛盾的基础上,提 出资本主义必然灭 亡、社会主义必然 胜利(即通常所说 的"两个必然")
第四章 政治国家
五、社会主义国家(socialist state)
(一)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生改变了世界 首先,社会主义国家在探索建立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 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其次,社会主义使人类逐步摆脱了“战争怪圈”,抗 衡了战争势力,维护了世界和平。 第三,社会主义为埋藏野蛮的殖民体系发挥了巨大作 用。 第四,社会主义为推动历史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作 出了贡献。
第四章 政治国家
二、民主共和政体
(一)议会制 议会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 总统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政府(内阁) 由议会中拥有多数议席的一个政党或政 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管理 形式。
第四章 政治国家
二、民主共和政体
(二)总统制 总统制是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又作为政 府首脑,领导和组织政府,政府不向 议会负责而向总统负责的国家管理形 式
第四章 政治国家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
恩格斯指出: " 国家;。
第四章 政治国家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
政治体制知识点

政治体制知识点政治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政治上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
它涉及到国家的权力机构、政府组织、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方面。
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因历史、文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差异。
本文将从国家元首、政府机构、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方面介绍政治体制的相关知识点。
一、国家元首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具有象征性的作用。
国家元首的职位可以由一个人担任,也可以由一个集体机构担任。
不同国家的国家元首职位名称和权力范围各不相同。
例如,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女王,她的权力主要是象征性的,实际政治权力由政府首脑担任。
而美国的国家元首是总统,他拥有实际的政治权力。
二、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是一个国家的行政组织,负责管理国家的事务。
政府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责范围因国家而异。
一般来说,政府机构由不同的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负责不同的领域。
例如,财政部门负责财政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教育事务。
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分权的。
分权的政府机构可以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和有效。
三、政党制度政党制度是指政治力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政党是代表特定利益群体的政治组织,通过选举等方式争取政权。
不同国家的政党制度存在差异。
有些国家实行多党制,政党之间存在竞争和合作关系;有些国家实行一党制,只有一个执政党。
政党制度对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国家元首、政府机构和其他政治职位的规则和程序。
选举制度的设计影响着选举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不同国家的选举制度存在差异。
有些国家采用多数制选举制度,即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有些国家采用比例代表制选举制度,即根据政党获得的选票比例来分配席位。
选举制度的设计应考虑到公正、公平和有效的原则。
总结:政治体制是一个国家政治组织的基础,它涉及到国家元首、政府机构、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方面。
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因历史、文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差异。
初中政治体制知识点整理

初中政治体制知识点整理政治体制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是实现国家政权组织和活动的制度体系。
在初中政治学习中,了解政治体制是重要的一部分。
下面将对初中政治体制知识点进行整理。
一、政治体制概述政治体制是政治制度的核心要素,是国家政权组织和活动的制度体系,包括国家元首制度、政府组织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等。
政治体制是国家制度的基础,对于国家政治制度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国家元首制度1. 国家元首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通常由国家主席或国王担任。
国家元首具有代表国家形象、担任外交活动、行使国家最高权力、任免高级官员等职责。
2. 不同国家的元首制度有所差异,例如,中国的国家元首是国家主席,英国则为君主制度。
三、政府组织制度1. 政府是国家政权的核心组织,负责制定政策和管理国家事务。
政府组织制度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级,中央政府是总体协调、全国一盘棋的决策和领导机构,地方政府则是地方事务的执行机关。
2. 中央政府的组织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办公厅等,地方政府按照不同的行政区划,如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等。
四、立法制度1. 立法是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之一,立法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社会生活。
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立法机关。
2. 立法程序一般包括法案提出、审查、表决等环节,确保法律的公正、合理和民主。
五、司法制度1. 司法制度是国家政权的法律保障,负责依法审理案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全国的审判工作。
2. 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包括独立性、公正性、责任制和诉讼的平等保护。
六、政党制度1. 政党是代表特定政治力量的组织,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
政党制度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政党组织的建设、党员的组织和活动等方面。
2. 不同国家的政党制度有所不同,例如,中国的政党制度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
初中历史教案: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

初中历史教案: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一、各国政治制度简介在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中,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体制和运行方式。
政治制度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着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分别介绍中国、美国、英国、法国以及德国这五个国家的政治制度。
(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有权立法、选举和对内外事务决策等。
中国的政治制度强调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并注重集中力量办大事、善于团结带领全体人民实现发展目标。
(二)美国:总统共和制美国采用总统共和制,是一个联邦共和国。
其政府体系分为三个独立但相互牵连的机构: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总统作为最高执行官,由选举产生;而两院议员则通过全面的选举程序产生。
美国政治制度鼓励人民的投票参与,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
各州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在立法和执法事务上享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英国:君主立宪制英国政治制度以君主立宪制为基础,这种体制下,君主作为国家元首拥有象征地位,并且不参与实际运行。
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掌握立法权、决策权以及经济预算等职责。
英国政治体制注重民主和议会监督。
虽然王室仍保留一定的象征职能,但真正的政治权力落在了议会手中。
(四)法国:半总统制法兰西共和国是一个半总统制国家。
根据宪法规定,总统是最高行政长官,并且负责驻外事务;而总理则负责内阁组建及提出政府方针,并向议会负责。
法国政治体系强调平衡和合作,既有确保总统拥有坚实的领导地位,又倡导大臣团队对其施加执行和监督职能。
(五)德国:联邦议会制德国政府是一个联邦共和国,政治体制为联邦议会制。
根据宪法规定,总统作为最高代表人物,象征性地行使部分责任;而议会在立法和决策上拥有主导权。
德国的政治制度强调民主和自治。
地方组织在一些重要事务上享有相对的自主权,并且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16个州组成。
第四章_国家元首制度

日本国家元首
• 《日本国宪法》虽然保留了天皇(Japanese Emperor),但是明确规定,“天皇是日本 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 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 天皇只在形式上、礼节上象征性地行使国 家权力。
日本天皇明仁 与皇后美智子
皇位继承和皇室费用
• 日本的皇位世袭,属于“皇统的男系男 子”,宪法规定皇室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 皇室的一切费用必须列入预算并经国会决 议通过。
• 2012年4月23日,法国总统大选候选人奥朗德 (28.4%)和时任总统萨(25.5%)科奇,击败 其他8名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胜出。
• 5月6日第二轮选举,奥朗德获51.64%的选票,萨 科齐获48.36%的选票,奥朗德当选为法国总统。
法国总统的职权
• 广泛的任命权 • 行政权 • 广泛的立法权 • 外交权 • 司法权 • 军事权 • 发表咨文权
共和党副总统候 选人瑞安与民主 党副总统候选人 拜登
• 第三阶段是竞选——拉票(演说、与选民 见面、电视竞选辩论等方式);
• 第四阶段是大选。胜者得全票
2007.4.26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八位候选人同时亮相。
总统任期
• 美国总统的任期为4年,以两任为限。 • 1947《总统继任法案》,继任总统顺序:副
•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 (4)外交权; • (5)任免权; • (6)军事权; • (7)司法权,包括司法权和任命高级法官的权力。 • (8)国家荣典权。英王被称为“荣誉之源”。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 历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 的发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 两种截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总结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总结绪论1、什么是政治制度?它有什么特点?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政治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方法的总和。
特点:历史性、阶级性、权威性、层次性、稳定性。
2、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分别是什么?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3、我国政治制度有哪些?(1)两大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政治制度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2)基本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它有哪些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主要原则:(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民主集中制度(4)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最高立法权:(2)制定和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如义务教育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最高任免权: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各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各国的政治制度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
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各国政治制度
各国政治制度不同国家拥有着各自独特的政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和治理方式。
本文将探讨不同国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差异,以及它们对国家治理和公民权利的影响。
一、民主制度民主制度被认为是一种对公民参与政治有较高要求的政治制度。
在民主制度下,国家的最高权力来源于选择产生的公民代表,政府权力受到一定的制约,并且公民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
1. 美国的总统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典型的总统制国家之一。
在美国,总统作为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代表,是由全国选举选出的,其任期为四年。
而国会则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负责立法事务。
这种制度保障了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的相互制约,确保了政权的平衡和稳定。
2. 英国的议会制度英国是一个典型的议会制国家。
英国政府由君主、议会和内阁组成,其中议会由上下两院组成,即贵族院和下议院。
贵族院主要由世袭贵族和主教组成,下议院则是由全体选民选出的众议员组成。
议会制度的一个特点是政府与国家元首相对独立,决策的权力由议会来行使。
二、专制制度专制制度通常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一个人或少数人掌握,国家机构和组织受其控制制约,公民对政治的参与度较低。
1. 朝鲜的单一制度朝鲜是一个以劳动党为核心的单一制国家。
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由劳动党选举产生,其拥有极高的权力,并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护其权威。
这种制度下,公民对于政治的参与权利较小,国家的权力高度集中。
2. 沙特阿拉伯的君主制度沙特阿拉伯是一个君主制国家,国家的最高权力由沙特国王拥有,并通过王室成员来维护政权。
国家的重要决策和立法权力由国王和家族成员行使,公民对于政治决策的参与度较低。
然而,由于石油产业的特殊性,沙特阿拉伯拥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
三、其他政治制度1. 瑞士的联邦制度瑞士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政治组织结构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组成。
瑞士的政治权力分散在联邦和州之间,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都有权力行使自己的职责。
这种制度体现了分权的原则,确保了政权的平衡和稳定。
不同国 家的政 府制度
不同国家的政府制度世界上的国家众多,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社会背景,这也造就了多样化的政府制度。
政府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决定了国家的治理方式、权力分配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在现代国家中,常见的政府制度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
总统制以美国为典型代表。
在总统制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
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独立于立法部门,总统有权任命政府官员和高级行政人员。
总统在任期内,除非因违法犯罪受到弹劾,否则其权力不受立法机构的直接干预。
这种制度下,总统的权力相对较大,能够较为迅速地做出决策和推行政策,但也可能因为权力过于集中而引发问题。
议会制在英国等国家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在议会制中,政府首脑由议会中的多数党领袖担任。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议会的信任,如果政府失去了议会的信任,就需要辞职或者重新举行选举。
议会制下,立法和行政权力联系紧密,能够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率。
然而,如果议会内部党派斗争激烈,可能导致政府频繁更迭,影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半总统半议会制则融合了总统制和议会制的特点,法国是其中的代表。
在这种制度下,总统和总理都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
总统是国家元首,掌握重要的外交和国防权力,总理则负责国内的日常行政事务。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则由总统任命,但需要得到议会的支持。
半总统半议会制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总统和议会的权力,使得政府的运作更加灵活。
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的政府制度,还有一些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制。
比如日本和英国,君主作为国家的象征,没有实际的政治权力,真正的权力掌握在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和政府手中。
这种制度在保留传统君主象征意义的同时,实现了现代民主政治的运作。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制度则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政府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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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元首和政府的理论概念 第二节 各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制度
第一节 国家元首和政府的理论概念
一、国家元首的权力性质和职权
1. 元首的涵义与特征 (1)涵义 元首是国家的首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执掌者和 国家对外关系的最高代表
(2)国家元首的基本特征
1)对外代表国家,是主权国家行使权力的象征 2)居于国家机构的首脑部位 3)根据宪法行使元首权 4)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
首相的权力
一种评价: 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变成“首相责任制”,成为内阁 政治
时代向首相政治时代过渡的特征
(2)对首相权力的制约
1)选举制度的限制 2)内阁同僚和本党议会党团的制约 3)反对党的监督和制约
(3)枢密院
英国历史上遗留的古老机构,在法律上辅助英王行 使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最高政府机构 现有职权为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告和枢密院令
(1)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特点
1)政府与内阁含义不同,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 2)“政党内阁制”,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为内阁首相, 内 阁阁员除极少数外均为议会下院议员 3)内阁和阁员对下院负连带责任,内阁保持共同性和统 一性,首相控制内阁
4)行政权和立法权实际上掌握在内阁手中,具有明显的 “行政立法”的趋势
内阁委员会作用的影响
a)增强了首相的权力,削弱了阁员的权力, b)改变了中央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提高了行政效率 c)出现了取代“内阁政府”的趋势,推进了“首相政府 时代” 的到来
2.首相
在英国,内阁是政府的核心,首相则是内阁的核 心,集政党领袖、议会领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
(1)首相的权力
1)重大人事任免权 2)最高决策权 3)对内阁的决定控制权 4)政府领导权和财政权 5)控制议会活动、决定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的 权力 6)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5)下院中存在“影子内阁”
(2)内阁的职权
1)行政权 a)决策 b)行政控制 c)协调和划分权限
内阁的职权
2)立法权 a)立法提案权 b)控制下院开会的时间和立法程序 c)握有宣布提前大选的权力
(3)内阁委员会制度
1)委员会的构成 a)常设委员会 b)特别委员会 2)委员会的职权 代表内阁考虑和解决某些问题
(2)英国国民依恋君主宪政的政治传统
英国历史上,资产阶级与新贵族选择了君主立宪 制,使国王和议会并存,使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国家 政治不发生剧烈震荡的基础上得以维护和发展
英国国民依恋君主宪政的政治传统
3.对英国君主立宪政制的理解—英国文明的特点 1)英国君主制存在对英国人所产生的巨大精神作用 君主的象征作用与国民主权原则相结合,使君权由 “神授”转变为由国民委托,国民将非理性的、不可捉 摸的
(4)半非行政组织
• 由政府创办的半私营性组织 • “由政府部门建立或接接收的一些组织,给它们资金 去 完成政府想完成但又不愿由某大臣或部门直接负责的 某种任务。 • 是处于公私部门之间的一种组织 • 目的在于使一些行政管理的重要领域远离直接的政治 控制,与中央部门或地方政府保持距离,以高效地发 挥某些特定的职能
国家元首的特权
美国的情况: 1)司法机关不得逮捕总统 2)不能以命令或其他方式干涉总统和约束其自由 3)不能强迫总统履行任何司法上的手续 4)不能强制总统赴任何法院出庭作证或提出证状作证
国家元首的特权
对国家元首的弹劾: 1)由议会提出弹劾案 2)由一定的机关进行审理 3)弹劾一经成立,总统即被撤销职务,再作为普通公民 受法律追究
(4)半非行政组织的类型
• 执行机构 • 顾问机构 • 裁判机构
二、美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制度
(一)美国的国家元首制
1. 美国总统的权力
(1) 行政权力
美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享有元首权,作为行政首 脑享有最高行政权 1)高级官员任免权 2)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权 3)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
美国总统的权力
(3)国家元首在法律上的显明性
1)宪法作出明确规定 2)宪法无明确表述,但政治制度的原则使之得以确认 3)本国无元首的特例
2. 国家元首的职权
(1)公布法律权 立法机关通过法律后,必须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 布;公布法律是立法过程中最后的和必要的程序,未经 公布的法律不发生效力
国家元首的职权
公布法律权包括批准和公布两层含义,在不同国家有不 同情况: 1)国家元首公布法律,但对法律无批准或不批准的权力 2)国家元首公布法律权包含批准与不批准的内涵 a)绝对否决权 b)相对否决权 c)将法案提交英国是世界上内阁制的发源地,其内阁由中世纪的密院演变而来
• • • •
御前会议-国王的咨询机构 枢密院-政府机关,内设若干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 内阁(1688年前)-为国王的咨询和办事机构 内阁(1688年后)-由多数党组成的、向议会负责的政府机构
内阁
英国内阁制的形成,对西方各国乃至许多发展中国 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世界各国所广泛接受和采用, 使之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体制的重要类型
(3)物质生活的特殊待遇
二、政府的理论概念
1. 政府的概念 1)政府是权力的组织体 • • 政府拥有巨大权力 决定对整个社会均具有约束力,并有权运用强制性 手段使人服从
•
政府的权力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2)政府拥有一套组织机构和制度化的行为 其行为受传统、习惯、各种法令规章和规范的约束
政府的概念
“王在法下”的政治传统
1)英国历史上,具有要求自由权利、反对专制权力的深 厚传统 2)英国人要求自由民主的传统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 自然法观念 a)自然法任何人不能改变 b)一切成文法均源于自然法,与之相左的法律无效
“王在法下”的政治传统
自然法则: 人天生处于自由、平等、独立的状态,人与生俱有 生命、自由、财产的自然权利,而君主的政治权力正是 人们为了共同利益按自然法原则设立的,因此君主的立 法活动必须符合自然法的规定,体现自然正义的原则
4.美国总统权力上升的原因
1)美国宪法本身决定了总统权力扩大的可能性 美国的宪政结构是美国总统在整个美国的政治权力 结构中处于一个较高的位臵,并将之纳入平衡政治的一 方,使其具有了扩大权力的可能性
2)美国总统权力的扩张是 美国总统个人政治实践的结果
林肯: “怎么可能失去国家而保有宪法呢?” 意即为了保持国家的完整,“原本那些不合宪法的 措 施应该变成合法”。
3. 国家元首的特权
(1)外交特权 1)国际承认 a)明示 b)默示 2)享有尊荣和特殊礼遇 3)国家为之转承责任
国家元首的特权
(2)不受司法管辖的特权 源于欧洲中古时期的封建制: The King can do no wrong “The Prince can not be sued in his own court”
国家元首的职权
(2)发布命令权 国家元首采取发布命令、敕令或规则等方式补充 立法权的重要权力 1)法律命令 2)行政命令
3)紧急命令
国家元首的职权
(3)召集议会权 包括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的权力
国家元首的职权
(4)外交权 国家元首国家“最高代表权”的体现 具体内容: 1)使节权 2)缔约权
3)宣战与媾和权
现代政府经济职能的主要表现
a)加强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的发展 b)对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大量参与,促进科学技术的发 展,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c)通过制定预算和税收政策等环节,扶植基础设施和新 兴部门,对其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各种优惠
d)通过关税政策、出口补贴和对外投资等措施,大大加
强本国经济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推动本国生产和 技术的发展
2. 英国君主制存在的基础
• 伏尔泰的评价: 1688年是“英国真正的自由时代”,英国的君主立 宪制
是“百姓的自由和君主制并存”
•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对君主立宪制的选择符合英国 的国情,符合英国长期形成的宪政传统和民族心理
(1)“王在法下”的政治传统
皮姆(解释英国的“古老之法”): “这些法律在昂格鲁-萨克逊时代就已存在,诺曼 征 服之后,对征服者威廉起了限制作用……。诚然,这些 法律时常被中断,然而又时常在国王颁布的宪章和议会 的法案中得到确认……,人民要求的是他们那古老的自 由,而不是什么新的权利。”(1628年下议院辩论《权 利 请愿书》时的解释)
政府的基本职能
3)社会职能 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即“由于国家的 一
般的共同需要而必须履行的职能”(马克思)
政府的基本职能
a)公民的社会权益保障 公共教育、医疗、社会贫困救济、消防、交通管 制、邮政服务等 b)人与自然的关系 抵御自然灾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
政府的基本职能
政府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职能三位一体,共同保证 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正常的生产活动、正常的运 转,缺一不可
3.政府的基本职能
• 政治职能 • 经济职能 • 社会职能
政府的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 • 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防和公共安全 • 和平时期主要实行政治统治,保障社会安定和维护公 共安全 2)经济职能 • 对经济实行监督、指挥、控制和调节的职能 • 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成为现代国家实行政治统治的 物质基础
(2)军事权和外交权 签订“行政协定”的权力
(3)立法权 1)用咨文的形式劝告立法
2)拥有“委任立法权”
3)立法否决权
有意安排的紧张关系
当代美国总统较多地形式立法否决权,反映了总统 与国会间冲突的增多。总统与国会选举方式的不同、任 期的不同和职责的不同,必然造成双方政策取向的不 同,从而在决策过程中构成紧张关系。 在美国的宪法结构中,“这种紧张关系不仅在预料 之中,而且是有意安排的。”
西奥多.罗斯福: “所有的高级行政官员都是人民的代表,必然要积 极 坚定地去做一切为人民的事,而不是满足于消极的价值 而埋没他们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