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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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

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试行办法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行奖励与淘汰相结合的机制,以激励研究生积极向上,勤奋向学,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进行筛选分流。

试行办法如下:一、硕士研究生(一)中期考核内容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的总学分、科研实践能力、发表论文的情况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二)中期考核的标准及筛选分流1.少数能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课程考核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作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择对象。

2.大多数能够按时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硕士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不合格者,应终止学习,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按结业或肄业处理:(1)思想品德较差、组织和学习纪律松弛、表现不好,经教育仍无悔改者。

(2)硕士学位课程成绩有两门不及格;或学位课程成绩有一门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3)无特殊原因,未按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时间修满学分者。

(4)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未达到75分;或在课程学习中明显缺乏自学能力;或在科研能力方面查阅文献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较差者。

(三)中期考核实施程序1.研究生按照思想品德、课程考试成绩、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自我鉴定,并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送导师。

2.导师根据研究生个人总结,结合平时对研究生的了解、课程考试成绩以及筛选分流条件,对该生的筛选分流提出具体意见,送所在学科组。

3.学科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中心)领导和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考核小组,对每位研究生进行考核。

思想品德的考核,可召开研究生座谈会或研究生党支部或团支部会议;业务能力的考核,是对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实践与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考核(形式可自定),要求提出具体的筛选分流意见,系(所、中心)领导签字。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的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全体研究生,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工作考核内容一、组织开展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

二、协调各校区的研究生活动,打通各位研究生的联系和渠道。

三、负责处理研究生的投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四、针对研究生的需求,提出可以满足需求的工作计划及方案。

五、编写学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

六、协调好同为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级学生组织,合作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工作考核标准一、组织开展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

(一)活动安排合理、内容丰富。

(二)活动组织和参与度高。

(三)安全保障和食品卫生问题妥善处理。

二、协调各校区的研究生活动,打通各位研究生的联系和渠道。

(一)协调情况反应及时,配合机构有力。

(二)各校区间交流畅通、信息共享。

(三)研究生群体的凝聚力有所提升。

三、负责处理研究生的投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一)投诉处理及时、合理。

(二)研究生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针对研究生的需求,提出可以满足需求的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有针对性和创新性。

(二)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可行性强。

五、编写学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

(一)月报及时、详实。

(二)年度总结概括、结论明晰。

六、协调好同为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级学生组织,合作完成各项工作。

(一)合作协调互助有效、组织力较强。

(二)工作结果突出、服务质量得到认可。

第四章工作考核流程一、考勤:研究生会分会的全体成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

漏签到者责令写检讨,影响不良的记入个人考核成绩。

二、活动考核:研究生会分会的组织的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应填写活动总结表。

总结表以及照片、视频等资料完成后应交至研究生会分会常委。

常委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通过研究和测评,给出成绩。

三、工作考核研究生会分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分值,得分越高证明工作越出色。

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教学系列部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利用与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体育、卫生技术(医、药、护、技)、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出版编辑、图书资料(含档案)、高等教育研究、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思想政治条件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五级制,下同)。

2、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任职年限申报;(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2年任职年限申报;(三)外语水平条件1、从事非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需熟练掌握1门外语,通过学校规定的晋升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或符合学校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

2、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第二外语考试。

3、自2002年起,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百分制)的有效期为:60~69分者为1年;70~79分者为2年;80分以上者为3年。

4、自2003年起,职称外语考试不再区分专业,只区分级别。

(四)关于资历条件针对以下情况,作一总说明:1、新调入人员(1)新调入人员需在我校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2)新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以其首次到达的档案材料为准。

凡随后补送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需在进校后1年重新评审。

(3)凡1998年1月1日后调入我校工作的人员申报晋升职称时,需参加岗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晋升教学系列职称人员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出国进修人员凡由国家或学校公派出国且目前尚未回校工作的教师,如果出国时间超过3个月(含批准延期)的,不能申报。

3、取得后续学历(位)人员所有取得后续学历(位)者,须在取得学历(位)后任现职满2年方可以后续学历(位)申报晋升。

4、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每年7月31日后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当年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选课需知课件

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选课需知课件

02
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避免盲目选课和跟风选课
了解自己的兴趣和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避免盲目跟风选课,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需 求进行选择
不要因为其他同学选择某门课程而盲目跟从,要 独立思考和判断
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做好课程学习计划
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和时间 安排,合理选择课程和学习
时间
在选课前与导师或同学交流 ,了解课程内容和考核方式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总结词:粗心大意
详细描述:有些同学可能会因为疏忽而忘记选课或错过选课时间,这会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课程学习。
解决方法:建议同学们在选课前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并设置提醒来避免忘记选课或错过选课时间。同时 ,如果因特殊原因错过选课,应尽快与相关老师或部门沟通并寻求帮助。
选错课程或需要调整选课计划
总结词:计划不周
避免因为时间紧张而影响课 程学习效果,要提前做好规
划和准备
注意课程难度和考核方式,合理评估个人能力和需求
在选择课程前要了解课程的难度和考核方式,根据个人能力和需求进行选择
避免选择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的课程,要挑战自己的同时保持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在选择课程前与导师或同学交流,了解课程内容和考核方式,合理评估个人能力和 需求
01
02
03
与导师沟通
与同学合作
分享知识和经验
及时与导师沟通研究方向、实验进展、学 术问题等,获得指导和帮助。
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小组学习等活动,与 同学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在交流中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促进学 术交流和共同提高。
THANKS
了解选课要求和时间安排
01
熟悉选课流程和时间安排,避免错过选课时间
02 了解选课系统中各类课程的具体分类和标识

暨南大学研究生复试科目

暨南大学研究生复试科目

暨南大学研究生复试科目
暨南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即复查考试)要求有所不同,但重要科目一般有:语文、政治和英语三门。

语文科目一般为朗读、背诵、翻译、汉语词汇和结构分析,要求考生语言清晰,声调
流畅,能够准确地翻译或解释规定文本,对词汇和句子的结构分析也能熟练掌握。

政治学科紧扣大学生资格考试的教材,其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的政治素养、思想文化等
知识积累。

考生应熟练掌握考试教材,牢记重点概念,反映政治现实,表达思想,专业性
要较强。

英语考试通常包含听力、阅读、口语和写作四个部分,听力考试要求考生能够迅速准
确地抓住重要信息。

阅读考试要求考生能够正确理解文章内容和表达方式,细心分析文章
隐含信息,并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

口语部分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要求考生掌握正
确的语音语调、结构正确的句子,能够正确回答口头题目考查。

写作考试要求考生掌握丰
富的词汇和正确的语法,避免病句、多余修辞,用词准确,行文流畅,以完成给定话题。

总之,暨南大学研究生复试科目要求考生全面而系统地掌握所需知识,深入理解,以
期更好地发挥自身能力,提升复试成绩。

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学金评定指导意见

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学金评定指导意见

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学金评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第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形成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与资助机制。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暨研〔2007〕40号),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用于支付我校境内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支持研究生全身心投入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

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专业学位、定向、委培、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实行研究生申请,学院根据下达指标组织评审,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的办法。

研究生所获奖学金由其个人负责管理,以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并根据研究生的学业逐年评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尊重学位点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确实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的全面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作用。

第二章奖学金的设置第五条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其经费来源于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费(含研究生业务费)、研究生所缴学费、导师配套经费以及学校筹措的其它经费。

第六条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和硕士总人数95%的比例设立奖学金。

奖学金设置比例及额度见表一。

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政府核定的当年的标准执行。

(以上奖学金按每学年10个月计发,“T”为学校录取当年公布的硕士、博士生学费标准。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第2学年、第2学年的奖助金评定。

第八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次学年不得申请各等级奖学金。

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奋发向上,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培养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校对表现突出和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校学历教育研究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祖国统一,热爱中华文化,品行端正,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成绩优良,积极支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成规定时数的公益活动,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相应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奖励类别和方式第四条研究生可申请以下奖项(以当年公布为准):(一)学术奖学术奖包括科研论文奖、科技成果奖、专利奖。

(二)综合奖励综合奖励分省厅级以上及校级。

1. 国家级(1)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研究生);(2)国家华人华侨及外籍学生奖学金(奖励在读的全日制华人华侨和其他外国籍研究生);2. 省厅级(1)南粤优秀研究生;(2)广东省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奖;3. 校级(1)优秀毕业研究生奖;(2)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奖;(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4)梁奇达暨南教育奖学金;(5)彭瑞安归侨及归侨子女奖学金;(6)邓瑞林奖学金(奖励经济学院研究生);(7)霍铸安奖学金(奖励经济学院与医学院研究生);(8)羊城晚报奖学金;(9)祈福(彭磷基)大学生奖励基金(奖励在读的全日制中医药专业台湾研究生);(10)毕业研究生面向西部地区服务和西部地区就业奖;(11)研究生创新计划优秀论文奖;(12)黄有光经济学研究奖学金;(13)黄德鸿产业经济学奖学金;(14)其他经学校认定可列入校级奖的专项奖励或临时设立的奖项。

(三)社会各界或个人在学校捐赠设立的各类奖励。

第五条获得奖励的表彰方式(各奖项选用情况另行公布)(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通报嘉奖;(三)颁发奖章或证书;(四)颁发奖金。

第六条凡对国家、社会、学校作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另行予以奖励。

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位论文等方面,应以一定方式进行考核。

一、考核的方式(一)学位课程考核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

除实验课进行考查外,其他选修课也可进行考试或考查。

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可进行考查。

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答辩。

考试或考查均可采用笔试或口试,或二者兼用。

也可采取笔试(口试)与提交课程论文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进行,但二者的命题要求应有所区别。

(二)实验课程考核实验课程的考核以实验设计的方式进行。

主要是考核实际动手能力。

(三)临床训练(轮科)考核由包括带教教师在内的考核小组负责,综合考核研究生的理论知识和临床能力等。

(四)教学实践考核教学实践的考核以教研室检查和听课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社会实践的考核社会实践的考核以提交总结报告,由教研室或导师进行检查和评议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的安排(一)学位课程考试安排研究生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17~18周复习,19~20周考试。

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考试日程与时间安排由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与任课教师共同确定,监考工作均由开课院系教师和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承担。

其他课程的考试日程与时间安排均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会同任课教师共同确定,监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的教研室承担。

试题的印制:试卷印刷工作和费用由学校负责。

考试日程表应提前2周公布。

(二)其他考核安排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的考核由各学科点与指导教师商定安排。

三、试题与试卷的管理各院系(所、中心)的学科点应加强对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的检查、分析研究及对考卷的管理工作。

应逐步建立试题库。

对于不恰当的试题,学科点负责人可在与命题者充分交换意见后,作出修改试题的决定。

硕士学位课程的考卷,由评卷教师签名;博士学位课程的考卷,由考试委员会的3名专家共同签名。

研究生学位课程考卷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集中归档,在确保安全的专柜存放(要求毕业后保存3年)。

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改革管理办法

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改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决定》(暨研[2009]116号)及《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下的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暨研[2009]11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境内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行研究生申请,我院根据大学下达的指标组织评审,最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研究生所获奖学金由其个人负责管理,以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并根据研究生的学业逐年评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我院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尊重各教研室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以利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的全面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

第二章奖学金的设置第五条大学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其经费来源于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费、研究生所缴学费、导师配套经费以及学校筹措的其它经费。

第六条大学按照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和硕士总人数95%的比例设立奖学金。

奖学金设置比例及额度见下表。

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政府核定的当年的标准执行。

暨南大学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情况士生学费标准)第三章适用对象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 年及以后入学的我院境内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定向、委培的除外)第2学年、第3学年的奖学金评定。

第八条参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次学年不得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列入D等奖学金。

(一)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二)有学术或思想道德问题者;(三)有课程成绩需重修或补考者;(四)中期考核学位课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五)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分者;(六)培养单位对研究生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七)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八)无故不参加大学及学院规定的集体活动者;(九)未经导师和单位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者;(十)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十一)在临床实践中违反诊疗常规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十二)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十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硕博连读是统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强化博士生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工作的一种培养模式。

为了进一步建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暨南大学关于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决定》(暨研〔2007〕40号),我院自2007年起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收、培养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和审核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内的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者的硕士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所申请专业的博士生指导小组考核,所在学院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报研究生部审批后按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基本完成必修课程学习后,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考核通过者进入博士阶段的培养,考核未通过将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一)申请对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1、免试推荐为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及英语初试成绩均位于本专业前列(前10%),且入学考试复试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2、经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考核推荐,认定其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思想品德优良,科研作风严谨,并在一定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有获奖等其他突出表现。

(三)申请时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时间为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的10月份。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申请者需填写《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2、曾经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核工作流程第一学期(10月份)―――接受硕、博连读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的考察,确定硕博连读的候选人报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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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为了提高校研究生组织各部门及各学院研究生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加强对组织成员的管理,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激发成
员的工作热情,制定此标准,对校院两级研究生组织成员各方面工作表
现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考核方式:由校研究生委员会考核监察部承担考核工作,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地对研究生组织成员的实际工作状
况进行透明化评定。

校研究生组织委员会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质询。

第三条.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可能做到考核标准明晰化、考核过程客观化、考核结果透明化。

第四条.适用对象:暨南大学校级和院级研究生组织成员。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考核细则设有基本素质考核、加分项和扣分项,在考核过程中,根据工作表现加分或扣分,考核计算公式为:个人量化考核分=基本素质考核得
分+奖励分-扣分。

1基本素质考核内容(详细见附表):
1.1工作态度(20分)
包括对工作的责任感、工作作风、工作情绪以及团队精神的综合评定。

1.2工作内容(20分)
包括对工作量、分配工作合理度、工作参与情况以及工作方法的综合评定。

1.3工作能力(30分)
包括对策划能力、协调能力、处理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综
合评定。

1.4工作业绩(20分)
包括对工作效率、工作效果、个人对内形象以及部门或学院对外形象的综合评定。

2加分项考核内容
2.1所在部门或学院研究生组织成员能按时参加校级各项大型活动和工作,无请假、迟
到、旷缺者,加3奖励分。

2.2校研会会议上积极发言、提供合理意见或建议,写入例会记录者,经分管委员认定,
酌情加1~5奖励分。

2.3所在学院获得优秀组织奖,学院主席团成员可获3~5奖励分。

3扣分项考核内容
3.1主席团例会中,如有学院主席旷会,该学院主席团成员每次各扣5分;部门或学院
例会,无故旷缺每次扣3分,事假每次扣1分。

3.2如研会有重要活动,但因故不能参加工作者,需提前向该部门分管委员或学院分管
委员请假,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假条,否则视为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

3.3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如没有及时上交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方案及其
他工作资料)而影响工作进程者每次扣2分,超过提交时间一周以上者,每次扣5
分。

3.4言语行为等影响研究生组织形象者,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若有违反校规校纪现
象的成员立即开除。

第六条.基础分、加分项和扣分项的评定办法
1基础分的评定
基础分= 研会指导老师或委员会评分*70%+各部门或各学院内部互评成绩*30%
2加分项和扣分项的评定
加分项由本人在申请表中申报,并提供相应的纸质依据或获奖证书并经分管委员确认;扣分项由考核监察部考核小组对各部门及学院的日常考核记录进行相应扣分,所有加分项和扣分项最终都需经过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各研究生组织负责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组织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考核监察部的考核评定工作,按时规范提交各种工作资料,以
便进行考核。

第八条.本考核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期间,校研究生组织委员会拥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附表:暨南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______ 考核人员:________ (可匿名)考核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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