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2018年学位审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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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办法》(暨学位〔

《暨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办法》(暨学位〔

《暨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办法》(暨学位〔2013〕13号)暨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维护学位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要求与认定。

(一)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须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论文的数量和刊物等级要求按当年入学的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二)科研成果必须署有“暨南大学”字样,且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

(三)除高水平论文和重大成果有其他署名要求外,发表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要求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予以认可;(四)期刊为增刊、专刊、副刊的,视作公开发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络版的学术论文,视作公开发表。

(五)其他科研成果的认定。

1.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视同B类论文。

处申请和公开阶段的,不予认可。

2.发表5万字翻译作品的,视同C类论文;发表7万字及以上翻译作品的,视同B2类论文。

3.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类成果奖、署名前五位,且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可认为符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

4.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其他科研成果依据科技处和社科处的有关规定和建议进行认定。

(六)为鼓励团队合作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允许研究生使用相同论文申请学位,但论文的主要成果(合作者本人实际贡献部分)须是署名学生学位论文的重要或相关部分。

1.自然科学类发表A1一区论文的,排名前二的博士研究生(含共同第一作者)和排名前五(含共同第一作者)的硕士研究生可依据同一篇论文申请学位;2.自然科学类发表A1二区论文的,一个博士研究生(第一作者)和排名前四的硕士研究生(含共同第一作者)可依据同一篇论文申请学位。

(七)科研成果需在进行学位审核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前(6月10号、9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发表或在线发表,或会议前获得论文校对稿清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1986年4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行使审批权。

审核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三个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科范围和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范围是: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理学门类,以及综合大学中与理学密切相关的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理工科院校的工学门类以及与工学门类密切相关的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医学院校的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农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各学科、专业。

(二)属于上述门类的学科、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自行审批:1.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简称《专业目录》,下同)中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批和第二批授权学科、专业点中,至少有一个学科、专业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者至少有两个学科、专业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全面实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的通知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全面实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的通知

关于在管理学院研究生中全面试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的通知院内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为全面提升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助力高水平学科建设工作。

经学院提议及分委会审议,决定自2016年夏季学位申请工作起,在管理学院研究生中全面试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工作。

现将《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实施办法》(试行稿)印发,请遵照执行。

管理学院2016年4月14日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实施办法(试行稿)研究生培养质量,最突出的反映就是学位论文质量。

为全面提升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养研究生笃学严谨的治学之风,管理学院决定在全院研究生范围内试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措施。

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1、双盲评审:(1)参加人员:拟申请学位的管理学院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包括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兼读制、同等学力等类型研究生)。

(2)盲审操作方法按学校公布《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3)提交截止时间:盲审论文提交时间为4 月25 日(夏季),7月11 日(秋季),11 月1 日(冬季),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视作放弃当次盲审机会,不得参加当次论文答辩。

(4)材料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各3份,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各2份,并按《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规定隐去作者信息。

2、末位监控:通过对学位论文设置末位比例,提请答辩委员会,学位点专家组和分委会三个审核环节对监控论文进行重点审查。

(1)以答辩组为单位,对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排序,每组答辩成绩排在后20%的学位论文(可大于20%,论文篇数四舍五入取整,并且不小于1),提交本学位点专家组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包含在后20%比例中);(2)由各学位点组织评审专家组(专业学位以项目为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从答辩组提交送检论文中,评审出本学科排位后5%的学位论文(可大于5%,论文篇数四舍五入取整,并且不小于1),提交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2024版)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学位授予条件1.1.1 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1.1.2 研究生学术研究要求1.1.4 研究生答辩要求1.2 学位申请程序1.2.1 研究生学位申请时间规定1.2.2 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要求1.2.3 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流程1.2.4 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批流程1.3 学位授予仪式1.3.1 学位授予仪式时间规定1.3.2 学位授予仪式参加人员1.3.3 学位授予仪式流程1.3.4 学位证书领取规定2.1 学位撤销与恢复2.1.1 学位撤销情况2.1.2 学位恢复程序2.2 学位申诉与复议2.2.1 学位申诉范围2.2.2 学位申诉程序2.2.3 学位复议结果2.3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2.3.1 学位授予信息登记2.3.2 学位授予信息变更2.3.3 学位授予信息查询2.3.4 学位授予信息保密规定3.1 研究生学位证书管理3.1.1 学位证书颁发3.1.2 学位证书补发与更换3.1.3 学位证书作废与回收3.1.4 学位证书保管规定3.2 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3.2.1 学位档案建立3.2.2 学位档案归档3.2.3 学位档案查询与借阅3.2.4 学位档案保密与保管规定4.1 研究生导师职责4.1.1 研究生学术指导4.1.2 研究生学业规划4.1.3 研究生论文评审4.1.4 研究生答辩指导4.2 研究生培养单位职责4.2.1 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4.2.2 研究生教育资源提供4.2.3 研究生学术活动组织4.2.4 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保障4.3 研究生管理部门职责4.3.1 研究生学位申请受理4.3.2 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查4.3.3 研究生学位证书发放4.3.4 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5.1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5.1.1 学术不端行为界定5.1.2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程序5.1.3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5.2 研究生学位授予违规处理5.2.1 违规行为界定5.2.2 违规行为处理程序5.2.3 违规行为处理结果5.3 研究生学位授予争议处理5.3.1 争议情形界定5.3.2 争议处理程序5.3.3 争议处理结果6.1 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修订6.1.1 修订程序6.1.2 修订生效时间6.1.3 修订解释权归属6.2 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补充规定6.2.1 补充规定制定程序6.2.2 补充规定生效时间6.2.3 补充规定解释权归属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学位授予条件1.1.1 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研究生需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成绩合格。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会议议程(含决议模板)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会议议程(含决议模板)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会议议程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开始。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报告本次会议审核申请学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前期审核情况,并对特殊情况进行说明(视需要而定)。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核学位材料(对有疑义的材料,需做详细记录)1、逐一审核各类学位申请人员是否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论文、论文评阅结论、答辩情况及答辩决议、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等。

重点审核:(1)出现查重率>20%的论文;(2)论文评阅意见有专家给出“一般(D)”或“差(E)”结论的论文;(3)重新送审论文;(4)在各级博士、硕士论文抽检结果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含“较差”等次)所在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5)超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6)本学年授予博士学位人数超过3人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等。

2、逐一审核学位材料的完备性(含签字完整)。

四、特殊情况处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有疑义、争议及特殊情况进行讨论,作出处理意见,并以会议决议形式(主席签字)书面报告校学位办,最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分委员会委员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六、分委员会秘书对表决票进行统计,需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签字,并将投票结果以书面形式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存档三年备查)。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者,方可做出"同意"或"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定。

七、分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八、分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分委员会秘书汇总整理好各类申请学位人员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送交校学位办。

附: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模板)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会议委员:列席人员:会议议题:所管辖部门提交材料内容:会议讨论形成的统一意见及决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授予×××等?人硕士学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人(含哲学硕士?人、经济学硕士?人、医学硕士?人、……)、专业学位硕士?人(含金融硕士?人、法律硕士?人、工程硕士?人、临床医学硕士?人、公共管理硕士?人……)。

研究生新生学习指引

研究生新生学习指引

研究生院二〇一七年八月目录一、新生信息核对和学籍电子注册 (1)(一)信息核对 (1)(二)学籍电子注册 (1)(三)注意事项 (1)二、制定培养计划 (2)三、选课 (2)(一)选课时间 (2)(二)选课流程 (2)(三)选课说明 (3)(四)选课安排 (5)(五)选课限制 (6)(六)课程免修 (6)(七)课程重修 (6)四、培养环节基本要求与“系统”应用 (7)(一)研究生培养过程流程图 (7)(二)研究生培养环节基本要求 (8)(三)“系统”中研究生培养环节相关操作 (9)(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流程图 (10)五、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 (11)(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图 (11)(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流程图 (12)(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图 (13)六、附录 (14)(一)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安排 (14)(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安排 (17)(三)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安排 (18)(四)各学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 (20)(五)优质课程目录 (21)一、新生信息核对和学籍电子注册(一)信息核对9月4-7日,新生须对“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和完善。

(1)新生访问“系统”(点击研究生院主页左上角“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或/index.do),点击页面中下部“新生信息核对”,输入登陆账号(本人学号)和密码(本人学号)进入“系统”进行信息核对。

(2)信息核对时如发现字段信息有误,请在字段中填写正确信息;如字段信息空白,请填写字段信息。

研究生英文成绩单中姓名采用拼音,必须规范填写,填写示例:张小明,Zhang Xiaoming。

留学生“姓名拼音”填写英文名称(严禁填写中文名),便于打印英文成绩单。

暨南大学2018年内招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

暨南大学2018年内招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

暨南大学2018年内招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
学院:文学院
注:文学院确认前来复试,邮件主题写明考生号+专业+姓名+确认复试。

1、报到时间: 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文学院研管办东313。

2、体检时间: 3月28—31日,地点:学校校医室,体检费75元/人。

3、心理测试时间:3月27-29日,测试地点:曾宪梓科学馆3层。

4、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在既有中文二级学科中与中国古代文学最接近,且两专业导师相同,故中国古典文献学的2个调剂指标,将从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复试考生的最后总成绩高低及尊重考生意愿中进行调拨。

提示:(请务必在专业复试前进行心理测试)
如有疑问,请致电文学院研管办,联系老师电话:020—李老师
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初试各科分数、总分及初试排名。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史:
世界史:。

暨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暨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暨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构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监督体系,形成学院、学位授权点、导师和学生协同抓好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的良好格局和育人环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各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

第二章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与认定第三条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

研究生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通知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向全校公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及时通知被抽检人及其导师。

第四条抽检评议结果的认定。

被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各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按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第五条对相关指导教师的处理。

(一)所指导学位论文被认定“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全校通报批评,停止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2 年。

(二)所指导学位论文 3 年内有 2 篇及以上被认定“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取消导师资格,3 年后方可重新参加导师岗位选聘。

第六条对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位授权点的处理。

(一)相关学院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校领导将对学院及学位点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学校相应减少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教育资源配置。

(二)对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和学位点,全校通报批评。

学院和学位点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整改方案。

(三)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列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等工作的重要评估考核指标。

连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权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撤销学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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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学位〔2018〕9号暨南大学关于2018年学位审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部、处:学位申请、审核和授予工作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请各单位严格按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按时做好各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位申请(一)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1.凭学生校园卡号和学号,由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登录进入学位系统,按要求提交和完善相关信息。

2.博士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学院要求,申请和完成预答辩。

预答辩至少在论文正式答辩前2个月进行。

3.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是否在学位系统“论文预查重管理”栏目中上传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的文字重合率检测(以下简称查重)。

预查重结果仅供参考。

4.在学位系统“学位论文管理”栏目“正式查重及评阅论文上传”中提交学位论文,用于导师审核、论文查重和电子评阅。

该论文要求不含首页、独创性声明、附录、致谢等,要求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

匿名评审的论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期提交论文但需参加本次学位申请的,学校将其列为论文盲审定向抽查对象进行论文双盲评审;如盲审结果不能按期返回,将不受理本次申请。

5.通过学位论文查重的申请者,在学位系统的科研管理栏目提交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后,在学位系统的学位申请栏目提交学位申请表,打印送导师和学院审批。

发表论文和科研成果情况,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给学院审核。

6.在系统中完成学位电子照片确认(硕士课程进修班学生除外,该类学生的学位电子照片为学生个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不需再次拍照及上传确认);所有非学历教育人员(即单证班学生)需交与学位电子照片一致的2张纸质照片到院系,用于学位证书制作;通过系统下载并填好学位信息采集表,签名后送到院系;外籍学生及华侨学生需提交1份身份证件复印件到学院。

其中外籍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华侨学生提供华侨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复印件。

7.规定时间内,学生可在系统学位申请栏目中修改论文题目。

8.博士学位申请者根据学院安排送3本纸质博士学位论文、3份自评表和3份论文评阅意见书到学院用于评阅。

抽到盲审的硕士学位申请者送纸质学位论文和论文评阅意见书各2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各3份)到学院用于评阅。

9.获学位人员需在学位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的最后修订版并经导师审核通过,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0.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将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送学院审核。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还需向学院提交:(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存入学生的学位档案);(2)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要求提交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要求提交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临床医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存入学生的学位档案)。

11.同等学力人员获硕士学位者,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定稿。

具体操作指南见研究生院网站办事指南。

(二)学士学位申请者。

学士学位申请者的材料要求分别参照教务处和教育学院的有关要求。

二、学位审核、论文评阅和答辩(一)导师。

按学院时间安排,组织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和完成预答辩。

登录学位系统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进行预查重和正式查重,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

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进行学位申请。

研究生答辩后,根据答辩专家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需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作为存档材料。

(二)学科组和系(所、中心)。

学科组和系(所、中心)对本学科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书、科研情况等材料进行初审,协同申请人的导师确定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组成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批。

组织本学科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只有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才组织答辩。

在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时,各培养单位务必在学术学位论文评阅书后面附上本一级学科的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请专家对我校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价。

在学位论文答辩时,请答辩秘书将本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提供给每位答辩委员,并明确告知委员按此要求严格把关。

聘请校内老师作为论文评阅人的,获聘评阅人登录系统进行网络电子评阅,在系统上提交评阅意见并打印签名存档。

由学科组和系(所、中心)确定的答辩秘书在系统里提交评阅及答辩相关材料。

答辩材料和相关要求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和系统里下载。

(三)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组织博士生申请和完成预答辩。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及数据记录进行审核。

不提供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学位申请人员,或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没有经过导师和学院审核的,不受理该人员本次学位申请;在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审核中,如发现原始数据存在不实,故意捏造实验数据及结果,或者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学位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对经导师同意答辩的学生,按一定比例抽取论文进行盲审,公布抽查到盲审的学生名单。

及时完成盲审论文的寄送,并将评阅结果通知学科组以便组织答辩。

加强答辩程序管理,网络公布答辩信息,组织低年级同学听取答辩,并将此作为研究生重要的学术活动。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首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仪式,有关活动的开展方案和总结材料须及时报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各学院提前一周将毕业生名单报培养管理办。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前半个月报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给学位办,提前一周完成本学科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审议表决工作,将下列纸质材料报学位办,电子版发*************.cn: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3.本次学位申请未获通过的研究生名单(请说明属于哪种原因未通过:评阅未通过、答辩未通过、因发表论文问题未表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等情况)。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通过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其他材料。

5.经学生签名的学位信息采集表一份,非学历研究生的蓝底纸质照片一式两份,均按学号排好序。

6.外籍及华侨学生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外籍学生的护照复印件、华侨学生的华侨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复印件)。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问题。

三、学位档案及有关材料(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一周内,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已授学位人员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纸质文本交至学位办。

提交的学位论文须是在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上有研究生及其导师亲笔签名的正本。

所有获学位的研究生另外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一式三份(从系统中打印或研究生院学位办下载中心下载),涉及内部事项论文须交《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论文申请表》一份,由学院统一收齐交学位办。

(二)学位档案是学校永久保存的历史资料,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准确,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

答辩会议记录打印稿须有答辩委员和记录人的亲笔签名(学历教育一式一份,非学历教育一式两份)。

凡归档材料一律不得涂改。

(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决议书,经系统生成打印并加盖相关印章后,由学院存入研究生学位档案。

学位授予通知书,由学院统一存入研究生人事档案。

(四)学位档案材料按照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要求整理并归档。

四、其他(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格式。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制作,并要求双面打印。

学士学位论文格式分别参照教务处和教育学院的有关要求。

2.为保护学校和学生的知识产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放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校博物馆一楼,咨询电话85223910、85223971)制作,制作申请从系统的“论文制作”项提交。

学生学位论文制作费用,由各学院统一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支付。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费标准为300元/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费为500元/人,超出部分由学生个人负担。

3.港澳台侨及海外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封面“学位申请人姓名”一栏需在申请人姓名后注明申请人生源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类学生,作者姓名后需标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作者姓名后需注明“同等学力申请”。

(二)学位证书照片及电子文档要求。

学历教育学位申请者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照片。

已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图像确认并下载个人电子照片。

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的有关通知要求到新华社广州图片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拍摄至照片返回学校需时40天)。

非学历教育学位申请者(即单证班),自行到指定地点暨大名湖照相馆拍照,各院系收齐纸质照片后交学位办。

硕士层次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高级研修班学生不需再拍照,仅需交2张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学位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蓝底的纸质照片到学院。

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证书使用照片与电子照片必须一致。

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被采用。

电子照片影响到未来的学位证书查询和认证,申请人员务必按要求及时在学位系统完成照片确认(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高级研修班学生除外),否则学位证书不被教育部纳入相关的证书查询与认证系统者责任自负。

照片详细要求及指引见研究生院网站文件《学位照片要求》。

(三)涉密论文和涉及内部事项论文。

涉密学位论文参照国家《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和管理,涉及内部事项学位论文按照《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进行申请审批和管理。

(四)学位论文查重。

在规定时间内,在学位系统的论文预查重管理栏目完成预答辩学位论文的查重,在学位系统的学位论文管理栏目完成学位论文的正式查重,检测结果在学位系统查询。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和处理按《暨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及处理暂行办法》(见暨学位〔2011〕26号文)执行,申请人务必事先了解和学习。

(五)有超过学习年限未申请延期答辩、学费未缴清、提前毕业未办理申请手续、学分及成绩未达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结果未录入系统等问题的学位申请者,其账号权限将受到限制。

请相关申请人员在补办相关手续后登录系统申请。

既往已通过答辩而本次补申请学位人员,请根据本通知的有关时间在系统里提交学位申请、科研情况、学位论文最后版本、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并提交相关材料给学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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