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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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制度,包括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定和规范。

本文将对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各章节的知识点进行汇总和概括。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经济法从经济活动的角度出发,以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为宗旨,明确了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章: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法律体系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企业和个人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自由进行经济活动的体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律体系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法律规范的总体,用于规范和管理市场经济。

第三章: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是规范各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工具。

经济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公司是指由多个股东出资组建的法人实体,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程序、资本结构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第五章: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领域创造的作品和发明创造,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处理跨国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领域的法律规范,旨在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以上是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汇总。

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规范,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

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
1、1865 年法国小资产阶级激进派蒲鲁东 (Proudhon),在他的《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
一书中说:“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补充和必 然产物”。
2、1916年的德国法学家海德曼(Hdeman ) 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过经济法概念,它认为
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这就从深 层次上揭示了经济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1、收入与财富分配的不公 2、外部负效应 3、竞争失败和市场垄断的形成
4、失业问题 5、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 6、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7、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
2、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发展阶段,私有 制和自由主义的经济引起的社会矛盾日 益激化,单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 手”的力量在这些困境面前显得一筹莫 展,束手无策。
制定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力图诱导和制约私 人的经济决策。
在国际上,通过设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 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实行联合干预。
国家通过其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依法行使, 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有效协调,以维护 竞争秩序,克服经济个体的逐利行为可能给社 会公共利益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利 益。
定义:对于非公共物品而言由于市场的过于垄断和 价格变化的扭曲,或者是对于公共物品而言由于信 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因素等原因,导致资源配置无效 或低效,从而不能实现资源配置零机会成本的资源 配置方式。

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
1、公共物品
经济社会生产的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 人物品,一类是公共物品。简单地讲,私人物品是 只能供个人享用的物品,例如食品、住宅、服装等。 而公共物品是可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 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 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并不影响另一个 人的享用,非排他性是指对公共物品的享用无需付 费。

版《经济法》离线作业及答案(浙大远程教育)之欧阳德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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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经济法》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第一章经济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体系法律体系,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指的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相应的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分类组成的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经济法渊源答: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2.法律;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二、简答题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

二,主体不同。

三,调整方法不同。

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第二、三章市场主体法和合伙企业法一、名词解释1、有限合伙答: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合伙里所有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案(全)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案(全)
经济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经济法律关系的一种行为规则。只有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实施,才能确定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才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否则,经济法律关系就不会产生,更不会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2.法律事实的出现是经济法律关系确立的直接原因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这是因为正常的市场秩序有利于市场主体参加各项活动,扩大经营行为,同时,还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各类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宏观调控关系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满足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总量平衡而对市场进行的调节和控制。进行宏观调控,既是我国经济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需要。实践已证明,市场是资源配置最有效、最佳的手段。但是,市场调节本身并不是万能的,它有许多缺陷。例如,它不能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完全统一;它不可能自觉地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它不可能实现社会收入公平分配等等。因此,这就需要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限制其负面作用。
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市场主体在参加市场活动时的法律地位所产生的经济关系,例如,确认企业、公司地位而产生的关系;二是确认市场主体在参加内部管理活动时所产生的关系,例如,确认企业内部领导体制而产生的经济关系。
(二)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市场秩序是市场运行的状态和情况的综合,分为正常和不正常两种状态。正常的市场秩序通常表现为市场机制运转良好,市场交易有条不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与此相反则为不正常的市场秩序。国家所要维护的市场秩序当然是正常的市场秩序。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知识
❖ 这类主体主要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 此外,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 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021/2/7Βιβλιοθήκη 5❖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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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④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所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及 其比较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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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1. 经济法概述 2. 经济法律关系 3. 法律行为与代理 4. 诉讼时效 5.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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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 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
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 即主体、内容和客体。

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变更,都可能会引起经济法律关
系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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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 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一定权利和 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无论何种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都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与经济管理、 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国家名义,而只能以自己的名 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

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内涵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内容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分歧。

但是对于市场秩序规制法和宏观经济调控法是经济法的内容是没有争议的。

市场秩序规制法: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宏观经济调控法: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审计法、会计法、价格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概述2.除宪法典之外,宪法部门还包括相关法律民法:调整民事关系商法:调整商事关系调整行政关系。

包括: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宪法部门行政法部门民商法部门经济法刑法部门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经济法定义1、国家干预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新经济行政论: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进行干预调控和管理的法律。

3、经济协调关系论: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论: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促进其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概念理解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是个集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市场秩序规制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规制关系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

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

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

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的,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关系。

特征国家意志与当事人意志的统一经济权力与经济义务的关系主要产生在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三者缺一不可)主体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承担者。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2. 经济法产生于德国
• 颁布若干具有直接经济内容、体现国家干 预意志、甚至直接以“经济法”为名的法 令、法规 :《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 法》等 • 有关经济法的学术著作纷纷公开出版 :鲁 姆夫《经济法概念》、赫德曼《经济法基 础》等
(二)经济法的发展
• 1.西方诸国经济法 • 制定出台涉及竞争规制、计划和产业政策、财税 金融、国有化(私有化)等相当广泛的经济法律、 法规 • 如:日本有关法律文献有《禁止垄断法》、《中 小企业促进法》等 •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 • 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具有组织、 管理经济的职能 推行中央集权和计划体制
• (二)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发生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
• 经济法的双重职能:确认政府对经济行为的干预, 同时约束政府的过渡或不当干预行为
• (三)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性”为主要特征的
• 经济法以“社会本位”或“社会整体利益本位” 为基础
四、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形式)
制定主体 宪法 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制 定和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 其常委会制定 由国家最高行 政机关国 务院制定 由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制 定 由国务院的组 成部门及 其直属机构在 其职权范 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 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民族自治地方 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定 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特区立法会制 定的法律 须报全国人大 常委会备 案, 但备案并不影响法律 的生效。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或协定 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 民检察院制定并发布 ××的解释,××的 规定等 地位及效力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仅次于宪法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经济法大量以该种形 式存在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 ××条例,××实施 细则等 ××地方××条例, 暂行办法等 ××规章,××办法 等 ××规章,××办法 等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奠定理论基础,指导实务操作)第一节 概述(认识经济法)一、法的基础知识(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什么是法汉字“法”至少有三层意思:第一,“法”有神明裁判疑难案件之意第二,“法”有祛除不法行为之意第三,“法”有公平之意关于“律” :《说文解字》解释为“均布也”。

“均布”是古代调音的一种工具,引申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强调“平”、“正”、“直”。

“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清未民初,把“法”和“律”连用,“法”逐渐由“法律”一词所替代。

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中“法”的含义:狭义的法或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广义的法或法律:指法的整体,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2、法的基本特征(重点)(1)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概括性。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授权性规范)、应当做什么(义务性规范),不能做什么(禁止性规范),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行为标准。

法的概括性:又叫法的定型性,是指法的调整对象时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的人和事,它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性和普遍性。

一个国家法律形成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制定法律,通过制定形式形成的法律被称为成文法、制定法;另一种是通过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称为不成文法。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派生出°普遍性”特征,即法律在一国全部地域范围内对一切人和组织发生效力。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和程序性。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暴力。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

大学经济法重点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一)概念及产生发展的历史:1、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该定义的理解:(1)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一种手段;(2)经济法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3)经济法是一系列法律法规关系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

3、经济法的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有判例法(主要是欧美等)、习惯法;我国法以成文法为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等。

4、经济法体系大致分为三部分: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经济活动法。

(二)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法以实现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管理、协调为目的。

2、具有综合性与专一性。

基于经济法本身规定的社会经济性质所决定,经济法具有专一性;作为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即采取强制性、指导性、监督性相结合的调整方法,使经济法还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3、强制性法规。

(1)由统治阶级制定认可的;(2)在现时的社会发展阶段,与这一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3)依国家意志表现出来;(4)人们的一种行为规范;(5)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经济法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三)经济法的原则:1、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干预范围的适度性、干预手段的适度性)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以法治、科学、民主为指导原则,有效避免干预的随意性、过分性,同时应避免干预的欠缺性)3、经济公正原则。

(四)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1、强制性规范:命令型、禁止型,必须作为或禁止作为。

2、任意性规范:法不禁止不违法,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也是民法主要内容的表现形式。

二、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一)经济法与公法、私法:1、调整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是规定国家公务的法律,具有强制性;调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是规定个人利益的法律,具有任意性。

经济法概述

关键词:经济法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经济法制度体系
案 例
经济法在德国的产生
【案情】20世纪初期,德国为满足国家协调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需 求,颁布了一些对重要物资和产品价格实行国家统一管制的法律和法令, 如《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和
《战时经济复兴令》等。后来,为应对战后国内经济危机、负担巨额战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本 章 内 容 概 要
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基础 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制度体系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教学目的
1、掌握经济法产生的政治、经济和法律背景。
2、掌握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基础。 3、了解经济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和发展的历 史进程。 4、掌握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 5、掌握经济法制度体系。
织进行一定的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取消或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和私权
神圣原则。由于法律的实施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绩效,这些不同于传统民 商法和行政法倾向或特质的法律规范得到了德国社会和国家的确认,并
逐渐成为一个新型的法律部门。
【思考方向】 经济法在德国兴起的经济、政治和法律背景。
【分析】经济法首先在德国产生不是偶然的。经济法是在自由竞争的 市场经济进入垄断的市场经济之后,为解决垄断市场经济时期出现的、 依靠已经存在的民商法无法解决的、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的情况下才产 生的。 经济法在德国产生的情形正说明了这一点。1871年德国统一后,经 济迅猛发展。进入20世纪,德国的自由资本主义发展为垄断资本主义。 1913年,德国的工业生产超过英、法,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随 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其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资本高度集中,经 济垄断组织大量产生。不到全国企业数1%的大企业,拥有占全国 3/4的 汽力和电力。一批国家所有的企业和国家与私人合营的企业使国家垄断 资本主义渐成规模,并最终导致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成为主导性力量。第 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政府拥有全国44个最大的矿山、12个钢铁企业、 24%的发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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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动和终止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1、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动和终止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产生、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 调整, 调整,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 义务关系。 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动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动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客 体和内容的变化 。 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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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法的产生与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 私有制 阶级
国家
法的产生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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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中,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中,法不 是超阶级的,它只能体现在政治上、 是超阶级的,它只能体现在政治上、经济上占统治 地位的阶级的意志。 地位的阶级的意志。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目的在于保护、 目的在于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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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经济法的实施 1、是指经济法主体使经济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 、是指经济法主体使经济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 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即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 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即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 经济法通过实施将经济法律规范的要求转化为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使经济法律规范得到遵守,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使经济法律规范得到遵守,经 济权利得以行使,经济义务得以履行, 济权利得以行使,经济义务得以履行,经济违法行 为得到制裁。 为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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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 的当事人。 的当事人。 (1)经济法的主体资格 ) (2)经济法的主体范围 ) ①国家机关 ②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③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农村承包经营户、 ④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学习要点: 学习要点:
1.法的基础知识 1.法的基础知识、经济法的溯源和经济法的发 法的基础知识、 展 2.经济法的概念 调整对象、定位和本质 经济法的概念、 和本质。 2.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定位和本质。 3.经济法的特点 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特点、 3.经济法的特点、基本原则。 4.经济法的实施和法律责任 经济法的实施和法律责任。 4.经济法的实施和法律责任。 5.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 5.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以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及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及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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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假定。 假定。即法律规定中指出的适用该规范的条 件和情况。 件和情况。 处理。即行为规则本身, 处理。即行为规则本身,就是法律规范中指 出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人们做什么, 出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人们做什么,或是提倡 人们做什么,反对人们做什么。 人们做什么,反对人们做什么。 制裁。即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违反该规范时, 制裁。即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违反该规范时, 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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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义务。 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义务。 (1)经济权利 ) (2)经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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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享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 (1)物 ) (2)经济行为 (3)智力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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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济法的发展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济法的发展 (1)德国 (2)美国 (3)日本 德国 美国 日本 3.中国经济法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经济法的形成与发展 (1)解放前,经济法在中国是一位历史过客 )解放前, (2)中国经济法的产生时期 ) (3)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时期 ) 这个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 这个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年 年至今, 到1992年。第二阶段是 年 第二阶段是1993年至今,这是中国经 年至今 济法迅速发展的时期。 济法迅速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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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法的形式与结构 法的形式与结构 1.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又称为法的渊源, 法的形式,又称为法的渊源,指的是国家制定 或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或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根据我国宪法和 有关法学理论,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有关法学理论,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 (4)地方性法规 (2)法律 (5)规章 (3)行政法规 (6)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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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经济法的定位 1.经济法理应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 2. 2.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1)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 3.经济法是一个具有严密体系的法律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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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经济法的本质 1、经济法是完成第二次社会转型的法律文明 、 2、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辨证法 、 3、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交融衍行的第三法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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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经济立法的溯源
德国是世界经济立法的发源地。 德国是世界经济立法的发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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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经济法的发展 1.市场经济是经济法兴起和发展的动力 市场经济是经济法兴起和发展的动力 经济法作为调整社会经济的重要法律, 经济法作为调整社会经济的重要法律,萌芽于 商品经济,兴起和发展于市场经济。 商品经济,兴起和发展于市场经济。追溯其发展过 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诸法合体阶段 诸法合体阶段 (2)民商法阶段 民商法阶段 (3)现代经济法阶段 现代经济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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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要素, 上述三要素,是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所不 可缺少的。但不能把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等同起来, 可缺少的。但不能把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等同起来, 同一个法律规范的三要素往往表现在几个法律条文 中。 换句话说, 换句话说,就是一个法律条文并不一定把三要 素都一一列举出来。 素都一一列举出来。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 现形式。 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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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动和终止的条件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1)以相应的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和实施为依 ) 据。 (2)要有法律事实的出现。 )要有法律事实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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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律事实的概念: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 法律事实的概念: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 起法律关系产生、变动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起法律关系产生、变动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②法律事实的分类: 事件与行为 法律事实的分类: 事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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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是多种多样的。 法律规范是多种多样的。按文字表现形式不 法律规范可以有两种基本分类: 同,法律规范可以有两种基本分类: 第一种可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第一种可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第二种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第二种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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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德国学者莱特在他撰写的《世界经济年 年 德国学者莱特在他撰写的《 中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接着1916年, 鉴》中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接着 年 德国法学家海德曼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了, 德国法学家海德曼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了,“经 济法”法概念。 济法”法概念。 对“经济法”一词的探源表明:经济法概念的出 经济法”一词的探源表明: 现和逐步完善,是一个连续的历史过程。但尽管如此, 现和逐步完善,是一个连续的历史过程。但尽管如此,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都只有“经济法”之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都只有“经济法”之名, 而无“经济法”之实。 而无“经济法”之实。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还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 还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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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结构 法的结构 法的结构包括法律规范、 法的结构包括法律规范、法的部门和法的体 系三个层次。 系三个层次。 (1)法律规范。指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经 法律规范。指表现统治阶级意志, 国家制定或认可, 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 为规则。 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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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经济法的概念与定位 1.3.1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 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经 济关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 济关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 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 、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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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济法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1.4.1 经济法的特点 1、具有广泛的综合性 、 2、 2、具有直接的经济性 3、经济法律规范的易变性 、 4、程序保障的非独立性 、 此外, 此外,经济法还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一定的技 术性的特点。 术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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