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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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目录一、内容概述 (3)1.1 桥梁施工的重要性 (3)1.2 施工事故的危害性 (5)1.3 本文档的目的和结构 (5)二、桥梁施工事故类型及特点 (6)2.1 常见桥梁施工事故类型 (8)2.1.1 物体打击事故 (9)2.1.2 脚手架坍塌事故 (10)2.1.3 高处坠落事故 (11)2.1.4 触电事故 (13)2.1.5 混凝土裂缝事故 (14)2.2 各类事故的特点分析 (14)2.2.1 物体打击事故的特点 (16)2.2.2 脚手架坍塌事故的特点 (16)2.2.3 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17)2.2.4 触电事故的特点 (18)2.2.5 混凝土裂缝事故的特点 (19)三、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20)3.1 “9.10”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21)3.1.1 事故经过 (22)3.1.2 事故原因分析 (23)3.1.3 教训与启示 (24)3.2 “11.24”脚手架坍塌事故案例 (26)3.2.1 事故经过 (27)3.2.2 事故原因分析 (28)3.2.3 教训与启示 (29)3.3 “12.28”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30)3.3.1 事故经过 (31)3.3.2 事故原因分析 (33)3.3.3 教训与启示 (34)3.4 “3.28”触电事故案例 (35)3.4.1 事故经过 (37)3.4.2 事故原因分析 (38)3.4.3 教训与启示 (39)3.5 “5.16”混凝土裂缝事故案例 (40)3.5.1 事故经过 (41)3.5.2 事故原因分析 (43)3.5.3 教训与启示 (44)一、内容概述事故背景介绍:简要阐述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相关工程概况以及当事人员的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描述: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包括施工流程、操作环节、设备使用情况等。

事故原因分析: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环境因素等。

海口污水厂事故 5名高淳工人20米深管内溺亡

海口污水厂事故 5名高淳工人20米深管内溺亡

海口污水厂事故5名高淳工人20米深管内溺亡6月10日晚7点45分,5名来自南京高淳的工人在海口海甸岛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排海工程顶管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排海管海水透水事故,5名工人被困泡在灌满海水的管中。

海口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搜救。

11日晚8点,现场救助指挥部发布第三次新闻通报,确认5名被困水下工人已全部遇难。

施工管道离海平面20多米深今天上午,工地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发生事故工程的情况。

据其介绍,这个工程项目的整体名称叫“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口市水务局等。

该工程为省、市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甸岛海景路北侧,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东侧和北侧,北临琼州海峡。

其中,江苏神龙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工程排海工程顶管施工项目,从岸上一工作井内深入地下20多米,向海中顶管安装直径为1.6米、管厚为1.8厘米的排海钢管,共要顶管1305米长,现已顶管1007米。

这个工程在岸上有一个直径达20多米、深达20多米的工作井。

施工人员通过工程机械在该作业井的底部向海中顶管。

顶管工程为封闭结构,即管子向海中推进的时候,管子内与海水是隔离的,管子里面没有水,有工人在里面施工。

顶入海中的管道离海平面20多米。

历险快跑!管子里传来透水声据施工人员介绍,6月10日晚7点30分,6名工人从作业井口进入排海管道中作业,他们在排海管中的作业距离为120米至200米,即在排海管道中每隔120米或200米有一个施工的工人。

最近的工人离作业井口只有200米左右。

晚上7点40分左右,站在离井口400米远位置的工人高某从管子里跑了出来,他对站在井口最近(200米)的工人说:快跑,我听到管子里传来透水的声音了,再不跑就来不及了!这名工人对高某说:别紧张,没有事的。

你跑吧,我看看怎么回事再说。

高某刚爬上作业井口工作面,透过的海水迅速吞没排海管,并冲入作业井内,最后几乎淹没作业井口。

5名工人都没来得及逃身,就这样被透过的海水淹没在排海管中,至今都没有浮上来。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9.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你局呈报的《关于上报“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岚执法应急〔2019〕97号)收悉。

经管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事故调查合法性事故调查工作符合《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

二、事故的性质及原因(一)事故性质该起事故是属于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原因陈月花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在已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为图方便捷径和寻找掉落的水杯,违规拆解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违规翻开后浇带预留井井口防护模板,不慎坠入井道,导致事故发生。

三、防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着力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019年12月2日附件“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10月8日7时许,在金井片区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工人坠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办乐东县九所镇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二期工程“10·7”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办乐东县九所镇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二期工程“10·7”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办乐东县九所镇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二期工程“10·7”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0.13•【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办乐东县九所镇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二期工程“10·7”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乐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县九所镇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二期工程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乐东中兴生态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浙江东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维保公司:鲁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和省厅《海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立即启动对涉事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

10月25日前,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报告,并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扣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实施处置。

二、配合指导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处理意见。

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

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或综合执法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2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解除本督办。

黄岛区“8·2”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8·2”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8·21”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8月21日,南通东星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钢业公司)在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5号楼宴会中心建筑工地安装钢结构屋面板时,两名工人从13米高的屋顶坠落至地面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黄岛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总工会及青岛海洋高新区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是由青岛红树林旅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高级度假酒店,总投资70亿元,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地带,占地445亩,建筑面积约76万平米。

项目融滨海度假、会展、豪华温泉、精品购物、电影颁奖、生态餐厅、儿童体验城等丰盛内容于一体。

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正在建设中的一期工程于2011年5月开工。

发生事故的5号楼宴会中心位于地上1层,建筑面积16190.5平方米,为钢结构构造。

宴会中心长84米,宽50.4米,高13米。

钢结构屋顶铺设的屋面板,长2.4米、宽1.5米、厚0.1米,重300公斤。

在进行屋面板吊装时,需将4个专用挂钩挂在屋面板两侧预留的孔洞内,再用钢丝绳把4个挂钩挂在塔吊吊钩上。

(二)工程发包情况2014年9月22日,青岛红树林旅业有限公司将度假世界5号楼宴会中心钢结构工程发包给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冶工程公司),双方签订了《青岛红树林度假酒店宴会中心钢桁架施工合同》,合同价款843万元。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10.17”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10.17”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苏住建质〔2023〕29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3年10月17日14时左右,苏州工业园区DK20220003地块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由上海家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苏州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等,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3.严格责任追究。根据省、市关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精神,对上海家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在苏州市范围内停止其投标资格3个月的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待事故调查结束后,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要按照省住建厅“一案双查”规定,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并按要求组织公开述职。
1.实施重点监管。苏州工业园区场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2.开展安全约谈。针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开展安全生产约谈,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事故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制作《事故调查报告详解》、《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经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初审确认符合要求后,报苏州市住建局备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10.17”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3.11.13
【字 号】苏住建质〔2023〕29号
【施行日期】2023.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澳前镇“11·27”奥园玺悦府项目工地砖胎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澳前镇“11·27”奥园玺悦府项目工地砖胎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澳前镇“11·27”奥园玺悦府项目工地砖胎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21.01.29•【字号】岚综管综〔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澳前镇“11·27”奥园玺悦府项目工地砖胎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岚综管综〔2021〕8号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你局呈报的《关于批复海坛片区澳前镇“11·27”奥园玺悦府项目工地砖胎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岚执法应急〔2021〕21号)收悉。

经管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作出的调查处理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事故调查合法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

事故的性质及原因(一)事故性质该起事故的性质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等级为“一般事故”。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1.坍塌位置位于阳角位置,属土体受力不利部位;胎模后填砂松散,坡顶振动、超载诱发砖模坍塌;砖胎模支撑不到位致支档安全度不足。

2.林*珠在危险区域施工,被坍塌的砖块击打身亡。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1. 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

该公司在监理单位未签发混凝土浇捣令的情况下,违规私自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该公司提供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未结合实际制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事故发生前,该公司虽然采取钢管回顶等方式对砖胎模进行了支撑,但仍存在支挡安全度不足的问题;现场安全管理力量不足,当晚施工期间,仅有2名施工员在场指导,未安排安全员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管理。

2. 福建巨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组织安全措施不到位,未安排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在奥园玺悦府项目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平潭流水码头火灾事故原因

平潭流水码头火灾事故原因

平潭流水码头火灾事故原因平潭流水码头火灾事故,是指在某年某月某日,福建平潭流水码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思。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一、人为因素1. 疏忽大意在火灾发生之前,有关部门和码头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平潭流水码头处于潮湿多雨的气候环境中,木质建筑易燃,码头周边堆放着大量木材和易燃物品,码头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没有注意到这些潜在的火灾隐患,疏忽大意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2. 违规操作火灾发生时,有工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温作业,这种违规操作直接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3. 消防设施不全据初步调查,平潭流水码头的消防设施并不完备,消防器材不足,消防通道被堵塞等现象时有发生。

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有效的消防设施和人员,导致了火灾的扩大和无法及时控制。

4. 管理不善据悉,平潭流水码头的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普及不够,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较差,一旦发生火灾,无法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情。

以上是平潭流水码头火灾事故的人为因素,这些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和扩大,对事故的后果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自然因素1. 气候原因平潭流水码头所处的潮湿多雨气候环境,使得木质建筑易燃、易受潮,加上大量的木材和易燃物品的存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很容易蔓延。

2. 可燃物堆积码头周围堆积了大量的木材和易燃物品,这些可燃物的堆积是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上是自然因素对平潭流水码头火灾事故的影响,自然因素的存在也加剧了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

三、监管不力1. 监管缺失有关部门对于平潭流水码头的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监管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和码头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对于防火工作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不到位,没有做好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以上是火灾事故中监管不力造成的原因,相关部门和码头管理人员的不作为和监管责任不落实,直接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和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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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9.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你局呈报的《关于上报“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岚执法应急〔2019〕97号)收悉。

经管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事故调查合法性事故调查工作符合《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

二、事故的性质及原因(一)事故性质该起事故是属于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原因陈月花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在已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为图方便捷径和寻找掉落的水杯,违规拆解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违规翻开后浇带预留井井口防护模板,不慎坠入井道,导致事故发生。

三、防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着力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019年12月2日附件“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10月8日7时许,在金井片区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工人坠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区领导批示,区管委会于10月11日成立了“10·8”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工人坠亡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区安办副主任、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林性勇任组长,区交通与建设局副局长王建伟、区安监局局长许起亮、区公安局治安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施子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纪工委、公安局、工会、安监局、金井片区管理局、敖东派出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监察工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鉴定、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田美澳沙滩西北侧、环岛路东南侧,项目由一栋5层学术交流中心B区、一栋2层文体配套设施和一栋2层1#变电所组成,工程合同造价约11658万元。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计划2020年3月完工。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情况1.施工单位: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建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5754969926R,法定代表人:倪章益;住所:福建省永泰县樟城南湖花园18号楼202室;营业期限:1996年3月27日至2023年10月20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施工劳务等。

该项目经理:张建新。

2.监理单位: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监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154419402W,法定代表人:林巍;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写字楼14层;营业期限:199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实施阶段的建设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

该项目负责人:何友在。

3.劳务单位:福建永富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劳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5550987081Y,法定代表人:雷大国;住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18号202室;营业期限:2010年3月16日至2030年3月15日;经营范围:建筑劳务。

现场负责人:倪雪英。

(三)死者基本情况陈月花,女,37岁,贵州省惠水县鸭绒乡上田村人,身份证号码:******************,系永富劳务公司派遣人员(永富建设公司木工班组工人)。

(四)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为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程主体大楼东侧后浇带施工预留井。

经勘察,该预留井内径为0.95m×1.43m,深为5.2m。

在该预留井井口左侧墙壁挂有黄色安全帽1顶,井底留有蓝色旋盖塑料水杯1个(直径约68mm),后经查证,该安全帽和水杯系死者陈月花使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调查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置情况2019年10月8日6时许,永富建设公司木工班组工人陈月花与李女坤(女)到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程主体大楼三层清理模板。

7时许,两人完成三层作业区工作后从安全通道下楼,一起前往主体大楼北侧茶水间,陈月花去打开水,李女坤到茶水间旁边的库房拿加固材料。

7时10分,李女坤携带作业所需材料跟随在陈月花后面约6米处,一同沿护栏外侧硬化道路前行,拟前往主体大楼东侧一层作业区。

在途经事故发生地点附近时,陈月花为图方便,未从安全通道进入一层作业场地,而是走捷径,违规拧开道路边铁制定型化隔离防护栏固定螺栓,打开防护栏,在其后面同行的李女坤见状大声呼叫:“老乡,不要往那里走”,但陈月花未听劝阻,径自走到主体大楼脚手架外侧,解开主楼密目式安全网,欲从铺着模板的后浇带预留井口向上攀爬。

陈月花在爬上井口过程中,其携带的塑料水杯掉入井内,为寻找水杯,翻开模板,不慎失足坠落井底。

同行的李女坤听见陈月花说“我水壶掉了”,随即不见陈月花,便迅速赶到井口,发现陈月花已坠入井底,呼之不应,立即打电话给江往发年(李女坤配偶、木工班组工人),此时正在主体大楼二层距预留井约10米处巡查的项目部材料员张武也跑到井口,立即通知公司管理人员并拨打了120电话。

随后木工班组带班人员吴小江和工人江往发年赶至事发地点,协同其他救援人员将陈月花救出。

7时45分,120医护人员到达后立即进行抢救,后将陈月花送往平潭协和医院。

9时42分,陈月花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金井片区管理局、区公安局、区交通与建设局、区安监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工作。

金井片区管理局、敖东派出所、永富建设公司和永富劳务公司等单位积极开展事故善后维稳工作。

目前,事故善后工作已妥善解决。

(二)事故调查情况事故发生后,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

为确保事故调查更加科学、客观和公正,调查组聘请了安全生产专家进行事故技术鉴定并协助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过程调查情况根据调取的相关单位用工合同显示,2019年5月8日,陈月花与永富劳务公司签订《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筑行业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该公司安排其在永富建设公司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地木工班组工作。

据调查,事故发生当日,该项目工地现场仅安排少量木工班组工人进行模板加固和拆解工作,在事故发生地点附近,除死者陈月花当日的同班工友李女坤和当时正在附近巡查的项目部材料员张武外,未发现有其他目击证人。

李女坤在询问笔录中表述的事故发生及救援具体过程,与张武询问笔录中所表述的陈月花翻动井口模板的情形相一致。

2.相关单位调查情况2018年12月,施工单位永富建设公司与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程第二阶段项目施工合同》。

事故发生当日,项目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和调取永富建设公司的内业资料显示,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符合相关建筑施工规范要求。

查阅该公司三级教育登记卡、安全三级教育考核试卷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该公司对陈月花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陈月花本人已在“三级安全教育表”和“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经专家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后浇带预留井井口采用三道50mm×100mm方木做水平支撑、上面覆盖模板并用铁钉钉牢的防护方法,符合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第三款“当非竖向洞口短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固定牢固”的规定。

根据测量的水杯口径,可以推断,水杯可能从覆盖预留井井口的模板与井口边缘之间的缝隙中滚入井底。

2018年12月,永富建设公司与永富劳务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由永富劳务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施工所需设施、设备、材料均由永富建设公司提供。

经调查,永富劳务公司有委派人员驻工地协同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班组长吴小江事发当日有对陈月花进行安全提醒。

2018年1月12日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据调查,当日事故发生地点未组织施工作业,且该地点属于非安全通道,并设有禁入警示标志和采取封闭措施,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有关约定,弘信监理公司没有旁站监理义务。

3.专家《技术鉴定报告》对事故分析情况依据调查组委托的福州市政府安委会专家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陈月花个人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在已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为图方便擅自抄近路进入作业现场,然后为寻找掉落的水杯擅自撬开预留井口防护模板,不慎坠落死亡。

该起事故发生在陈月花前往作业区的途中,陈月花未按照规定走安全通道,发生事故的地点也非陈月花应去的工作地点,发生事故的施工预留井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通过调查取证,结合专家《技术鉴定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陈月花安全意识淡薄,为图方便,无视安全提醒和他人劝阻,违规打开安全防护栏,从非安全通道通行,为寻找水杯违规翻开预留井口的防护模板,导致自身坠亡,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事故调查组依据调查情况,无法认定永富建设公司、永富劳务公司、弘信监理公司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一)事故原因陈月花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在已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为图方便走捷径和寻找掉落的水杯,违规拆解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违规翻开后浇带预留井井口防护模板,不慎坠入井道,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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