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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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及责任追究,提出一套可行的制度范本。

二、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1. 医疗事故的定义: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2. 医疗事故的分类:按事故性质可分为职业责任事故和非职业责任事故;按损害程度可分为轻微伤、轻重伤和死亡。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 发现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相关医务人员或其他部门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2. 医疗机构内部处理: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调查,并对医疗事故进行初步处理,包括停止有关医疗活动、提供紧急救治等。

3. 中立调查机构介入: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中立调查机构,并将事故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提供给调查机构。

4. 调查结果公布:中立调查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后,应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四、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1. 确保患者权益:在处理医疗事故时,要以患者的权益为最高原则,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公正、独立的调查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时,应由独立的机构进行,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3. 依法追责:对于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责,保证追责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五、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医疗事故鉴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患者,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学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 医疗事故赔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3. 院内纠纷处理:对于医院内部发生的医疗纠纷,应由医院设立独立的纠纷处理机构进行调解和处理,以解决纠纷,并维护医疗秩序。

4. 外部纠纷处理:对于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由专门机构或法庭进行处理。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疗行为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纠纷,以及涉及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责任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因医疗活动导致的患者不良后果,包括医疗差错、不良反应、手术失误等。

而医疗纠纷则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包括医疗费用纠纷、治疗效果纠纷等。

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监管机构:政府和相关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界定和处理程序,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3. 申诉机构:设立独立、公正的医疗纠纷申诉处理机构,提供患者投诉和申诉的渠道,并依照规定进行调解、仲裁或审判。

4. 赔偿机制:明确医疗损害的赔偿标准和程序,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 质量控制: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6. 信息公开:加强医疗信息的公开透明,让患者能够了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犯有错误或违法行为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根据具体情况,责任追究可以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究等。

总的来说,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纠纷包含患者针对我院医疗服务、医疗行为和医疗技术提出的医患关系纠纷。

医疗事故指医疗过程中由于医院的过失或疏忽等原因造成的患者不良后果,包含伤残和死亡。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的责任可以得到合理的保障,同时为患者供应赔偿渠道。

第五条医院将定期开展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技术评估工作,通过分析和总结,不绝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六条医院将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相关纠纷和事故,并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二章医疗纠纷处理管理规定第七条医院应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委员会由医务处、法律事务处、病案质控科和护理部等相关部门的代表构成。

患者就医疗纠纷问题向医院提出投诉后,医院应及时成立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并予以回复。

若患者拒绝接受处理结果,可向市级医疗监督机构提出申诉。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患者调解机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调解构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中立性。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案件登记和归档制度,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针对涉及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医生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和人际关系处理本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三章医疗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医疗事故调查委员会,负责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委员会由医务处、护理部、质控科、法律事务处和相关专家构成。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发现或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至医院。

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医疗事故快速反应小组,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理,包含救治、转院等措施的布置和实施。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方案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方案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方案以下是 9 条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方案:1. 遇到医疗事故别慌!先冷静下来想想该咋办!就像你在迷宫里突然迷失了,得先沉住气找出口一样。

比如说,马上封存病历,这可太重要了,不然证据没了咋说理去!还记得那个小张吗,就是因为没及时封存病历,后面吃了大亏,咱可不能重蹈覆辙!2. 一定要找懂行的人帮忙啊!这就好比在黑暗中找明灯。

可以咨询专业的医疗律师,他们见过的案例多了去了。

你看人家老王,找了个厉害的律师,最后问题解决得妥妥当当!3. 纠纷发生了,沟通很关键呐!别一味地指责抱怨,要心平气和地去谈,就像和朋友聊天一样。

比如和医院好好协商,说不定能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呢。

咱村的李大妈就是靠着好好沟通,事情顺利解决了,多好呀!4. 证据收集可不能马虎!这可是你的“武器”,没有它怎么打仗啊!像医疗记录、检查报告,一个都不能少。

还记得那个新闻里的小李吗,就因为证据充足,最后赢得漂亮!5. 鉴定也很重要啊,这就如同给事情一个明确的评判!别嫌麻烦,该去鉴定就去。

你想想,不鉴定怎么知道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就像那场车祸纠纷,鉴定后一目了然!6. 保持耐心,这可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事儿,就像跑马拉松,急不得。

你说要是着急上火,自己先累垮了,还怎么继续呢。

像老赵,坚持了好久,最后也得到了合理的结果。

7. 千万别走歪门邪道!那可不行,要堂堂正正地解决。

难道你想偷偷摸摸地解决,最后还落个坏名声?别傻了!就像那谁,想走捷径,结果把事情弄得更糟!8. 家人朋友要团结起来,这时候可不是各顾各的时候,要一起面对!家人不就是互相支持的嘛。

你看隔壁那家人,遇到纠纷后团结一心,多让人佩服!9. 不管结果如何,都要坦然面对呀!生活还得继续,不是吗?就算遇到了困难,咱也不能倒下。

就像摔倒了,拍拍土站起来接着走!最后我想说,遇到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不要怕,只要方法对,有耐心有勇气,肯定能处理好!。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1.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 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人及家属、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旁观人员,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进行技术咨询。

4. 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 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 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 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 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 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

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有责任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

对于患者的死亡、重大损害等情况,医疗机构应当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以保障信息透明和监督追责。

2. 事故鉴定和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事故鉴定或认定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事故鉴定由医疗机构专家或相关部门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3. 赔偿和补偿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

4. 追究责任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纪律处理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行政赔偿等。

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查和纪律处分,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医务人员,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协商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的首选方式是协商和调解。

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平等互利的解决方案。

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调解。

2. 仲裁和诉讼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

仲裁是指通过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3. 专业评估和鉴定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鉴定是必要的。

通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鉴定,可以确定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损害的严重程度,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客观依据。

三、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1.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通过相应的处理程序解决问题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文: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从而保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医疗规范、伤害了患者身体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事实,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第四条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坚持事后追究、防范为主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和纠纷再次发生。

第五条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明确责任并依法追究。

第二章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第六条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发现事故:患者或其家属、医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

二、调查事故:医院应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三、确认事故:调查小组应向医院管理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由管理部门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认定责任。

四、处理事故:医院管理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进行相应的处理并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对于严重的医疗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八条对于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医院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纠正错误、赔偿患者等。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九条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接受投诉:接受患者或其家属的投诉,并及时记录投诉内容。

二、调查纠纷:医院应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小组,对纠纷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三、调解纠纷:调解小组应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尽力调解解决纠纷。

四、仲裁纠纷: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第十条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平的原则。

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一、预案目的为加强医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预防、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

三、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定义及分类(一)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与患者或其家属发生的争议。

(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差错: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操作不当、诊断错误、治疗错误等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事件。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一)组织架构1. 成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监督、检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工作的实施。

(3)组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4)定期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 处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接收、登记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报告。

(2)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3)定期统计、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4)组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调解和赔偿工作。

五、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三)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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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
关于建立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有关规定
为了建立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依法、依规有序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医患沟通重要性的认识。

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院【2009】二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暂行规定》,医务人员要运用情感、语言、行为、技能等方式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通过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患者疾病得以顺利治疗和康复,减少医疗纠纷,避免医疗事故发生。

二、建立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制,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及内科、外科、妇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建立医疗事故院内鉴定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为委员的院内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对本院医疗事件作技术鉴定。

技术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
或委托后,通过调查研究、外析原因、判断性质,作出科学结论,提出书面鉴定意见(但不是最终鉴定)。

(三)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医院聘请泉州侨经律师所吴金文律师为本院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定期或不定期来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三,建立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制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现有的医疗纠纷处理途径有:调解解决.行政处理、法院诉讼。

(一)调解解决:一般纠纷在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领导(指导)下进行,由医务科配合相关科主任、护士长采用医患双方沟通形成,尽量达成调解解决方案,院法律顾问律师应参与或提供法律帮助.
(二)行政处理:调解解决不成,不能达成解决方案,提交区卫生局解决,按行政处理渠道进行.
(三)法院诉讼:患者不服从卫生局行政处理方案,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由院法律顾问律师负责应诉,医务科(或办公室)配合。

四、建立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责任制度。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经查实并成立或经卫生主管部门确认,法院判决认定院方要承担赔偿责任,院方承担赔偿经济损失后:
(一)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防止类似纠纷或事故发生.
(二)对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医院规章制度给予追究行政或经济责任,进行必要的处理(分),必要时要在全院会议上进行通报,公布处理(分)決定.
医患沟通联系制度
“七升医术,三升沟通”,这是一位资深医疗专家老院长从事50多年医疗工作对医疗技术与沟通艺术两者之间关系的形象比喻,说明沟通艺术在医疗工作的重要位置,沟通是人的智慧的表现,工作能力的象征,医疗工作实践经验总结说明,医疗纠纷90%是由于沟通不好而造成,为了进一步形成互相信任,共同配合的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提高沟通艺术,防范医疗纠纷,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好公民来我院诊治的生命权,健康权,经研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建立岗位职责,住院病人病房门上均应标明该病人的责任医师责任护士。

责任医师责任护士必须履行好各自岗位职责,加强医患之间沟通。

二、凡入住24小时之内住院病人,责任护士要向病人告知住院制度、注意事项及科普知识,征求病人意见,责任医生向病人告知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或诱因,诊疗原则、检查内容及注意事项,以此建立融洽医患关系.
三、对急诊重症病人入院,除了马上进行抢救外还必须在2小时之内完成医患沟通,需要手术、输血、麻醉及特殊检查治疗要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并请患者在相关告知手续上签字,若是危重病人或昏迷病人必须让其家属签名,出示危重病人病危通知书。

四、出院病人,应向患者说明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征求病人对医院意见.评定满意程度、责任护士要将意见簿呈送病人(或家属)书写意见,并让病人签字。

五、发现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提出异议、医疗缺陷或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责任医师、护士要及时报告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护理部,科主任和护理部主任应及时研究解决,化解医患矛盾和风险。

科主任、护理部解决不了要及时报告院长。

六、"120"出车要迅速,出车后要善于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尤其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说明:"120”急救必须本着就近就快原则,赢得时间就是贏得生命、贏得救治,要向患者及家属反复告知和显示万禾医院优势和条件,让患者及家属了解万禾医院,相信我院有条件有能力治疗患者的伤病,让病人选择并接受在我院治疗,在院外急救如出现本人不能解决情况问题,要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征求科主任同意,院前抢救属于重大事故、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科主任要亲临现场抢救。

七、急救科医护人员、检验中心、醒酒室及驾驶员在接受醉酒人员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并学会和努力做好对病人的沟通工作,包括与患者、家属、民警、相关领导、相关人的沟通。

沟通中做到方法要注意,内容要讲究,态度要诚恳,要体现服务而不是管教。

语言要规范,
八、要做好健康体检和后续服务工作,加强与体检者的沟通、做好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及疾病危险因素的干预,实实在在为他们没病防病,有病治病的健康受益服务。

九、要发展和巩固医患沟通,把医患关系推到新的水平。

为了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制定三个评定指标和四条激励和纪律措施:
评定指标:
(一)年度病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医疗纠纷率控制在2%以下。

(三)患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激励措施:
(一)医患关系沟通好,并取得良好成绩,或标兵,医院给予工资晋级及奖励金。

(二)沟通不好,但未造成后果,给予批评教育
(三)沟通不好,造成轻微后果,给予警告。

可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四)沟通不好,扣发其本人奖金工资。

造成不良后果,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列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十、病人出院后十天要将病历整理齐全上交院病案室,超过一天扣十元。

病历不规范每份扣50元,处方不规范每张扣10元。

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的规定
各科室: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促进我院医疗服务健康发展,实现以良好医德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建立医务人员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

一、公开承诺的内容
(一)医院一切工作要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
务人员礼貌服务热情,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有良好的医接诊,语言文明,德医风。

(二)对急诊抢救病人,坚持“三先三后”(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办手续,先治疗后检查)的原则,一切为病人负责
(三)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无法拒绝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有关部门。

(四)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出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 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六)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七)根据病人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不乱收费或私自收费, 努力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

(八)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给病人提供规范的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九)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开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承诺制度适用对象:
在本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含医技人员)、相关的行政后勤人员.
三、建立公开承诺制度监督处理机制:
(一)公开承诺制度实行责任制,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在科室人员承诺的落实。

(二)医务人员违反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行为由院办公室、医务科、党支部负责督查。

(三)医务人员发生违反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的行为,经医院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及医院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扣发奖金(工资)、辞退等处理。

(四)本制度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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