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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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

延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

延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一、现状情况延安市位于黄土高原中南部、陕西北部,距陕西省会西安350多公里,属黄河中游地区,规划面积188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6平方公里,市区总人口约50万人。

延安市住建局辖宝塔区9个乡(镇),3个办事处,106个村庄,26个社区,其余11个乡(镇)和505个村庄的规划工作由宝塔区住建局负责管理。

二、规划发展思路及今后工作重点任务“十二五”规划工作总思路: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和“做美延安、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总任务,进一步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城镇空间布局,加快提升县域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全力推进重点镇建设;以“三山两河”治理为抓手,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旧城、城中村改造和山体、沟道的开展发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节能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建筑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末,全市的城镇化率达到60%,宝塔区城镇化率达到65%。

(一)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中国革命圣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陕北黄土风情文化、适宜人居的陕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的定位和“做美好延安”的要求,做好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按“一主、两副、一轴、多点”结构。

一主为宝塔区中心城市,两副为黄陵、洛川和子长,“一轴”:是西延铁路沿线城镇发展轴,“多点”:市域中心城镇和30个重点镇组织城市空间结构。

按照“严格保护、注重利用;融入文化,塑造特色;进沟上山,拓展空间;交通优先,山绿水清,适宜人居”的城市发展思路建设延安。

城区结构按照“西控、南调、东扩、中疏、北进”的思路进行管理,城市中心区按照“显山、露水、透塔”的规划理念进行建设。

(二)、全力加快城镇体系建设。

延安市是省上确定的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试点市,要按照省上的《意见》和市上出台的《实施意见》,加快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抓好杨家园则等5个重点省级标准镇、13个市级、13个县级重点镇的建设,全市建设100个新型农村示范区,加快城乡统筹建设。

延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延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延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2011年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照局党委会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规划管理,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许可证”。

对于城市重要地段的大型户外广告提出规划方案初审意见,报住建局审批;2、受住建局委托,负责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3、负责城市临街建筑门面装饰装修的规划审批,重要地段的规划方案报住建局审批;4、负责南泥湾组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报批工作;5、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宅建设项目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指导思想以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做美延安为目标,以《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详规为依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科学规划、依法管理。

进一步加强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建设项目的报批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的力度。

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组织。

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三、工作目标任务以做美延安为中心,审批工作为重点,政策法规为导向,严格监管为手段,服务创新为主线,科学管理为支撑,队伍建设为保障,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办公室工作1、做好文秘,收文登记,文件送阅,资料归档等工作,收文管理要及时,搞好档案管理工作。

2、做好印鉴管理工作,严格用印程序审查。

3、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期间做到通讯及信息畅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运转,详细记录工作运转情况。

4、做好群众接待工作,热情接待,耐心回答,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5、做好人事劳资工作。

6、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有关程序严格资金使用。

确保国有资产完整。

7、做好单位的收费工作。

8、做好日常学习的管理工作,加强培训。

(二)规划管理工作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建设审批,规范管理,做好个人住房建设报建审查工作、现场踏勘及审批工作。

2、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工作,做好户外广告报建审查工作、现场踏勘及审批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7〕12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7〕12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6.08施行日期2017.06.08文号陕政函〔2017〕123号主题类别城乡规划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7〕123号延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延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04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镇村布局,结合沿黄生态城镇带建设,在沿黄公路沿线重点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镇村。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3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0平方公里以内。

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延安市西沟规划方案

延安市西沟规划方案

延安市西沟规划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出延安市西沟地区的规划方案,以促进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 规划目标延安市西沟地区规划的主要目标如下: - 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区域发展效益;- 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 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需求; - 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 - 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

3. 规划范围延安市西沟地区规划的范围包括以下重点区域: - A区:商业和市中心区; - B区:住宅区; - C区:公共设施和服务区; - D区:生态保护区。

4. 规划原则在制定规划方案时,以下原则将被遵循: - 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人性化设计:根据居民需求,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 多功能配套: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 - 文化保护:保护并凸显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 - 生态友好:合理规划绿化带和生态保护区,保护自然环境。

5. 分区规划5.1 A区:商业和市中心区A区将作为延安市西沟地区的商业和市中心区,拥有完善的商业设施和交通网络。

具体规划如下: - 建设商业广场,吸引商家入驻,提供丰富的购物和娱乐选择;- 规划步行街,鼓励人们步行购物,减少交通拥堵; - 完善交通网络,包括地铁、公交和停车设施; - 设立公共广场,作为城市活动中心。

5.2 B区:住宅区B区将作为延安市西沟地区的主要住宅区,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

具体规划如下: - 划分不同类型的住宅用地,包括多层住宅、别墅等; - 保护并改善自然环境,规划绿化带和公园; - 建设便利的社区设施,如学校、医院和商店; - 提供多样化的居住选择,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5.3 C区:公共设施和服务区C区将作为延安市西沟地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区,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

具体规划如下: - 建设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 - 设立医疗机构,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 规划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和剧院; - 设置体育设施,包括运动场和健身中心。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7•【字号】延政办发[2012]132号•【施行日期】2012.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延政办发〔2012〕1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为保障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履行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市规委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负责审议全市规划和规划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议事机构。

市规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委员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规划、住建、财政、国土、公安、交通、环保、旅游、城管、水务、林业、文物、教育、卫生、商务、文广、交警、消防、新区管委会、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宝塔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兼任,负责处理市规委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城乡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市规委会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省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审议或审定城市规划发展战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各类城市规划及规划的调整;审定市域内重大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查中心城区重要建设项目、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重要建筑的设计方案;履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职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的批复-陕政函[2011]25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的批复-陕政函[2011]25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的批复
正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的批复
(陕政函〔2011〕252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延安城市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调整方案》。

二、延安市是革命老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你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保护红色历史文化资源。

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新区建设,逐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城市功能,把延安市逐步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特色突出、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三、要加快《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进度,新区建设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四、要加快新区用地的调整,修编后的《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延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确保《总体规划》的顺
利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结束——。

《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

《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

《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方案评审会召开姚引良梁宏贤出席并讲话发布时间:06-08 来源:延安日报社本报讯(记者张春鸽)6月7日,《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方案评审会召开。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姚引良,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姚靖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周,市政府副市长彭祖佑、薛海涛,市政协副主席刘志坚出席会议。

住建部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上海城市规划行业协会副会长、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协会会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朱若霖,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袁昕等省内外著名专家参加评审。

省住房和建设厅副厅长韩一兵主持会议。

为了更好的指导延安城市建设,鉴于现行《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已经到期,2011年3月我市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4月完成了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目前总体规划纲要已经编制完成,提请省建设厅进行技术评审。

会上,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介绍了《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方案。

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规划介绍,并就规划纲要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经过认真细致的评审,专家组对规划纲要编制成果给予肯定,一致认为纲要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调查深入,全面详实,理念先进,符合延安实际,达到了编制要求,原则上通过评审。

同时,专家们还就规划纲要涉及的城市定位、交通路网布设、地质勘探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姚引良认真听取了专家们的评审发言,对规划编制单位所做的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介绍了延安实施“中疏外扩、上山建城”战略的构想和重大意义。

他指出,市第四次党代会决定实施“中疏外扩、上山建城”战略,这是破解延安城市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在延安城市发展史上具有转折性的意义。

他强调,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延安的发展倍受各界关注,在规划纲要的编制过程中,要把握好延安城市总体定位,充分体现生态绿色新城理念,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盘考虑,切实做到科学论证规划、打破常规推进,严格组织施工,努力把延安建成一个适宜延安人居住的城市和游客心目中想象中的延安。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规划导则》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规划导则》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规划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5•【字号】延政发〔2016〕12号•【施行日期】2015.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规划导则》的通知延政发〔20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城市规划导则》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15日延安市城市规划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规范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城市规划的指导性原则,适用于延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

规划区以外的范围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第三条城市规划工作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原则。

第二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第四条城市性质定位:中国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

城市功能定位:宜居、宜业、宜游。

城市历史文化定位:追寻红色记忆,感受黄土风情。

城市规划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上述城市定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强化革命旧址、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展示、体验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黄土风情文化;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重塑历史风貌特色。

第五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

核心保护区为南至南桥,东西两侧至山脊线,北至石佛沟桥,东至嘉岭桥的“三山”围合区。

重点保护区为市区内168处不同等级革命历史文物的保护,包括宝塔山、清凉山、枣园、杨家岭、王家坪、凤凰山、西北局、桥沟鲁艺、南泥湾、抗小、陕甘宁边区政府、参议会礼堂旧址、抗大、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保安处旧址,万佛洞石窟、古城墙遗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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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稿件)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延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彰显圣地氛围,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

加强延安城市山体沟道保护和利用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游、生态优美的城市。

保护圣地,建设新区,疏解老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延安市区规划范围内,凡是在延安市区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遵守本导则。

第二章规划审批程序2.1、“三规合一”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三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的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划定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等,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目标。

“三规合一”工作以理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理职能为主旨,加强城乡发展空间布局的衔接与协调,不编制新的规划,也不取代法定规划。

编制工作完成后,“三规”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各自进行调整完善。

2.2、市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三规合一”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基础资料、开展部门调研、比对“三规”差异、规划衔接评估、划定“三规合一”控制线、制定实施保障措施等程序。

2.3、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审批程序第三章城市规划分区、五线控制3.1、老城区: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旅游服务、文化娱乐、观景购物、居住教育等;围绕上述功能,强化革命旧址、历史遗迹的保护、挖掘与利用;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黄土风情文化的弘扬、展示和互动;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旅游等配套服务设施;历史风貌的塑造和展现等。

中心老城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

(一) 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南至南桥东西两侧至山脊线,北至石佛沟桥,东至嘉岭桥的“三山”围合区。

(二)重点保护区:“十大景区”的保护;革命历史文物的保护,包括陕甘宁边区政府及参议会礼堂旧址,抗大、陕甘宁边区法院、保卫处旧址,万佛洞石窟、古城墙遗址等不同等级文物保护单位;七条视线通道的保护,包括延河桥头、万佛洞、王家坪纪念馆广场、凤凰山古城墙、大礼堂广场、嘉岭桥头、南门破广场。

(三)控制区:保护区以外的规划区都是建设控制区严格控制核心保护区住宅建设,中心城区除居民下山安置房建设外,其他住宅建设要严格控制,核心保护区一律不予审批高层建筑;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内审批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原有用地规划调整为酒店、商业等旅游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严格控制保护区大型商业项目,严格控制保护区建筑高度和建设强度增加开放空间及控制街区与重点景点之间的视觉通廊;严格保护中心城区,对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应以保护历史遗迹、恢复古城风貌、显山露水凸,显圣地氛围为主,原审批未实施的建设项目应控制在12层以下,重点景区保护范围的建筑控制在6层以下。

(四)新城:新城建设成为“民生之城、生态之城、文化之城、创新之城”。

(1)民生之城:通过新区建设,缓解城市拥堵现状,充分改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从民生的角度出发,完善各项生活配套设施、交通设施等,创建便捷、宜居宜业的民生之城。

(2)生态之城:充分利用北区现有生态资源条件与地形条件,并结合周边山体、植被及沟壑水系,建设网络化的生态系统,营造具有山水园林氛围的人居环境,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生态之城意境。

(3)文化之城:依托延安革命圣地红色文化资源,传承延安精神记忆;发掘延安黄土风情文化,建成具有圣地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的文化之城。

(4)创新之城:以智慧建城,融创新入城;上山建城是对延安未来城市建设的一大考验,但同时也为延安引入现代城市营造理念带来锲机;规划在城市功能体系、生态环境体系、城市景观体系、综合交通体系、资源能源利用体系、和谐社区体系、文化活动体系等方面进行合理优化,顺势引导,将问题和挑战变成优势与特色,以塑造特色鲜明的创新之城;另一方面,本次优化注重城市功能的配置,在规划区战略性地导入现代服务业等功能,以引领城市产业经济的创新、智慧化发展,并带动延安市整体的产业经济提升。

3.2城市五线:(一)城市红线: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底层大型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场、游乐场、车站等,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出入口方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5米,并满足停车、回车、人流集散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二)城市绿线建筑退让公共绿地的最小距离(米)(三)城市蓝线沿河道规划蓝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四)城市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延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退让城市紫线的距离按照《延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执行(五)城市黄线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实施黄线控制。

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第四章山体、沟道、河道规划开发建设的要求4.1、山体、沟道、河道:市规划区以外山体沟道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延安城市山体沟道保护和利用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一)宝塔山、凤凰山、清凉山等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及水土流失的崩塌区、滑坡易发区、泥石流易发区的山体。

本区域内只允许建设登山路径、公厕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严禁开挖山体、侵占山体内土地,改变山体土地使用性质,砍伐或移植树木,破坏山体植被。

(二)城市主要门户、重要景观节点、森林公园、山体公园、铁路、高速公路、重要城市道路两侧及城市主川道迎坡面山体。

本区域内实施居民下山工程,保留部分特色窑洞,恢复山体植被,在不改变基本山形和植被的情况下,25%坡度以内,可适当建设与山体规划功能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三)开挖山体易造成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延安是历史文化名城应保持历史风貌特色,严格禁止开挖山体的活动。

(四)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善的沟道,开发难度大,严格控制审批。

沟道内已经审批的项目严格按规划审批图纸开发建设,未审批完善的项目停止审批工作,没有开发的及未经批准的沟道,任何单位个人一律不得开发利用。

(五)只允许在河道开展水景保护,河堤保护的建设活动,其她一切建设活动严格禁止,违者严肃处理。

第五章城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5.1、老城区核心保护区:南至南桥东西两侧至山脊线,北至石佛沟桥,东至嘉岭桥的“三山”围合区建筑密度、容积率按下表执行5.2除去核心保护区以外各类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第六章城区规划设计风貌特色6.1、老城区风貌特色应该体现延安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

(一)保护山体、水、城市的历史格局。

严禁破坏山体,实施居民下山,恢复植被;治理河道,建设水景工程;绿化、美化、亮化老城。

(二)严格保护重点区内历史原物、遗址及其历史环境。

只要是革命旧址、宝塔山、清凉山、古城墙、万佛洞、延河大桥的历史遗迹。

(三)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控制保护区内改造要突出城市地标物,体现历史传统建筑风格,与整体建筑风貌相协调。

建筑色彩以灰砖色、黄土色为主,白色为辅,窑洞符号点缀,青灰色坡屋顶。

(四)在老城区对传统风格和历史风貌构成有影响的,进行拆除、改建;禁止拆除或损坏已确定保护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北关街、东关街至百米大道、七里铺街、中心城区及南关街、二道街、枣园大道、市场沟、欧锦园高速南、北出入口及机场区域应该统一设计牌匾样式尺寸和外立面改造,来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氛围和延安精神。

(六)在老城区新建的建筑和外立面改造的项目必须以灰砖色、黄土色为主,白色为辅,窑洞符号点缀,拱形符号青灰色坡屋顶。

6.2、新城:地理位置不同太阳直射角度也由差异,太阳光的直射距离较近,明度降低纯度越高。

同时,环境色对城市建筑色彩的影响也较大,考虑山体、水体、植被、岩土、光照、季节、气候等自然要素,我们提出延安北区城市色彩策略为——以暖色调为主,明度中,纯度中低。

新区是上山建城项目,整体城市落于山脉之间,城市色彩风貌应与环境相得益彰。

色彩设计遵循中国传统色彩体系中的灰、白、赤、黄、青等文化特征鲜明的色相,同时根提取延安特色色彩体现城市重点区域的地域文化风貌。

第七章旧址周边用地控制7.1延安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对革命旧址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革命旧址是中国革命的纪念地、载体。

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革命精神。

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加人民的爱国热情具有深远的意义。

必须对革命旧址周边用地加以控制。

(一)枣园革命旧址中央社会部、中央医务所墙基外延10 米;《为人民服务》讲话台广场;后沟礼堂、水草湾毛泽东旧居及院子外延50 米。

南至延定公路南50 米;东至枣园镇政府西墙基;西至枣园苗圃西墙;北至社会部一室背后50 米;包括枣园村。

后沟部分不作为建设区域,不划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应保持周边自然风貌。

(二)杨家岭旧址重点保护区界定:东至中央统战部旧址东石渠(包括毛泽东种过的菜地),南至中央大礼堂南墙基外山峰主脊,西至旧址大门外岗楼西墙基,北至中央宣传部旧址外,中央花园为围墙墙基外10 米。

东西长450 米,南北宽150 米,面积约为6.75 公顷。

一般保护区界定:东边从毛泽东劳动过的地至拐沟100 米,南边从中央大礼堂至山顶300 米,西边从旧址大门到公路210 米,北边从旧址大门至延大理化楼110米,从宣传部旧址至山峁200 米。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及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旧址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西至7 号窑洞向西外扩10 米,东至南关街西侧道沿,南至2 号旧址外扩10 米,北至1 号旧址外扩5 米,总面积约1.25 公顷。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旧址:东至南关街北侧道沿,南至广场绿化边界,北至老干部活动中心前,西北方向至大礼堂西北山墙外扩5 米,总面积约为0.95 公顷。

西至山峰主脊,东至南关街东侧道沿,南至延安市人民政府北侧道路北道沿,北至延安市公安局南侧围墙墙基,总面积约为4.2公顷。

(四)中共中央西北局旧址主要考虑旧址建筑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特点进行界定,旧址位于较高处的山体上,故范围为:院以东高程为990.7 的道路约70 米,以西60 米的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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