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指南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指南一、引言实验室气瓶在科研与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气瓶本身的特殊性质,不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以及实验室设施的正常运行,本指南将对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提供详细指导。
二、气瓶的存储与搬运1. 气瓶应存放在稳定、通风良好的仓库或储存间中,远离明火、热源和易燃物品。
2. 气瓶应垂直存放,底部应有固定支架,以防止倒塌和滚动。
3. 在搬运气瓶时,应使用专业的搬运工具,并保持气瓶稳定,避免碰撞和摔落。
三、气瓶的使用与操作1. 在使用气瓶前,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气瓶上的标签和使用说明,确保操作正确。
2. 气瓶的连接与断开应使用专业工具,并确保连接口密封可靠。
3. 气瓶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或违规操作。
4.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气阀,并将气瓶与仪器设备断开,以防止气体泄漏。
四、气瓶的检查与维护1. 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如有破损、腐蚀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 气瓶应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测,确保气瓶内的气体不泄漏。
3. 气瓶的阀门应定期润滑并检查密封性,确保操作正常。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1. 在气瓶泄漏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阀门、迅速疏散等。
2. 有经验的人员应进行气瓶事故处置,尽量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3. 气瓶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实验室主管或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1. 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接受气瓶使用与安全管理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气瓶的正确使用、存储和搬运方法,以及气瓶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等。
3.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主动发现和解决气瓶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七、结论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实验室安全的重要环节,正确的存储、操作和维护是防止气瓶事故的关键。
通过培训和提高安全意识,我们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气瓶安全问题,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气瓶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实验室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气瓶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与检验第四条实验室气瓶的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确保气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采购气瓶时,应查验气瓶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三年,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泄漏试验等。
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不得使用。
第三章储存与管理第七条实验室应设立专用气瓶储存室,并配备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设施。
第八条气瓶储存时应分类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气体瓶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气体瓶混放。
第九条气瓶储存室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并严禁烟火。
第十条气瓶储存时应定期检查,确保气瓶无泄漏、无损坏、无过期现象。
第十一条气瓶储存室应配备灭火器材、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
第四章使用与运输第十二条实验室气瓶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气瓶使用前应检查气瓶阀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第十四条气瓶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并远离火源。
第十五条气瓶运输时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气瓶安全。
第十六条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五章报废与回收第十七条气瓶达到报废标准或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八条报废气瓶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九条报废气瓶的回收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二十条实验室应定期对气瓶管理人员、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气瓶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参加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二十二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气瓶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三条气瓶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气瓶安全。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使用的所有气瓶的选购、储存、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内所有科研、教学活动的气瓶需求,应按照实验室用气瓶的管理办法,进行申购、领用、管理和归还。
第四条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责任须细化到岗位和个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确保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实验室用气瓶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确保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应设有气瓶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
第七条气瓶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用气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储存、使用和管理;(三)组织开展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四)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检测、维护和修理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对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气瓶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验室的气瓶数量和使用需求,合理配置专职人员。
第九条实验室内有专职、兼职气瓶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领用、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气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用气瓶的管理制度;(二)组织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领用和存放,确保使用安全;(三)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监测、维护和维修工作;(四)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定期检测和报废处理工作;(五)组织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气瓶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使用气瓶的性质和要求。
第三章实验室用气瓶的选购和验收第十二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选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购买不合格和超龄的气瓶。
第十三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验收工作由气瓶管理员负责,并与供应商进行验收确认。
第十四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验收内容包括:(一)气瓶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二)气瓶的外观检查和内部清洁程度;(三)气瓶的标志、标签和铭牌是否清晰、完整;(四)气瓶的阀门、减压器等附件是否齐全;(五)气瓶的包装是否完好;(六)气瓶的容量和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2003〕第46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按其临界温度可划分为三类:(一)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二)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三)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第三条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保管和使用的气瓶的安全管理负责,应设专人掌握本单位使用气瓶情况,熟悉一般气瓶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对本单位气瓶进行日常管理。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气瓶安全及对气瓶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条凡租用(含购买)气瓶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向学院级领导提出申请。
(一)填写“气瓶使用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一份留购买者手中备查;(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三)必须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租用(购买)合格的气瓶,到有《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充装气体。
—1—第五条本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气瓶都执行国家定期检验制度(一般由充装气瓶的单位完成)。
(一)检验周期: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3.盛装液化石油气瓶,按GB8334的规定除YSP-50型钢瓶为3年检验1次外,其余型号钢瓶前3次检验周期为4年,任何型号钢瓶使用期限均不超过15年;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气瓶的使用存放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气瓶的使用存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气瓶的使用存放实验室是科研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下面就介绍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气瓶的使用存放。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1.实验室的安全标识:实验室的进出口、危险场所和通道等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清晰、醒目,便于人们快速辨认。
2.实验室内安全守则:实验室内设立安全守则,每个人都应明确知道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及应急措施等,如果遇到危险情况要迅速逃离,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3.实验室内的安全培训:每个实验室都应进行安全培训,使每个人都能够清楚地认识到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及事故原因,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安全。
4.实验室内的安全设施:实验室设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如应急灯、应急喇叭、破洞器、洒水器等,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气瓶的使用存放1.气瓶的分类:根据用途,气瓶可分为压缩气体瓶、高压氧气瓶、液化气体瓶等。
2.气瓶的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气瓶时,应从气瓶底部固定,尽量避免碰撞,绝对不能用火进行测漏,对于有毒气体瓶应做好保护措施,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3.气瓶的存放:气瓶的存放应有专门场所和专门负责的人员管理,气瓶应分开存放,按照气体种类、压力等级分类,不得堆放过高,不得存放在有机物、易燃物和腐蚀物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附近。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必须要完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进出口、通道、物品堆放等安全管理工作,为实验室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
同时,在使用气瓶时也要注意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气瓶存放等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操作人员不受伤害,实验室工作正常运转。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气瓶的使用、储存、运输和报废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3. 实验室各课题组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组气瓶的安全使用、储存和报废等工作。
四、气瓶安全管理要求1. 气瓶储存(1)气瓶应存放在专用气瓶柜内,柜内应通风良好,远离热源和火种。
(2)气瓶应按种类、压力等级、充装介质等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3)气瓶储存时应留有足够的空间,避免相互挤压。
(4)气瓶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 气瓶使用(1)使用气瓶前,应仔细检查气瓶外观是否完好,瓶阀、瓶帽等附件是否齐全。
(2)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气瓶安全使用。
(3)气瓶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瓶阀,防止气体泄漏。
(4)严禁将气瓶作为容器使用,不得将气瓶内气体排放到空气中。
3. 气瓶运输(1)气瓶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倾倒。
(2)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气瓶安全。
(3)气瓶运输时应避开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
4. 气瓶报废(1)气瓶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废。
(2)报废气瓶应送至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五、检查与考核1. 实验室安全员每月对气瓶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安全员每年对气瓶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对违反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实验室安全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用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用气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用气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气体的实验室,包括教学、科研、生产等领域的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用气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实验室用气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用气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实验室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室用气安全。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气设备、设施予以淘汰。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实验室用气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建立实验室用气安全档案,记录实验室用气种类、数量、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三章用气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实验室用气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操作规程:(一)熟悉实验室用气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性能;(三)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泄漏;(四)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佩戴防护用品、保持通风等;(五)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气源,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六)操作结束后,应关闭气源,清理现场,确保安全。
第十条实验室用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了解实验室用气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二)熟悉实验室用气安全操作规程;(三)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实验室用气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验室用气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二)实验室用气环境是否满足安全条件;(三)实验室用气人员是否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四)实验室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验室压力气瓶是一种常见的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的规定:
1. 气瓶的选择:选择适用于实验室使用的合适类型和规格的气瓶,并确保气瓶内装的气体与实验需求相符。
2. 储存和运输:储存和运输气瓶时,必须确保气瓶稳固、立式放置,并与易燃物、易爆物和可燃气体等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3. 气瓶压力检查:在使用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压力检查,确保气瓶内的压力在安全范围内,并避免劣化和泄漏。
4. 加工和操作:在使用气瓶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避免破坏气瓶外壳或导致泄漏。
5. 防止火源:禁止在附近存放明火、电器设备和静电产生物品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禁止在气瓶附近吸烟。
6. 泄漏处理:发现气瓶泄漏时,应立即迅速停止漏气源,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扩散,然后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7. 定期检验: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压力检验和外观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8. 标志标牌:对于不同类型的气瓶,必须明确标示其性质、压力等相关信息,以便于使用者正确识别和使用。
9. 人员培训:所有使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指导,了解气瓶使用的注意事项和安全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0. 废气瓶处理:不再使用的气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拆卸。
以上是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和制定更为详细的安全使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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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
气瓶的安全特性
1.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
2.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倍。
瓶的主要参数
1.正常环境温度-40至60℃;
2.公称工作压力为1.0至30Mpa;
3.公称容积为0.4L至3000L;
4.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
5.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
常用气体标识及颜色
气瓶检查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
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
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企业应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二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气瓶验收登记
五查一登记
查气瓶有无定期检验,有无钢印;
查气瓶出厂合格证;
查气瓶有无防震圈;
查气瓶有无防护帽;
查气瓶气嘴有无变形、开关有无缺失、外观是否正常、颜色统一、其他附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气瓶检查合格后验收登记。
气瓶运输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
■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运输可燃气体气瓶的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运输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必须备有防毒面具。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
■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气瓶搬运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
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
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
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气瓶使用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
■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
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
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
■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
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
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开启或关闭瓶阀应缓慢,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
■打开气瓶阀门时,人要站在气瓶出气口侧面。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
■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
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瓶阀结合。
■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配戴好瓶帽。
■严禁敲击、碰撞气瓶。
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
■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
气瓶上应有状态标签(“空瓶”、“使用中”、“满瓶”标签)。
■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气瓶存储
■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
■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
■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
■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气瓶应分类存储:
空瓶和满瓶分开、氧气或其它氧化性气体与燃料气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开;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分室、毒性气体气瓶分室、瓶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分室。
■易燃气体气瓶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立方(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
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立方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立方(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
■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
■盛装不宜长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气体的气瓶,如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气瓶,均应注明存放期限。
■盛装容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储存点的最高温度,并应避开放射源。
■气瓶存放到期后,应及时处理。
■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
■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盛装气体性质而确定,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存储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的室内储存场所,必须监测储存点空气中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
■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