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保研条例

合集下载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贯彻“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的指导思想,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特制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此处仅包含集成电路设计专业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本硕连读研究生按《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优良,其中硕士生的学位课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学院前25%。

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科研成果显著。

(5)博士生需在SCI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6)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社会工作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贯彻“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的指导思想,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特修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学制范围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本硕连读研究生按《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其中硕士生的学位课规格化成绩位于学院前25%。

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科研成果显著。

(5)博士生需在SCI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6)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社会工作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东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我校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对象1、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5、申请直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点击查看)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点击查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生中的国防生、西部支教生须保留1-2年学籍,一般不得申请直博。

二、招生专业1、《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

2、《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直博生专业一览表》我校招收直博生专业一般为理、工、医类学科,招生导师一般为目前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的博导,每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最多招收一名本科直博生。

三、申请材料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1、《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还须下载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东南大学201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单公示(第三批)

东南大学201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单公示(第三批)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院系所名称
建筑学院
能源与环境学院
姓名
闫景月 王瑜祥 孙霁含 邓苏晓 楼宝梁
郑鹏飞
综合成绩
89.32 83.8 77.35 81.66 83.39 81.13 80.16 78.11 76.21 79.22 78.35 77.78 77.11 79.71 79.19 77.14 80.90 79.30
备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学系 物理系 交通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吴健雄学院
陈乐 冯恩铎 毕校伟 王文正 丁翠 邹辉辉 王辰 陈斯雨 杨奕 罗俊鹏 吴晨月 丁奕文
华东师范大学东ຫໍສະໝຸດ 大学201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单公示(第三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14] 5号和东南大学校发[2014]189号文件精 神,我校在2015届本科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已基本结束。在推荐过 程中,各院(系)均制定了详细的推荐工作细则,认真组织了考核、审核并进行 了张榜公示。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现将拟推荐为2015年免试攻读研 究生的名单(第一批)公示如下,公示时间十天。 东南大学教务处 二0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东南大学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东南大学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东南大学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荐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教学司[2013]10号和东南大学校通知[2013]129号文件精神,我校在2014届本科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已基本结束。

在推荐过程中,各院(系)均制定了详细的推荐细则,认真组织了考核、审查并进行了张榜公示。

经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现将拟推荐为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单(第一批)公示如下(公示名单中学生的接收学校不予更改),公示时间十天。

东南大学教务处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表:。

吴院保研细则

吴院保研细则

吴健雄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表 1:
电子信息类强化班乘系数 1.1 的课程如下: 工科数学分析(上下) 、基础物理学(Ⅰ/Ⅱ) 、程序设计及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Ⅲ/Ⅳ) 、电 路基础、计算机结构与逻辑设计、电子电路基础、信号与线性系统 注:凡二年级通过转专业考试进入学院的学生,若一年级所修课程不是工科数学分析,则不 乘系数 1.1;大学英语课程(非Ⅲ/Ⅳ)成绩不乘系数 1.1。
获 奖 情 况
二(三)等奖
说明: (1)竞赛名录参照《东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鼓励奖实施办法》中所认定的
各类竞赛,新增加竞赛项目的加分由免研推荐领导小组认定;国家级 竞赛是由国家教育部机构组织的竞赛,由学校及相关企业组织的全国 范围参与的竞赛定义为省(大区)级竞赛; (2)区分 A、B 类竞赛的奖励分别按相应加分额度执行。 ①A 类竞赛是指与专业直接相关的竞赛,包括电子设计类竞赛,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智能车竞赛、Robocup 竞赛、机械设计大 赛、节能减排大赛、自动化创新大赛等;同一年份每项竞赛取所获得 的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年份加分可以累加; ②B 类竞赛是指与专业不直接相关的竞赛,包括大学生英语竞赛,英语 演讲赛、数学建模竞赛,高等数学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赛)、物 理实验竞赛、周培源力学竞赛等,每类竞赛均取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 分。 (3)竞赛合作者超过三人只按前三人计算成绩。所有竞赛项目的截止时间 为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关于在 2014 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下发之日。 2.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 (1)在省部级以上刊物(需有 CN 或 ISSN 刊号)上发表过与所读本科专 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 国内各级学术活动中提交与 所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 可获得相应的论 文加分。加分规则为: 序号 1 2 3 4 学术论文级别 国际核心刊物 国际一般刊物 国内核心刊物 国内一般刊物 加分 3.0 2.0 2.0 0.5

2014各类保研推免名额分配及211_985高校_中科院各院所

2014各类保研推免名额分配及211_985高校_中科院各院所

推免生名额
139 1680 588 300 760 123 91 80 316 91 235 177 55 268 144 1370 123 128 152 824 219 1630 1790 180 139 745 1197 690 43 245 148 431 32 107 211 586 860 1315 96 123 110 27 644 91 1420 260 39
学术型推免名额
127 1278 262 96 42 57
8
学术型留校名额
831 236
专业学位推免名额
66 443 116 57 22 29 8
190
112
948
711
503
130
79
470
353
190
97
63
45
30
276
248
123
384
346
210
74
45
32
16
58
38
58
33
710
462
150
220
155
140
6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55
535
401
220
北京理工大学
655
460
345
195
北京科技大学
664
463
301
201
北方工业大学
43
24
19
北京化工大学
496
298
268
198

北京工商大学
115
74

41
北京邮电大学
633
437
284

2014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拟录取公示

2014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拟录取公示

年接收外校推免生拟录取公示
考生注意:
、所有推免生必须于十月底之前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并于月日至日期间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推免生必须于月日前,请将以下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意:邮寄必须通过邮政或挂号信方式):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
) 体检表原件一份(外校推免生请在学校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入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思想道德好、业务学习优秀、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优先得到继续深造的机会,并促进全院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地发展。

现根据《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4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满足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

3. 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的必修、限选课成绩名列专业前35%,无不及格及重修课程。

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英语水平要求达到CET-6在430分以上或CET-4在520分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或雅思7分(单项分不低于6.0分)及以上。

4. “课外研学”成绩合格以上,且不能都来自听报告学分。

5. 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6. 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推荐,其它破格条件参考学校2015届免研文件。

7. 申请做流动助教(辅导员)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具体要求见学校当年选拔流动助教(辅导员)的相关文件)
8. 申请本校免试或向外校推荐二者只能选一。

二、推荐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表;
2. 院免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按加权平均成绩加上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成绩进行排名,以1.4︰1进行面试;
3.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院免研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4. 填表上报教务处;
5. 免研名额比例:电子科学与技术、传感网技术及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三个专业方向按照学校下达电子学院的免研名额按专业学生数等比例分配。

为促进新专业建设,视情况适当向传感网技术和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两个新专业倾斜。

三个专业方向的同学选择后续学科方向志愿时机会均等,即研究生所有学科方向均向三个专业开放。

免研学生按照不同学科方向可填报1~2个志愿,即在电子学院学科基地中选择1~2个填报。

原则上电子学院免研名额分配办法如下:以ASIC中心、MEMS重点实验室、601实验室为A组;显示中心、先进光子学中心、光传感/通信综合网络中心为B组,每组名额约为总数的50%左右。

6. 直博生优先排队,比例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基本名额。

三、综合成绩排名办法
综合成绩由1-3年平均成绩、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成绩以及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一)1-3年平均成绩:
直接采用教务处发布的绩点排名中公布的平均成绩(百分制)。

绩点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短学期第2周周五(三下交换生的学分转换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

(二)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成绩计算方法:
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成绩由学科竞赛分、论文专利分、SRTP项目加分、社会工作分四部分组成,总分不超过8分。

1.竞赛获奖得分:(竞赛是否计算由教务处文件及电子学院免研考核专家组审定,竞赛获
的全国电设二等奖可以与去年的江苏省电设一等奖累加;(2)二、三类竞赛中不同年份和不同级别的同一种竞赛项目不累计积分,例如国际数模竞赛获奖后不另外累加江苏省数模竞赛的获奖加分;(3)二类竞赛中不同种竞赛不重复计分,例如同时参加PLD竞赛及嵌入式竞赛并获奖,取最好成绩计算。


2.论文、专利得分:(论文及专利得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发表的论文每篇计2分,经SCI收录的论文计4分。

(论文发表有效性参见《东南大学电子学院本科生论文及专利认定奖励实施办法》)
发明专利授权3分、发明专利受理1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分。

(专利申请有效性参见《东南大学电子学院本科生论文及专利认定奖励实施办法》。

发明专利受理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论文及专利有多位作者,则根据排名先后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第一作者为学生,教师作者不计入作者排序;第一作者为教师或研究生的,此论文或专利不计;作者超过三位的,第4位以后(含第4位)的不计分。

):
3.SRTP项目加分:参加院校级、省级、国家级SRTP项目并以优秀成绩通过,可给予加分。

(由所有参与学生按照结题验收表工作量比例分配,每个项目所有学生该项加分总分不超过该项目总分。

SRTP项目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4.学生工作得分:(由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定,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1社会工作:(分为基本分与工作成效分两部分,基本分作为必加项,工作成效分以组织活动及集体获奖为主要参照,按最高职务计算,不叠加。


○2各级党政表彰。

(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表彰类别:三好生、三好生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学院先进个人等个人表彰。

四、面试
根据加权平均成绩加上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成绩排名,按学校下拨免研名额的1.4倍进入面试,在符合A、B组学科平衡的条件下,直博生优先录取。

面试由院免研专家组打分,满分20分。

操作流程为:
1.推免面试汇总表中按照直博生和非直博生分别排队;
2.先进行直博生的面试,确定录取人数;
3.不能被录取为直博生的和一般推免生等同考虑。

因直博生占用导师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因此拟申请直博的推免生须在提交推免申请表的同时提供直博导师的推荐意见函。

五、录取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由院免研领导小组按A、B两学科组进行排序(参见推荐工作程序第5条),每组名额约为总数的50%拟定录取名单,原则上同一导师最多只收取1名免研生。

六、被确定为免试研究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者;
2. 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者;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优秀或良好者;
4. 参加的国创、省创等大学生课外研学项目,在毕业前无正当理由不结题验收者;
5. 流动助教、助研、定向生违反协议及不能胜任所承担工作者。

本条例如与学校免研政策有冲突以学校政策为准。

本条例由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3月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