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实务案例题集及参考答案
国贸实务案例题集及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集蔡珍贵编2006年8月《国际贸易实务》分析案例说明※<目的和意义>通过《国际贸易概论》课程的学习,学生已基本了解国际贸易的原理,但对国际贸易流程和风险却不知如何降低。
如何让学生系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流程,避免和降低各种风险,是本实验课程的主要目的。
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把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基本知识点让学生通过实习,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学会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去分析、解决社会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并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运用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日后步入工作岗位,了解和适应社会创造条件。
※<内容>《国际贸易实务》实验课主要通过分析在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具有借鉴意义的案例来掌握各个章节的基本知识点,为以后参加工作面对新的国际经济环境打下基础。
根据教学基本要求,案例渗透到以下各章中,每章均会安排三个以上的案例来加强对知识点的学习。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第四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第五章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第六章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第七章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第八章合同的履行※<考核和要求>学生在通过学习各章的基本知识点后,对所提供的各章的案例进行分析,以巩固专业知识。
在进行案例分析时,要求学生先把案例分析的相关答案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下来,提交答案初稿。
在实验课堂上通过分析,给予参考答案和相关的修改后,对案例分析的结果予以评分。
※<适用班级>200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案例讨论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 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
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第一章:国际贸易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选择题:1. A国向B国出口了1000台电视机,这是A国的出口还是B国的进口?A. A国的出口B. B国的进口C. 既是出口又是进口2. 下面哪个不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A. 互利原则B. 公平原则C. 专利原则D. 最惠国待遇原则二、判断题:1. 原产地证明是为了确定货物的质量。
A. 对B. 错2. 最具革命性的现代国际支付方式是信用证。
A. 对B. 错三、案例分析:小明是一家电子产品公司的销售经理,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
由于美国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希望通过贸易保护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请问小明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利益,并说明其原理。
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A 国向 B 国出口了 1000 台电视机,这是 A 国的出口还是 B 国的进口?B. B 国的进口解析:从 A 国角度看,这是 A 国的出口;从 B 国角度看,这是 B 国的进口。
2. 下面哪个不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C. 专利原则解析: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有互利原则、公平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专利原则不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判断题:1. 原产地证明是为了确定货物的质量。
B. 错解析:原产地证明是指证明货物产地的文件,用于确定货物的原产国或地区,与货物质量无直接关系。
2. 最具革命性的现代国际支付方式是信用证。
A. 对解析:信用证是一种债权人付款保障的国际支付方式,具有支付保障、交易灵活等优势,对国际贸易有重要意义。
三、案例分析:小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利益:1. 申请贸易保护措施小明可以申请在美国市场上对电子产品采取关税限制或配额限制等贸易保护措施,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保护公司的利益。
原理:贸易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提高本国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2. 发展新的市场小明可以寻找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来扩大公司的贸易规模,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减少竞争压力,保护公司的利益。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1. 案例一:进口电子产品某电子制造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买了一批电子产品,其中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和耳机。
但在收到货物后,公司发现有部分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并且某些货物与订单不符。
公司希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并获得赔偿。
答案: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问题:1)联系供应商:首先,公司应该联系供应商,向其指出质量问题和订单不符之处,并要求供应商解决问题或提供赔偿。
2)检查文件:公司应该仔细检查与供应商的合同、发票和装运文件,确保有充分证据支持其索赔。
3)通知争议解决机构:若供应商不愿或无法解决问题,公司可以在适用的贸易协议或国际贸易组织中通知争议解决机构,并寻求仲裁或调解。
4)采取法律行动:如果仲裁或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公司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寻求法律救济。
2. 习题一:国际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有电汇、信用证和托收。
请分析并比较这三种支付方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答案:电汇:指购买方使用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直接汇入卖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电汇速度较快,适用于小额交易和紧急交易,但存在付款方与收款方之间的信任问题。
信用证:指购买方开立信用证,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要求卖方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向指定的银行或机构索取付款。
信用证可以提高买卖双方的信任度,适用于大额交易和跨国贸易。
托收:指买卖双方约定由银行作为中介出具汇票或者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结算。
托收适用于贸易伙伴之间互信程度较高的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选择支付方式应考虑交易金额、紧急程度、信任度等因素,并根据实际需求做出决策。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常常会综合运用多种支付方式以满足各种需求。
3. 案例二:反倾销措施某国家的纺织品制造商向另一国家出口纺织品,并得知该国家正在考虑对该纺织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制造商希望了解反倾销措施的定义、影响和应对措施。
答案:反倾销措施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行为的伤害,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解: 总重量: 0.08×100=8M/T 总体积: (1×0.4×0.25)×100=10立方米 应按体积计收 总运费= 100×(1+10%)×10+10×10 = 1100+100 = 1200美元 每箱运费= 1200/100=12美元 CFR价=FOB价+F = 200+12=212美元
FOB租船纠纷案
• 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 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 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 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 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 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 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 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案例1: 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共100箱,FOB价每箱 200美元。每箱毛重80公斤,尺码为 100×40×25厘米,查货物分级表运费计算标准 为:W/M,5级;航线费率表中,到某国港口5级基 本运费费率为每运费吨100美元;在附加费费率 中,去该港的附加费:港口附加费10%,直航附加 费为每运费吨10美元. 求: 1、这批货的每箱运费 2、CFR价
6 我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丝绸。已 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船抵达目的港开 始卸货时,当地突然发生武装冲突,船上 部分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 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参考答案:到岸上的不予赔偿,还在船 上的予以赔偿。这是根据CIF的条件。
7. 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 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 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 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2100美元。 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 又遭到了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 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该如何赔 偿?为什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5篇)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5篇)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案例分析、计算复习题:1.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
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
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不妥当。
因为违犯了合同规定。
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
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
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俄方的要求合理因为俄方收到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千克,1000袋共96吨,这与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的“每袋黄豆净重100千克,共1000袋,合计100吨”是完全不符的,所以俄方的要求合理。
补救措施及时和俄方联系,争取补足不足数量,或退还不足数量部分的款项,如果俄方不同意上述补救措施,就只能同意俄方降价5%的要求了,因为一开始我方就处于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的不利地位。
如果不是袋装而是散装在黄豆是散装的情况下,俄方的要求就不太合理了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外,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
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上述解释,凡是散装货物的买卖,即使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且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那么卖方交货的数量就可以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有不超过5%的差异。
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交易,卖方交货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
国贸实务第一篇案例参考答案

案例1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书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分析要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从合同内容看,在这笔进出口交易中,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并以此作为交验商品的依据,属于凭规格的买卖,只要我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我方就算已经履行了合同。
但是成交前我方向对方寄送样品时并未声明是参考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对方就有理由认为该笔交易既凭规格又凭样品。
而在国际贸易中,凡属于凭样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很难以该笔交易并非凭样买卖为由不予理赔。
案例2青岛某纺织厂向加拿大出口一批绣花被罩,国外要求花绣在被罩的横面。
但合同签订后,该厂在加工时,认为花纹应绣在被罩的竖面才较明显,便擅自决定改变了绣花部位。
货物出口到国外后,买方以布局与合同不符为由,要求全部退货。
请问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分析要点:在进出口业务中,如果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要求。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我方不能拒绝对方的退货要求。
但从我方的利益看,由于货物已经生产出来并已出运国外,如果接受对方的退货要求,并将货物运回国内,将使我出口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我方的损失,我方应该争取在我方提供一定经济补偿的条件下使买方接收货物,或者将出口合同改为由买方代表。
在买方拒绝上述两项建议的情况下,也要积极寻找其它的买主或代卖商。
案例3某厂外销布匹4万米,合同上订明:红白黄绿四种颜色各一万米,并附有允许卖方溢短装10%的条件。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交易磋商的两个基本环节是( D )A 询盘、接受B 发盘、签合同C 接受、签合同D 发盘、接受2、根据《公约》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 )A 接受生效的时间B 交易双方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C 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D 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3、发盘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在于( B )A 前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后,后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前B 前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前,后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后C 两者均发生在发盘生效前D 两者均发生在发盘生效后4、根据《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未送达受盘人之前,发盘人可以( D )A 还盘B 接受C 撤销D 撤回5、我某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方式向法国商人发盘,限5月8日复到有效。
对方于7日以电报方式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延误,我公司于9日才收到该通知,事后我公司未表态。
根据《公约》( B )A 该逾期接受无效B 因我公司未及时提出异议,该接受有效,合同成立C 只有在我公司及时表示确认后,该接受才有效,否则,合同不成立D 只有在对方再次发出接受通知时,该接受才有效,否则,合同不成立6、关于接受的生效,英美法系实行的原则是( A )。
A 投邮生效B 签署日生效C 到达生效D 双方协商7、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D )A 投邮生效原则B 签订书面合约原则C 口头协商原则D 到达生效原则8、下列哪一项内容的修改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发盘的内容( D )A 解决争端的办法B 数量、支付方式C 交货时间和地点D 要求分批装运9、我国A商人向B商人用口头发盘,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B商人( B )A 任何时间表示接受都可使合同成立B 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C 不超过24小时接受合同即成立D 不超过48小时接受合同即成立二、多项选择题1、构成一项发盘应具备的条件有( ABC )A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B 表明发盘人受该发盘的约束C 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D 发盘必须规定有效期2、《公约》规定,一项已生效的发盘不能撤销的条件是( ACE )A 发盘规定了有效期B 发盘未规定有效期C 发盘中明确规定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D 发盘中未表明是否可撤销E 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采取了行动3、发盘效力终止的情况包括(ABCD )A 过了发盘规定的有效时间或合理时间B 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C 发盘人进行有效的撤销D 发盘人破产4、构成一项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D )A 接受必须由合法的受盘人作出B 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接受C 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作出D 接受必须表示出来5、“你10日电我方接受,但支付条件由D/P改为L/C即期”,该电文是( BCE )。
国际贸易实务考卷(案例及答案).doc

国际贸易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卷姓名学号成绩[案例一]2005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合同,CIF上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2月马赛港交货。
同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
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
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物与货船全部沉入大海。
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知所购货物全部损失的消息。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拒偿付议付行已支付的20万美元,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试问: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开证行能否由于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付款义务?依据是什么?3.买方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答:1货物风险自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不能,因为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并且信用证是一种独立自主的文件,一经开出便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是一种单据交易与货物无关。
3 GIFT卖方已代理买方办理了保险,因此买方可凭合理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二]2007年3月11日,我国甲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乙公司签订一笔2万美元的出口合同,乙公司要求以D / P at sight为付款方式。
在货物装船起运后,乙公司又要求国内出口商将提单上的托运人和收货人均注明为乙公司,并将海运提单副本寄给他。
货到目的港后,乙公司便以暂时货款不够等原因不付款赎单,要求出口商将付款方式改为D/A,并允许他先提取货物,否则就拒收货物。
试问:1.甲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产生的根源在哪里?2.做好托收方式应注意什么?3.甲公司从中应吸取怎样的教训?答:1甲公司存在风险。
根源就在于他选择了托收这种对出口人不利的支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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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集蔡珍贵编2006年8月《国际贸易实务》分析案例说明※<目的和意义>通过《国际贸易概论》课程的学习,学生已基本了解国际贸易的原理,但对国际贸易流程和风险却不知如何降低。
如何让学生系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流程,避免和降低各种风险,是本实验课程的主要目的。
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把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基本知识点让学生通过实习,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学会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去分析、解决社会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并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运用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日后步入工作岗位,了解和适应社会创造条件。
※<内容>《国际贸易实务》实验课主要通过分析在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具有借鉴意义的案例来掌握各个章节的基本知识点,为以后参加工作面对新的国际经济环境打下基础。
根据教学基本要求,案例渗透到以下各章中,每章均会安排三个以上的案例来加强对知识点的学习。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第四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第五章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第六章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第七章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第八章合同的履行※<考核和要求>学生在通过学习各章的基本知识点后,对所提供的各章的案例进行分析,以巩固专业知识。
在进行案例分析时,要求学生先把案例分析的相关答案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下来,提交答案初稿。
在实验课堂上通过分析,给予参考答案和相关的修改后,对案例分析的结果予以评分。
※<适用班级>200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案例讨论 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
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
于是,B公司向A公司提起索赔。
但A公司认为,货物装船前经检验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因此,A公司拒绝赔偿。
试问,A公司的申辩是否有理?此争议应如何处理? 并请说明理由。
案例讨论2.2001年12月,中国天津A公司与某国设在中国广州的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在大连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B公司向A公司出售一批移动电信设备,总金额为200万美元,交货地点在A公司设在沈阳的仓库。
合同进一步规定,双方当事人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自愿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其结果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并明确双方所适用的法律为《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试分析,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合同条款所作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选择是否恰当?案例讨论3.某年11月4日顺达公司应瑞典TG公司的请求,报价棉花500吨,每吨斯德哥尔摩到CIF价格340欧元,即期装运实盘,要约有效期至11月24日。
TG公司接收到报盘后,请求顺达公司:“降低价格;延长要约有效期”。
顺达公司曾将价格每吨减至320欧元,延长要约有效期至11月30日。
TG公司接收到顺达公司来电后,又请求顺达公司:“增加数量;再次延长要约有效期”。
顺达公司再将数量增至800吨,延长要约有效期至12月10日。
TG 公司于12月6日来电接受该盘。
顺达公司在接到TG公司承诺电报时,发现国际市场因受灾影响棉花产量,市场价格暴涨。
顺达公司不愿意成交,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将货物售出,不能提供货物”。
TG公司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是有效的,坚持要求顺达公司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
提出:“执行合同或者赔偿差价损失6万欧元,否则将起诉与法院”。
试问:①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②TG公司有无正当理由提起诉讼?为什么?案例讨论 4.韩国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
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胶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货源基地,所以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山东大蒜。
”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货源紧张。
BR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时交货。
但KM公司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BR公司作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消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
试问,KM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评述此案。
案例讨论 5.我某出口公司向法国某进口公司就某类出口商品询盘,法商报价为每公吨400欧元CIF马赛,而我公司对该商品内部掌握价为FOB大连每公吨人民币2 978元。
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每1欧元的买入价人民币938.12元,卖出价人民币942.35元。
我公司备有现货,只要不低于公司内部掌握价即可出售。
现该商品自中国某口岸至汉堡港的运费为每公吨人民币598元,保险费为每公吨人民币102元。
问我公司能否接受此报价?为什么?案例讨论6.某年8月21日,我国北方某地辉煌有限责任公司向英国BTG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建议:愿以每台700英镑的价格按照CIF大连价格条件购买笔记本电脑500台。
8月22日,BTG有限责任公司接到辉煌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发盘后,立即电告接受对方的报价。
8月31日,BTG有限责任公司将500台笔记本电脑交给英国FARRY运输公司装船运输。
FARRY运输公司发现其中有80台笔记本电脑包装破损,准备签发不清洁提单。
但BTG公司为从FARRY 运输公司处拿到清洁提单,以便结汇,于是向FARRY运输公司出具了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承运人FARRY运输公司遂给BTG有限责任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
BTG有限责任公司持清洁提单顺利结汇。
辉煌有限责任公司于11月1日收到货物,发现80台笔记本电脑有严重质量问题,于是向承运人德国FARRY运输公司索赔。
试问:(1)承运人FARRY公司应否承担责任?(2)如果辉煌有限责任公司向BTG有限责任公司索赔,索赔能否成立?案例讨论 7.有一份FOB合同,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而致部分货物受损,而买方已经投了“仓至仓”的一切险,事后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买方索赔同样遭到拒绝,那么保险公司究竟该不该赔偿呢?案例讨论8.我国A公司向泰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
货物出运后,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出口地的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B公司进行了汇票承兑。
货抵目的港后,由于用货心切,B商于是出具了信托收据向本地代收行借得货运单据,先行提货转售。
当汇票到期时,B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
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A公司直接向B商索取货款。
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
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并提出处理该案的建议。
案例讨论 9.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CIF术语的合同。
合同规定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
合同订立后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了信用证,其内容与合同相符。
信用证中的装运条件规定为:数量7000箱,1-7月等量装运。
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在1-5月每月装运了1000箱,银行已分批议付了货款。
对于第六批货物,原订于6月28日装运出港。
但由于台风影响,该批货物延至7月2日装运出港。
卖方凭7月2日的装运提单向银行要求议付货款时,遭到拒绝。
卖方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再次议付也遭到拒绝。
试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银行有无拒绝付款的权利?为什么?(3)卖方能否授引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为什么?(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案例讨论 10.中国南方某公司与丹麦AS公司在2004年9月按CIF条件签订了一份出口圣诞灯具的商品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AS公司于7月通过丹麦日德兰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
就在我方正在备货期间,丹麦商人通过通知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保险金额改为发票金额的120%。
我方没有理睬,仍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内,向议付行议付货款。
议付行审单无误,于是放款给受益人,后将全套单据寄丹麦开证行。
开证行审单后,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
试问: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讨论1.答案要点本案中卖方A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风险已转移给买方B公司为由而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
理由是,虽然货物品质发生变化,导致买方损失的情况是发生在运输途中,即越过船舷之后,但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就说明致损的原因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
这属于卖方履约中的过失,应构成违约。
而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FOB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果途中由于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本案所说的情况显然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所以卖方A 公司拒赔是没有道理的。
案例讨论 2.答案要点目前,在国际上,与国际贸易关系较为密切的国际贸易条约主要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公约》的宗旨是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在确立有关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统一原则时,照顾到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国家,以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
我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最早成员国之一,但在1986年核准《公约》时, 对《公约》提出了两项重要的保留:其一是对《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
《公约》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而且这些国家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就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即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该公约又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按照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对此,我国提出了保留,即认为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在本案中,中国天津A公司与某国设在中国广州的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在大连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此,双方规定所适用的法律为《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不妥之处。
案例讨论3. 答案要点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应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