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实务案例题集及参考答案
国贸实务案例题集及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集蔡珍贵编2006年8月《国际贸易实务》分析案例说明※<目的和意义>通过《国际贸易概论》课程的学习,学生已基本了解国际贸易的原理,但对国际贸易流程和风险却不知如何降低。
如何让学生系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流程,避免和降低各种风险,是本实验课程的主要目的。
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把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基本知识点让学生通过实习,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学会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去分析、解决社会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并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运用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日后步入工作岗位,了解和适应社会创造条件。
※<内容>《国际贸易实务》实验课主要通过分析在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具有借鉴意义的案例来掌握各个章节的基本知识点,为以后参加工作面对新的国际经济环境打下基础。
根据教学基本要求,案例渗透到以下各章中,每章均会安排三个以上的案例来加强对知识点的学习。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第四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第五章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第六章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第七章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第八章合同的履行※<考核和要求>学生在通过学习各章的基本知识点后,对所提供的各章的案例进行分析,以巩固专业知识。
在进行案例分析时,要求学生先把案例分析的相关答案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下来,提交答案初稿。
在实验课堂上通过分析,给予参考答案和相关的修改后,对案例分析的结果予以评分。
※<适用班级>200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案例讨论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 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
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第一章:国际贸易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选择题:1. A国向B国出口了1000台电视机,这是A国的出口还是B国的进口?A. A国的出口B. B国的进口C. 既是出口又是进口2. 下面哪个不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A. 互利原则B. 公平原则C. 专利原则D. 最惠国待遇原则二、判断题:1. 原产地证明是为了确定货物的质量。
A. 对B. 错2. 最具革命性的现代国际支付方式是信用证。
A. 对B. 错三、案例分析:小明是一家电子产品公司的销售经理,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
由于美国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希望通过贸易保护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请问小明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利益,并说明其原理。
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A 国向 B 国出口了 1000 台电视机,这是 A 国的出口还是 B 国的进口?B. B 国的进口解析:从 A 国角度看,这是 A 国的出口;从 B 国角度看,这是 B 国的进口。
2. 下面哪个不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C. 专利原则解析: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有互利原则、公平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专利原则不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判断题:1. 原产地证明是为了确定货物的质量。
B. 错解析:原产地证明是指证明货物产地的文件,用于确定货物的原产国或地区,与货物质量无直接关系。
2. 最具革命性的现代国际支付方式是信用证。
A. 对解析:信用证是一种债权人付款保障的国际支付方式,具有支付保障、交易灵活等优势,对国际贸易有重要意义。
三、案例分析:小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利益:1. 申请贸易保护措施小明可以申请在美国市场上对电子产品采取关税限制或配额限制等贸易保护措施,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保护公司的利益。
原理:贸易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提高本国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2. 发展新的市场小明可以寻找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来扩大公司的贸易规模,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减少竞争压力,保护公司的利益。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程序)1、我国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10时,以普通电报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500美元CIF纽约,但由于我方工作人员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
请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3)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1)如果是当天10点半发现,外商有可能未收到该电报,我方应尽快撤回发盘,并采用加急电报或传真等方式,使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达到受盘人。
让受盘人无法接受该项发盘。
(2)如果是第二天9点发现,我方要想撤回发盘已不可能,但客户尚未接受,则可以撤销发盘,并将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以前送达受盘人。
该项发盘可以撤销。
(参看《公约》规定)(3)如果是第二天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则等于交易已经成立,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双方在合同正式签署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接受该笔交易或承担违约后果。
(参看《公约》规定)2、某月8日,我方向韩国A公司发盘“可供一级芝麻1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订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速复电”A立即复电:“你方8日电我方接受,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芝麻的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
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按照《公约》第19条规定,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增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除发价人在不过份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此案中A 公司在接受函中,将包装条件添加为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属于非实质性变化,我方对此项接受,未表示反对,二是着手备货,因此该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5篇)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5篇)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案例分析、计算复习题:1.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
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
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不妥当。
因为违犯了合同规定。
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
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
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俄方的要求合理因为俄方收到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千克,1000袋共96吨,这与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的“每袋黄豆净重100千克,共1000袋,合计100吨”是完全不符的,所以俄方的要求合理。
补救措施及时和俄方联系,争取补足不足数量,或退还不足数量部分的款项,如果俄方不同意上述补救措施,就只能同意俄方降价5%的要求了,因为一开始我方就处于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的不利地位。
如果不是袋装而是散装在黄豆是散装的情况下,俄方的要求就不太合理了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外,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
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上述解释,凡是散装货物的买卖,即使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且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那么卖方交货的数量就可以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有不超过5%的差异。
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交易,卖方交货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交易磋商的两个根本环节是〔 D 〕A询盘、接受B 发盘、签合同C接受、签合同D发盘、接受2、根据?公约?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A接受生效的时间B交易双方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3、发盘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在于〔B〕A前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后,后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前B前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前,后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后C两者均发生在发盘生效前D两者均发生在发盘生效后4、根据?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未送达受盘人之前,发盘人可以〔D〕A还盘B接受C撤销D撤回5、我某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方式向法国商人发盘,限5月8日复到有效。
对方于7日以电报方式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延误,我公司于9日才收到该通知,事后我公司未表态。
根据?公约?〔B〕该逾期接受无效因我公司未及时提出异议,该接受有效,合同成立只有在我公司及时表示确认后,该接受才有效,否那么,合同不成立只有在对方再次发出接受通知时,该接受才有效,否那么,合同不成立6、关于接受的生效,英美法系实行的原那么是〔 A 〕。
A投邮生效 B 签署日生效C到达生效 D 双方协商7、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D 〕A投邮生效原那么 B 签订书面合约原那么C口头协商原那么 D 到达生效原那么8、以下哪一项内容的修改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发盘的内容〔 D 〕A解决争端的方法 B 数量、支付方式C交货时间和地点 D 要求分批装运9、我国A商人向B商人用口头发盘,假设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B商人〔 B 〕任何时间表示接受都可使合同成立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不超过24小时接受合同即成立不超过48小时接受合同即成立二、多项选择题1、构成一项发盘应具备的条件有〔ABC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说明发盘人受该发盘的约束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发盘必须规定有效期2、?公约?规定,一项已生效的发盘不能撤销的条件是〔ACE 〕A发盘规定了有效期 B 发盘未规定有效期1发盘中明确规定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中未说明是否可撤销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采取了行动3、发盘效力终止的情况包括〔ABCD 〕过了发盘规定的有效时间或合理时间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发盘人进行有效的撤销发盘人破产4、构成一项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D 〕接受必须由合法的受盘人作出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接受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作出接受必须表示出来5、“你10日电我方接受,但支付条件由D/P改为L/C即期〞,该电文是〔BCE 〕。
国贸案例及分析答案

1.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该由何方负责?如果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给予赔偿?并说明理由。
要点评析:保险公司不需赔偿。
货物损失放生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此时买方对该批货物还不具有可保利益,因为本案采取CFR术语成交,CFR的风险点在装运港船舷,发生货损时卖方还未完成交货,所有权还属于卖方,所以虽然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是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要点评析:(1)属于单独海损的有:搁浅造成的损失;A舱被焚毁的一部分文具用品。
因为该损失是由于风险本身所导致的。
属于共同海损的有:强行起浮造成的轮机受损以及船底划破而产生的修理费以及船员工资等费用属于;A舱被水浸湿的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
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为了大家的利益而采取的对抗风险的人为措施所导致的。
3.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
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
在卸货过程中,外贸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灌装。
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
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
外贸企业逐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对此,试予以评论。
要点评析:保险公司不需赔偿,因为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条款,保险责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进入指定仓库时终止,而本案中的货损发生在仓库内,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
4.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4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
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一部分货物并组织人员抢修裂缝。
船只修复以后继续航行。
不久,又遇船舱失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
在火被扑灭后发现2000箱货物中一部分被火烧毁,一部分被水浸湿。
国际贸易实务考卷(案例及答案).doc

国际贸易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卷姓名学号成绩[案例一]2005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合同,CIF上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2月马赛港交货。
同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
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
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物与货船全部沉入大海。
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知所购货物全部损失的消息。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拒偿付议付行已支付的20万美元,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试问: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开证行能否由于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付款义务?依据是什么?3.买方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答:1货物风险自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不能,因为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并且信用证是一种独立自主的文件,一经开出便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是一种单据交易与货物无关。
3 GIFT卖方已代理买方办理了保险,因此买方可凭合理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二]2007年3月11日,我国甲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乙公司签订一笔2万美元的出口合同,乙公司要求以D / P at sight为付款方式。
在货物装船起运后,乙公司又要求国内出口商将提单上的托运人和收货人均注明为乙公司,并将海运提单副本寄给他。
货到目的港后,乙公司便以暂时货款不够等原因不付款赎单,要求出口商将付款方式改为D/A,并允许他先提取货物,否则就拒收货物。
试问:1.甲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产生的根源在哪里?2.做好托收方式应注意什么?3.甲公司从中应吸取怎样的教训?答:1甲公司存在风险。
根源就在于他选择了托收这种对出口人不利的支付手段。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及参考答案

第一篇国际贸易术语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第二章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第三章目的地交货的各种贸易术语【案例 1】我某出口公司按 CIF 贸易术语出口英国一批运动鞋,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装船并取得了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并向银行交单议付。
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运动鞋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
问:该批交易按 CIF 伦敦条件成交,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 2】某进出口公司以 CIF 伦敦向英国某客商出售圣诞礼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 9 月底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 12 月5 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 CIF 合同?为什么?【案例 3】我某进出口公司对法国某客户发盘,供应牛仔裤 10000 件,每件 CIF 巴黎 10 美元,装运港大连;现法商要求我方改报 FOB 大连价,问: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 FOB 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区别?【案例 4】我方用 CFR 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到非洲吉布提,装船后我公司业务员疏忽,未将装船通知告之买方,导致买方未及时投保,结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意外事故,全部灭失。
问:谁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参考答案:【案例 1】分析:我公司不应理赔,以 CIF 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案例 2】分析:本案中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 CIF 合同。
因为:(1)CIF 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后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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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集蔡珍贵编2006年8月《国际贸易实务》分析案例说明※<目的和意义>通过《国际贸易概论》课程的学习,学生已基本了解国际贸易的原理,但对国际贸易流程和风险却不知如何降低。
如何让学生系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流程,避免和降低各种风险,是本实验课程的主要目的。
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把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基本知识点让学生通过实习,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学会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去分析、解决社会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并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运用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日后步入工作岗位,了解和适应社会创造条件。
※<内容>《国际贸易实务》实验课主要通过分析在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具有借鉴意义的案例来掌握各个章节的基本知识点,为以后参加工作面对新的国际经济环境打下基础。
根据教学基本要求,案例渗透到以下各章中,每章均会安排三个以上的案例来加强对知识点的学习。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第四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第五章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第六章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第七章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第八章合同的履行※<考核和要求>学生在通过学习各章的基本知识点后,对所提供的各章的案例进行分析,以巩固专业知识。
在进行案例分析时,要求学生先把案例分析的相关答案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下来,提交答案初稿。
在实验课堂上通过分析,给予参考答案和相关的修改后,对案例分析的结果予以评分。
※<适用班级>200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案例讨论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 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
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
于是,B公司向A公司提起索赔。
但A公司认为,货物装船前经检验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因此,A公司拒绝赔偿。
试问,A公司的申辩是否有理?此争议应如何处理? 并请说明理由。
案例讨论2.2001年12月,中国天津A公司与某国设在中国广州的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在大连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B公司向A公司出售一批移动电信设备,总金额为200万美元,交货地点在A公司设在沈阳的仓库。
合同进一步规定,双方当事人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自愿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其结果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并明确双方所适用的法律为《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试分析,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合同条款所作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选择是否恰当?案例讨论3.某年11月4日顺达公司应瑞典TG公司的请求,报价棉花500吨,每吨斯德哥尔摩到CIF价格340欧元,即期装运实盘,要约有效期至11月24日。
TG公司接收到报盘后,请求顺达公司:“降低价格;延长要约有效期”。
顺达公司曾将价格每吨减至320欧元,延长要约有效期至11月30日。
TG公司接收到顺达公司来电后,又请求顺达公司:“增加数量;再次延长要约有效期”。
顺达公司再将数量增至800吨,延长要约有效期至12月10日。
TG 公司于12月6日来电接受该盘。
顺达公司在接到TG公司承诺电报时,发现国际市场因受灾影响棉花产量,市场价格暴涨。
顺达公司不愿意成交,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将货物售出,不能提供货物”。
TG公司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是有效的,坚持要求顺达公司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
提出:“执行合同或者赔偿差价损失6万欧元,否则将起诉与法院”。
试问:①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②TG公司有无正当理由提起诉讼?为什么?案例讨论4.韩国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
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胶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货源基地,所以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山东大蒜。
”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货源紧张。
BR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时交货。
但KM公司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BR公司作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消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
试问,KM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评述此案。
案例讨论5.我某出口公司向法国某进口公司就某类出口商品询盘,法商报价为每公吨400欧元CIF马赛,而我公司对该商品内部掌握价为FOB大连每公吨人民币2 978元。
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每1欧元的买入价人民币元,卖出价人民币元。
我公司备有现货,只要不低于公司内部掌握价即可出售。
现该商品自中国某口岸至汉堡港的运费为每公吨人民币598元,保险费为每公吨人民币102元。
问我公司能否接受此报价?为什么?案例讨论6.某年8月21日,我国北方某地辉煌有限责任公司向英国BTG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建议:愿以每台700英镑的价格按照CIF大连价格条件购买笔记本电脑500台。
8月22日,BTG有限责任公司接到辉煌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发盘后,立即电告接受对方的报价。
8月31日,BTG有限责任公司将500台笔记本电脑交给英国FARRY运输公司装船运输。
FARRY运输公司发现其中有80台笔记本电脑包装破损,准备签发不清洁提单。
但BTG公司为从FARRY运输公司处拿到清洁提单,以便结汇,于是向FARRY运输公司出具了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承运人FARRY运输公司遂给BTG有限责任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
BTG有限责任公司持清洁提单顺利结汇。
辉煌有限责任公司于11月1日收到货物,发现80台笔记本电脑有严重质量问题,于是向承运人德国FARRY运输公司索赔。
试问:(1)承运人FARRY公司应否承担责任?(2)如果辉煌有限责任公司向BTG有限责任公司索赔,索赔能否成立?案例讨论7.有一份FOB合同,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而致部分货物受损,而买方已经投了“仓至仓”的一切险,事后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买方索赔同样遭到拒绝,那么保险公司究竟该不该赔偿呢?案例讨论8.我国A公司向泰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
货物出运后,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出口地的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B公司进行了汇票承兑。
货抵目的港后,由于用货心切,B商于是出具了信托收据向本地代收行借得货运单据,先行提货转售。
当汇票到期时,B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
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A公司直接向B商索取货款。
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
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并提出处理该案的建议。
案例讨论9.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CIF术语的合同。
合同规定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
合同订立后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了信用证,其内容与合同相符。
信用证中的装运条件规定为:数量7000箱,1-7月等量装运。
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在1-5月每月装运了1000箱,银行已分批议付了货款。
对于第六批货物,原订于6月28日装运出港。
但由于台风影响,该批货物延至7月2日装运出港。
卖方凭7月2日的装运提单向银行要求议付货款时,遭到拒绝。
卖方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再次议付也遭到拒绝。
试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银行有无拒绝付款的权利?为什么?(3)卖方能否授引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为什么?(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案例讨论10.中国南方某公司与丹麦AS公司在2004年9月按CIF条件签订了一份出口圣诞灯具的商品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AS公司于7月通过丹麦日德兰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
就在我方正在备货期间,丹麦商人通过通知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保险金额改为发票金额的120%。
我方没有理睬,仍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内,向议付行议付货款。
议付行审单无误,于是放款给受益人,后将全套单据寄丹麦开证行。
开证行审单后,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
试问: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讨论1.答案要点本案中卖方A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风险已转移给买方B公司为由而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
理由是,虽然货物品质发生变化,导致买方损失的情况是发生在运输途中,即越过船舷之后,但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就说明致损的原因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
这属于卖方履约中的过失,应构成违约。
而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FOB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果途中由于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本案所说的情况显然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所以卖方A公司拒赔是没有道理的。
案例讨论2.答案要点目前,在国际上,与国际贸易关系较为密切的国际贸易条约主要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公约》的宗旨是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在确立有关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统一原则时,照顾到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国家,以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
我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最早成员国之一,但在1986年核准《公约》时, 对《公约》提出了两项重要的保留:其一是对《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
《公约》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而且这些国家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就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即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该公约又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按照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对此,我国提出了保留,即认为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在本案中,中国天津A公司与某国设在中国广州的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在大连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此,双方规定所适用的法律为《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不妥之处。
案例讨论3. 答案要点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应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