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

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
一、背景介绍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机构对领导干部在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金融资
金管理和使用、土地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活动。
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是对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一份重要文件,对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审计结果
经过对相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挥霍浪费情况;
2.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故意流失国有资产情况;
3.土地管理不严格,存在土地资源利用不当情况。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审核和监督机制;
2.加强资产管理监督,落实责任,严禁故意流失国有资产行为;
3.强化土地管理监管,加大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四、整改效果
经过整改措施的实施,取得如下效果:
1.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使用更加合理有效;
2.资产流失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国有资产有序增值;
3.土地利用得到合理规划,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五、结语
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整改的重要
工具,也是对国家资产管理工作的一种推动和促进。
希望领导干部能够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做到廉洁从政,以更好地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背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或组织在经济、财务、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的一种审核和评估。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为了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不足而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
整改措施1.制定整改计划–根据审计结果分析,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
包括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时间等内容。
–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评估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意识和遵守度。
3.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加强对资金流动、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改进会计核算–根据审计结果,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和流程,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加强对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学习和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5.完善管理体系–审视组织管理结构,优化各部门职责和权责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管理流程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建立监督机制。
6.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7.完善信息化管理–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和风险。
结束语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推动企业或组织的经济、财务、管理等方面得到规范和提升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能够促进企业或组织的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8.建立奖惩制度–根据整改效果,建立奖惩制度,鼓励优秀表现和规范行为,同时惩罚违规违纪行为。
–奖惩制度要公平公正,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9.加强对外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和外部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共同解决问题和推进整改工作。
–与审计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整改工作符合要求。
(2024版)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典型问题及防范措施提示

(2024版)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典型问题及防范措施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指导和服务,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促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和同类城市相关公开信息,现梳理行政事业单位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本单位职能建设、内部控制和监督、财政资金质效管理、政府采购及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14类典型问题及其防范措施,供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关注和参考。
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方面典型问题1:“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建立、执行不到位往往表现为:无“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或规定过于宽泛,集体研究流于形式;部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或未记录决策过程;决策前调查研究不够、前期工作不充分,决策不科学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等不良后果等。
针对以上问题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决策程序合规,防范决策风险,做到规范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等。
二、落实本单位职能建设方面典型问题2:本单位事业发展重要任务事项推进力不足往往表现为:对于上级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经济事项工作未按期有效落实,存在拖延迟滞;部分项目存在使用效益低下,未充分体现或发挥预期价值;未能紧跟所在行业新时代发展要求,与周边同等级同类型单位相比,在发挥特有职能方面存在明显落后或短板等。
典型问题3:行业监管职责履职不充分,机构分离落实不到位往往表现为:未与所办经济实体、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社团组织等取消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单位内部人员在关联单位担任法人或具体职务;借用关联单位人员或资产(车辆、房产等);违规在关联单位列支费用或获得分成收入等。
典型问题4:非税收入的组织征收和管理不规范往往表现为:擅自降低收费标准,减免收费金额;对已明令禁止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违规自立收费项目,以“赞助”“资助”等名目向企业摊派费用等;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等。
一文了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文了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什么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又应该做些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理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什么是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
该责任有以下特征:●该责任是一种职责或义务。
●该责任是与职务相关的职责或义务。
●该责任是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
●该责任是当事人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职责或义务。
二、领导干部应当负有哪些经济责任?一是职务上的职责、义务,包括法定、约定或本单位制度规定的职责、义务;二是基于特定的职务身份而应当承担的义务,可归纳为五个方面的责任:事业发展责任,经济决策责任,经济管理责任,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经济政策责任,廉政建设责任。
三、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时应强化哪些意识?●依法行政和按程序办事意识。
●集体民主决策意识。
●档案意识。
●效益意识。
●红线意识。
四、什么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的检查和评价,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鉴证的活动。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根据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经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党委常委会批准,在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后,由组织部出具审计委托书,审计部门组织实施,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和部门联动的合作。
五、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是什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党管干部的一项经常性制度,是一项常规的干部管理与监督工作。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是为了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也是促进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学习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心得体会(共四篇)审计部门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实施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规定》,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积极稳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工作体系基本形成,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审计内容逐步深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审计质量明显提高;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成效显著增强。
多年的实践证明,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定》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对审计的对象、内容、组织协调、审计评价、责任界定、结果运用等都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全市审计机关要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规定》,准确把握其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市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深化。
一是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
《规定》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依据。
市县审计机关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实施办法,完善审计对象管理、组织协调、计划管理、审计整改、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制度,尽快出台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又便于操作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释义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释义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2月8日向社会公布。
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制定本释义。
第一章总则[条文]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规定》立法宗旨和依据的规定。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从宏观层面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是制定本规定的主要宗旨,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要求。
1997年胡锦涛同志的批示明确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很有好处。
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已经成为新时期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从微观层面讲,《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为了科学总结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经验,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审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但是只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没有具体的规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1999年 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以下称两办暂行规定),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方面已不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需要。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https://img.taocdn.com/s3/m/78463ad2a58da0116c174974.png)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10.12 中办发[2010]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五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请国务院总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八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保证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

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一、审计概述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主要领导在任职期间在经济管理、决策等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核查,旨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本次审计针对我国某市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全面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发现,某市主要领导在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资金使用不规范,未按照相关程序和政策规定使用资金;2. 涉及权力寻租问题,存在以权谋私,谋取私利的现象;3. 执行政策不到位,导致部分财政资金浪费和效益降低。
三、整改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经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制定以下整改措施:1.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和政策规定;2. 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寻租; 3. 完善政策执行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整改效果评估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落实,某市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了一定改观:1. 资金使用规范度明显提升,大部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2. 权力寻租问题减少,领导干部更加侧重公正公平的权力行使;3. 政策执行效果有所提高,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明显增加。
五、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总结本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评估等方面展开综述,呈现了一次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过程。
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责任人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推动经济发展的健康持续增长。
以上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审计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审计职责,持续改善审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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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浙江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授权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
二、整改落实内容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除触犯法律法规按规定另行处理外),被审计单位必须进行积极整改:(一)违规决策或管理不当造成政府性资金较大损失与浪费的行为。
(二)违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行为。
(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主要包括:1、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单位、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2、非法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包括:救灾、救济、扶贫、社保、教育、三农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支出不合法。
3、预算外资金未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设置帐外帐、小金库或公款私存;偷税以及截留隐瞒收入。
4、违规滥发钱物和私分钱物;在下属单位或分管部门领取不当报酬;或利用职务的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5、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或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的;购置大宗物品未经政府集中采购。
6、单位债权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长期不清理,反映不真实,未按规定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7、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消费性支出增长过快,招待费超标严重。
8、挪用公款或出借公款,以本单位财务为外单位提供担保。
9、严重失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不执行,账目混乱的。
10、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四)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五)单位财务人员没有任职资格,财务活动中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推诿、拖延或者拒绝接受审计的行为。
(六)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要求整改落实的其它问题。
三、整改落实要求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通知,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规范性文书,提出审计问题整改具体内容,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整改。
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审计局。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或者整改的,应当说明原因。
四、责任追究除尘滤布市审计局在审计回访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时执行审计决定,未能按照审计整改内容进行整改,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未能报送审计整改专题报告,拒绝说明未能整改原因的,xx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一)对整改比较积极,但在规定期限内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或没有报送整改落实报告的,由市审计局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压滤机滤布厂家并报送整改落实报告。
(二)对整改不够积极,应付了事,消极怠慢,在规定期限内大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或者市审计局责令整改后效果不明显的,报请组织部门对有关单位及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口头告诫。
(三)对拒绝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根本没有整改,或者经组织部门批评教育后仍不积极整改的,以联席会议的名义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xx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送:市领导干部赴山东烟台等地学习考察报告市领导干部赴山东烟台等地学习考察报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培训班学习考察报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由来已久。
从1984年中央“五四三”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央文明委的前身)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发端,至今已有23年。
1996年,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1X年前,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
1999年、201X年,中央文明委分别评选表彰了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烟台市是首批53个城市之一。
201X年,中央文明委正式部署考评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并明确规定,申报对象必须是前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
在此背景下,烟台市确立了“高点定位、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努力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于201X年正式申报,并于201X年10月首批被命名。
其经验和做法给了我们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一、在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多年来,烟台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注重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其主要方式,一是选准主题,旗帜鲜明地加强正面灌输。
早自1990年始,就坚持每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分农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五个层面,采取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讲座、组织优秀党课下基层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教育活动。
二是强化对比引导,更新发展观念。
针对干部群众中一定程度存在的“自满自足自负”和“畏首畏尾畏难”情绪,选择了全国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省17个市及周边城市三个座标,分1980年、1999年和“九五”以来三个阶段,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对比,使干部群众清晰地看到,改革开放的前10年,烟台在全国14个首批开放城市中的发展位次稳中有进,而“九五”期间,17项主要经济指标有11项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通过比较,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看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认识不到危机是最大的危机。
进而增强了“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的忧患意识,形成了破满破难、奋力赶超的斗志。
思想建设的成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201X年,全市GDP达到1630.89亿元,增17.5%,在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排名由第8位前移至第7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4亿元,增33.8%;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60元,分别增10.4%和13.1%。
烟台进入中国综合实力30强城市。
同时,社会事业也取得新突破,分别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本文来自.gongwen123.全国环保模范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荣誉。
中央文明委决定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烟台市委、市政府认为,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最有说服力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张含金量非常高的“城市名片”。
全市上下要在四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争创文明城市突出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及以人为本思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是推动烟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有力手段;三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造福群众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四是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内容广、标准高、指标细、测评严,全市上下同创共建,有利于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市文明委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1X年,力争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基本指标,确保首批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力争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同时要求,切忌形式主义,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诚,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让群众真正在创建活动中见到利益,得到实惠。
二、在创建目标上,要始终坚持提升素质,优化环境,打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一)以提升市民素质为根本,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
从1993年开始,烟台市以治城、育人、树新风为主题,以塑造繁荣、美丽、有序的城市形象为目标,广泛开展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双文明”月活动。
配合教育活动,组织编写了各类市民教材读本,既有总体性的《烟台市民文明手册》,又有每年一册的《市民素质教育读本》、《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材料》,还有针对性较强的《文明市民公约》、《市民行为十不规定》等,形成了规范化、系统化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教材体系。
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下发后,市委下发了“以德治市”工作意见,倡导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围绕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开展了“争创学习型社会、争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人才”活动;围绕抗击“非典”,组织开展了“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等活动;围绕城市绿化美化,在文明单位和市民中开展“捐植文明林”活动,组织了30多万人次参加“爱市义务劳动”;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小公民“五小”实践等活动。
驻烟部队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城工作,开展了“为烟台增魅力,为驻地添光彩”主题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市民思想素质得到提高,精神境界得到升华,道德情操得到陶冶。
(二)以加快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和城市绿化美化为基础,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和“年年有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要求,三年来,投资40多亿元,构建了“贯通南北山海、拓展东西两翼”的城市框架,完成了滨海景观带等200多个建设项目;对中心街区两侧的建筑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路灯安装、统一路面铺设,统一管线改造;投资8000多万元建成了国家一类图书馆,投资201X多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艺都影剧院,对市博物馆、美术博物馆等进行了修缮改造;投资4000多万元搬迁烟台山驻军并进行了一期保护开发。
在抓好标志性景观建设的同时,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两年来,先后对27个居民小区进行改造,直接惠及4.5万户约15万人。
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超过0.6平方米。
(三)以强化城市管理、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为重点,打造城市及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管理,对公共卫生管理、园林绿地管理等进行招投标,城市卫生保洁率达到100%;以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为重点,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
公共安全感调查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是从199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程序、办事时限、赔偿标准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政府行为,中宣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在8个部委和12个大中城市推广了这一经验。
二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将有行政审批权的31个部门集中,建立了一条龙办公的“行政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