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本(4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本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保护用品)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减少工作风险而提供的必要装备和物品。
为了落实这一制度,公司制定了以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本:一、适用范围:保护用品发放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二、保护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确定保护用品的种类和发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 头部保护:员工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等高风险工种的,应配备安全帽,并定期更换。
2. 眼部保护:员工从事焊接、打磨、激光操作等可能对眼部造成伤害的工种,应配备护目镜或面罩。
3. 呼吸道保护:员工从事有害气体、粉尘、烟雾等工种的,应配备防护口罩或呼吸器。
4. 手部保护:员工从事机械加工、化学实验等工种的,应配备手套,确保手部安全。
5. 足部保护:员工从事工地施工、搬运等工种的,应配备防护鞋,防止足部受伤。
三、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1. 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由公司负责,由专门的保护用品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2. 员工可以向保护用品管理部门申请需要的保护用品,经审核后发放给员工。
3. 员工在使用保护用品时,应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做好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
4. 若员工的保护用品损坏或过期,应及时向保护用品管理部门申请更换。
5. 离职或调岗的员工应将所领取的保护用品归还给保护用品管理部门,如有损坏或遗失,需要按照规定赔偿。
四、保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以提高员工对保护用品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未正确佩戴保护用品或故意破坏保护用品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保护用品管理部门制定,并及时告知全体员工。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发放后生效。
说明:以上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的范本,具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调整。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发放管理1. 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发放时间、领用人员等信息。
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合理安排和分配。
3. 发放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提供个人资料,并签署领用协议。
4. 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无损失、无过期使用。
5. 劳动者更换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办理,领用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使用管理1. 劳动者应自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个人防护与工作安全相结合。
2. 劳动者要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更换。
3. 劳动者发现劳动防护用品不适合自己使用的情况,应向企业提出更换申请,无法提供适合的情况下,由企业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完毕后,劳动者应按照规定归还或上交,不得私自留用或转借他人。
四、违规处理1. 对于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督促和教育。
2. 对于恶意破坏、丢失或私自留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对于故意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导致事故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从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涉及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
五、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修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规定了企业发放和劳动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有效管理公司的劳保用品发放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和劳动条件,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劳保用品发放是公司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本制度的宗旨是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障公司的生产运营正常进行。
第四条劳保用品发放包括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定期更换、延长使用期限的审批等具体内容。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保证本制度的适应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配置第六条公司应该根据员工从事的岗位、工作环境和工作的特殊性,合理配置劳保用品。
第七条劳保用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和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公司根据员工的需求和数量,进行统一采购劳保用品。
第九条公司应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真实有效。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配置应分区域、分岗位进行,确保覆盖全员。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明确具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配发、更换和审批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劳保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四条员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做到防护措施的全面和有效。
第十五条如发现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者需要更换的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专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更换。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完好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私自更换或者丢弃劳保用品,如有需要更换或者丢失的情况,应先向专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更换和审批第十八条劳保用品的更换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不同种类的劳保用品的更换时间应根据其具体的使用寿命来确定。
第二十条员工需要延长使用劳保用品的期限,应向专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1.企业必须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一至二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一套,每二年发放工作帽一顶,每一至二年发放工作鞋一双,手套按照定额计发,雨衣一年一件,每一至二年发放胶鞋一双,每一至二年发放眼护具一副,口罩按照定额计发,每一至二年发放安全帽一顶。
3.车间主任、统计员及脱产的带班长发的工作鞋(劳保鞋)为每二年一双。
4.发放原则:4.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负责调整。
.4.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5.相关规定:5.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5.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有生产部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5.3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5.4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由各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5.5.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参照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6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5.7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8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日历时间计算期限包干使用。
____公司要有一定的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6.1生产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6.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6.4生产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7.物资采购:7.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一、原则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1、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
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
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
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
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范文(4篇)

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领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保用品发放管理第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所需劳保用品的种类,定期组织劳保用品的发放。
第三条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将由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要按照实名制原则进行,每位员工只能领取他本人的劳保用品,禁止代领。
第五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方式有以下几种:1. 直接发放:公司将劳保用品直接分发到各部门或工作岗位,由部门或岗位负责人进行分发。
2. 集中发放:公司将劳保用品集中发放到指定区域,由员工自行领取。
第六条劳保用品发放时应填写领用登记表,登记员工的姓名、工号、所领用的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第七条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保用品,禁止私自转让、出借或损坏。
第三章劳保用品领用管理第八条员工在正式入职后即可申请劳保用品的领用。
第九条员工领用劳保用品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并填写领用登记表。
第十条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其所在岗位的特点和需求,不得超量领用或滥用。
第十一条员工领用劳保用品后,应对所领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是公司提供的劳保保障措施,应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归还所领用的劳保用品,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四条公司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劳保用品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劳保用品发放和领用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惩罚措施:1. 口头警告;2. 书面警告;3. 记过;4. 记大过;5. 开除。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解释和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范文(2)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领用,提高劳动保护水平,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保证职工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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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员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
根据有关员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二、劳保护具用品发放的原则
第一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保护具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第二条.劳动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及实物形式发给员工。
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车间各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第五条员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经济运行部和安全生产科批准后可按提高的标准发放。
第七条特殊部门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确定发放标准。
第八条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经济运行部组织相关使用部门结合本车间实际制定标准后准许发放。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经济运行部和车间共同负责,经济运行部负责每个月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车间负责核对领用劳保规定数量的准确性。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新入职员工,一周后方可按工种的正常规定发放所需劳保用品;前期自备劳保用品。
第十二条新入厂的外聘人员不需一周后发放,劳保用品的发放按所在部门(工种)的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来办理。
第十四条凡领取劳保用品的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考勤达不到15天的扣除一半劳保费用。
第十六条部门当月没有考勤的员工,劳保护具停发,待重新入厂时再按其相关规定进行领取。
第十七条临时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必须正确使用、保管并按时退回,如存在无故损坏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特殊劳保用品(安全帽)使用规定期满后,需所在的班组长或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报经济运行部审核后,方可领取换发。
第二十条公司内员工的工种发生改变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PMC部办理新旧岗位劳保用品的领退。
第二十二条劳保用品的质量问题,由人事行政部及PMC部进行监督检查,采购部要根据生产部对护具质量的要求意见来购进。
采购部门要对购回的劳保用具是否符合要求负责。
五、员工离厂劳保护具的清算
第二十三条离厂结算:没有使用过的可以办理退回,使用过的按市场进价全部扣除。
安全帽入职当月以内扣除全部,三个月以上的扣除50%,半年以上的不予扣除。
第二十四条其他劳保护具,入职三个月以内的,扣除当月全部劳保护具,非月消耗品按50%进行扣款。
第二十五条满三个月以上的员工结算时,工作时间超过15天的,不扣除当月月消耗劳保护具;
非月消耗品,根据使用期限进行扣款;工作不满1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劳保护具费用,非月消耗品,根据使用期限进行扣款。
第二十六条离、辞退人员退劳保时,由仓库签字并注明劳保单价转交财务。
六、劳保护具的结算
第二十七条车间会同经济运行部对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月、年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作为预算下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及人力成本核算。
七、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炉具生产车间。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附表: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拟定/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备案:
附表一:《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备注:
1.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
2.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
3. 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
4. 所有员工在操作旋转电动工具、机床过程中,严禁佩戴手套。
5. 其它劳保用品依发放标准,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
6. 售后服务人员依工作需要,凭销售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直接到库房领用。
7. 由于工作原因,需要额外领用劳保用品的,需经生产部批准的领料单直接到库房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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