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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3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3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资支付制度。

第二条本工资支付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聘用的所有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工龄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公正、合理地支付。

2. 及时足额原则:农民工应当按时领取工资,工资应当足额支付。

3. 安全保障原则:农民工工资应当以合法、安全的形式支付,不得以任何方式滞后支付或扣发。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具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进行工资结算,并提供相关的工资条和支付记录。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支付流程第七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用人部门提供农民工工资核算表和相关材料。

2. 财务部门根据农民工工资核算表,结算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

3. 财务部门编制工资单并提供给农民工。

4. 农民工签字确认工资单,退还给财务部门。

5. 财务部门按照工资单支付工资给农民工。

6. 财务部门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和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单。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时间为每月的月底,具体时间由财务部门合理安排。

如遇法定节假日,可提前支付。

第九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农民工银行账户的开立和工资的转账。

第十条农民工因故不能自行到银行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需提供相关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

第三章工资核算与发放第十一条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核算和发放:1. 基本工资:按照相关岗位工资标准确定。

2. 绩效奖金:根据农民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确定。

第十二条农民工工资核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农民工劳动合同已签订并生效。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三篇.doc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三篇.doc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建设项目第一部分: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日期;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日期;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防止和解决劳务合作队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工领域农民工临时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有承包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2 、组织和管理职责1、组织甲方项目管理部负责协助劳动监督管理部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工长是第二责任人。

所有工头都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管理责任(1)负责监督乙方按照甲方颁布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支付农民工工资;(2)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宣传、协调、监督和违约责任追究;(3)项目经理部按照系统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现场视频资料的整理和保存;(4)乙方有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和管理;(5)农民工工资管理纳入乙方年度考核和甲方项目管理部年度考核。

三、就业要求1、乙方应对所有进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分包队伍进行登记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所有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与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乙方与所有分包队伍签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

乙方应将所有材料报甲方项目管理部和劳动监察管理部备案。

2、所有农民工必须认真登记《农民工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手签,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3、乙方应对农民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农民工管理档案。

农民工管理档案包括现场工作照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进入时间、离开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个人手机和家庭固定电话)等。

4、乙方不得使用无身份证的劳务人员;5、乙方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间建立农民工就业名册。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文(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文(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包括来自农村的劳动者、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依法遵守工资支付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工资支付管理,提高工资支付透明度。

第二章工资计算和支付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计算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基本工资,另一部分为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根据农民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农民工工作表现和效益贡献确定。

第七条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25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提前支付。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其他方式支付。

第三章工资支付管理第九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资支付管理部门,负责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第十条工资支付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准确的统计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及时配发工资条,向农民工详细说明工资构成、扣除项目,确保农民工工资的透明度。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工资支付监督第十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

第十四条工会组织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第十五条农民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工资支付证明,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十六条农民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如果本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如农民工对工资支付存在争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第十九条对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5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5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公司名称]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雇佣的农民工,包括临时工、外来工、劳务工等。

第三条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正当、及时的原则,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的管理制度,确保工资支付过程的透明、规范。

第二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为农民工建立个人工资账户,将工资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中。

第七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每月底前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

第八条公司应当及时向农民工提供工资单,明确列明工资的各项项目及计算方式。

第九条公司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金额准确无误,不得私扣、克扣或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第十条农民工工资应当核实后及时支付,并在支付后共同签署工资发放的凭证。

第三章工资争议处理第十一条如果农民工对工资支付有异议,应当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二条公司收到农民工提出的工资异议申诉后,应当尽快进行调查,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如果经过调查后发现公司存在工资支付不当的问题,公司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赔偿。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如果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或存在其他不当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责任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雇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并及时通知农民工。

第十七条公司将本制度向全体农民工进行宣传解读,确保农民工明确知悉并理解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此为范本,具体制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如下:
一、工资支付标准应当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持一致,不得低于此标准,且应当按月结算。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中涉及工资支付的条款明确清晰。

三、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不得拖欠、克扣或者随意调整。

四、工资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形式,并便于农民工查询。

五、工资支付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六、工资支付管理方案应当公示于用人单位内部,并向农民工宣讲相关政策规定。

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八、对于违反工资支付管理方案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的施细则范本,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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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docx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docx

1.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措籁
1.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
⑴是建立工资支付监限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全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状况:建立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⑵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衿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夫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⑶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⑷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安打,用人单位招用农夫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1.2.民工工资保证指薛
⑴项目部各有关部门主动实行措海,保证农夫工工资刚好发放、让农夫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

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项目部单独开设/农夫工调查小组.特地调查解决农夫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觉项目部相对其严厉惩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⑵项目部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看法箱,民工有看法或事情可以干脆到项目部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⑶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刚好京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当进展。

⑷项目部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开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困难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

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紧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⑸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项目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方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贡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r农夫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

在目前农夫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便利农夫工的行政举措。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三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三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____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管理标准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农民工实际工作时间和劳动生产量,制定合理的工资支付标准,并将其写入劳动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确保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以现金、银行存款、电汇或者其他合法支付方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代替。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安全和保密,不得将有关农民工工资信息泄露或者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信息,并及时提供查询和打印服务。

第三章工资支付时间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按月、季度或者半年支付农民工工资。

其中,按月支付的工资应当在每月15日前支付。

第十一条当农民工完成劳动任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计算工资并支付给农民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天,但延长理由必须充分且合理。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农民工以任何形式垫付工资,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工资支付管理程序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程序,确保工资支付的规范、透明和高效。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委派专人负责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明确工资支付责任人,并向农民工及时告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工资支付的金额、时间、方式等信息,并保存至少5年。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2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2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一、背景与目标当前,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欠薪、拖欠工资、违规扣款等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和用工单位的行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二、主体责任1. 政府部门责任:(1)制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政策和制度;(2)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监督和打击力度,严厉惩处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违法行为;(3)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便于农民工维权。

2. 用工单位责任:(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及时;(2)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核算、计算、支付等具体流程;(3)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经营报告,并经工会或劳动保障部门核准;(4)建立工资支付与储蓄卡绑定制度,防止工资以其他形式支付。

3. 工会组织责任:(1)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2)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研,监督用工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

4. 农民工自身责任:(1)了解自身权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2)如遇到工资支付问题,及时向用工单位或工会组织反映,寻求帮助解决;(3)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行为。

三、具体措施1. 建立工资支付监管平台(1)政府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及时收集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做到全程监管。

(2)用工单位每月都需在平台上提交工资核算表和工资发放明细,方便政府对工资支付情况及时监控。

2. 加强用工单位信用管理(1)建立用工单位信用档案,记录用工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和历史信用记录。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其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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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方案
一、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一)明确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负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所建设的项目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所欠工资。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项目工资支付负总责,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引发工资拖欠,或已按分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分包企业仍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或先行垫付所欠工资,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实拿不出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所欠工资,并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向人社局签订保证书,确保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责任和义务。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工资保证金交纳、工资支付等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

市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切实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规开工、违规分包、层层转包和出租资质单位的惩处和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严格审验项目资金到位和工程款拨付情况。

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和应急周转金的设立、管理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犯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工商
局按照有关部门的抄告,负责依法吊销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企业的营业执照。

工会负责对用人单位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局负责做好欠薪上访人员的劝返和矛盾化解工作,在协调处置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中,依照职责交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区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三)落实乡镇区属地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区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

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项目,不得同意或默许项目开工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在本辖区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乡镇区属地监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督促辖区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工资支付、用工备案登记、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全力做好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置、稳控等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欠薪问题要重点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二、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一)实施范围
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建筑、企业新建扩建和其他专业工程项目建设的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本意见印发后,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以前未交纳保证金的单位,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纳到位。

(二)收缴标准
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在项目开工前交纳至市人社局设立的保证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1.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

工程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5%交纳,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4%交纳,交纳时限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

2.市内施工企业按照企业主项资质等级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交纳标准为: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交纳50万元;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及不分等级专业承包企业交纳30万元;施工总承包为三级和专业承包二级企业交纳20万元;专业承包三级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交纳10万元。

3.市外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

工程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5%交纳,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按4%交纳。

劳务分包企业按照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交纳保证金。

4.对施工企业交纳保证金实行诚信奖惩制度,连续三年以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可向市人社局申请下浮50%的交纳额度;对发生过两起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施工企业,由市人社局将其保证金交纳额度提高50%。

(三)保证金启用及返还
保证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建设单位交纳的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该单项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施工企业交纳的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该单位所有承建的工程项目中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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