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中医医院是一家专门从事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了规范中医医院的医疗技术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中医医院设立医疗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技术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2.医疗技术管理部门设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医疗技术的质量评估和监控。
三、医疗技术管理职责1.制定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和规范,保证医疗技术的高质量实施。
2.组织制定医疗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监督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临床科室的医疗技术工作。
4.建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技术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
5.建立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医疗技术人员管理1.中医医院要求医疗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证书,且持续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
2.医疗技术人员要执行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遵循职业道德,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3.医疗技术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专业能力提升,参与医疗技术研究和科研工作。
4.医疗技术人员要保守患者隐私和保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五、医疗技术设备管理1.中医医院要做好医疗技术设备的选购和管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定期对医疗技术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建立医疗技术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修情况。
六、医疗技术质量评估1.中医医院要建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技术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
2.医疗技术质量评估要从科技含量、疗效评估、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升医疗技术的质量和水平。
七、医疗技术培训与考核1.中医医院要建立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制度,确保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习水平。
2.医疗技术培训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规范、临床实践等内容,通过考核评估培训效果。
3.定期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和奖励。
医疗技术科研管理审批制度

医疗技术科研管理审批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科研管理,促进医学科技进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型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医疗技术。
2. 坚持申报实施科研项目的医疗技术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医院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凡涉及人体研究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须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3. 在实施医疗技术科研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书面同意。
在科研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主动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4. 凡未经准入批准擅自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科室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疗技术资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医疗技术资质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有序开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目标
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执业依法有序。
3.适用范围
全院临床科室及相关管理部门。
4.名词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5.内容
5.1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技术资质管理,必要时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
日常工作由医务处负责。
5.2管理及审核对象:
全院执业医师。
5.3准入考核内容:
对开展医疗技术项目的医师进行技术水平测评,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
5.4准入流程
5.4.1有创操作:临床有创检查、治疗资格准入项目专指临床、医疗科室在常规条件下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紧急情况下,为防止病人意外死亡,我院执业医师均可实施有利于病人的有创操作。
5.4.1.1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前,需要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作经验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一定例数,一般为 3-5 例后方可,必要时予以考核。
5.4.1.2高风险诊疗技术按照《高风险非手术诊疗技术管理》执行。
5.4.1.3一般情况下,未获得独立进行有创检查和治疗操作资格的医师不得。
医疗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质量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活动的质量审核。
2.全部医务人员、护士、药师、技术人员等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审核机构和责任1.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质量的审核工作。
2.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构成,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医院领导应支持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二章医疗质量审核的程序和要求第四条审核的程序1.医疗质量审核采用定期审核和突发事件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定期审核依照事先订立的计划进行,突发事件审核在事件发生后立刻打开。
第五条审核的内容1.医疗质量审核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审核。
2.审核的重点包含手术操作、用药规范、疾病诊疗流程、医疗设备使用等关键环节。
第六条审核的要求1.审核应以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为基础,参考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审核应充分听取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看法,重视医疗服务的人性化需求。
3.审核应重视数据手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订立改进措施,并跟踪督促改进。
第三章审核结果和处理第七条审核结果的分类和报告1.审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2.审核结果应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包含医务人员、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处理不合格结果的措施1.显现不合格结果时,应立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不合格结果应进行核实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第九条审核结果的跟踪1.审核部门应跟踪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跟踪结果应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和措施。
第四章监督和奖惩第十条监督机制和责任1.医院设立监督机构,对医疗质量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医疗技术评审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评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技术评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医疗技术评审工作,促进医疗技术的科学发展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而订立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疗技术的评审工作。
第二条医疗技术评审是指对医院引进、购置、更新、推广和使用的各类医疗技术设备、药物、诊断治疗技术等进行专业、客观评价的过程,以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医疗技术评审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第二章评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医疗技术评审委员会是本院设立的最高评审机构。
由医院领导担负主任委员,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构成的特地委员会。
第五条医疗技术评审委员会设立专业分委员会,负责具体医疗技术领域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评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医学或技术专业知识,并经过岗位培训和资格审核。
评审人员应当保守评审信息的保密性,严禁泄露和利用评审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七条医疗技术评审的申请方应当向医疗技术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申请内容和目的,并供应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评审申请经医疗技术评审委员会组织评估和初审后,决议是否进行评审。
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申请的具体情况,组织评审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技术论证、试验验证等活动,以全面了解评审对象的性能、功能、安全性以及临床价值。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形成评审看法,并进行评审报告的编写。
评审报告应当真实、客观、科学,并提出建议或看法。
第十一条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批准后,提交医院领导审批。
医院领导应当及时审批并予以回复。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评审申请方,并依照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评审内容第十三条医疗技术评审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技术设备的适用性和性能评估、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评价、诊断治疗技术的可行性评估等。
第十四条评审应当充分考虑医疗技术的适用性、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评价医疗技术的优劣和可行性。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技术的应用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技术的应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技术应用的原则、程序、监管措施等,确保医疗技术的科学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与分级管理第四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一)第一类医疗技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和分级,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对医疗技术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
第三章医疗技术应用原则第七条医疗技术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应用的决策机制,明确医疗技术应用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应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技术应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医疗技术应用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技术应用的原则、程序、监管措施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应用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技术应用的认知和技能。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应用的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应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应用的伦理审核制度,确保医疗技术应用符合伦理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应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医疗技术应用的相关资料。
医院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重点医疗技术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和合理应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的重点医疗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新技术、新项目;2. 风险较高、技术难度较大的医疗技术;3.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4. 需要特殊管理或批准的医疗技术。
三、管理制度1.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1)医院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的准入、评估、审批等工作。
(2)开展重点医疗技术前,科室需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审批意见。
(4)经批准的重点医疗技术,由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2. 医疗技术培训与考核(1)开展重点医疗技术的科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掌握相关技术。
(2)医务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重点医疗技术。
3.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1)医务人员在开展重点医疗技术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
(3)科室应建立医疗技术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治疗效果等信息。
(4)医院定期对重点医疗技术的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医疗技术质量控制(1)医院建立医疗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对重点医疗技术的质量进行监控。
(2)科室应设立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日常的质量监控工作。
(3)医院定期对重点医疗技术的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医疗技术的合理应用。
四、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重点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重点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 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4、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只能从事药士级别的工作,在上级药师指导下从事普通 处方调配工作,并在药房、制剂、库房间轮转强训。见习期满后,如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本人将资格证书报 人力资源部备案,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如未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见习期管理。
2、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确因医院 工作需要需独立执业,对取得药士而未达药师职称的药剂人员,应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对其人文素质、 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相关知识与技能进行必要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力资源部备案 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 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6、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 员(以下称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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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制度
按照《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学术委员会及医院伦理委员会为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评价机构。
医务科检查监督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2.审批流程
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由各科室提出(拟)开展符合第一类医疗技术要求的目录及临床应用情况,填写医院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由我院专家委员会审批评价,通过后报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我院(拟)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所规定的项目时,需下载并填写《省医疗技术临床准入审核申请表》(在我院网站下载),将申报材料按相关要求准备齐全后,由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初审,合格后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接到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医务科将进一步报送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待批准后通知科室开展该临床技术(见附件2)。
3.检查监督
医务科对本院开展的临床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检查监督,并建立医疗技术档案,记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4.临床应用
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技
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医院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表
2.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
附件1:
医院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表
科室: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
由各科室提出(拟)开展符合第一类类医疗技术要求的目录及临床应用情况,由医务科审核,再报学术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
1.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1)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2)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3)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2.医务科审核:
(1)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 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医院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是否具备。
(3)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4)如果审核通过,医务科将此申请报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
3.医院伦理委员会:
对该项医疗技术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进行讨论,会议纪
要反馈给医务科。
4.医务科通知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5.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将审核结论送达我院医务科。
6.医务科在收到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向省卫生厅或卫生部申请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
批准后通知科室开展该临床技术。
医疗技术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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