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本制度结合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第18号])制定。
第一章医疗技术的分类及分级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安全性和有效性确切,且能够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是具有一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的技术,由卫生行政部门控制管理;第三类是需要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控制管理的技术,如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需要进一步验证等。
医院根据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疗新技术分为六类,包括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新技术项目。
根据安全性、临床应用成熟度和应用范围,医疗新技术分为三级。
第二章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在开展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前,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必须向医院医务部申报,并经过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申报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新技术的一般情况、特殊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和影响,针对项目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社会适用性等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估。
第十九条规定,经过技术审核后,医务部门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定,并办理相应的医疗技术登记。
只有登记后,医疗技术才能在临床应用中使用。
根据第二十条规定,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需要在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第三章规定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主管部门为医务部门。
医务部门需要对全院的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并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
医务部门还需要对医院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新技术实施情况。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09.1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8-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 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18年8月13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和技术评估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第九条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重点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重点医疗技术作为医疗服务要素之一,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直接相关,2015年5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取消了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自此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院在实际针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通过现阶段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情况进行分析,明确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系列重点问题则十分有必要,文章就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1、医疗机构必需建立完善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手术分级管理(3、4级手术为重),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
首先,在实际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工作的过程中,要有效提升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全度。
作为医疗机构来说,在实际针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级以及分类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加大创新以及探索的力度,始终结合临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对于分类分级进行有效的细化,使得管理的核心工作能真正得到有效的突出。
医院方面需要进行《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以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构建,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之上,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力度以及有效性。
其次,要针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完善以及构建,作为医疗机构来说,要从院科两级的角度入手,针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构建具有较高完善度的管理体系,在医院内部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构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医院内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工作,结合不同医疗技术的特点,还可以进行专家库的构建,在医院内部指定的职能部门或是相应的管理部门专业进行医疗技术的管理,科室内部还需要结合医疗技术的应用进行管理小组的构建,其主要的职责在于对科室内部医疗技术的实际应用进行相应的管理。
最后,针对医院引进的重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需要构建具有较高规范度的培训机制,作为医疗机构来说,针对重点技术的应用需要进行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构建,使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于新的医疗技术的应用都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
重点监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

重点监控医疗技术管理规范1.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为了规范本省血液透析治疗的管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和《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制定本管理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和血液透析中心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最低要求。
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技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在当地卫健行政部门、省和地区透析质控中心备案。
(二)开展血液透析长期血管通路(包括长期性中心静脉导管和各种动静脉内瘘)建立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内科、外科、放射科、检验科等基本功能科室,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处理内外科常见疾病和内外科急症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接诊区、库房、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必须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及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等。
1.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必需具备基本功能区,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1)透析治疗区①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III 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和护理操作。
②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0.8米。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中心供液系统要有透析液接口。
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③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或应急发电设施。
医院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科研项目中医疗技术的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科研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研项目中医疗技术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患者权益。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经过医院批准,并在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目录内。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技术进行评估,确保医疗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医院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审批、评估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委员会由医院主要负责人、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技术专家、伦理专家等组成。
第八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二)审批临床科研项目中医疗技术的使用申请;(三)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四)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处理;(五)其他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医疗技术使用申请与审批第九条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项目负责人应当向委员会提交医疗技术使用申请。
第十条医疗技术使用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技术的名称、类别、适应症、禁忌症等基本信息;(二)医疗技术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措施等;(三)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估报告;(四)医疗技术的伦理审查意见;(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一条委员会对医疗技术使用申请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伦理合规性等。
第十二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医疗技术方可用于临床科研项目。
第四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医疗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委员会。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与管理第四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和有效性尚需验证或者存在其他不宜在临床应用情形的医疗技术。
第五条我院对第一类医疗技术实行备案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实行许可管理。
第六条凡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必须经过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第三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成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审核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及新技术的开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各临床科室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四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与论证第十条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对拟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伦理等方面的评估和论证,确保医疗技术的适宜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对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中的问题。
第五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针对重点医疗技术的管理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这些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是为了确保重点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技术的应用水平和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1.技术设备的购置与验收:医疗机构采购重点医疗技术设备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采购,并进行严格的技术验收。
技术验收包括设备的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试和检验,确保设备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指标。
2.技术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技术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维护与保养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润滑、校准和维修等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3.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操作规范,包括设备使用方法、操作步骤、操作注意事项等,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重点医疗技术设备,避免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和伤害。
4.技术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进行技术考核,对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评估,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素质。
5.技术质控与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技术质控制度,包括质量标准的制定、质量检测的方法与要求、质量监控的措施与方法等,确保重点医疗技术的质量可控。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定期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对技术操作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的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临床医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的严格遵守和执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技术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与创新。
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随着医学技术和医疗设备的不断发展,临床医疗技术在医疗过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但是,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这些医疗技术的应用可能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影响医院运行,对患者的治疗和安全造成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和完备的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管理制度范围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是应用于医学临床各个领域,包括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
须对临床重点医疗技术、设备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实施,以保证患者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
内容设计人员和设备批准所有新设备和设计人员均需经过审批程序后始可使用于医疗应用工作中。
个人和设备的审核程序应严格地按照设立审议申请流程执行。
实验室/应用实例实验室和应用实例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
实验室包括原型设计、技术交流、验证和获得批准的实验室。
设备管理设备应依据设备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和维护,并进行周期性的校准、检查和保养。
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被以备案形式保存,并根据所需加以清理。
如有检测数据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修正和纠正。
培训和考核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与其从事的工作具有匹配性。
医疗技术服务人员应接受医院要求的个人培训与发展,并进行必要的考核。
日常管理检测结果、日常操作等必须详细记录,并切实查看有关责任人员按照规定执行,日常运营管理是有效控制医疗风险的保证之一。
安全监测保证医院的临床医学培训和研究须按照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实行,保证各种专业和技术培训必要的安全措施。
质量控制必须制定并执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政策来保证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的质量,并进行合适的教育和培训来提高防护意识。
对于与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相关的疑难问题,管理员工可以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
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是临床医学的基石之一,对医院的临床工作和患者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搭建一套科学的管理框架,来保证医院的工作和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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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工作管理,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对提高医疗质量起到应有作用制定本制度。
医院成立临床重点医疗技术领导小组,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各相应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协调处理各项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效果的督查。
人员组成:
组长:吴自平
副组长:鲁万铭
组员:徐如平石艳凌刘艳玲刘宝生谢尉娟郭晓芬金建宁马海娟
每个项目成立相应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由其全面负责管理,为直接责任人。
医务部按上级部门颁布的对各类重点学科建设的不同要求和标准进行甄选和送报,鼓励各科室积极上报重点医疗技术。
定期举行例会,协调项目实施中行政部门和临床科室之间的各种问题,督促临床科室按时完成项目。
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计划书和完成进度表,负责人才培养,申报项目所需设备,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和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完成学科的建设内容并通过节点考核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