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部业务费用审批与报销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总部费用管理制度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控制,简化审批程序,适应管理需要.2.职责2.1费用经办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自觉控制、压缩费用,提供记载费用真实发生的合法、有效单据,按本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提供审批记录,对单据的真实性、审批程序记录的真实性负责;2.2各部门总经理: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的合理性负责;2.3财务管理部费用会计:负责审核所有报销凭证合法性、金额数字的准确性、费用标准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齐全;2.4财务管理部出纳会计:负责审查付款手续的完备,负责正确付款,对审批手续不全、对金额和收款人不明确的单据不予以付款;2.5财务部总经理:维护本规定的正常执行,审批付款,组织好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2.6财务总监: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审批较大金额付款。
2.7分管部门副总:审批分管部门的非例常性费用和重大开支,确认这些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2.8集团总经理:审定高额非例常性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具有立项权与否决权。
2.9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此文的解释。
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部。
各一线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的费用报销标准,拟定本单位的费用报销制度,并报总部财务管理部存查。
4. 方法和过程控制4. 1 总则4。
1。
1 总部费用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管理:◆从严控制原则。
从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责任明确原则.总部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部门费用的决策者和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总体费用水平负责,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年度述职报告时应将本部门年度费用水平作为重要事项予以说明;◆受益者承担费用原则.如果费用申请人同时是费用的受益者,但经办人并非受益人,则此项费用归属于受益人名下.此项原则适用于总部职能部门之间.4. 2 总部费用管理方式4。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参考五篇精选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五篇精选【第一篇】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第一条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按以下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经手人填制《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青单》或《借款单》会计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总裁审批签字出纳审核报销付款。
第二条费用的报销期限。
◊现金日常费用报销(用于零星购物或支付零星费用):每周五前交由财务部门审核,每周五总经理审批、总裁审批办理报销手续,其余时间不予报销。
◊差旅费报销:所有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制统一的报销单。
公司员工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报销,外地人员于每月5日前连同上月报销单据(以开票日期为准,日期范围为上月1日至月末)交回总部核销。
◊每次核销都必须附报销单以及“出差申请报告”每周只允许报销一次(除特殊情况外),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跨月;未能按时将报销单据交回公司,则报销费用累计到下月,若超过当月二十五日上交,则不予报销。
第三条通信补助、市内交通费报销实行实报实销及限额报销制。
按照级别规定的限额报销,不足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第四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2)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3)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公司的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的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报销行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依法合规进行经费报销,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三、报销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报销范围一、公司规定的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差旅费:员工外出公务所产生的交通、食宿、通信等费用。
2.办公用品费:公司办公用品和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费用。
3.业务招待费:在业务洽谈或者与客户见面时所发生的餐饮、交际费用。
4.项目支出费:项目开发、推广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5.其他费用:公司明确要求报销的其他费用。
二、不属于公司规定的报销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章报销规定一、员工报销应当遵守公司规定,如实填写相关报销单据,并按规定提交。
二、报销单据应当真实、全面、清晰,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票据等证明材料。
三、报销单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撕毁,如需更正应当注明原因并在报销单据上签字确认。
四、虚假报销或者骗取公司经费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四章报销流程一、报销流程分为申请、核实、审批、支付四个环节。
二、员工在使用经费前,必须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并说明用途和金额。
三、部门领导对经费使用申请进行核实,确保符合规定,并在报销单据上签字确认。
四、经过部门领导核实后,报销单据将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批,审批人员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认金额和事由真实合理。
五、财务部门审批完成后,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报销管理一、公司建立健全的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流程和责任链,保证公司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二、财务部门负责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和审批,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三、公司将定期对报销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四、公司建立报销档案,妥善保存报销单据和相关资料。
五、公司对员工的报销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审查与奖惩一、对于违反报销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绩效奖金、降职调岗、解除劳动合同等。
部门业务经费报销审批管理操作细则

部门业务经费报销审批管理操作细则1、为增强公司员工对成本费用预算的管控意识,强化全面预算管控力度和效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据公司总部《部门经费预算与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管理及职能部门经费预算与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细则。
2、实行范围:北京分公司各部门员工(除高管人员以外)。
高管人员参照公司总部制订的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3、部门业务经费报销范围:生产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包括北京市内的出差费用。
4、部门业务经费报销额度的管理与控制:按部门自然人数核定报销预算额度,每人每月270元。
预算额度当年有效,此额度可按部门统筹管理,不对应每岗每人。
实际报销额度应控制在年度预算额度内,超出年度预算的部分不予报销。
若因业务发展导致实际与预算产生偏差的,应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申请预算调整,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5、部门业务经费报销审批程序:部门业务经费使用时应事先书面或口头报相关部门负责人知晓,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部门业务经费发生时由个人先行垫支,按月度予以报销,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经办人必须按照公司报销规定,标准规范地整理原始单据并填写报销汇总单,而后将填写完整的报销汇总单及后附的原始单据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
经办人将完成全部审批流程的报销单据按公司规定的报销时间送交财务部。
经财务部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时,方能办理报销结算:(1)报销单据审批流程齐全。
(2)报销的票据齐全、合法、真实、有效。
6、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业务经费预算额度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根据需要按月或按季度与财务部核对支出情况,做到按规定额度支出,不透支。
年度终了该年度额度自行核销。
7、本操作细则自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8、本操作细则具体解释权归财务部。
9、本操作细则应于实施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总部财务部备案。
集团公司总部费用管理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总部费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确保各项费用开支依法合规,有效控制运营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部费用开支以勤俭节约、依法合规为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总部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总部费用包括总部系统费用和总部行政费用。
总部系统费用包括人力费、业务激励费、宣传费及其它项目性费用。
总部行政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含宣传礼品费)、会议费、外事费及其它公共性费用。
第四条根据执行部门的不同,总部费用分为部门预算费用和其他费用。
-1-。
公司企业制度 集团总部借款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修订)

1.目的为强化借款管理和费用控制,简化报销流程,突出控制重点,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
3. 借款和费用报销相关要求3.1借款3.1.1 经办人:借款单必须使用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并写明借款事由。
3.1.2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经办人业务性质,核定所需款项金额后,在审批权限内签字,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并对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3.1.3 主管会计:审核借款单填写是否规范,并查询借款人账户余额,对借款余额审核,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审批。
3.1.4 财务总监:总体审核借款的合理性和合规性,根据权限审核签批。
3.1.5 出纳会计:根据审批完整的借款单付款,对未按审批程序的审批有权一律拒绝付款。
付款完毕后加盖现金付讫章。
3.2 费用报销集团管理费用在预算范围内予以报销,超出预算不予报销。
每月财务管理本部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发送费用发生情况,作为各部门费用控制依据。
3.2.1 填写要求:将所需要报销的合法单据粘贴整齐,大小写分列,用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整;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的费用,应先到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经办人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合法的单据,否则一经查出,公司不予报销并处以双倍罚款。
3.2.2各部门负责人(第一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报销费用的合理性、真实性,对实行定额报销的费用进行监督并在部门费用预算范围内审批。
签字确认后的费用被审查出不合理或不真实的情况,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若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审批报销手续时,可以授权他人审批,但须在月末前补签被授权人所审批的单据,并承担审批责任。
3.2.3 主管会计审核内容:审核报销单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核实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的费用,是否已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核实报销金额的准确性,否则对造成的损失要承担全部责任。
3.2.4 财务总监:审核总体合理性及相关审批是否手续完整,并根据权限审核签批,否则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费用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

公司费用审批权限与报销制度(编号:制060405号)为了规范公司的费用申请与使用程序,特制定相关人员的费用审批权限及费用的报销流程,请各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一、费用审批权限各场负责人:单笔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各场负责人审批生效。
公司副总:单笔费用在1000至3000元的,各场总务(仓管)报场负责人后向总部行政办公室申请。
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公司副总审批生效。
由行政部负责购买并配送至各分场,或授权分场自行购买。
总部产生费用5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0元至3000元由副总审批生效。
公司总经理:分场单笔费用3000元以上,各场总务(仓管)报货场负责人后向总部行政办公室申请。
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生效。
由行政部负责购买并配送至各分场。
总部费用3000元以上同样由总经理审批生效。
应酬金额权限:各货场/总部每月的应酬总费用控制在2000元以内。
在控制金额内由货场经理自行计划支配。
若总金额超过2000元则需事先报总经理同意方可支出。
购买物品借款流程申请购买物品一次性借款。
分场因采购物品需要借款,1000元以内的填好借款单后交分场经理签批;超过1000元的借款单经分场经理同意签名,和已审批的购买申请单一起向财务借款。
长期备用金的借款。
分场总务、买菜员工或其它员工可根据其工作需要,申请一定金额备用金。
1000元以内备用金的申请程序为:申请人申请,分场经理同意后,分场财务支付;1000元至3000元由公司副总审批;超过3000元由总经理审批。
备注:*私人借款,指借款用于员工个人需要而非公司需要。
分场员工借款1000元以下由分场经理审批。
1000至3000元借款由公司副总审批;超过3000元由总经理审批。
借款单上应注明还款日期。
*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时,财务部应核查该员工有无借款。
若有借款,应结清借款后才能结算工资。
二、费用报销流程报销金额1000元以内,报销人员填好报销单(附购买发票或收据)交分场经理签名后上交财务。
费用报销及付款管理制度

费用报销及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和付款行为,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报销和付款活动。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付款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费用报销及付款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并对各部门的费用报销及付款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费用报销管理第五条费用报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实际需要。
报销费用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虚列、多报。
第六条费用报销时,应提交报销单据、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
报销单据应包括费用名称、金额、费用承担部门等信息。
原始凭证应包括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
第七条报销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时间提交费用报销申请。
报销单据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装订,并及时提交。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费用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付款后,应将付款凭证归档,并通知报销人员。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付款管理第十一条付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实际需要。
付款行为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虚列、多报。
第十二条付款前,应提交付款申请、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付款申请应包括付款金额、付款对象、付款原因等信息。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付款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在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付款后,应将付款凭证归档,并通知付款申请人员。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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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AT集团
ITAT GROUP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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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业务费用审批与报销管理制度
ITAT集字080317号
(第三次修订)
拟定:财务结算中心
审核:集团决策评审监督委员会
修订时间:2008-03-17
总部费用审批与报销管理制度
(2008年03月17日修订)
根据公司近期公布的《关于加强决委对执委工作引导和监督的通知》,为使决策监督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决委会”)展开工作,为规范经济业务支出的费用审批及报销程序,明确业务经办人、中心总经理或(副)总监及审批人的责任,确保公司各项经济业务支出“合理、合法、合规”的进行,有效避免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济业务支出的分类
公司的经济业务支出按性质划分为七大类:
1.公司日常物资采购支出:指公司总部采购的各项非商品物资采
购支出,如货柜货架、监控设备、防盗设备、电脑设备、收银
设备、店招店设、营业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
等物资,无论这些物资是公司总部使用还是分店使用。
2.分店开业企划费用支出:指分店开业前企划费用支出,如开业
宣传、开业仪式、形象布置等各项支出。
3.分店开业装修费用支出:指分店开业前的装修工程支出。
4.总部日常费用支出:指公司总部发生的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
各项费用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物流费、汽
车费用、培训费、广告费、工商税金、租金水电、工资福利等
费用支出。
5.分店日常费用支出:指各个分店发生的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
各项费用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广告促销费、
培训费、物流费、维改费、工商税金、租金水电、工资福利等
费用支出。
6.商品类供应商货款结算:指与我公司签订有寄销合同的商品供
应商销售货款。
7.其他支出:指公司总部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如其它单位往来、
对外投资、财务费用等业务支出。
二、费用审批权限
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费用审批分为业务办理审批和资金支付审批两项内容。
其中,业务办理审批是指对公司是否允许经济业
务发生及办理的审批;资金支付审批是指对公司是否安排货币资
金支付的审批。
1、业务办理审批:根据业务内容及限额分别由中心总经理或(副)
总监审核、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复核批准。
其中,日常物资采
购支出、分店开业装修费用支出、分店开业企划费用支出、分
店广告促销费用支出、总部广告费支出、其它单位往来、对外
投资等属于重大业务的,在办理时必须与对方单位签订经济合
同或协议,并需报财务中心备案。
审批规定如表所示:
业务费用办理审批权限及财务核准人一览表
2、资金支付审批:货币资金对外支付时,在财务中心其它人员审核
的基础上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签批或授权财务中心签批。
签批依据主要有六个:
(1)公司下达的货币资金预算,本依据待预算管理办法出台后执行;
(2)经济业务办理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业务经办人、审批人需在各类付款凭单上签字),是否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3)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单据是否合法、合规;
(4)按规定应签合同或协议的是否具备合同或协议,并审核付款申请(或报销)是否与合同或协议一致;
(5)公司货币资金结存状况和总体安排;
(6)其他需综合考虑的情况。
3、财务负责人对违反财经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的财务支出,
以及有可能在经济上给公司造成损失、浪费的财务支出,有权予以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交决委会处理。
4、财务中心协助财务负责人搞好财务收支的审查工作,对于各种不
合理、不合法、不真实、不完备(包括涂改过、金额不正确、填写不规范)的付款凭单,有权不予受理。
5、财务部相关核准人员名单及各项经济业务核准权明细如上表如
列。
三、资金支出程序
资金支出及报销程序包括预算、审核、批准和付款四项手续。
1、预算:指公司的货币资金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没有预算的财
务部一律不办理付款(本款暂不执行);
2、审核:指财务部有关人员对各类付款业务进行会计审核;
3、批准:指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各类付款业务进行签批;
4、付款:指财务部出纳员办理付款业务。
四、经济业务经办人及审批人的责任
在经济业务办理审批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分别负如下责任:
1、业务经办人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中心总经理或(副)总监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复核人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3、批准人对经济业务负有领导责任。
五、其他
1、本制度由财务结算中心起草并加以修订。
2、本制度经公司决策监督评审委员会会议通过,并由发布之日起开
始施行。
3、本制度实施后,公司决策监督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情况变化作必
要的修改或补充,一旦作出修改或补充,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
ITAT集团
决策监督评审委员会2008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