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20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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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TDCS)和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是全路各级调度指挥的基础装备,是重要的行车设备。

为规范TDCS/CTC系统的维护管理,提高系统的稳定可靠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TDCS/CTC系统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局、车站三级构成,综合了铁路信号、计算机、网络通信和现代控制技术,具有点多线长、布局成网、分散维护和集中管理的特点。

第三条 TDCS/CTC系统直接涉及行车安全,必须自成体系,单独成网,独立运行,严禁与其它系统直接联网。

对外提供信息和增加标准用户外终端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四条 TDCS/CTC系统应采用网络安全技术,在与其它系统交换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隔离设备和措施,确保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铁路TDCS/CTC、高速铁路CTC系统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 TDCS/CTC系统维护管理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全路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维护管理,并指导全路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铁路局TDCS/CTC中心机房所在地应设立TDCS/CTC维护机构,维护机构一般设置在电务段,也可设置在铁路局。

第十条电务段是TDCS/CTC系统的维护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第二节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负责制定TDCS/CTC系统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TDCS/CTC系统网络的规划。

第十二条总公司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职责:(一)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指导和协调铁路局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宁铁电〔2008〕98号_TDCS微机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宁铁电〔2008〕98号_TDCS微机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南宁铁路局文件宁铁电…2008‟98号关于印发南宁铁路局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微机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宁电务段:为进一步完善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微机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电务信息设备在提高运输效率和确保行车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现印发《南宁铁路局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微机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前发《柳州铁路局信号电子设备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柳电信函…2004‟8号)、《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管理信息系统(DMIS)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柳电信函…2003‟5号)同时废止。

附件:⒈微机监测系统测试精度校核表⒉TDCS/微机监测系统设备硬件台账⒊TDCS/微机监测系统设备软件台账⒋TDCS/微机监测软(硬)件修改申请表⒌电子设备维护车间仪器仪表工具配备表⒍TDCS/微机监测系统备品备件配备标准⒎机房管理制度⒏TDCS/微机监测系统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周期⒐信号微机监测信息调阅内容及周期表⒑微机监测信息调阅记录表⒒TDCS/微机监测系统设备故障记录表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南宁铁路局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微机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TDCS)/微机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电务信息设备的正常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TDCS系统是铁路各级列车调度实现透明指挥、实时调整的现代化信息系统,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指挥人员工作条件的重要行车指挥设备。

TDCS系统由铁道部、铁路局中心局域网及车站基层网组成。

第三条信号微机监测系统是监测信号设备运用状态的必要设备,是实现状态修的重要手段,应充分发挥微机监测在信号设备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中的重要作用,指导维修工作,加强信号设备结合部管理,及时发现信号设备隐患,预防设备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用。

微机监测系统由微机监测服务器、各级终端、车站采集设备组成。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一TDCS概念TDCS: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以行车调度指挥为核心,服务于铁路运输生产各部门TDCS是铁路运输指挥信息化自动化的基础二TDCS体系结构1 TDCS系统目标? 实现铁路行车调度指挥管理现代化? 提高运输效率? 协调分界口交接工作? 改善调度员及车站值班员工作条件? 建立客货服务信息系统,提高服务质量? 为铁道部指挥中心提供决策依据2 TDCS系统特点? 调度办公----无纸化? 流程管理----程序化? 安全检测----智能化? 信息交换----网络化? 计划调整----自动化? 调度指挥----无声化? 调度控制----集中化3 TDCS主要功能? TDCS功能非常丰富,已经参与了制订列车运行计划、列车运行自动采点、自动绘制实际运行图、阶段计划自动调整、阶段计划和调度命令向车站/机车下达、自动生成车站行车日志、无线车次号较核等调度工作全过程。

4 TDCS体系结构? 中心逻辑处理子系统? 调度终端子系统? 车站子系统? 网络子系统? 外围接口子系统? 列车运行信息的宏观监视三调度终端子系统1 调度终端类型? 行调台–单调度区段管理? 计划员台–编制基本图、调阅各区段运行图? 值班主任台–查询各区段运行图、查看各区段调监显示? 机调、货调台–查看相应区段的调监显示2 调度终端子系统功能? 站场图调监显示? 运行图显示? 阶段计划编制、调整? 调度命令编制、查询、下达? 阶段记事编制、下达? 车站运用车信息查询? 列车速报(编组简报)查询3 调度终端系统组成? 调监显示子系统? 运行图子系统? 调度命令管理子系统? 车站信息管理子系统? 打印子系统4 调监显示系统功能? 支持区段、单站、多站三种模式显示各车站的实际站场情况–信号状态(进站、出站、调车、区间)–列车进路状态(股道、道岔)–区间状态? 车次号输入、修改、删除? 车次早晚点显示? 站场图回放5 调监显示系统原理? 信息来源–静态:站场元素组成以及各元素的位置、大小–动态:站场元素的状态编码? 信息解析模块–根据静态与动态信息解析得到站场元素的实时状态? 显示模块–将实时状态以直观的图形方式绘制在计算机屏幕上6 运行图系统功能? 显示当前班次的实际运行图? 阶段计划编制、下达? 阶段计划调整(自动、人工)? 修改编辑实际运行图? 调阅基本图? 绘制图形、文字注解7 调度命令系统功能? 调度命令编制、存储、下达? 无线调度命令编制、存储、下达? 接收调度命令的签收回执? 历史调度命令查询? 调度命令模板编辑? 常用调度词汇管理8 调度命令系统原理? 调度命令存储–使用高性能大容量的机器,保存所有调度终端的调度命令? 调度命令编制、查询–与上述的存储机器交互调度命令数据? 调度命令下达–通过中心逻辑子系统转发,最终下达到车站子系统–车站子系统的签收回执也通过转发回到调度命令管理系统9 打印字系统内容? 打印设备:高性能绘图仪? 打印内容:列车运行图(基本图,实际图)四车站子系统1 车站子系统功能? 接收调度员下发的阶段计划、调度命令? 向调度台上报列车运行实际点? 采集站场设备状态? 显示本站与邻站站场调监画面2 车站子系统组成? 车务终端子系统? 车站分机子系统? 站场设备状态采集系统? 外围接口–无线调度命令接口–无线车次号接口–微机监测接口–列控中心接口3 车务终端功能? 站间透明功能–显示本站与邻站站场调监画面–显示本站与邻站车次跟踪情况? 调度应用功能–接收、签收阶段计划、调度命令、阶段记事–行车日志自动生成、人工编辑–编辑车站站存车信息,并发送至调度中心–编辑与查询列车编组信息4 站间透明实现及实现方式比较a 分散模式? 本站车务终端与本站分机以及所有邻站分机分别建立连接? 站间透明功能所需的站场设备状态分别从各站的车站分机获取? 车务终端中有独立的调监表示处理模块b 集中模式? 车务终端仅与中心通信服务器建立连接? 站间透明功能所需的站场设备状态均从中心逻辑子系统获取? 车务终端只有显示模块,没有独立的调监表示处理模块4 行车日志实现原理? 行车日志主要内容–阶段计划中列车的图定点、计划点–列车实际运行点? 行车日志自动生成–根据阶段计划填写图定点、计划点–列车运行中,根据系统自动报点将计划点更新为实际点? 行车日志人工管理–值班员可人工编辑行车日志5 车站分机功能? 站场设备状态采集–6502车站:采集信号联锁设备的状态–微机联锁车站:接收联锁系统发来的设备状态信息五中心逻辑处里子系统1 中心逻辑处理系统结构2 中心逻辑处里子系统功能? 管理与所有车站子系统和调度终端子系统的通信? 阶段计划存储管理与调整? 调度命令、车站信息存储管理与转发? 调监表示处理逻辑? 车次自动跟踪? 自动采集列车运行到发、通过点六网络子系统1 网络子系统功能a提供TDCS各子系统间的信息传输通道b 为各调度终端和中心应用服务器、通信服务器提供高速通信通道一般使用千兆以太网,双网结构c 为各车站子系统之间,以及车站与中心间提供高速通道2 网络子系统中的设备? 路由器? 协议转换器? Cable Modem(基带猫)? 交换机? Hub(集线器)3 网络拓扑结构-中心局域网双以太网结构,避免但交换机故障引起网络瘫痪。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的列车调度指挥(TDCS)/调度集中(CTC)维修的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制度铁路局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铁路局高速铁路岗位准入管理实施办法3、工作内容与要求3.1日常巡检作业3.1.1作业前准备3.1.1.1作业负责人布置巡检任务,明确作业地点、时间、任务及相关人员分工。

3.1.1.2安全员布置劳动安全和作业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督导检查。

3.1.1.3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3.1.2登记联系3.1.2.1严格执行《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3.1.2.2作业前,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

3.1.2.3作业人员须经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

3.1.2.4作业过程中,室内联系防护人员须随时监视设备运用情况。

3.1.3巡视检查内容3.1.3.1访问列车调度员,了解TDCS/CTC设备运用情况。

3.1.3.2检查TDCS/CTC系统各服务器、主机、各接口服务器(TSRS、GSM-R、RBC等)及其配套的电源设备、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工作状态运行正常,各部指示灯显示正常、无告警、无异常现象。

3.1.3.3检查TDCS/CTC系统各服务器、主机、各接口服务器(TSRS、GSM-R、RBC等)应用程序运行正常。

《调度集中系统(CTC)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维护手册》正式出版

《调度集中系统(CTC)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维护手册》正式出版

2020年10月 第56卷第10期铁道通信信号R A IL W A Y S IG N A LLIN G L COMMUNICATIONOctober 2020Vol. 56 No. 10I m m m m|f评银1▲G Y K-160G型和G Y K-160X型轨道车运I信息j行控制设备通过试用评审2020年5月14日和2020年5月29日,国铁集团科信部会同工电部分别组织召开了G Y K-160G 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和G Y K-160X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试用评审会。

与会专家分别听取了高新兴创联公司关于G Y K-160G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以及西北铁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 Y K-160X 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的研制报告、安全分析报告、现场试验报告、试用考核大纲等文件的汇报。

经认真讨论,形成试用评审意见:①研制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评审要求;②G Y K-160G 型和G Y K-160X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通过了北京交通大学电磁兼容检测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型式试验,并通过了独立第三方S I L4级安全认证;③研制单位根据《G Y K-160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暂行技术条件》(报批稿),编制了现场试验大纲,完成了现场试验大纲要求的各项试验项目,现场试验结果符合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④G Y K-160G型和G Y K-160X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试用考核大纲包括考核基本要求、考核过程组织、考核内容、考核记录格式、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等,内容完整。

与会专家一致同意G Y K-160G型和G Y K-160X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通过试用评审,具备现场试用条件。

同时建议G Y K-160G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的考核要求中增加运行作业里程不少于5000k m以及加大G Y K-160X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在高速铁路的试用考核比重。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 日发布《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TDCS)和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是全路各级调度指挥的基础装备,是重要的行车设备。

为规范TDCS/CTC系统的维护管理,提高系统的稳定可靠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TDCS/CTC系统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局、车站三级构成,综合了铁路信号、计算机、网络通信和现代控制技术,具有点多线长、布局成网、分散维护和集中管理的特点。

第三条 TDCS/CTC系统直接涉及行车安全,必须自成体系,单独成网,独立运行,严禁与其它系统直接联网。

对外提供信息和增加标准用户外终端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四条 TDCS/CTC系统应采用网络安全技术,在与其它系统交换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隔离设备和措施,确保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铁路TDCS/CTC、高速铁路CTC系统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 TDCS/CTC系统维护管理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全路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维护管理,并指导全路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铁路局TDCS/CTC中心机房所在地应设立TDCS/CTC维护机构,维护机构一般设置在电务段,也可设置在铁路局。

第十条电务段是TDCS/CTC系统的维护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第二节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负责制定TDCS/CTC系统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TDCS/CTC系统网络的规划。

第十二条总公司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职责:(一)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指导和协调铁路局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铁路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办法

铁路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办法

铁路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办法铁路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铁路调度命令系统安全、可靠、有序运行,实现调度命令准确、及时,保障全路运输生产正常进行,依据《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铁路调度命令系统(以下简称调度命令系统)是以全路内部网络为基础,横向实现铁路命令的拟写、审核、会签、签发、下达的过程管理,纵向实现铁路签收铁路局提报申请、下达调度命令及铁路局提报申请、签收铁路调度命令的工作闭环信息系统。

第3条调度命令系统硬件设备,包括铁路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以及铁路、铁路局两级客户机、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以及打印机等相关辅助设备。

第4条调度命令系统软件,包括调度命令系统、调度命令系统数据库、系统管理平台以及相关数据字典、编码规则、文档资料等。

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铁路局的运输调度部门和信自技术部门。

第二章管理维护第6条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的原则1.统一性。

应用软件、业务流程、编码规则、数据字典、数据格式应全路统一2.规范性。

不得随意改动本系统的业务流程、数据字典等内容,确需修改和维护时,必须依据铁路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文电和有关规定,严格按权限进行。

3.保密性。

有关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数据库内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公布,严格按权限查询和使用。

第7条调度命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采用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

铁路负责本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铁路信息技术中心设调度命令系统技术维护组,负责本系统的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铁路局成立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组,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系统的生产维护工作,小组成员要有明确分工,确定一名负责人,并报上级系统技术维护组备案。

维护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运输组织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维护的技术水平。

各级维护组织应根据系统应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提供日常技术咨询,按规章文电进行基础数据和软件的更新、发布等维护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的列车调度指挥(TDCS)/调度集中(CTC)维修的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制度铁路局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铁路局高速铁路岗位准入管理实施办法3、工作内容与要求3.1日常巡检作业3.1.1作业前准备3.1.1.1作业负责人布置巡检任务,明确作业地点、时间、任务及相关人员分工。

3.1.1.2安全员布置劳动安全和作业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督导检查。

3.1.1.3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3.1.2登记联系3.1.2.1严格执行《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3.1.2.2作业前,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

3.1.2.3作业人员须经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

3.1.2.4作业过程中,室内联系防护人员须随时监视设备运用情况。

3.1.3巡视检查内容3.1.3.1访问列车调度员,了解TDCS/CTC设备运用情况。

3.1.3.2检查TDCS/CTC系统各服务器、主机、各接口服务器(TSRS、GSM-R、RBC等)及其配套的电源设备、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工作状态运行正常,各部指示灯显示正常、无告警、无异常现象。

3.1.3.3检查TDCS/CTC系统各服务器、主机、各接口服务器(TSRS、GSM-R、RBC等)应用程序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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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XH 211 -2014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TDCS)和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是全路各级调度指挥的基础装备,是重要的行车设备。

为规范TDCS/CTC系统的维护管理,提高系统的稳定可靠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TDCS/CTC系统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局、车站三级构成,综合了铁路信号、计算机、网络通信和现代控制技术,具有点多线长、布局成网、分散维护和集中管理的特点。

第三条 TDCS/CTC系统直接涉及行车安全,必须自成体系,单独成网,独立运行,严禁与其它系统直接联网。

对外提供信息和增加标准用户外终端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四条 TDCS/CTC系统应采用网络安全技术,在与其它系统交换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隔离设备和措施,确保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铁路TDCS/CTC、高速铁路CTC系统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 TDCS/CTC系统维护管理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全路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维护管理,并指导全路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铁路局TDCS/CTC中心机房所在地应设立TDCS/CTC维护机构,维护机构一般设置在电务段,也可设置在铁路局。

第十条电务段是TDCS/CTC系统的维护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第二节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负责制定TDCS/CTC系统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TDCS/CTC系统网络的规划。

第十二条总公司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职责:(一)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指导和协调铁路局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三)审核铁路局对总公司及相邻局间通道变更、扩大TDCS/CTC 标准用户和信息交互范围的申请,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设备质量鉴定,提出设备质量提高计划和预算申请。

(五)组织协调铁路局处理TDCS/CTC系统故障。

第十三条铁路局电务处TDCS/CTC维护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TDCS/CTC系统技术业务管理,贯彻执行总公司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TDCS/CTC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管内TDCS/CTC系统安全运行、网络IP分配、入网管理和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协调用户需求,定期发布TDCS、CTC系统运用通报。

(三)制定维护作业纪律,规范维护作业流程,监督、检查维护工作执行情况。

(四)组织制定TDCS/CTC系统大修、更新改造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织或重点参加基建、更新改造和大修TDCS/CTC系统项目的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

(六)定期组织电务段进行TDCS/CTC设备运用质量检查、分析和交流工作。

(七)组织处理系统疑难故障,协调有关厂商、设计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系统维护工作。

(八)受理TDCS/CTC系统软、硬件变更申请,按规定组织开展软、硬件变更工作。

(九)检查和督促维护单位做好TDCS/CTC数据维护工作。

(十)负责部门间、相邻路局间的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TDCS/CTC维护机构工作职责:(一)负责铁路局TDCS/CTC中心和高铁CTC中心机房设备及调度台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受理调度台及车站通知的TDCS/CTC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与总公司或相邻路局有关的故障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三)配合总公司和相邻路局对TDCS/CTC系统的测试、调试、数据信息核对及故障处理。

(四)对TDCS/CTC中心系统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年度检查,提出设备质量提高计划。

(五)规范中心机房管理,负责TDCS/CTC中心设备安全。

(六)负责TDCS/CTC中心设备数据维护。

第十五条电务段TDCS/CTC维护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管内TDCS/CTC设备维护管理,执行总公司和铁路局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电务段实际制定TDCS/CTC 维护管理规定。

(二)负责编制、提报管内TDCS/CTC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提报管内TDCS/CTC网络、通道需求和变更申请。

(四)组织制定TDCS/CTC年月表维修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车间的TDCS/CTC维护生产工作。

(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组织系统设备鉴定,并提出设备质量提高计划。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TDCS/CTC软、硬件变更工作,做好系统试验验证工作。

(七)参与管内TDCS/CTC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有关厂商、设计和相关部门做好设备维护和故障处理。

(八)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查找处理跨段、跨专业间的故障及其它各类疑难故障。

(九)配合总公司和铁路局对管内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及数据信息校对等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六条 TDCS/CTC系统用户范围主要包括铁路局调度所、车站运转室,站调楼、机务派班室等。

第十七条 TDCS/CTC系统软、硬件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系统接入、扩容和局部改造时,应由铁路局组织系统供应商、设计等单位进行方案审查。

第十八条以下四种情况须报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审批:(一)铁路局对总公司及相邻路局间通道变更。

(二)扩大TDCS/CTC用户范围。

(三)超出TDCS/CTC技术标准范围扩展功能。

(四)其他系统使用TDCS/CTC信息。

第十九条各级维护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技术资料和设备台帐。

其中:(一)铁路局电务处。

1. 按线或段分别建立设备台帐(主要项目有系统型号、设备组成、建设年、大修年和联网等情况)。

2. 局管内IP地址表、站码。

3. 设备使用说明书,硬件及软件技术手册、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设备技术标准。

4.竣工图(包括系统结构图、网络构成图、设备布置图、设备原理图和通道网络图等)。

(二)电务段。

1. 按线建立设备台帐(主要项目有系统型号、设备组成、建设年、大修年和联网等情况)。

2. 段管内IP地址表、站码。

3. 设备使用说明书,硬件及软件技术手册、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设备技术标准。

4. 竣工图(包括系统结构图、网络构成图、设备布置图、设备原理图、通道网络图和采集信息配线表等)。

5. 软件台账、密码台帐、系统软件流程图及各软件模块流程图。

6. 系统维护工具软件(包括修改数据的方法说明)。

7. 管内各车站、区间信号平面图。

8. 故障处理流程图、原始记录资料等。

9. 设备质量鉴定资料、各种测试和试验资料。

10. 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和工器具管理台帐。

(三)TDCS/CTC维护机构。

1. 按线建立设备台帐(主要项目有系统型号、设备组成、建设年、大修年和联网等情况)。

2. 局管内IP地址表、站码。

3. 设备使用说明书,硬件及软件技术手册、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设备技术标准。

4. 竣工图(包括系统结构图、网络构成图、设备布置图、设备原理图、通道网络图和采集信息配线表等)。

5. 软件台账、密码台帐、系统软件流程图及各软件模块流程图。

6. 系统维护工具软件(包括修改数据的方法说明)。

7. 管内各站、区间信号平面图。

8. 故障处理流程图、原始记录资料等。

9. 设备质量鉴定资料、各种测试和试验资料。

10. 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和工器具管理台帐。

第二十条设备发生变动或系统功能改变时,应及时作好资料归档,每年应结合秋季设备鉴定对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清理。

第二十一条新建、大修或技术改造TDCS/CTC设备和通道标准必须满足TDCS/CTC技术标准,配备的设备不得低于TDCS/CTC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基本配置。

第二十二条凡其他信号设备基建、大修和更新改造涉及TDCS/CTC系统时,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开通。

第二十三条 TDCS/CTC系统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应依据施工图纸施工。

第二十四条新建、大修或更新改造的TDCS/CTC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系统供应商、施工单位和设备接管单位共同对TDCS/CTC 设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TDCS/CTC设备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系统供应商必须向设备接管单位移交竣工资料(包括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图纸等)、配套的系统或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维修工器具和交通工具等。

技术资料应规范、完整并装订成册,不少于6份。

TDCS/CTC工程验交后,建设单位应在3个月内移交竣工图。

第二十六条 TDCS/CTC设备正式投入运行前,应组织进行接口数据仿真试验和系统功能验证。

系统功能验证包括电务功能验证和运输功能验证。

各种试验、验证资料需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并由设备管理单位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电务段负责审核用户操作手册并移交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TDCS/CTC系统设备必须逐台建立台帐。

设备台帐应准确反映设备类型、数量、安装位置、使用年限、更换时间、生产厂商、出厂时间及编号等信息。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二十九条各级维护管理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各级维护管理单位根据设备使用年限、设备现状和运输需要,编制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建议计划。

第三十一条 TDCS/CTC设备应定期进行UPS充放电试验,确保外电网断电后铁路局中心UPS持续供电不小于30分钟,车站UPS持续供电不少于10分钟。

第三十二条备品备件管理。

(一)TDCS/CTC设备的备品备件应按使用总数的10%配备,中心机房关键器材应考虑备用。

(二)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和台帐,明确备品型号及数量、存放地点及位置等,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TDCS/CTC设备实行预防修和故障修的维修方式,保证设备正常运用。

第三十四条 TDCS/CTC系统核心服务器、磁盘阵列、核心路由器、核心交换机、车站自律机、车站综合处理机、电源、网络安全设备、数据库和系统核心软件等设备可实行委托修。

第三十五条返厂修的TDCS/CTC设备或器材修理时间不得超过30天,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期限时,TDCS/CTC系统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备品。

返厂修后的设备或器材至少应保修6个月。

第三十六条仪器、仪表和工具配备及管理。

(一)专用仪器、仪表和工具按标准配备(详见附件1),分别由维护机构、车间和工区管理。

(二)应建立仪器、仪表和工具设备保管制度。

(三)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

第三十七条硬件维护管理。

(一)硬件维护应遵照有关技术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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