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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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申请(变更、取消)表

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申请(变更、取消)表

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申请(变更、取消)表
申请须知
1. 本表一式三份, 参保人员、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其中参保地、就医地“编号”及“备注”栏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

2. 符合申请条件并自愿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填写本表后, 凭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IC卡, 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3. 参保人员办妥异地就医结算登记手续后, 不再回参保地划卡就医和报销医疗费用,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从次年度起停止发放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此前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

4.办妥异地就医结算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员, 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先由本人垫付现金, 然后在参保地医保结算年度内, 凭本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结付报销。

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当地的药品库和费用库进行审核, 并按参保地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进行结付。

5.参保人员办妥异地就医结算登记手续后, 6个月内不得申请取消。

因各种原因职工医疗保险状态中断或关系终结, 暂停或停止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 异地就医结算相应暂停或停止。

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上条款及相关内容, 同时确认办理异地就医结算(申请、变更、取消)手续。

申请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2020年医疗保险政策培训模板可编辑

2020年医疗保险政策培训模板可编辑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待遇
1、个人每月缴纳113元医疗保险费。
2、没有经济收入时可仅参加医疗保险
3、缴费次月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连续 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4、参加医疗保险后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内 足额补缴的,可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 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条件
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条件:缴费至退休年 龄,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7
五、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付
医院类别
起付线 在职 退休
起付线-2万元 在职 退休
2万元-4万元 在职 退休
4万元以上 在职 退休
三类医院 800
700
15%
10%
10%
5%
5%
5%
二类医院 600
500
15%
10%
10%
5%
5%
5%
一类医院 400
400
15%
10%
10%
5%
5%
5%
注:医保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 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 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工业园区为600元/500元。
少儿医保政策
• 门诊大病待遇
1、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 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每年度在10万元以内(含当 年住院费用累计)可享受少儿医保基金90%的补 助。
2、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 性肿瘤出院后的门诊专科药品治疗费用,在6000 元范围内可享受少儿医保基金70%的补助。
二等乙级以上 革命伤残军人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费由单位按年缴费
个人帐户记入金额为1500元/每年 门诊帐户用完后符合规定的费用结报90%

苏州园区、新区社保办理流程

苏州园区、新区社保办理流程

市区跟新区的社保办理流程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一个要劳动合同鉴定,而新区是不用的,只要去高新区人才市场把合同网上申报一下就可以了,备个案就可以了!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其中: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①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一、办理范围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不包括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流动办理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

二、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苏州工业园区联网企业帐册核销XXXX课件

苏州工业园区联网企业帐册核销XXXX课件
三、帐册核销注意事项
关于引入第三方中介鉴定:《加贸司关于引人中介机构协助海关加贸及保税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帮助海关鉴定核销予以了肯定。其中明确中介机构协助海关进行保税监管核销的主要环节有:一是协助海关对核销的边角料、剩余料件、副产品、残次品认定和处理;二是协助海关开展单耗审核工作;三是协助海关开展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归类审价工作;四是协助海关对放弃货物的评估工作;五是协助海关开展加工贸易账册手册的核项
关于盘点:2、盘点外仓数据提交:要求:企业在申请盘点时必须将外仓数据在申请表中注明;3、盘点折料BOM提交:盘点成品、半成品折料数据应提交加贸部门,包括折料BOM和折料后料件汇总数据。海关将对折料数据进行验核。
三、帐册核销注意事项
关于切换帐册盘点后企业误用老帐册申报出口问题:切换帐册盘点后如企业误用老帐册申报出口,如果企业结转手续未办理,可以采取该报关单不参与第一次核算,仍然用盘点前报关单数据进行核算并以此数据作为盘盈盘亏结果,盘点后报关单作为结转报关单处理(即在应结转数量中扣减)。如企业盘库数据结转手续已完成,则企业提交说明后,对盘点后出口报关单参与报核不参与核算,相应亏损由企业自行承担。
一、背景
去年培训以来,因为从项号级核销转变为料号级核销、南京海关辅助系统的运用以及总署总关政策文件更新等,使得联网监管的核销模式有了较大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典型性问题,本次培训中将作一次系统性归纳。2011年下半年,南京海关对消耗性物料、注塑类单损耗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近期,南京海关正在对化工金属废液进行专项检查。所以有必要对这些共性问题作下阐述提示。
二、新平台核销流程
二、新平台核销流程
第一阶段:(1)企业按照月度向平台发送报关单号——平台验核报关单完整性(查找报关单是否缺失)——平台自动验核清单完整性(即报关单是否有相应清单对应)——平台验核清单一致性(比对报关单数量金额与对应清单汇总数据是否吻合)(2)成品出口版本修改(企业应在易关通申报对应成品料号时输入BOM版本号;特殊情况下,当时输错或漏输,企业提交说明申请进行版本号修改)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摘要:一、天津医保结算单简介二、医保结算单样本详解1.基本信息部分2.就医信息部分3.医保政策部分4.结算金额及明细部分三、如何正确解读医保结算单1.了解医保政策2.分析就医过程3.核对结算金额及明细四、注意事项1.妥善保管医保结算单2.定期查阅医保结算单3.及时反馈问题正文:一、天津医保结算单简介天津医保结算单是医保局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种重要凭证。

它是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依据,也是患者了解自己医保待遇和医疗服务费用的途径。

二、医保结算单样本详解1.基本信息部分医保结算单上会包含以下基本信息:(1)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等;(2)就诊医院名称、科室、医生姓名等;(3)结算日期、结算机构等。

2.就医信息部分这部分主要包括:(1)就诊类型,如门诊、住院等;(2)就诊原因;(3)入院病情;(4)出院诊断等。

3.医保政策部分这部分主要包括:(1)医保目录类别,如甲类、乙类等;(2)医保待遇类别,如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等;(3)自付比例;(4)报销金额等。

4.结算金额及明细部分这部分主要包括:(1)总费用;(2)医保基金支付金额;(3)个人自付金额;(4)各项费用明细,如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三、如何正确解读医保结算单1.了解医保政策解读医保结算单前,首先要了解我国的医保政策,包括医保目录、医保待遇、自付比例等。

这将有助于理解医保结算单中的各项数据。

2.分析就医过程分析就医过程,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以便判断费用合理性。

3.核对结算金额及明细仔细核对医保结算单上的金额及明细,看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或异常情况。

如发现疑问,及时与医院、医保部门沟通。

四、注意事项1.妥善保管医保结算单医保结算单是患者享受医保待遇的证明,需妥善保管。

如有需要,可作为报销、理赔等依据。

2.定期查阅医保结算单患者应定期查阅医保结算单,了解自己的医保待遇及医疗费用情况,确保医保权益不受损失。

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清单.doc

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清单.doc

感谢你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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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表
审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供参保人员或代办单位办理门诊特定项目、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和生育保险费用柜
面结算时填写。

2、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凭证有效期为三个月;生育保险费用凭证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3、除急诊、急救等符合柜面结算的情况外,参保人员到园区可持卡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证及病历(生育保险结算另需提供《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直接进行刷卡结算,无需再到中心办理柜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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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业务-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业务-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业务指南生育保险范围参保女员工符合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含生育津贴、生育营养和围产保健补贴)及计划生育手术费(含生育津贴)。

参保男员工符合条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员工符合条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参保女员工生育保险待遇(一)享受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参保女员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且按规定连续正常缴费满10个月。

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或欠缴生育保险费,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二)待遇标准1、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1)生育医疗费.参保女员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经中心审核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参保女员工只需支付自费部分的费用,剩余部分由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结付。

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2)计划生育手术费.参保女员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埋(取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手术费用和常规药品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

(3)参保女员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分娩等情况所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先由本人现金结付,然后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费用审核结付手续。

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园区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A5及样本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A5及样本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
单位代码:第页/共页
单位全称(盖章):计算单位:元(人民币)
填表人:填表时间:中心审核人‎:中心复核人‎: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单位、中心各一份‎。

2、本表供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时填写。

3、缴费比例填‎写:16%,18%,20%,22%,24%。

4、申报类型一‎栏仅需年度‎申报单位填‎写:选择结算年‎度申报,填写“年度申报”;选择补充申‎报,按照申报情‎况填写“申报增加”、“申报减少”、“基数调整”;如填写申报‎减少,缴费基数需‎填写“0”。

5、缴费年月,以“yyyym‎m”表示,如2011‎年7月,应该录入2‎01107‎。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
(样表)
单位代码:01234‎5 第1页/共1页 单位全称(盖章):
计算单位:元(人民币)
填表人:王五 填表时间:2011年‎7月2日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 社保经办机‎构复核人: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本表供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时填写。

3、缴费比例填‎写:16%,18%,20%,22%,24%。

4、申报类型一‎栏仅需年度‎申报单位填‎写:选择结算年‎度申报,填写“年度申报”;选择补充申‎报,按照申
报情‎况填写“申报增加”、“申报减少”、“基数调整”;如填写申报‎减少,缴费基数需‎填写“0”。

5、缴费年月,以“yyyym ‎m ”表示,如2011‎年7月,应该录入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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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表
审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供参保人员或代办单位办理门诊特定项目、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和生育保险费用柜
面结算时填写。

2、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凭证有效期为三个月;生育保险费用凭证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3、除急诊、急救等符合柜面结算的情况外,参保人员到园区可持卡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证及病历(生育保险结算另需提供《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直接进行刷卡结算,无需再到中心办理柜面结算。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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