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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要求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要求规范
(20)3.5.2 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给出受检视的承载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1)3.5.3 检测报告应包含下列容:
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形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地基条件描述;
(30)5.1.4 预估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得大于钢筋的设计强度。
(31)5.3.1对混凝土灌注桩、有接头的预制桩,宜在拔桩试验前采用低应变法检测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抗拔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桩身中、下部位出现明显扩径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复核接头强度。
(3)2.1.8 声波透射法: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4)3.1.2 当设计有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桩检测并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无相关试桩资料可参考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桩基;
(23)4.1.3 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 倍。
(24)4.2.5 沉降测定平面宜设置在桩顶以下200mm 的位置,测点应固定在桩身上。
(25)4.3.2 试验桩桩顶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混凝土桩头加固可按本规附录B 执行。
(26)4.4.3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极限承载力的统计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3.2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设计有要求时,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方法或恒载法。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以及桩顶上拔量的测读方式,应分别符合本规第4.3.3 条和第4.3.5 条的规定。

建筑桩基检测规范

建筑桩基检测规范

建筑桩基检测规范
1、建筑桩基检测应符合建筑主设计图纸要求。

2、桩基探测应在桩基桩顶部或桩顶支模中进行,探头位置应满足规定深度;
3、探孔应按照技术要求、设计要求,定位精确,桩基桩深度符合规范,桩径及深度应符合主设计图纸要求;
4、桩基桩应深入地基至稳定的土层,桩基桩的直径应设计与地基强度、桩深度、应力等联系起来;
5、桩基桩深度控制应按照土质性质和桩基桩的设计要求进行;
6、进行桩基桩检测前,应对桩基桩、桩基桩周围和地下水表层进行全面摸查,以确定建桩基桩位置和深度;
7、桩基桩护罩与地表应在桩基桩安装后完全连接,造成雨水流入桩基桩壁内和周围土层受潮、受压。

桩基桩R型护罩应完整、密闭、无裂缝;
8、桩基桩混凝土强度抗压应大于设计要求。

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桩基检测技术规范1.引言1.1 目的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桩基检测过程中的各项要求,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设计、施工、监理等提供依据。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型工程桩基的检测,包括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水平荷载试验、桩身质量检测、桩位检测等。

2.术语及定义2.1 桩基桩基是指通过人工或机械等方式将桩身或桩体固定在地基内的一种地基工程。

2.2 检测检测是指对桩基进行测试、测量、判定其性质、质量、状态及可行性的活动。

2.3 静载试验静载试验是指在控制条件下施加一定的力或应变于测点上,通过对桩基在不同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应力、应变等参数的变化规律进行观测,从而评估桩基的工作性能和承载力的试验。

2.4 动载试验动载试验是指通过在桩顶附近施加不同强度和频率的动力荷载,通过测量和分析桩身振动的响应,来评估桩基的动力特性、桩身随机杆长以及结构工况的试验。

2.5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是指在建设桩基工程时,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针对单根桩进行试验。

2.6 水平荷载试验水平荷载试验是指在控制条件下施加一定的水平荷载于测点上,通过对桩基在不同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应力、应变等参数的变化规律进行观测,从而评估桩基的工作性能和抗侧力能力的试验。

2.7 桩身质量检测桩身质量检测是指对桥梁、隧道、码头、堤坝、地铁等工程中使用的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桩进行质量检测的活动。

2.8 桩位检测桩位检测是指对桩基的竖向位置、签离力度、倾斜度等进行测量和检测的活动。

3.桩基检测前的准备工作3.1 安全保障桩基检测作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规定,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需的安全保障装置,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2 前期准备桩基检测工作前需进行详细的前期准备,包括做好测点确定、标记、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3 测点布设测点布设应根据桩基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足够的点数和位置,测点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测点应从桩顶到桩底沿桩身分布均匀。

桩基检测的规范要求(附图)

桩基检测的规范要求(附图)

桩基检测的规范要求(附图)一、试验桩:1)目的: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2)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不应少于3根;3)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4)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名词解释:同一条件——同类型的管桩(同为灌注桩或者预应力管桩)+同一持力层(比如同为强风化层)+同一桩径;以上任何一种不同,可以判定为不是同一条件,要分开选桩。

二、工程桩1. 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静载):1)对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2)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3)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静载试验2.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1)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2)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抗拔试验3.低应变检测(动测):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检测数量为100%。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和丙级的桩基:①混凝土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50%。

②预制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

③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直径不小于800mm):评价桩身完整性应增加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声波检测4. 高应变检测:1)一般情况下其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得少于5根;2)发现桩基工程有质量问题,必须对桩基施工质量、承载能力作出总体评价时,应由有关方面协商,适当增加抽检桩数,一般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并不应少于10根,必要时还应进行低应变动力检测普查基桩桩身结构的完整性。

桩基检测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桩基检测工程规范和技术规定一、参照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2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2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23项目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施工图及设计技术规定符合图集2023浙G22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规定。

项目地质勘察汇报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规定:1、资质原则:检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获得基桩检测旳对应资质。

检测机构有自己独立旳试验室,全套旳检测、试验设备,具有进行检测成果分析旳专业人员。

2、业绩原则:检测机构必须在杭州地区实行过三个以上同类型项目旳检测,且至少有一种工程桩基检测代表值超过5000根旳同类型项目旳检测经验。

3、其他规定:检测人员必须为获得对应资格证书旳经验丰富旳作业人员。

本项目旳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经验丰富旳高级工程师。

(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旳项目经验)。

三、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检测技术原则:3.1检测类型: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3.2检测内容:项目所有构造施工图中所包括旳桩基工程旳检测范围以及试验桩旳检测。

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低应变动力测试、桩倾斜度检测等所有工作内容。

3.3桩身完整性检测旳抽检数量应符合如下规定:检测数量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少于1根;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旳20%,且不得少于10根;对于倾斜度不小于0.5%旳承压桩、抗拔桩、Ⅲ类及以上旳桩占检测总数量旳30%。

若采用锤击法施工,锤击数超过1800击旳基桩应逐根检测。

检测项目为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鉴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3.4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规定:规定采用静载荷试验,检测数量为每个建筑物同类型总桩数旳1%,且均不少于3根;当同类型总桩数不不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为2根。

静载荷检测时间为试桩完毕30天后。

3.5 单桩倾斜度检测规定:检测数量每个柱下承台不少于1根;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旳20%;抽检位置原则上不与低应变和静载荷检测位置重叠。

桩基检测及基坑检测的规范要求

桩基检测及基坑检测的规范要求

桩基检测及基坑检测的规范要求
1.桩基检测的规范要求:
(1)桩基检测要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范进行,如《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规范》、《地基与地下水验收规范》等。

(2)桩基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3)桩基检测应对桩基的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桩身的垂直度、混凝土强度、桩容或桩身外表缺陷等。

(4)桩基检测需要进行必要的试验与测量,如红外线测温、超声波测深等,以获取更全面的桩基质量信息。

(5)桩基检测结果应详细记录,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或合理建议,确保桩基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基坑检测的规范要求:
(1)基坑检测要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进行。

(2)基坑检测应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进行,保证基坑的安全性与施工质量。

(3)基坑检测要涵盖基坑的土质、排水设施、支护结构、周边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等方面。

(4)基坑检测可采用多种方法,如视觉检查、测量仪器、现场试验等,以获取准确的检测数据和信息。

(5)基坑检测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检测数据、现场照片及措施建
议等,为后续的施工和验收提供依据。

总结起来,桩基检测及基坑检测的规范要求包括检测依据、检测机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等方面。

通过规范的检测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
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和可靠性。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是指设计、施工、检测和使用过程中对建筑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地上建筑物、桥梁和设备的基础桩的检测。

一、设计要求1、设计应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确定基桩的数目、形状、尺寸及检测要求。

2、设计应考虑基桩在安装和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设计钻孔对位设计应有充分的余量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现场检测安全。

3、基桩排布、位置的确定,应考虑在建筑物及设备下方至少有一半基桩的位置。

二、施工要求1、基桩安装时应在工程现场采取防水、防渗措施,严禁掘桩时有渗水现象。

2、桩基应在安装前检查,确保桩基材料和规格符合要求。

3、桩基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填满贯穿地层的桩基。

4、桩基安装时,应确保水平方向位置准确,垂直方向安装稳定,若需要加固,应设置防滑齿。

三、检测要求1、基桩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桩身沉降检测及检测孔护栓、固定件的闭合情况。

2、基桩检测使用的仪器及计量工具,应符合国家的检定要求,并具有有效期。

3、基桩检测应确定采集桩身沉降及多工艺参数,并长时间保存检测数据。

4、检测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测,并随时记录检测过程。

四、其他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应当在设计、施工、检测和使用过程中做到严格执行,以达到建筑安全工程质量要求。

2、施工及检测过程中,涉及重要结果的工程量或产品质量要求,应提交三方报告。

3、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应按照施工单位实际情况来确定执行责任者,以提高质量检测质量。

4、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应当有效存档,以备以后审计、研究和处理。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1. 检测背景在地下工程建设中,桩基作为重要的承载结构,其稳定性、牢固性、承载力等参数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

因此,在桩基施工安装完成后,需要对其进行检测,以保证其符合设计要求。

2. 检测目的桩基检测的主要目的是验证其承载力、钢筋布置、桩身和桩端的长度以及质量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检测可以为后续的施工提供参考,以保证施工安全和建设质量。

3. 检测时间桩基的检测应在施工完成后尽早进行,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

一般建议在桩基灌注完成后的48小时内进行初步的静载试验,并在桩混凝土达到28天强度的情况下进行正式的静、动态荷载试验。

4. 检测要求桩基检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4.1 分类检测根据桩的类型和设计要求,将桩基分为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振动检测三种类型,并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测。

4.2 检测设备桩基检测需要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包括荷载传感器、支撑系统、数据采集及分析系统、基准点和应变仪等。

4.3 检测地点和数量桩基检测应根据设计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和数量进行,以验证整个桩基的整体性和安全性。

4.4 检测方法桩基检测应根据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常规的检测方法包括静载试验、钻孔法、声波检测、重力法以及超声波检测等。

4.5 数据处理和分析桩基检测完成后,应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相应的桩基承载力、桩身长度、桩端长度等参数,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

5.桩基作为一种常见的地下结构,在施工安装和检测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以保证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对于桩基的检测应有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进行操作,并在严格的质量控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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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1.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1.2、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检测目的: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钻芯法: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高应变法:
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1.3、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
1.4、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检测工作程序
2.2、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2.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

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

2.4、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2.5、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2.6、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且不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

休止时间
土的类型休止时间(d)
砂土7
粉土10
非饱和15、粘性土
饱和25
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2.7、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

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2.8、现场检测期间,除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9、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重新检测。

2.10、当需要进行验证或扩大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确认,并按本规范第4.1、~4.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检测数量
3.1、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3.2、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3.3、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3.4、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注:1、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2、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
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当符合第3.3.3、条第1~
4、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
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3.5、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3.5.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3.5.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5.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3.5.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注:对上述第1~4、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定执行。

3.6、对第3.5、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

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5、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

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7、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8、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应少于3、根。

4、验证与扩大检测
4.1、当出现本规范第4.5~4.6、条和第4.7、条中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

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

4.2、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4.3、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

4.4、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

4.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4.6、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

4.7、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5.1、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

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5.1、的规定,并按本规范第7~10、章分别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
Ⅰ类桩桩身完整
Ⅱ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Ⅳ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5.2、Ⅳ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5.3、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5.4、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

5.5、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5.5.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5.5.2、地质条件描述;
5.5.3、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5.5.4、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5.5、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5.5.6、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6、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6.1、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

6.2、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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