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缓考申请的补充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一、课程修读.培养计划和执行计划培养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地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学生根据修读专业地培养计划制定自己地学习方案,安排学习进度;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地学习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地要求.培养计划应包括学生达到该专业毕业要求所应获得地总学分要求,应修读地课程模块要求等.执行计划是根据培养计划制定地分学期课程修读计划,是培养计划地具体实施方案,学校一般会以推荐课表方式给出指导性执行计划.学生参照执行计划进行选课并根据培养计划要求检查自己对培养计划地完成情况..选课原则学分制地推行在教学中引进了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地提高和教学手段地更新,增强了学生在教学中地参与性和学习自觉性.学生可在学校规定地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教师和时间.学校对“统一大纲、统一要求”地课程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学校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和修业年限地要求编制推荐课表,提供学生作为选课参考.学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学习能力和学校开课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进度.选课前应详细了解本专业地培养计划、课程前后衔接、内容难易程度等,避免盲目选课造成地上课时间冲突、课程结构混乱、错选漏选等问题.为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保证学生在规定地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学校规定学生在读期间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包括寒、暑假进行地实践教学环节)一般不得少于学分,但也不得多于学分..选课方式学校实行网上选课和表格选课两种方式.网上选课:通常情况下,学生在指导教师地指导下,根据修读专业地培养计划、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通过登录教务处选课系统选择修读地课程,制定自己地课表.表格选课:为处理特殊地选课要求,学生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采用表格选课方式:()受到退学警告一年内;()重修课程;()补修课程;()超过学分要求地上限.采用表格选课地学生必须在网上选课开放前一周,填写好选课单,送交学院审批,经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核准后,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选课系统确定选课结果..免修、缓考、重修、免听和退课免修: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掌握了某门课程,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地免修考试或本学期该课程等同课程地期终考试,考试成绩在分或(均含本数)以上,可准予免修.申请免修课程地考核成绩按照考试成绩记录在成绩记录表和成绩大表中.“两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不能申请免修.缓考:学生考试期间因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必须填写缓考申请表并出具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备案.其他原因原则上不办理缓考,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和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缓考手续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本人因病不能办理者,可由班长或家长持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考试后不再受理,擅自缺考地课程按零分计.重修:缓考、考核不及格地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重修,;不及格地选修课程可选修培养计划同一模块中地其他课程或重修该课程.原则上同一课程只能重修次,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在成绩记录表中均做记载,但归入学籍档案地成绩大表中只记录最后一次重修成绩和重修时间.最后一次重修考核不及格者,毕业前不再予以补考.免听:如学生选修或重修课程地上课时间有局部冲突,经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可免听其中一门课程地冲突部分或全部,但必须完成规定地作业.对于考试成绩在分(含本数)以下地课程或该学期受到退学警告地学生重修不得申请免听;如申请地免听课程包含实验与实践教学内容,则该部分内容必须修读,不能申请免听;“两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一律不能申请免听.学生必须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理相关手续,自行免听课程按旷课处理.手续办理:免修、缓考、重修、免听地申请表格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领取或在网上下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应手续.免修: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每学期第、周受理免修申请,每学期开学后第、周组织全校免修考试,第周公布成绩.免修考试须缴纳考试费元学分.缓考:学生在考试前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提交缓考申请表、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受理后生效.重修: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在每学期网上选课开放前一周受理重修申请,学生须提交重修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到网上选课.选课结果在缴费后生效,重修费为元学分.免听:学生在课程开课周内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免听手续,免听须得到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和教学行政办公室批准..退课与补选学生如因错选、漏选课程需要更改原来地课程安排,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退课、补选手续,办理方式为:()在选课系统开放网上退课、补选功能阶段,学生根据网上公布地开课情况、教室容量等进行退课、补选;课程容量已满地课程不能补选,只能改期修读.()在选课系统关闭期间,学生必须在课程开课后周内到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退课、补选手续.开课超过周,该课程不可退,擅自缺考该课程按零分计;开课超过周,该课程不可补选,只能改期修读.()为保证学校正常地教学秩序,学生必须按照课表上课,如因自行修改上课时间、地点和更换教师造成考核成绩无法录入,则成绩按零分计.GMsIa。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手册

1陈 赓(15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 刘赛靓(16 级临床医学五年制英文班) 王耀萱(16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 张海扬(16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 周思安(17 级临床医学五年制英文班) 朱德昊(16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科生学业指导手册主 编编 者 (按姓名汉语拼音排序)顾 问 梅文瀚、钮晓音审 校 沈 理封面设计 朱德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本手册使用说明1.本手册适用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也可供教职工参考。
2.本手册收集了同学们在日常学习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回答,同学们的个性化修业问题则可向教务处或所在院系教务部门进行咨询。
3.本手册仅供参考,其问题及解答内容可能会随相关规定和培养方案等内容的变更而进行相应修改。
4.本手册中如若出现错误或不足,欢迎指正。
2目录一、培养方案 (4)二、课程修读与选课 (6)三、学生评教 (10)四、大学生科研与创新训练 (11)五、成绩管理 (13)六、学籍管理 (15)七、海外游学 (16)八、考研与保研 (18)九、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19)十、长学制专业 (21)十一、证明与证件办理 (23)十二、其他 (25)3一、培养方案1. 什么是培养方案?有什么作用?培养方案是在学校的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
每个专业都有各自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了专业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和时间分配、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毕业认定和学位授予、课程设置等内容。
学生可通过查阅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了解本专业的修读课程及教学安排。
课程设置为计划内容,如有变化,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2. 如何查询专业培养方案?登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后简称医学院)教务处网站(/jwc/)→专业设置,根据所在专业与入学年份查看“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学生缓考申请及补考的有关规定

学生缓考申请号学生缓考申请回执号________________ 你的缓考申请已经审核,兹同意缓考!教务科年 月 日姓名缓考原因 申请缓考科目性别□ 病假 (需附校医证明)缓考申请班级□ 事假 (需附有学生科所批请假条)签名:年 月 日班主任意见:签字:年 月 日系(部)意见:签字:年 月 日教务科意见:盖章年 月 日:学生考试(考核)及补考的有关规定(试行)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 (考核) 工作,对学生考试 (考核) 及补考的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1 、所有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
凡学生一门课程一学期累计缺课达到本学期该课程的应有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该课程考核为不及格,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2 、二年级学生在学校尝未安排其校外实习之前,必须按时出勤上课,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与考核。
学生自将就业推荐表的各项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并将此表上交到教务科一份之后,方可不再出勤上课。
3 、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考试与期末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凡是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提前申请缓考,是病假的,必须附有校医的证明,是事假的,必须附有学生科已经批准的请假条,并办理缓考的有关手续;否则一律不得缓考。
4 、成绩考核为平时成绩占 20%、期中成绩占 30%、期末成绩 50% (即总评 = 平时成绩×20% + 期中成绩×30% + 期末成绩×50%);如果该课程没有期中考试成绩的,则平时成绩占 30%,期末成绩占 70% (即总评 = 平时成绩× 30% + 期末成绩×70%) 。
凡总评不及格的学生则必须参加补考。
5 、期中考试不及格则不安排补考,期中考试缓考者,其期中成绩直接以 60 分计,缺考者以 0 分计。
6 、正常补考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补考费每人每科 20 元,缺考者 30 元,缓考者持缓考申请回执不需交纳费用。
交纳补考费用后且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补考方视为已经补考,若不交纳补考费用,则视为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上海交通大学校纪校规考试120题答案

1[单选题]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学校规定的[ ]内向学校请假。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八条】A、一周;B、两周;C、三周;2[单选题]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八条】A、延迟入学;B、放弃入学资格;3[单选题]新生入学后,学校在[ ]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4[单选题]新生入学后,学校发现证明新生的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将[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A、延迟入学;B、取消学籍;5[单选题]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向学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十六条】A、一周;B、两周;C、三周;6[单选题]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注册超过两周的,视为应予[ ]情形。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十六条】A、休学;B、退学;7[单选题]普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年(医学院博士生为三年);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
】A、三;B、四;C、五;D、六;8[单选题]研究生不能在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毕业的,必须在学习年限期满前[ ]个月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后的毕业时间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
】A、二;B、三;C、四;D、五;9[单选题]研究生在正常学习年限内注册后经批准办理休学的,从批准之日的下个月起停发休学期间的[ ]A、学业奖学金;B、国家助学金;C、A&B;10[单选题]指标类型分为①基本招生指标类型②专项支持招生指标类型③重大科研项目招生指标类型A、①②;B、②③;C、①③;D、①②③;11[单选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津贴由[ ]发放津贴组成。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信息服务网操作手册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信息服务网操作手册学生版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录1 系统简介 (3)2 首页简介 (3)3 报名申请 (7)3.1学生试读申请 (7)3.2辅修、二专业报名 (8)3.3场地预约申请 (9)3.4教学项目报名 (11)3.5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 (13)3.6校内课程替代申请 (15)3.7学分豁免申请 (16)4 信息维护 (18)4.1学生个人信息维护 (18)4.2个人培养方案 (20)5 选课 (22)5.1推荐课表选课 (22)5.2自主选课 (24)6 信息查询 (26)6.1学生课表查询 (26)6.2学生成绩查询 (28)6.3考试信息查询 (30)6.4专业培养计划查询 (31)6.5按条件查询上课情况 (32)1系统简介本系统在高校的应用目标是实现高校信息化管理,方便学生线上办理各种业务,简化操作步骤和流程,大大提高学生的用户体验。
具体而言,该系统支持学生可线上进行试读申请、辅修、二专业报名、教学项目报名等各种业务的报名申请,支持学生维护个人信息及个人培养方案、支持学生进行选课及按照各维度查询与自己学习情况相关的各类信息,如学生课表、学生成绩、考试信息等。
支持PC机与移动设备的同时访问,可根据访问界面自动切换页面实际显示情况,同时适合各类主流浏览器进行访问。
IE版本需IE9以上2首页简介功能说明:1、所有学生用户登录时必须采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不可修改登录密码;2、用户登录前可查看教务处发布的公告、新闻通知;3、登录后可通过“我的应用”设置常用功能在首页,后期登录后可一目了然常用功能并可点击进行操作,无须再找到具体的模块进行数据维护;4、提供用户常用报名申请入口及关键查询,可进行辅修二专业报名、场地预约(借用教室)、校内课程替代申请等,同时可方便、快捷地查询个人培养方案、课表、成绩、考试信息、专业培养计划等;5、用户登录后,可在教学文件模块查看教学相关的指南,在消息提醒模块可查看、跟踪待办任务的进度与其他提醒信息。
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暂行规定(管理制度)

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工作,确保本科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XXX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提前毕业应具备的条件
提前一年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1.符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但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者;
2.完成培养方案但因课程成绩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3.需要完成辅修双学位学习者;
4.未完成培养方案者。
三、申请时间
学生欲提前毕业可在每年的十月份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毕业可在每年三月份提出书面申请。
不申请者按正常毕(结)业处理。
四、申请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X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或《XXX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已修课程成绩单及剩余课程修读计划等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将同意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的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查;
4.教务处审查后,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五、附则
本规定从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XXX 大学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暂行规定》(校教字〔XXX〕XXX号)同时废止。
1。
大学生缓考申请书格式模板

尊敬的教务处:您好!我是XX大学XX学院XX专业的XX级学生,学号为XXXXXXXX。
因特殊原因,我无法参加预定日期举行的期末考试,特此向学校申请缓考。
一、申请缓考原因1. 健康原因:近期,我身体出现了一些健康问题,经过医生诊断,需要进行治疗和休息。
根据医生的建议,我在考试期间需要接受治疗,无法参加考试。
2. 家庭原因:家中发生紧急情况,需要我回家处理。
由于家庭原因,我无法参加考试。
3. 学术活动:我参加了学校的学术交流活动,活动时间与考试冲突。
为了充分展示我国大学生的学术水平,我必须参加此次学术交流活动。
4. 特殊情况: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导致我无法参加考试。
二、申请缓考课程1. 课程名称:XXXX2. 课程代码:XXXX3. 授课老师:XXXX4. 考试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三、申请缓考依据1. 医院诊断证明:附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我需要在考试期间接受治疗。
2. 家庭情况证明:附上相关证明,证明家中发生紧急情况,需要我回家处理。
3. 学术交流活动证明:附上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我参加了学术交流活动,活动时间与考试冲突。
4. 其他特殊情况证明:附上相关证明,证明我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考试。
四、缓考请求1. 请求学校同意我的缓考申请,给予我一定时间的补考机会。
2. 请求学校在审批过程中,充分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予理解和支持。
3. 请求学校对我进行适当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我在缓考期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五、承诺1. 我承诺在缓考期间,努力复习课程,争取在补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2. 我承诺在今后学习中,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我承诺在家庭、健康等方面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确保不影响学业。
最后,请教务处对我的申请给予审批,并给予我缓考的机会。
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学号:XXXXXXXX班级:XXXX专业:XXXX联系电话:XXXXX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教学管理上海交通大学

3、擅自缺考或者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课程,期末考试成 绩为0分的课程;
4、重修仍不及格的课程,包括由于培养计划变更修读的用 于可申请重修替代的课程;
5、从未修读课程(即没有选课及成绩记录的课程); 6、夏季学期不及格的课程。 参加重修免修考试的课程通过的成绩记录登记60,成绩单 中显示“P”,视为课程通过,但不列入各类积点与积分计算;
总学积分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 不及格课程)成绩乘以相应学分后求和除以总学分总和;平均 积点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不及格课 程)学积点总和除以学分总和;考查课程不计入学积分、平均 积点,但计入总学分。总学分达不到培养计划要求者不能毕 业。学积分、平均积点从入学开始每学期计算一次。核心课程 为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 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评定奖学金、推荐直升等一般以核心 课程学积分为依据,其中重修课程以最后一次成绩计入。
对于成绩在41分(含本数)以下的课程或该学期受到退学 警告的学生重修不得申请免听;如申请的免听课程包含实验与 实践教学内容,则该部分内容必须修读,不能申请免听;“两 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一 律不能申请免听。
重修已通过的课程不得申请免听;医学院开设的课程不得 申请免听。
26
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缓考,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 分管处长审批。
缓考手续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本人因病不能办理 者,可由班长或家长持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考试后不再受理。 擅自缺考的课程按零分计。
重修:缓考、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重修; 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选修培养计划同一模块中的其他课程或重 修该课程。重修课程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和缴费手 续。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在成绩记录表中均做记载,归入学籍档 案的成绩大表也同时记录课程所有的修读成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缓考申请的补充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课程考试的管理,优化考试期间缓考申请的流程,根据《学生手册》缓考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科生缓考申请的补充规定(含申请流程)。
1、申请缓考的课程:
经研究,除第二学科课程、通选课以及各门课程的期中考试不受理缓考申请外,其余课程,在参加缓考后对获得毕业资格(在规定的有效学制期内)没有影响者,允许申请缓考。
2、申请缓考的原因:
A.申请者突发疾病导致不能正常考试;
B.申请者参加校级组织会推荐的公派交流、学科竞赛、体育文艺竞赛及其他重要的学术活动(此类活动的认可范围应事先与教务处商量);
C.在期末考试周,因考研,大四课程考试多于五门者,最多申请两门课程缓考;
D.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
对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受理缓考申请。
3、申请缓考流程
符合上述缓考规定者,由本人(因病不能办理者,可由家长或班长)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缓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假单,二级甲等以下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须到校医院审核);各类活动主办单位的通知及我校的组织单位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核(教务办主任及主管教学院长签名)后,最晚于考试当日交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备案,隔日(24小时后)不再受理。
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并由主管处长审批。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