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船、化学品船、客船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附录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目录附件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附件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11、内河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12、内河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22.1 驾驶岗位 22.2 轮机岗位 32.3内河游艇 52.4 内河船舶保安员 63、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73.1内河1000总吨及以上油船 73.2内河1000总吨以下油船 83.3内河1000总吨及以上散装化学品船 93.4内河1000总吨以下散装化学品船 103.5内河客船 113.6内河高速船 123.7内河滚装船 133.8内河包装危险品船 143.9内河LNG动力船舶 153.10、内河液化气船 161、内河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2、内河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2.1 驾驶岗位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设备最多可供4个班交叉使用。
2.2 轮机岗位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4个班交叉使用。
2.3内河游艇操作人员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2.4 内河船舶保安员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3、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3.1内河1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内河要求零排放,由岸回收,所以取消排油监控系统的配置)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船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船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定船员培训的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第六条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
第七条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指船员在上船任职前接受的个人求生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以及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一)海船船员基本安全;(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
第八条船员适任培训,指船员在取得适任证书前接受的使船员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包括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船员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分为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岗位适任培训。
其中,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一)船长;(二)轮机长;(三)大副;(四)大管轮;(五)三副;(六)三管轮;(七)电子电气员;(八)值班机工;(九)值班水手;(十)电子技工;(十一)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操作员;(十二)引航员;(十三)非自航船舶船员;(十四)地效翼船船员;(十五)游艇操作人员;(十六)摩托艇驾驶员。
内河船舶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一)驾驶岗位;(二)轮机岗位;(三)引航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1.12.15•【文号】海船员〔2021〕239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21〕239号各直属海事局: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1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海上设施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业务(以下简称培训业务)的单位以及接受培训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的主管机关。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是指海上设施工作人员应接受的消防、救生等技能的基本培训和避碰、信号、通信等技能的专业培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停泊、作业的海上设施上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基本培训,承担避碰、信号与通信有关职责的工作人员还应接受专业培训。
第五条从事培训业务的单位应是法人单位,并配备满足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需要的场地设施设备和教学人员(见附件1),建立相适应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并将该项培训业务纳入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建立和运行。
第六条从事培训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大纲》(见附件2,以下简称《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制定培训计划和开展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2.0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09年6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3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2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船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船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定船员培训的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第六条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
第七条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指船员在上船任职前接受的个人求生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以及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一)海船船员基本安全;(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
第八条船员适任培训,指船员在取得适任证书前接受的使船员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包括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船员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船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船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定船员培训的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第六条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
第七条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指船员在上船任职前接受的个人求生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以及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一)海船船员基本安全;(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
第八条船员适任培训,指船员在取得适任证书前接受的使船员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包括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船员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分为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岗位适任培训。
其中,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一)船长;(二)轮机长;(三)大副;(四)大管轮;(五)三副;(六)三管轮;(七)电子电气员;(八)值班机工;(九)值班水手;(十)电子技工;(十一)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操作员;(十二)引航员;(十三)非自航船舶船员;(十四)地效翼船船员;(十五)游艇操作人员;(十六)摩托艇驾驶员;内河船舶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一)驾驶岗位;(二)轮机岗位;(三)游艇操作人员;(四)引航员。
新增船员项目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附件1:ECDIS、BRM和ERM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1.电子海图(无限航区)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个终端不超过2人,且每班总人数不超过40人。
2.电子海图(沿海航区)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个终端不超过2人,且每班总人数不超过40人。
3.电子海图培训教学人员要求4.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台本船不超过4人。
5.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教学人员要求6.机舱资源管理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不超过20人。
7.机舱资源管理教学人员要求附件2: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1.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2.电子技工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3.电子电气员和电子技工培训教学人员要求4.高级值班水手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 个班交叉使用。
5.高级值班机工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6.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培训教学人员要求附件3: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1.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 人)应当各配备一间多媒体教室。
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1. 引言海船船员培训是确保船员熟悉船舶操作和安全规定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船员培训的质量,必须确保培训场地设施和设备符合标准和要求。
本文档旨在提供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标准,以确保培训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培训场地设施要求以下是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的标准要求:2.1 教室•教室应具备充足的空间,以容纳足够数量的学员和讲师。
•教室应配有舒适的座椅和良好的照明设施。
•教室墙面应平整,以确保方便投影仪或白板的使用。
•教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以确保学员的舒适性。
•教室应具备适当的隔音设施,以避免外部噪音对学习的干扰。
2.2 仿真设备室•仿真设备室应具备适当的空间,以安装和操作各种船舶仿真设备。
•仿真设备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仿真设备室应配备适当的散热设备,以防止设备过热。
•仿真设备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和急救箱。
2.3 实操训练场地•实操训练场地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以进行航海操纵和紧急情况的模拟训练。
•实操训练场地的地面应平整,并配备适当的标记,方便学员进行操作。
•实操训练场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救生设备和安全网。
•实操训练场地应具备适当的通风设备,以确保学员的舒适性。
2.4 实验室•实验室应提供足够的空间,以进行船舶相关实验。
•实验室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定期维护和检修。
•实验室应具备适当的通风设备,以确保学员的舒适性。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眼镜和实验室服装。
2.5 图书馆•图书馆应提供充足的图书和参考资料,以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图书馆应配备舒适的座位和安静的学习环境。
•图书馆应具备适当的照明设备,以方便学员的阅读和研究。
•图书馆应提供必要的电子设备,如电脑和打印机,以支持学员的学习需求。
3. 培训设备要求以下是海船船员培训设备的标准要求:3.1 船舶模型和仿真设备•培训机构应配备各种类型和规模的船舶模型和仿真设备,以模拟不同航海情况和紧急情况。
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为了确保海船船员在接受培训时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训练,海船船员培训场地的设施设备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要求:1. 培训场地应该有足够的面积,以适应船员实际操纵船只和进行紧急情况演练的需要。
2. 船舱仿真器和模拟控制室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包括船舶操纵系统、通信设备、导航工具等,以便船员在模拟环境中进行技能训练和实际操作。
3. 海上模拟器应该具有逼真的海况模拟能力,包括风、浪、雨等天气条件的模拟,以便培训船员在恶劣海况下的应对能力。
4. 培训船舶的相关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并有定期维护和检修记录。
5. 培训场地应具备紧急情况演练的设施,包括消防设备、紧急撤离工具、应急救援设备等。
6. 培训场地需要设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包括投影仪、多媒体设备、模拟教学系统等,以便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和授课。
7. 培训场地应该有完善的学员休息和生活设施,包括宿舍、餐厅、健身房等,以提供船员在培训期间的生活保障。
总的来说,海船船员培训场地的设施设备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教学和生活标准,以确保船员在培训期间能够得到全面的支持和保障,并且顺利完成培训课程。
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船员培训是一个极具挑战性和专业性的领域,在培训场地的设施设备方面具有极高的要求。
海船船员培训场地的设施设备需要满足行业标准和国际规范,确保船员在接受培训时可以得到最好的教育和培训体验。
以下是对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的继续描述:8. 海船船员培训场地需要具备适当的模拟船舶,包括货轮、客轮、油轮等不同类型的船只模拟器,以便不同类型船舶的培训需求。
9. 为了满足实际操作的需求,培训场地需要设有适当的海事技能训练区域,包括系缆、航海定位、作业绑扎等技能练习区域。
10. 培训场地需要具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例如虚拟实境技术(VR)和增强现实技术(AR)系统,以便于提供更加真实和直观的培训体验。
11. 模拟舱室必须能够提供多种紧急情况的模拟,包括火灾、船只遭遇破坏等,以便培训船员在不同的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果断和迅速地做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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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油船、化学品船、客船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1.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 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 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 个班交叉使用。
2.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 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 个班交叉使用。
3.客船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 人)应当各配备一间多媒体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 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 个班交
叉使用。
4.油船、化学品船和客船教学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