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与规范
医嘱制度与规范

医嘱制度一、相关制度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字。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瞩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定期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个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木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护士值班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相关规范(一)长期医嘱是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者。
在医生写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1、长期医嘱的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2、长期医嘱的内容有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种类、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手段(如理疗)等。
3、长期备用医嘱:常用于手术后病人或患晚期癌症有持续疼痛的病人,当病情需要时执行,但医生必须写明执行医嘱的间隔时间。
执行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所规定的时间间隔。
4.长期医嘱书写要求(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30前开出,特殊情况(新入院或危急患者)例外。
(2)医嘱及执行治疗时间的写法,以24小时计,如上午7时作7:00,中午12时写作12:00,午夜12时写作24:00,午夜12时5分,则写作第二天的日期0:05。
(3)书写医嘱用中文或拉丁文缩写词,每日3次写为“tid或3/d,每4小时一次写为q4h或4小时一次。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下达的医疗指示,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嘱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各医院都应该高度重视医嘱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一、医嘱的书写1.1 医嘱应当准确清晰:医生在书写医嘱时,应当准确明了地表达诊疗意图,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起误解或错误执行。
1.2 医嘱应当规范标准:医嘱的书写应当符合医院规定的书写格式和标准,包括用词规范、格式统一等,以便于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执行。
1.3 医嘱应当及时签署:医生在下达医嘱后应当及时签署,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治疗和护理。
二、医嘱的执行2.1 医嘱执行应当及时:医护人员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当立即执行,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和护理。
2.2 医嘱执行应当准确: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准确无误,避免因误操作或错误执行导致患者的不良后果。
2.3 医嘱执行应当记录完整: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于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医嘱的审核3.1 医嘱审核应当严格: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嘱审核机制,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当医嘱对患者造成伤害。
3.2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医嘱审核应当在医嘱下达前进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护理。
3.3 医嘱审核应当记录:医院应当对医嘱审核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以便于医院内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四、医嘱的修改4.1 医嘱修改应当合理:医生在修改医嘱时应当考虑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修改医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2 医嘱修改应当及时:医生在发现医嘱需要修改时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延误修改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不佳。
4.3 医嘱修改应当记录:医生在修改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修改情况,包括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以便于医院内部的审查和监督。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医疗机构是一个重要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医院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本文将从医嘱的定义、管理制度的目的、规范的内容和实施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医嘱的定义医嘱是指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治疗需求,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相关医务人员提出的医疗行为指导。
其目的是为了指导医务人员进行正确的治疗工作,保证治疗过程的安全性、疗效性和合理性。
二、管理制度的目的医嘱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医疗服务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医嘱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生开具医嘱的操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同时,通过对医嘱的准确执行,可以避免医务人员因理解不清或遗漏而导致的错误治疗。
2. 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医嘱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减少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风险。
通过对医嘱的规范执行,能够避免因医疗过程中的失误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提高患者的安全感。
3. 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
医嘱管理制度可以合理规划医疗资源的使用,避免资源浪费。
通过科学的医嘱制定和准确的执行,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优化资源利用。
三、规范的内容医嘱管理制度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清晰明确的医嘱书写要求。
医嘱书写应当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达,防止产生歧义。
医嘱书写内容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药物名称、剂量、途径、频次等详细信息,以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
2. 医嘱的审核和核对机制。
医嘱在开立之后需要经过相关医务人员的审核和核对,以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医务人员应对医嘱进行逐一审核,并在执行前进行核对,避免错误的执行导致患者的损害。
3. 医嘱执行的监控和反馈机制。
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的监控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医嘱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通过对医嘱执行的监测,可以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基本要求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四)口头医嘱1、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因抢救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3、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执行流程护理查房制度各级护理查房应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做好查房记录。
(一)护理查房种类:护理查房包括管理查房、业务查房、教学查房等。
1、管理查房重点查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的执行情况、护理单元的质量管理及节假日、夜班岗位职责的落实等。
2、业务查房主要包括疑难、危重、大手术、特殊个案及开展新技3、教学查房主要包括临床护理教学计划的组织与落实,对教学质(二)护理查房的时间:护理部组织全院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片区每两月1次,护士长组织病房每月1次,节假日查房和夜12、查房时应运用护理程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查房质量。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一、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标准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经医务科考核批准后,获取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由执业护士核对并执行医嘱。
2、医生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严禁不见患者就下医嘱.3、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中,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等.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4、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的医嘱应尽快开出.例行查房的医嘱尽量在上午10时以前开出。
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5、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我院医嘱系统非电子签名,纸质版医嘱单打印完毕后,需在医嘱单右下角手写签名。
6、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顺序、输液速度以及用药途径。
7、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8、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
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核实并记录。
9、医生在开出所有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申请单),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开单医生同时应将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10、长期医嘱: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11、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一般先写三大常规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8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一、政策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标准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科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不可以下达医嘱.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在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量。
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
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科和质控办。
⑶“自理”药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
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对患者医嘱的执行,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科室和护理部门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二章医嘱的开立第四条医嘱应由医生依据病患病情和治疗需要进行开立,并在病历上签名。
第五条医嘱应明确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治疗措施、规定用药、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内容。
第六条医嘱应使用规范的医务信息系统进行开立,并确保相应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开立医嘱的医生应对其开立的医嘱负责,并及时进行必需的调整或撤销。
第三章医嘱的转达和接收第八条医嘱应由开立医生通过正式渠道进行转达,包含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
第九条医嘱的转达应确保患者、护士和相关医务人员清楚了解并正确接收。
第十条护士应在接收医嘱后,核对医嘱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若医嘱存在模糊或矛盾之处,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确认和调整。
第十二条护士在转达医嘱时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第四章医嘱的执行第十三条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单,并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
第十四条护士执行医嘱时应确保用药的安全性,遵守药物管理制度,准确计量药物剂量。
第十五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依照规定时间和次数进行,不得擅自转变用药频次和剂量。
第十六条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停止医嘱的执行,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十七条护士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签名和时间标注。
第五章医嘱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医嘱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医务科室应建立医嘱执行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本科室医嘱的执行情况和质量。
第二十条不定期进行医嘱执行情况的抽样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医嘱执行情况显现的问题和过错,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医嘱是医生为患者诊断和治疗提供的指示和建议。
医嘱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嘱的规范和有效执行,医疗机构应该制定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必要性1.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嘱的开具和执行过程,减少医疗错误和意外事件,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2.保证患者安全:优化医嘱的执行方式,减少患者的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效率:通过规范医嘱管理流程,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沟通传递环节的时间和错误。
二、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内容及要求1.医嘱开具:医嘱应由医生书写,并进行审签,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法、药物剂量、用药频次、疗程时间等,确保医嘱准确、明确。
医嘱应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医学证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2.医嘱执行:医嘱执行应由专职医师或护士执行,遵循提前确认、双人制核对、标准操作、及时记录的原则。
医嘱执行过程中需留下个人签名、时间、执行结果等信息,保证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执行的关键环节,应由责任医师进行,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核对过程中需仔细核实患者身份、宝贵检查、药物剂量和频次等信息,避免错误发生。
4.医嘱沟通:医嘱的沟通应及时、准确、全面。
医生应明确告知患者和家属医嘱的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顾虑。
医嘱的传达应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避免信息的丢失和误解。
6.医嘱解释:医嘱的内容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可能比较专业和难以理解,医生应及时解释医嘱的目的、注意事项和预期效果,让患者参与决策并配合执行。
7.医嘱监督:医嘱的监督应由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包括对医嘱开具、执行、核对、沟通、审核等环节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科室,提出改进措施和措施。
8.医嘱教育:医嘱教育应成为医学教育和护理培训的常态化内容,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嘱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医嘱的规范和安全性意识。
三、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医院内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共同认知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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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与规范
一、概述
1. 医嘱定义: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拟定的有关各种检查、治疗、用药、护理的具体医疗方案,由医务人员共同执行。
2. 医嘱种类
⑴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⑵临时医嘱:指一次性完成的医嘱,如一次性的检查、治疗、用药等指令。
⑶备用医嘱:又称“预测医嘱”,根据病情的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在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临时备用医嘱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二、医嘱开具资质与规范
1. 医嘱相关资质
⑴医嘱的开具和停止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能代录医嘱。
⑵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2. 医嘱规范
⑴新开医嘱: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一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半小时内开出。
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之前开出。
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才可下达。
⑵长期医嘱:一般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病情”、“体位”、“特殊治疗、监测项目”、“静脉用药”、“肌肉用药”、“口服用药”等。
⑶临时医嘱:按医学指令的时间顺序书写。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避免遗漏。
对立即执行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15分钟内执行)。
⑷重整医嘱类:①如果医嘱过多或医嘱分散,为了防止差错,应整理医嘱。
在原长期医嘱下,用红色横线隔开,表示上面的医嘱作废,并在红线下标注“重整医嘱”字样,按顺序整理未停止的医嘱;
②转科或手术、分娩后,应在原长期医嘱下面用红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红线下标明“转科医嘱”或“术后医嘱”。
⑸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核对一遍。
⑹特殊治疗(如: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肾、胆结石重度前列腺肿大体外射频治疗、高压氧舱治疗等)、特殊检查(如:气管镜、胃镜、肠镜等)及患者出院,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⑺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
申请单。
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
三、医嘱书写规范
1.药名可用拉丁文、英文、中文,不可使用化学分子式。
2.用完整药名或规定的缩写药名,不得自编药名缩写。
3.药物应标明剂型。
4.固体药物以克为计量单位时,“克”可以省略,其余计量单位不可省略。
5.单组药物的书写字体要一致,不可中英文混用。
6.医嘱单中的日期、时间、签名等不可缺项,时间记录到分。
7.药物过敏试验及结果,应在临时医嘱中书写。
8.取消医嘱用红笔标注“取消”并签名。
四、医嘱执行规范
1. 护士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要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责任护士执行。
责任护士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并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2. 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防止遗漏。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3. 护士对可疑医嘱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必须查清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4. 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药物安瓿。
医师在抢救或手术后(6小时内)要及时据实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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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
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附.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