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旳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旳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重要检查各项制度旳贯彻贯彻状况。
2.各餐饮部旳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旳各项卫生检查制度旳贯彻,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与否有违反制度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渐养成良好旳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步检查各部旳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旳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旳,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旳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1、建立并贯彻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有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旳规定。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旳检查合格证明,同步按照有关食品安全原则进行查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了确保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卫生健康的饮食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场所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人员等。
3.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1.对于进货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要求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检疫证明。
2.选择进货商时应严格把关,要选择有良好声誉、品质可靠的供应商。
3.定期对进货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合作伙伴。
4.对于进货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按规定的贮存条件储存,并及时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食品加工管理1.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每道菜品都经过合理的加工过程。
2.加工食品时,厨师必须要求佩戴橡皮手套和口罩,确保加工的食品不受人体接触污染。
3.加工食品材料必须要经过充分的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无任何污染物。
4.熟食和生食必须分开加工,保持食品安全。
四、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时必须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分类,避免交叉污染。
2.冷藏食品必须储存在规定的温度下,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3.储存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标明日期,及时使用或报废过期食品。
4.储存的食品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餐具清洁与消毒管理1.餐具必须经过充分清洗和消毒处理才能使用。
2.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确保彻底清洁。
3.餐具的消毒液必须经过稀释,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4.清洗和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储存在无菌环境下,确保不二次污染。
六、餐厅环境卫生管理1.餐厅必须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2.餐厅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流通。
3.餐厅地面、桌面、椅子等设施必须及时清洁,并保持无尘无脏污。
4.厕所的卫生必须得到重视,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员工培训管理1.员工必须接受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了解并熟悉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本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属各门店、食堂及配送中心。
3.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制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清单,明确采购品种、规格、数量等要求。
3.加强食品原料验收管理,验收时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应当拒收并记录,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加强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管理,保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合理规划储存区域,防止食品变质。
五、食品运输与配送1.制定食品运输与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2.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
3.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温、冷藏、冷冻等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
4.加强食品配送过程中的交接管理,确保食品按时送达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制作供应服务、小吃服务、食堂等。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二)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四)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职责。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要求、采购渠道和采购程序。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二)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三)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可靠,有质量保证;(四)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加工要求、加工程序和加工卫生要求。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是⼩编整理的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1 ⼀、负责⼈是⾷品安全第⼀责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品经营活动。
⼆、经营⾷品应当符合环境卫⽣要求,具备⾷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条件。
三、从事⾷品经营的⼈员应当遵守卫⽣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品的⼯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品包装标识进⾏查验核对,禁⽌经营不符合卫⽣标准、超过保质期、⽆标签等不符合⾷品安全标准的⾷品。
五、应当按卫⽣管理制度定期对⾷品经营场所卫⽣情况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品⽣产许可证和⾷品质量合格的`证明⽂件,建⽴并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七、完整建⽴⾷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查,发现不合格⾷品,⽴即报告辖区⼯商部门,迅速将问题⾷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告⽰,召回售出的问题⾷品,退货或销毁。
⼋、经营⽣鲜⾷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鲜⾷品进⾏⾃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品销售专柜进⾏促销,并将⾷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2 1、⾷品⽣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品安全预警提⽰,积极预防和控制⾷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的⾷品及⾷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或者使⽤。
⾷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产经营《⾷品安全法》第⼆⼗⼋条规定的⾷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 食品安全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3. 食品采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正规的供应商合作,严格把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 食品储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措施,储存食品并避免交叉污染。
5.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包括原料准备、食品加工、烹饪处理等环节,并定期开展培训。
6. 食品卫生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食品存储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 食品销售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食品销售标识正确贴示,并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8. 食品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威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食品原料采购和检验: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并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和记录。
4. 食品加工和储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保障食品的安全。
5. 食品销售和配送: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销售和配送中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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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域内。
5、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5、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2、食品安全员(师)应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买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商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加工环节1、保持场地整洁,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厨师每天要对蔬菜类原料进行细致的清洗后方能加工使用。
2、食品加工人员在对原料粗加工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区域分类进行,生熟食品不得交叉加工,防止污染。
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
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3、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
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或垫仓板上。
4、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食品在烹饪后至就餐人员食用前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
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尽量不用隔夜食品。
6、接触和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
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及时清理加工后的废物,并做好台面和地面的清洗。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实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清洗消毒方面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经营场所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为无毒、安全、无异味、防吸收、防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7、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的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容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运输。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9、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经营无关的用途。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实施索证制度。
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2、实施索票制度。
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八、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的贮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