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是如何区分的
新修订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新修订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国务院于日前公布并施行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修订版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三条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第四条疫苗的流通、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家免疫规划;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并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类疫苗接种原则

二类疫苗接种原则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方法,可以有效地保护人群免受多种疾病的侵袭。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有一类疫苗被归为“二类疫苗”。
二类疫苗是指需要在医院或者特定医疗机构接种的疫苗,由于其特殊性质和接种要求,接种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
首先,二类疫苗接种需要遵循适龄接种原则。
适龄接种是指在具体的年龄段内接种疫苗,以获得最佳的免疫效果。
不同的二类疫苗有着不同的适龄接种要求,在疫苗说明书中会详细标明接种的适龄范围。
接种人员在接受疫苗接种时,需要按照自身年龄和健康状态,选择适当的接种时机,以达到最佳的免疫效果。
其次,二类疫苗接种需要遵循完整接种原则。
完整接种是指按照规定的接种计划,按时完成疫苗接种的过程。
二类疫苗接种的次数和间隔时间是根据疫苗的特点和接种的需要确定的。
接种人员需要按照医生或者疫苗说明书的要求,按时接种疫苗,并且遵守接种间隔的规定。
只有完成完整的接种过程,才能获得长期有效的免疫保护。
再次,二类疫苗接种需要遵循禁忌症原则。
禁忌症是指接种人员有一些临床上被认为不适合接种某种疫苗的疾病、情况或生理状态。
禁忌症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暂时的。
接种人员在接种二类疫苗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检查和咨询,以确定自己是否存在禁忌症。
如果存在禁忌症,接种人员应遵循医生的建议,暂时或永久停止接种。
最后,二类疫苗接种需要遵循免疫接种原则。
免疫接种是指疫苗接种后,人体对特定疾病产生保护性免疫反应的过程。
在接种二类疫苗时,接种人员需要遵循免疫接种的原则,包括正确的注射部位选择、注射方法和技巧,以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接种人员在接种后,还需要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及时向医生报告。
总之,二类疫苗接种需要遵循适龄接种、完整接种、禁忌症和免疫接种等原则。
只有在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情况下,才能保证接种的效果和安全性。
接种人员应密切关注疫苗接种相关的指导和推荐,同时与医生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接种的顺利进行。
疫苗接种为预防疾病发生和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帮助人们保持健康,减少疾病的危害。
新《条例》下疫苗流通解读及思考

的 过 渡 期 管 理 办 法 、多 元 主 体 合 作 治 理 、财 政 补 偿 疾 控 机 构 收 入 缺 口 、完 善 疾 控 机 构 反 腐 机 制 、完 善 基 层 监 管 等 建
议。
关 键 词 :疫 苗 ;疫 苗 安 全 ;流 通 ;监 管
中 图 分 类 号 :D 9
文 献 标 识 码 :A
免 疫 规 划 确 定 的 疫 苗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在 表 1 2005年一2016年部分疫苗安全事件
事件时间
事件名称
所涉疫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疫苗类别
问题环节
2005年 6 月
安徽泗县大庄镇疫苗违规接种事 甲肝减毒活疫苗
件
批疫苗来源存在问题,供应商不具备经营疫苗的 二类疫苗 资质;部分接种村医没有经过接种培训,不具备
现代商贸工业
新 《条例 》下疫苗流通解读及思考
张帆侯艳红 ( 中 国 药 科 大 学 ,江 苏 南 京 211198)
摘 要 :经 济 社 会 高 速 发 展 的 同 时 ,人 们 不 再 满 足 于 病 后 求 医 问 药 ,而 是 选 择 从 源 头 预 防 疾 病 ,疫 苗 是 实 现 这
一 健 康 需 求 的 有 效 手 段 之 一 。 据 此 ,着 眼 于 疫 苗 流 通 ,对 比 两 版 《疫 苗 流 通 和 预 防 管 理 条 例 》,发 现 新 版 具 有 诸 多
接种资质
2007年 5 月 河北涿州市人用狂犬疫苗事件 人用狂犬疫苗
乡镇卫生院以现金结算方式从不具备药品经营 二类疫苗 资格的个人处购人假疫苗
2007年 7 月 黑龙江假狂犬疫苗事件
人用狂犬疫苗
用蒸馏水、淀粉等廉价原料制贩假疫苗,假冒“福 二类疫苗 尔博”牌人用狂犬疫苗销售
免疫规划一类疫苗简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3月24日颁布,2005年6月1日起实施。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一类疫苗(1)乙肝疫苗剂型:重组酵母基因疫苗,为针剂,可预防乙型肝炎。
对象:出生后24小时内、1月龄、6月龄。
方法:上臂三角肌内或大腿前部外侧肌内注射0.5μg。
禁忌:凡发热、患有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及有过敏史者禁用。
反应:个别人有中、低度发热或注射局部轻微疼痛,24小时内即消失。
(2)卡介苗剂型:冻干疫苗,为减毒活疫苗,可预防结核病。
对象:出生24小时后接种。
方法:上臂三角肌外下缘皮内注射0.1ml。
禁忌:儿童伴有免疫缺陷病,或因恶性疾病而致免疫应答反应抑制,或使用糖皮质激素者。
相对禁忌包括:早产、难产或伴有明显先天性畸形的新生儿;发热(>37.5℃),腹泻,急性传染病,心、肝、肾等慢性病,严重皮肤病,神经系统疾病及对预防接种有过敏反应史者。
反应:接种后2周,局部可出现红润,继之软化形成脓疱,破溃后形成直径为5mm的溃疡,8-12周自行结痂,痂皮脱落后形成瘢痕,这属正常反应。
(3)脊髓灰质炎疫苗剂型:减毒活疫苗,糖丸剂型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
对象:基础免疫:出生后2月龄、3月龄、4月龄连服3剂,间隔1个月。
加强免疫:4岁。
方法:冷开水送服,切忌在热水或热的食物内溶化后服用。
禁忌:有免疫缺陷者禁服;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期间禁服;对牛乳及其制品过敏者禁服。
反应:极少数婴幼儿服用疫苗后发生一过性腹泻,可不治自愈。
(4)百白破三联混合疫苗剂型: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三联混合制剂,可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种疾病。
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重新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详细内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三条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第四条疫苗的流通、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家免疫规划;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并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我国的疫苗如何分类

我国的疫苗如何分类作者:陈是江来源:《健康必读(上旬刊)》2019年第06期【中图分类号】R3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9)06-0037-02疫苗的主要作用是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蔓延。
主要是由微生物、毒素、蛋白酶、血清、细胞等制备成针对某一种疾病预防、控制、以及治疗的一种生物制剂,是一种用于人体预防性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
由于疫苗种类中包括了生物疫苗、菌苗以及类毒素等,所以都将其统称为疫苗。
在我国疫苗的品种非常多,有很多是耳熟能详,比如:流感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那么这么多的疫苗是怎么分类的呢?在我国,疫苗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其中第一类疫苗为政府部门免费向社会提供,社会群众应当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接种,第一类疫苗一般以儿童的常規免疫疫苗为主。
第二类疫苗则社会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费选择接种或者是不接种的疫苗类型。
1 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中针对婴幼儿的疫苗主要有十一种疫苗,分别为:乙肝疫苗、乙脑疫苗、卡介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
下面介绍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第一类疫苗:1.1乙肝疫苗主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在1981年第一支乙型肝炎疫苗问世。
接种时间:第一次乙肝疫苗接种时间应该在新生儿出生后的24小时以内接种,第二次接种时间应在第一次接种疫苗后的一个月以后接种,第三次在第一次接种后的六个月以后进行接种,在这三次乙肝疫苗接种中,第一剂接种就产生乙肝表面抗体的人群只有30.00%,第二次接种人群产生乙肝表面抗体的人群为90.00%,第三次接种后产生抗体的人群人数高达96.00%。
不良反应:部分婴儿接种后会出现接种部位红肿、发痒、硬结等症状,一般在接种后24小时内出现并在24-72小时之内消失。
一二类疫苗及价格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深圳市第一类疫苗有7种,分别是: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百破三联疫苗,白破二联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目前深圳市推荐使用的第二类疫苗有9种,分别是:风疹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疫苗,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水痘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狂犬病疫苗。
深圳少年儿童接种疫苗时间表
来源: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本地宝编辑整理。
什么是二类疫苗

什么是二类疫苗
一、什么是二类疫苗 1. 什么是二类疫苗 2. 二类疫苗有必要打吗
3. 为什么会分一类和二类疫苗二、打疫苗前的准备三、打疫苗后的注意事项
什么是二类疫苗
1、什么是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伤寒Vi多糖疫苗、细菌性痢疾疫苗等。
建议儿童优先接种的二类疫苗顺序,依次为HIB疫苗、肺炎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流脑AC结合疫苗、流脑4价多糖疫苗、轮状病毒疫苗、霍乱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2、二类疫苗有必要打吗第二类疫苗,是家长知情,自愿,有偿接种的。
有没有必要接种,这需要综合考虑,如家庭情况,疾病流行程度,宝宝身体状况等。
如果宝宝身体较弱,经常感冒,发烧,那二类8疫苗接种的必要性就大一些,最终决定接种不接种仍是在家长身上。
二类疫苗一般都很贵的,尤其是进口的,而且有些一类的有吃糖丸的,有进口的。
但有些二类疫苗是必须要打的,比方说秋季腹泻,肝炎,肺炎很严重,要给宝宝预防,所以还是综合考虑吧,二类家长们自行决定接种与否。
3、为什么会分一类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划分不是固定不变的,比如甲肝疫苗、麻腮风疫苗,在2007年以前它们都曾经是二类疫苗,但随着国家经济实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是如何区分的?
答: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就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甲肝疫苗、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乙脑疫苗等。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伤寒Vi多糖疫苗、细菌性痢疾疫苗等。
为什么一定要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答: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免疫程序,这是根据临床试验和多年科学实践为依据而制定的。
如乙肝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脊灰疫苗等至少需要完成3剂接种才能使儿童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
随着孩子的长大,身体内原有通过接种疫苗获得的免疫力也会逐渐下降。
因此,有些疫苗还要进行加强免疫。
接种疫苗后是不是就一定不得传染病了?
答: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但成功率并非是100%,多数疫苗的保护率>80%。
由于受种者个体的特殊原因,如免疫应答能力低下等因素,可导致接种后免疫失败。
但大量的研究证明,即使接种疫苗后发病,相对于不接种疫苗者,其患病后的临床表现要轻很多。
为什么脊灰减毒活疫苗糖丸不能带回家服用?
答:疫苗需要在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和合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规范操作下服用或注射。
脊灰减毒活疫苗对疫苗的储藏、运输温度有严格的要求。
因为减毒活疫苗对热都极其敏感,如果未在规定的温度下储存,会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
疫苗由家长自己拿回家服用,在疫苗运输、保存、喂服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达不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特别要注意的是,糖丸应溶于凉开水喂服,不能用热水,因为热水会使疫苗病毒失活,降低免疫效果。
流动儿童如何接种疫苗?
答:我国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如果有≤6周岁的孩子迁入其他省份,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儿童入托前为什么要接种水痘疫苗?
答: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极易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传播。
托儿所是儿童集中活动的单位,一旦有一人发病,就会传染其他的儿童。
所以孩子在入托前应接种1剂水痘疫苗。
为什么接种完后要留观半个小时?
答:接种疫苗以后,由于个人体质原因,会发生过敏反应,监测数据表明,过敏性休克大多发生在半小时之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之后,如果不在医务人员监护范围之内就容易发生危险,所以接种现场必须配有医生和急救药品,主要是防止意外发生。
如果家长怀疑自己的孩子接种麻疹疫苗发生了不良反应,就应该及时向接种人员或疾控中心咨询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