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通用技术考试实施方案

通用技术考试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通用技术考试成为了评价技术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
为了更好地实施通用技术考试,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考试目标。
通用技术考试的目标是全面评价考生的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企业和社会提供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三、考试内容。
通用技术考试内容包括技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
考试内容应当贴近实际工作需求,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四、考试形式。
通用技术考试可以采取笔试、机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
考试形式应当灵活多样,能够全面评价考生的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考试安排。
通用技术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具体安排应当提前公布,确保考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同时,考试安排应当合理科学,避免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冲突。
六、考试监督。
通用技术考试的监督应当严格落实,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监督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考试监督经验,能够有效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
七、考试评价。
通用技术考试的评价应当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评价标准应当明确具体,能够全面评价考生的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八、考试结果。
通用技术考试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考生应当有权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评价情况。
同时,考试结果应当合理有效,能够客观反映考生的真实水平。
九、考试改进。
通用技术考试实施方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考试机构应当及时收集考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考试内容和形式,提高考试质量和水平。
十、总结。
通用技术考试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技术人才的素质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评价和选拔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通用技术考试能够不断完善,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标准

山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标准Ⅰ、考试内容和要求一、知识与技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知识内容主要由技术设计的基本知识、技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等组成,知识范围包括《技术与设计Ⅰ》和《技术与设计Ⅱ》两个模块。
1.基础知识(1)理解技术的性质,了解技术的发展历史和一些最新的技术成果以及技术在生活和生产中的应用,能正确认识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及社会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具有正确使用生活中一些常用技术的基本技能。
(2)了解技术设计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技术设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技能,了解它们在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能对技术设计的过程、方案和成果作出比较全面的评价。
(3)能从技术设计的角度理解结构、系统、流程、控制的一般概念,了解简单的结构设计、系统设计、流程设计、控制设计的基本知识,以及这些知识与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内在联系和广泛应用。
(4)了解技术语言的种类及其应用,能绘制和识读一些简单的技术图样,会使用几种常用的规范的技术语言进行交流。
(5)熟悉一些常见材料的属性及加工方法,能根据设计要求选择材料和工具,能根据设计方案制作产品或模型。
(6)具有初步的技术试验的操作技能,能进行基本的技术测试和技术指标测量,会写简单的技术测试和技术试验报告。
2.基础能力(1)理解能力:指说明或解释技术现象、产品所显现和蕴含的技术知识、思想方法等的能力。
(2)设计能力:指制定设计方案,并用技术图样等技术语言来表达的能力。
(3)制作能力:指根据设计方案和已有条件选择合适的加工工艺进行作品制作的能力。
(4)试验能力:指对产品进行技术试验,并写出试验报告的能力。
(5)评价能力:指对技术问题的发现和明确、以及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案的选择和评价能力。
(6)应用能力:指运用所学的技术知识、思想方法解决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重在使学生在体验和经历过程中形成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沈教发〔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教发〔2018〕31号各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现将《沈阳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2018年4月24日沈阳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指导纲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查目标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以高中教育培养目标和学科课程标准中确立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为导向,通过检测学生必修及选修模块的学习状况,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学科知识与科学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了解高中教育培养目标和三维课程目标在高中教学中实现的程度。
通过考查,引导学校全面加强课程资源建设,落实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
二、考查依据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以学科课程标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及说明》为依据,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命题,旨在帮助学生形成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全面体现科学、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领域各学科的课程价值。
三、考查原则1.科学性。
试题符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的要求,内容科学、严谨,文字简洁、规范,评分点合理。
2.客观性。
试题要充分反映学科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源自于教科书。
能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3.基础性。
针对学生必修学分模块命题,突出考查科目的基本原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注重观察能力、分析和处理数据能力和操作技能的考查。
四川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说明

四川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说明一、考试形式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采用书面作答、闭卷考试的方式。
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试卷按 100 分制分。
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 70 分,为客观题;第Ⅱ卷 30 分,为主观题。
二、考试范围通用技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是《技术课程标准(通用技术)》的必修课程部分,包括“技术与设计1”和“技术与设计2”两个模块。
“技术与设计1”模块内容占 60%-70%;“技术与设计2”模块内容占 30%-40%。
三、试卷结构1.题型结构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试卷题型:客观题:单选题、判断题等(70 分)。
主观题:作图题、连线题、技术试验题、设计题等(30 分)2.试题难易比例(1)容易题约占总分 70%,分值 70 分;(2)中等难度题约占总分 20%,分值 20 分;(3)较难题约占总分10℅,分值 10 分。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必修 1:技术与设计 1(一)技术及其性质(1)知道技术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和愿望对大自然进行的改造。
(2)知道技术的发展需要发明和革新。
(3)理解技术与设计的关系,能分析设计在技术发明和革新中的作用。
(4)理解技术对个人生活、经济、社会、环境、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影响,能对典型案例进行初步分析。
(5)理解技术活动往往需要综合运用多种知识。
(6)知道知识产权在技术领域的重要性,了解专利的作用、有关规定及申请方法。
(二)设计过程A 发现与明确问题(1)通过对人们的需求和愿望的调查,发现与明确值得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能从知识、技能、时间、经费、设备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解决这个问题的技术能力与条件。
(2)能根据设计对象和现有的工作条件列出具体的设计要求,包括应达到的标准(如产品的功能、大小、安全、外观、耐用性等)和所受到的限制(如时间限制、成本限制、环境限制等)。
B 制定设计方案(1)了解收集、整理与所设计产品有关的各种信息的常见方法。
关于2018年宁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通用技术课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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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宁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通用技术课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属中学: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闽教基〔2006〕76号) 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7号)精神,现将2018年宁德市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通用技术课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全市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时间
- 1 -。
安徽铜陵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安徽铜陵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为您带来“安徽铜陵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供您参考,更多相关资讯,网站将持续为您更新,敬请关注!祝大家新年新气象!安徽铜陵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精神,引导初中学校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铜陵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一)考试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
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
(二)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开卷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组织实施(一)命题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
襄阳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襄阳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初中阶段终结性考试,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襄阳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考查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组织学校实施。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合卷)、体育与健康。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单卷,每科卷面总分为120分;理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30分。
考试科目满分为650分。
(二)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以现场测试为主,信息技术能力考查以上机操作为主。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为30分,信息技术考查为100分,考查科目成绩按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三)考核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职教)、地方课程(含“三防一献”、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书法教育、经典诵读、《襄阳好风日》等)。
考核科目可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成果展示、才艺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科目成绩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评定。
(四)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
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精品)

XX市普通高中2019级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一、考试性质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通用技术)中必修模块要求为准,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根据教育部技术课程标准与通用技术学科特点,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测评体系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过程性评价成绩占40%;终结性评价成绩占60%,其中基础知识纸笔考试成绩占比为30%,技术实践能力评定成绩占比为30%;以上各项相加后总分为100分,学校按各项占比及权重累加登记学生分数。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60分及以上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得分四舍五入。
具体要求见下表:三、考试组织1.过程性评价学校依据学生日常课堂表现、技术规范情况给出分数。
2.基础知识纸笔考试由市统一命制试卷,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分析题,学生开卷作答。
考试时长为60分钟。
3.技术实践能力评定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品,依据评价标准进行评判打分。
每位学生参加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后按省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要求上传通用技术作品的相关材料,该材料是技术实践能力评定抽查的重要依据。
该考核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四、试卷样例(基础知识纸笔测试)(一)单项选择题1.设计有着科学合理的基本工作程序,设计的一般过程为(D)A.制定设计方案->制作模型或原型->发现与明确问题->编写产品说明书->测试、评估及优化B.制定设计方案->制作模型或原型->测试、评估及优化->发现与明确问题->编写产品说明书C.发现与明确问题->制作模型或原型->制定设计方案->编写产品说明书->测试、评估及优化D.发现与明确问题->制定设计方案->制作模型或原型->测试、评估及优化->编写产品说明书2.如图所示是某公司的塑料清洗系统示意图,破碎过的废旧塑料在洗涤溶液中搅拌浸泡充分后,依次进入过滤设备、清洗机、漂洗机和脱水机进行处理,将污渍和残留洗涤剂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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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精神,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7号)、《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鲁教基字〔2017〕16号)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落实课程方案,培养学生技术核心素养,提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实践性原则。
突出学科“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主要特征,立足实践,注重学生动手操作,彰显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学生探究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二)过程性原则。
坚持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技术知识、方法、态度的发展情况,注重学生学科思维的形成和发展。
(三)公平性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考试标准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主动接受监督,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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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
条件成熟时,纳入等级考试科目。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一)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教学实际确定,重点考察学生通用技术学科核心素养。
考试范围为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技术与设计1》模块和《技术与设计2》模块)。
(二)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两部分。
其中,基础知识测试部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采用机考方式,全省统一考试;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部分与学分认定结合实施,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方式,主要考核学生上课出勤、团队合作、技术实践方案制定、图样表达、模型(实物)制作、技术试验、产品评价等方面的情况,每名学生修习完必修模块应上交1件技术作品,相关材料及作品作为技术实践能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五、考试对象和时间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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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首次基础知识测试安排在普通高中二年级下学期;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在模块修习结束后进行,原则上安排在高二下学期,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申请同等学力人员只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基础知识测试。
六、考试组织实施
(一)基础知识测试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基础知识测试部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
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部分由市县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
学校根据各自办学实际,自主制定本校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实施细则,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科院复核、市教育局确认后组织实施。
评定标准参考《潍坊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参考标准(试行)》(附件)。
七、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基础知识测试部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成绩呈现形式为“合格”和“不合格”,基础知识测试部分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部分均达到合格标准,成绩视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视为不合格,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申请同等学力人员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合格。
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分项如实记录。
考试不合格的,基础知识测试部分可根据考试安排多次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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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补考合格的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记为“合格”。
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部分补考只提供技术作品,补考合格的技术实践能力评定成绩记为“合格”,补考时间不得晚于高三上学期末,具体由学校确定。
考试成绩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市级教育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向考生公布,并录入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成绩管理系统。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学校申请成绩复查。
由省外、市外或经普职融通考试由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办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分管高中教育的同志总负责,基础教育科、家庭教育科(体卫艺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等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确认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技术实践能力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指导高中学校做好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
市教科院负责复核高中学校的实施细则,指导、监督高中学校开展通用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工作,加强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指导,将普通高中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开设、教师学科素养等纳入相应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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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生考试研究院负责做好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信息化考点建设,组织做好基础知识测试上机考试。
各县市区及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的组织领导。
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成立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领导小组与评价机构,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学校要成立专门的技术实践能力评定考核小组,建立完善评价考核、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分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制定实施细则。
普通高中学校要科学论证、制定并不断完善实施细则,学校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学生、家长等要广泛参与。
实施细则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于2018年12月底前报市教科院复核,市教育局确认、备案后向学生、家长公开并组织实施。
实施细则的修改按相同程序办理。
(三)严格监督管理。
县校两级成立考试监督机构,吸引家长、社区及社会人士广泛参与。
技术实践能力评定结果要对学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评价结果以及包含技术作品图片或视频等的证明材料上传至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
考核审查的技术作品等原始材料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不少于学生高中毕业后3年。
建立抽查通报制度,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定期对高中学校通用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工作实施情况及学生作品进行检查,市级每年每县市区至少抽查1处高中学校,县级每年对所有高中学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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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1次,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高中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开设及学业水平考试情况纳入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内容。
(四)完善条件保障。
县市区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保障通用技术学科教学所需技术实践室、技术试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工具、材料、设备、软件、模型及安全用品等教育装备,配备专业报纸期刊、图书资料、数据库资源,配备足额的通用技术专职教师,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市、县教育部门对各学校通用技术教师配备情况以及通用技术实践室、实验室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五)做好教师培训。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及高中学校要制定通用技术教师专业化提升方案,专题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高教师技术教育专业化能力。
创建通用技术实践能力评定示范学校,不断总结经验,做好示范引领。
本方案自2017级学生开始实施。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潍坊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参考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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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参考标准
(试行)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立足实践、注重创造、体现科技与人文的统一。
课程强调技术思想和方法的学习与运用,发展工程思维和创造能力;注重图样表达和物化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解决技术问题的综合能力;帮助学生增强对技术文化的理解,形成良好的技术理性和个性品质。
一、评价原则
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与学分认定相结合实施;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以评促学;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做到评价项目具体化、精细化,突出评价的客观性;从多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
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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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原则上有一项评价维度不合格,最终评定结果即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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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建议
1.过程性评价用物化形式的过程性材料来反映,可以作为学生在项目进展中的思维痕迹、实践过程和解决问题的证据,可以用来评价学生学习态度、行为习惯、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主要呈现形式有:问卷设计、收集、分析与总结,访谈数据汇总与分析,设计要求,方案制定,图样表达,进度计划,模型制作,活动记录,问题台账,技术试验等。
2.为每名学生建立技术实践档案袋,用以保存设计要求、方案制定、技术试验报告等过程性材料。
3.项目最终完成后,可以采用讲解展示、实践表演、现场测试、项目报告等方式来直观地反映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检验学生对项目的参与程度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情况。
4.作品要确保真实,真实性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对于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定”,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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