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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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工会先进个人

2023年度工会先进个人

2023年度工会先进个人一、评选目的为了表彰和激励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提高工会组织活力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推动公司/单位工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年度“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面向全体工会会员,尤其是积极参与并贡献于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及职工代表。

三、评选条件1 工会工作业绩显著:积极履行工会职责,有效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调解劳动纠纷、推进民主管理等。

2.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职工疾苦,热心为职工服务,受到广大职工的好评和认可。

3. 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结合实际,创新工会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程序1. 自荐或推荐:由各部门或工会小组提名,也可由职工自荐。

2. 初步筛选:工会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名单。

3. 审核公示:将候选名单及其事迹材料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4. 评审决定:由工会委员会组织评审团,结合公示结果及员工评价,最终确定“2023年度工会先进个人”名单。

五、激励措施1. 对当选的“工会先进个人”,将在年度表彰大会上予以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 将其先进事迹通过内部通讯、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范,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 在职务晋升、培训学习、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后续跟踪对获奖的工会先进个人持续关注,鼓励他们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总结提炼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到整个工会系统,以期提升整体工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3年底结束,届时进行下一年度评选方案的修订和完善。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织。

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旨在激励和推动更多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为员工谋福利、促进企业发展、建设和谐劳资关系,发挥工会在企业中的作用。

二、评选标准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能够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工会工作目标;3.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能够带领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工会工作;4.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创新意识,善于发现和解决员工关注的问题;5.具有较高的工作业绩,能够有效地推动和落实工会工作。

三、评选程序1.提名推荐:工会会员和企业员工可以自荐或相互推荐,提名推荐对象需提交个人简历及近两年的工作业绩;2.材料审核:由评选组织机构对提名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提名对象符合评选标准;3.初审评选:评选组织机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提名对象进行初步评定,并确定入围名单;4.现场考察:对入围名单中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工作情况和业绩;5.终审评选:评选组织机构对现场考察结果进行终审评定,确定获奖名单;6.颁奖和表彰:颁发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奖,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和表彰。

四、奖项设置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奖:奖励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履行职责、为员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会工作发展的工会干部;2.工会积极分子奖:奖励在工会活动中积极参与、为员工利益着想、为工会工作贡献力量的普通员工。

五、奖励措施1.发放奖金:向获奖的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发放一定金额的奖金;2.表彰证书:颁发获奖证书,以表彰其在工会工作中的杰出贡献;3.宣传推介:在企业内部、行业内部、以及当地工会组织内,宣传推介获奖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六、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企业内部公示,并向相关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政府部门进行报告和汇报,以进一步扩大评选的影响力和宣传效果。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主席、专职副主席)1、坚持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为构建和谐建工做出贡献;2、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工会工作业务熟悉,在本职岗位上完成各级交办的任务,工作有创新,得到上级工会组织或党政的表扬和奖励;3、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克已奉公、乐于奉献。

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率在85%以上(附工会干部测评汇总表);4、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勤政廉政,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5、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工会活动,业务精通,为企业发展,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建合格工会、示范工会、和谐企业等方面做出的成绩显著(合格工会、示范工会、和谐企业证书复印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或未进行履约检查的单位;2、未按期召开职代会(每年至少一次)的单位;3、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布置、不检查、不落实、不回报,常年不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会议、活动;4、无工会干部上岗证书;5、职工入会率达不到100%的单位二、优秀工会工作者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3、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尊老爱幼、团结同志,工作成绩显著;4、遵纪守法,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5、爱岗敬业,熟悉业务,组织工作有特色、宣传工作有创新、财务工作受表扬、女工维权工作有特点,职工满意率在85%以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附职工代表测评汇总表)。

三、工会之友(爱职工经理)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企业效益年增长率不低于15%;2、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职工满意率85%以上(附职工代表测评汇总表);4、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95%以上,勤政廉政,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的表扬或奖励;5、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支持工会活动,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为建筑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物局•【公布日期】2015.11.30•【字号】•【施行日期】2015.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局属各基层工会:2015年是评选表彰劳模之年,也是基层工会扎实工作取得成绩、发挥作用显著的一年。

为表彰基层干部及职工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的贡献,根据《北京市文物局工会职工表彰奖励制度(试行)》,开展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工作的意义表彰基层党政领导支持工会工作,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工之家建设,开展职工素质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保护、调动和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职工参与工会工作,支持工会组织广泛开展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健全劳模培养选树、评比表彰和管理机制,为文博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推荐表彰名称、名额及条件(一)优秀工会之友1、局属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

2、全局表彰名额不超过7人。

3、理解和支持工会工作,对工会工作有较深刻认识,在职工之家建设、职工素质教育、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文体活动、送温暖(含职工保险)等方面,有会议记录、有实际或可行性措施,职工满意度85%以上。

4、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履行主体责任或领导责任。

参加或参与工会活动,发挥作用突出。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1、局属基层单位专(兼)职工会主席或工会委员会委员。

2、全局表彰专(兼)职工会主席名额不超过7人,工会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超过20人。

3、高度重视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责。

把工会工作作为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手段,加强工会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工会工作计划,出色完成工会工作。

会员评家工作

会员评家工作

会员评家工作篇一: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的报告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进工会组织建设,激发职工群众活力,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员评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双”活动内容,某公司工会委员会紧紧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不断提高建家水平,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一、会员评家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提高认识,重视会员评家工作,建立有各基层工会主席组成的评议工作小组;二是目标明确,将会员评家纳入工会标准化考核标准;三是措施得力,在职代会(会员)大会上,对工会全年工作进行测评;四是基层工会互查互评,对各单位年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兑现奖励,提出需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会员评家活动普及到各基层工会,始终把会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会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开展会员评家的主要成效(一)健全组织体系,落实目标任务,促进队伍建设某公司工会与公司同年成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并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产生符合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至今已产生了七届工会委员;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的变更登记;有单独的工会财务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强化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100%。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建功立业,促进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认真开展“三位一体”劳动竞赛,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创新活力,全面提升职工的素质技能的双提升;通过“安康杯”竞赛活动,稳固安全生产根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从业健康;加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积极发挥劳模先进示范作用,促进职工岗位成才、创先争优。

工会相关制度(五篇)

工会相关制度(五篇)

工会相关制度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一、工会职能(一)、维护园区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二)、动员和组织职工关心、参加和支持系统改革。

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四)、教育和帮助全段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首先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路职工队伍。

二、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一)、严格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段工会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段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和其它形式,参与段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段领导的支持下搞好工会范围内一切事务工作。

(三)、参与和协调段内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全段职工开展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设,做好工会"三优一先",即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之友、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文化、学理论、学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七)、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务。

三、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工会工作,总结前段工会工作,研讨下段工作安排。

(二)、定期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做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议程和预备会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要坚持上级工会的审批制度。

(五)、工会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各委员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相互支持配合协作。

(六)、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其它委员召集或主持。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举行。

基层工会评选方案

基层工会评选方案

基层工会评选方案1. 引言基层工会是组织和管理企业员工的重要组织,评选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是保证基层工会健康发展的关键。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基层工会评选方案,为基层工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制定基层工会评选方案的目标是: - 保证干部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 激励工会干部发挥优秀的领导作用 - 提高工会工作的效益和影响力2.2 原则基层工会评选方案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 公开透明: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 专业公正:评选委员会成员需具备相关背景和能力,评选标准客观、科学。

- 规范程序:明确评选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评选程序规范、有序。

3. 评选流程3.1 筹备阶段•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工会成员和企业管理层共同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制定评选标准:根据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标准和权重。

•公示评选方案:公示评选流程、时间节点、评选标准等信息,征求工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3.2 提名阶段•扩大提名:开展工会干部提名,鼓励广大工会成员积极参与提名。

•提名审查: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提名人员符合评选标准。

•公示提名结果:公示提名人员名单,征求工会成员的意见和反馈。

3.3 评选阶段•评选材料准备:被提名人员准备个人档案和工会工作报告等材料,提交给评选委员会。

•评选调查:评选委员会对被提名人员进行面谈和调查,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综合素质。

•综合评分:根据评选标准,评选委员会对被提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公示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和得分,征求工会成员的意见和异议。

3.4 结果审定阶段•资料审核:评选委员会核对评选材料和评分结果,确保评选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决策表决: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结果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最终的评选结果。

•公示最终结果:公示评选的最终结果,并进行解释和说明。

4. 考核和奖励4.1 考核机制基层工会干部的考核应根据其工会工作的实际表现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工会组织建设情况 - 工会工作开展情况 - 工会会员参与度和满意度 - 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4.2 奖励制度•优秀工会干部奖励:对工会干部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或晋升机会等。

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工会会员评家制度工会会员评家制度篇1 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能为进一步创新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内涵、加强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特制定我校会员评家制度。

一、会员评家在学校党支部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会员评家包括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开展工会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三、会员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每年进行一次;四、切实加强领导,把建立健全会员评议制度与落实会员大会常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五、成立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由学校党支部、学校工会和会员代表3人组成;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在评议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大会的民主权利。

工会会员评家制度篇2 会员评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简称会员评家)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深入建设职工之家发展的有效机制。

一、主要文件依据1、《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23]28号)2、《福建省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闽工办[2023]28号)3、《关于广泛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厦工[2023]38号)二、基本要求(1)会员评家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

会员评家应作为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

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

(2)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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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科系分会“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
评选办法
为了推动新时期工会工作,全面落实工会法赋予的职能,推进系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系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系工会组织的团队精神,弘扬教职工和工会干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发扬高尚的师德、师风,也为了进一步规范程序推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条件
①本系在岗正式职工,工会会员;
②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③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维护教职工权益,积极推进系务公开工作;
④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政治活动、社会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并有较好表现;
⑤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教学、教改、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和“三育人”活动以及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并在年度考核合格者;
⑥团结同志,遵守纪律,文明礼貌,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①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为校园文明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
②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听取并通过正当渠道,及时反映教职工对系、部门工作的正确意见和合理建议,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③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工会安排部署的政治活动、社会活动、文艺体育活动;
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教学、教改、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和“三育人”活动以及师德、师风建设中作出了表现突出,年终考核合格者;
⑤积极参与社会、系内组织的大型活动;督促系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⑥按时、认真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分管的工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1.本办法自2013年起试行,以自然年度为准,年终评选一次。

2.以分会为单位,“优秀工会会员”评选名额为本分会正式会员的10%以内;
2.“优秀工会干部”在全系工会干部中产生,依据材料按20%比例由系工会委员会或扩大会议评选。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由系工会组织评选推荐。

在系工会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名额采取会员大会形式投票选举后,汇同党总支、部门行政领导审议后,推荐名单报系工会。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由系工会委员会或扩大会议依据材料组织联评确定。

四、审批和表彰
对推荐产生的“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工会审批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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