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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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我市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5日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发掘激活我市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就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支持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确定、备案的本市试点单位,以及有文化文物资源、有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基础、有积极性和发展意愿的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北京市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北京市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北京市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一、背景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全国文化中心,拥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资源,具备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优势。

为了推动北京市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北京的软实力,增加经济增长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目标1.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创意产业集群。

2.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打造文化旅游新的经济增长点。

3.加强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4.提升北京市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重点举措1.优化产业环境(1)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创意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版权保护力度。

(3)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相关专业的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4)优化产业布局,集中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提供便利的办公及生活环境。

2.整合资源(1)挖掘和整合北京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旅游产品。

(2)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建立文化旅游创意产业联盟,加强各方合作,共享资源。

(3)引进外国文化旅游创意企业,促进国内外企业合作,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3.创新创意产品(1)鼓励和支持文化旅游创意企业进行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2)提供创意设计、研发和推广的支持和培训,培养创新创意人才。

(3)加强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的宣传推广,打造品牌产品,吸引更多的游客。

4.扶持和引导文化旅游创意企业(1)提供资金支持,设立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基金,为企业提供创业初期的资金支持。

(2)提供便利的办公和运营环境,提供场地、设备和技术支持。

(3)帮助企业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四、实施路径1.建立专门机构成立北京市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发展。

2.梳理和整合资源对北京市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建立资源数据库,提供给创意企业进行开发和利用。

东城区5000万专项资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

东城区5000万专项资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
可达 4 0 0 0亿元人 民币 以上 。受制于多种 因素 ,我 国租 赁 行业 长 期处 于 发 展 的初 级 阶段 。据 统计 发达 国家约 3 % 1 1 0 ,- 2 的投 资可 以通过租赁 方式实 现 。而 中国 的租 赁业务 在投 资领 域 的渗透 率仅 为
13 .%
社 、中 国漆 器 艺术馆 、雁栖不 夜 谷 乡村 艺 术 品大
业 。
营创 造 有 利条 件 ,企 业也 要 加快 转 型 升级 ,以更
好地 应 对挑 战 和压 力 。他 同时 强调 ,当前 中国经 济发 展 面 临着 资源 、能源 、环境 的约 束 ,广大 企 业要 增 强 紧迫 感 ,加 强节 能 环保 工 作 加 快转 变
发展 方式 。
目前 ,相 关部 门正在完善各项扶持 政策 ,加大 政 策 支持 力度 ,以便 吸引 外资 向中西 部投 资 ,促
余 家 ,其 中营业收 入亿元 以上 6 0家 ,全 区文化创
意 产业 从业 人 员已达 6. 7万 人 。近年 来 .东 城 区 文化 创 意产 业 一直 保持 较 快增 长 .产 业 规模 日益 壮大 ,2 0 0 7年全 区文化 实现 增加值 1 5亿元 ,占 . 全区经济总量的 1 .% ,营业收入 3 6 2 06 7 . 亿元 ,位 列北 京市第 三 。随着 新保 利大 厦 、东方艺 术大厦 、
进 区域 经 济协 调 发展 。
区域经济
1 朝 阳区下发 首批专利资助和奖励金
近 日,按照 北 京市 朝阳区专利资助及 奖励暂 行办法》 朝 阳区知识产 权局对 4 4家单位 ,1 7名个 人发放 了 2 0 0 专利 申请资 助和授 权奖励 金 。 7年 据介绍 ,东城 区现 有文化 经营企 业单位 4 O 30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政策措施
1、完善政府补贴政策
为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北京市成立文化创意补贴和金融工具支持政策,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机遇,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为了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备受关注的人才培养水平,北京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人才培养和创新培训水平,政府建立和建设了一系列文化创意培训中心和创意孵化器,真正发挥人才和技术的作用,更好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3、支持众创空间和文化创意园
北京市政府正在建设文化创意园,以及支持众创空间的形式,政府支持和帮助众创空间,通过组织技术人才、创意人才、企业、学术团体,以及政府部门等,聚焦文化创意产业的促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形成集聚发展效应。

4、改善贷款政策
为了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京市政府实施改善贷款政策,政府可以帮助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降低风险,政府支持贷款利率低,大大提高了贷款市场的便利性。

5、实施招商引资政策
为了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办法

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办法

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办法一、引言作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名城,东城区一直以来都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东城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措施,旨在激发创意活力、培育创意人才、提升创意产品的质量和影响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办法。

二、政策支持1. 资金扶持为了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东城区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意项目的孵化、研发和推广。

创意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资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启动费、研发成本、市场推广费用等方面。

2. 土地政策为了满足文化创意产业的用地需求,东城区将建立专门的用地指标制度。

对于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可以享受土地租金减免、土地用途转换等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扩大规模。

3. 税收优惠为了吸引更多的文化创意企业入驻东城区,东城区将给予相关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文化创意企业的税收优惠范围可以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以此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人才培育1. 创意人才引进东城区将积极引进优秀的创意人才,为其提供创意工作、居住和生活的优越环境。

东城区将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为创意人才提供研发平台和交流合作的机会。

2. 创意人才培训为了提升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东城区将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通过举办创意设计大赛、举办工作坊、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创意人才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创新思维。

3. 创意人才评价体系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意人才评价体系,东城区将组织专家对创意人才进行评估和评价,并建立人才库,为企业提供人才推荐和配备服务。

这将有助于创意人才的流动和匹配,提高人才的匹配度和使用效率。

四、产业升级1. 创意产业园建设东城区将建设创意产业园区,提供优质的办公场所和服务设施,为创意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园区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创新合作,促进创意产业的集聚和协同发展。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章标题: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与措施】引言:近年来,北京市积极致力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意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增加城市文化软实力,并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北京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这些政策和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路径和前景进行探讨。

一、政策导向与支持措施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

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将其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北京市设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创新与发展,鼓励优秀人才创业创新。

市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文化创意企业减轻负担,提升创意产业竞争力。

二、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为了优化创意产业的生态环境,北京市积极推动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园区以功能齐全的办公场所、配套齐全的服务设施和资源共享平台为基础,为创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作与交流环境。

CBD文化创意园区、798艺术区等,成为了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创意聚集地。

这些园区不仅为企业提供了空间和基础设施,更为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与机会。

三、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北京市通过建立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为创意产业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高校开设文化创意相关专业,并设立奖学金和资助项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创意产业。

市政府积极引进境内外的高层次人才,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创新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是保障创作者权益与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执法力度,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作与发展环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6〕6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6〕6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经2016年1月11日东城区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3月7日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结合调整后的《北京市东城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1年-2030年)》以及我区经济发展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东城区产业和投资促进局是本办法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办法信息发布、项目征集、组织评审、政策兑现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支持的领域和方向为:符合东城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东城区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要求,且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范畴的。

第四条适用本办法的企业主要是指依法在东城区完成各项注册手续,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划分的企业。

第五条本办法中东城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是指经东城区政府批准,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小企业创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孵化器等。

第六条本办法中“区级财力贡献”是指:按照国家分税制和北京市财政管理体制,企业上缴的各项税收东城区留成部分扣除转移支付上缴北京市财政和国家法律规定的专项事业费法定增长后的余额。

印发东城区关于促进主导产业和总部型企业发展的鼓励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文件东政发〔2008〕11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东城区关于促进主导产业和总部型企业发展的鼓励措施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关于促进主导产业和总部型企业发展的鼓励措施》已经区政府第63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ОО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 —东城区关于促进主导产业和总部型企业发展的鼓励措施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东城区的城市功能定位,结合我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确定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东城区主导产业。

为鼓励主导产业优先发展,同时进一步支持总部型企业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第一条本措施所指主导产业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以固定电话服务、移动通信服务、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服务等为主的信息服务业。

重点是国内外电信业企业总部及其上下游企业。

(二)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为主的金融服务业。

重点是外资银行的北京分行,国内各大银行的北京分行、营业部和支行,国内外保险业和证券业总部、北京分公司及营业部,国内外大型企业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广告、咨询、拍卖等为主的商务服务业。

重点是国内外知名的商务服务中介机构,形成高端商务服务聚集区。

(四)以版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文化旅游、文化演艺、— 2 —数字内容等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

二、主导产业企业的鼓励措施第二条对新办或新迁入东城区的主导产业企业,对区财力贡献达到50万元(含)以上,按照其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对区财力贡献的50%给予财政奖励。

第三条对新办或新迁入东城区的符合《关于印发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05〕197号)的金融企业,除按北京市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外,如其对区财力贡献达到500万元(含)以上,区政府再追加一次性补助资金的50%作为配套奖励资金。

[定稿]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2014-2020年)(全文)..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 (2014-2020年) (全文)前言0000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重要部署。

北京市正围绕“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定位,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迈上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新征程。

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翻开了新篇章。

站在新的起点,为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充分挖掘利用北京文化优势,提高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率先建成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特编制本规划。

000000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

000000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4年至2020年。

000000一、继往开来,明晰产业发展方向00000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各省市竞相发展的重要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北京汇聚了各类文化资源要素,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日益发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迈出坚实步伐,焕发出首都文化发展的独特魅力。

当前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进入科技与文化、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时期。

00000(一)发展现状。

000000产业实现持续增长。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已经成为首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全市文化创意产业2013年增加值达到2406.7亿元,同比增长9.1%,2004年以来年均增速达到17.3%,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2.3%,比2004年提高2.8个百分点。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办法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办法为了加速培育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东城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起五年内,东城区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采用奖励、匹配、补贴、资助等方式,予以扶持。

文化创意企业同时符合《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鼓励措施》等东城区其他产业优惠政策的,从优选择一个优惠政策支持,不重复享受。

第二条对新入驻我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入住后第一年、第二年区级财力贡献在25万元以上的年度,按照其对区财力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第三条对在东城区租房经营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入区文化创意企业,自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起三年内按照房屋租金20%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年房租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四条新办或新迁入我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凡在东城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5%给予补贴,分5年兑现。

第五条支持国内外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商会在东城区发展,对于新入驻我区且注册会员在60家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商会,按照会员数量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第六条对经过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评审,对由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主导、在东城区实施、且对促进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重要引导作用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给予项目实施企业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对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取得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八条对于引进风险投资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引入的风险投资额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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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
业发展的办法
为了加速培育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东城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起五年内,东城区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采用奖励、匹配、补贴、资助等方式,予以扶持。

文化创意企业同时符合《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鼓励措施》等东城区其他产业优惠政策的,从优选择一个优惠政策支持,不重复享受。

第二条对新入驻我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入住后第一年、第二年区级财力贡献在25万元以上的年度,按照其对区财力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第三条对在东城区租房经营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入区文化创意企业,自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起三年内按照房屋租金20%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年房租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四条新办或新迁入我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凡在东城区
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5%给予补贴,分5年兑现。

第五条支持国内外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商会在东城区发展,对于新入驻我区且注册会员在60家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商会,按照会员数量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第六条对经过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评审,对由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主导、在东城区实施、且对促进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重要引导作用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给予项目实施企业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对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取得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八条对于引进风险投资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引入的风险投资额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九条支持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通过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中介服务平台开展融资活动,按照不超过其服务费用50%的标准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年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第十条对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的研发项目列入国家或北京市各类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计划并得到资金支持,按照项目
实施进度给予不超过1:0.5的资金匹配,每个项目的最高匹配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一条对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称号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奖项或称号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一次性给予5-1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经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评选出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10强企业”,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文化创意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形成的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相关权利,对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的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年补贴额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

第十四条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重大科技和创意成果转化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予以资金支持,每一项转化成果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年支持额度不超过60万元。

第十五条对于通过东城区版权交易平台进行版权登记和版权交易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其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50%的标准进行补贴,单笔补贴额度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第十六条支持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开展股权激励工作,对于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财企[2006]383
号),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财企[2010]8号)的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通过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引进高端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给予不超过50%的中介费用补贴,每人补贴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年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第十八条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与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联合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产、学、研机构的合作。

(一)对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采取与高校联合的方式,为企业定向培养专业人才的,给予不超过50%的培训费用补贴,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对获得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授牌的人才基地,三年内每年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开展各项人才培训活动。

(三)对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通过人才基地与国家、市级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进行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前沿研究类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九条引导和规范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为文化创意企业入驻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和环境。

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所开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经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评审,予以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二十条对于东城区企业在东城区内举办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的文化创意产业活动,予以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一条鼓励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与国内外创意、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生产制作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型的出口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开展国际营销。

对于年文化创意产品出口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二条东城区对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在东城区选址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经济带动力强、对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具有正面拉动作用的文化创意总部型企业,东城区在公司办公场所选址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第二十四条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或是对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对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具有正面拉动作用的新入区文化创意企业以及新开工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原则。

第二十五条对已在东城区纳税并对区财力有一定贡献的文化创意企业的奖励政策,参照《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鼓励措施》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达到东城区绿卡企业标准的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子女就读、人才引进、劳动保障等服务。

第二十七条对机构或个人引进文化创意企业的奖励政策,参照《东城区关于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鼓励措施》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指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企业的分类依据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

第二十九条新入区企业包括新办企业和新迁入企业:新办企业是指新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东城区完成国税、地税、统计登记的企业。

新迁入企业是指原在区外注册经营新迁入东城区,在东城区完成工商、国税、地税、统计登记的企业。

第三十条本办法所指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是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且在东城区完成工商、国税、地税、统计登记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区财力贡献是指企业年度缴纳的各项列入区财政收入的税收扣除转移支付上缴市财政的部分。

财力贡献时间为公历年度。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中奖励、匹配、补贴、资助等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的实施细则、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由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
年12月31日止。

2008年颁布的《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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