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我市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5日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发掘激活我市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就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支持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确定、备案的本市试点单位,以及有文化文物资源、有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基础、有积极性和发展意愿的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京财文[2012]1440号•【施行日期】201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财文[2012]1440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首都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北京市财政局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首都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科理论、精神文明建设和互联网管理等领域(以下统称“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
从2012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100亿元。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体现国家和北京市文化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北京市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要求,按照“统筹资源,突出重点,科学决策,分工有序”的原则进行项目制管理,专款专用,讲求实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专项资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主管市领导召集,负责对资金的投向、重点项目进行审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_五位一体_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_贺庆芝

“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东中部经验本文为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生物技术专业“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编号:230)成果“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贺庆芝曾怀才彭翠英(南华大学药学与生命科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1)【摘要】要培养“品格、素质、知识、技能、思想”相结合的“五位一体”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就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囊括教学、提升能力和思想培养等活动相结合的全新教育模式,研究建立完整的创新教学体系。
【关键词】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一、五位一体的内涵1、在品格标准方面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人格,具有艰苦创业、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甘于奉献、敢于创造的创业精神;2、在素质涵养方面应用型人才应具备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在内的较高综合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3、就知识结构而言具备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与专业性质相适应的社会、人文、自然科学知识,具备科技开发的理论与方法。
4、就能力要求而言应用型人才应当具备获取知识和创造性地应用知识的能力,具有设计、制作、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经营管理、组织交往、应急应变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技术思想表达和技术应用能力;应用型人才应当具备实验、计算机、外语等专业技能和基本工艺操作技能[1]。
5、就应具备的思想而言能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实验设计、工作流程,并转移到生产、流通、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
二、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根据“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特殊性,结合本科应用型人才特点,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适合于同时兼顾应用型和创新性的本科人才的模式:1、打造囊括教学、提升能力和思想培养等活动相结合的全新教育模式从某些方面看,规模较小的大学无论是在学生数目和学校配套设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劣势。
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形成机制实证分析

产业聚集区有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
北 京大 红 门服 装 服 饰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 中
智力型人 才在 这里 已形成群体优势 ;创意
文化 氛围浓厚 ,有 包括 亚洲最大 的国家图 书馆在 内的各类 图书馆 3 5 , 0 个 有北 大、 清 华、人大及 国家许 多部委 的文化 、创意产
聚集 区 自然
自然 生 成 型 模 式 主 要 是 由于 历 史 或 市 场 的 自发 推 动 而逐 渐 发 展 形 成 的 ,后 来 得
生成机 制 政 府主 导 机制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聚集 区现 状
2 0 年 1 月 北 京 评选 出首 批 1 集 06 2 0个 聚 区 ,即 中关 村 创意 产 业 先 导 基地 、北 京
展 提 供 良好 的 外 部 环 境 ,使 之 在基 础设 施
建设 、信息交换 、经营管理等方面节约大
量成本。
工业设计 创意产业基地 、北京潘家 园古玩 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 业集聚 区、中关村软件园。 20 年4 08 月北京市 文化创意产业领导 小组宣布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再
领 域 的重 要 交 易市 场 ,成 为依 托 华 北 、面 向全 国 、 射 亚 欧 的 服 装 轻 纺 产 品 集散 地 。 辐
定规模的聚集区 ,后来得到政府肯定 和扶 持的集聚区 ;政府引导 形成 的集聚 区则是 为促进文化创意产 业的集群发展 ,由政府 部门规划出~块特 定区域并通过政策 引导 来吸引相 关企业入驻形成的。
在 该 区域 不 断 聚 集 ,久 而 久 之形 成 具 有一
内容 摘要 :本 文 以北 京 为例 ,介 绍 了北 京 市文化创 意产业 聚集 区发展现 状 ; 重 点 探 讨 了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聚 集 区形 成 的 自然 生 成 型 和 政 府 主 导 型 两种 机 制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健康快速发展,本市实行集聚区认定制度。
经认定的集聚区,适用《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集聚区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集聚区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
第三条认定原则(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认定标准公开,实施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的评审程序,有步骤有重点地认定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二)统筹规划、促进集约原则。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各区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与资源禀赋,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对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原则。
政府通过认定一批集聚区并支持其建设,旨在引导集聚区走产业化道路,走特色发展之路,向入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形成产业规模创造效益,引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集聚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完整的集聚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且该规划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并且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区的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三)区内文化创意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四)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五)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环境,能够为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创意研发、设计生产和流通交易等活动提供适宜的硬件环境保障。
(六)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融资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
(七)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具有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产业形态,入区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能够引领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演变与选择——基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分析

基于 文化创 意产 业集聚 区的分析
一 周 正 兵
自从 20 0 6年北 京市 认定 首批 文化 因此 .这个 时 期北 京 市对 文 化 创意 产 创意 产业 集 聚 区以来 ,集 聚 区就 成为
在 原 有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政 策 的 基 础
业 的扶植 并 不是 直接 通过 产 业政 策 实 上 .北 京市政 府又 于 2 0 推 出了文 0 6年
文化创 意产 业发展的集群 政策
在 我 们 看来 .第 三个 阶段 所 提 出
重 复 认 定 也 许 意 味 着 获 得 更 多 的 政 策 要 的 一 条就 是 发 展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基 地 。 的 产 业 集 聚 政 策 是 北 京 市 推 动 文 化 创
扶持 .但 是从 政 府 的角 度而 言 .多头 2 0 0 4年 . 文 化 部 命 名 了 第 一 批 4 2个 文 意 产业 发 展 的崭新 模 式 .它将成 为北
一
刀切 ”式扶植 区域 内所 有对象 .而
个阶 段 。如 今 这三 种政 策 模 式作 为政 缺 乏产业其他环节 的支撑而 收效甚 微。
府 推 动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手 段
是 以 产 业 集 聚 内 的 企 业 为 对 象 . 规 范
20 0 4年 .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开 始 进 入 和 引 导 集 聚 区 的 建 设 .培 育 集 聚 区 的
0 7年 6 京 市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的 新 引 擎 . 管理 必 然带 来政 府 资源 的浪 费和 效 率 化 创 意 产 业 示 范 基 地 .截 至 2 0
的低 下 。而且 更 为重 要 的是 .这 种 管 月 由文 化部 或 者其 他 国 家部位 认 定 也 是解 决 目前 北京 市文 化 创意 产业 发 理框 架 不利 于 区域 的长 远规 划 .更 不 的 国家级文 化基地 达到 7 0多个 。也就 展 普遍 存 在 的产 业关 联度 低 、产业链 利 于 区域 竞 争 力的 提升 。本 文就 是在 是 在此 期 间 ,北 京市 先 后成 立 了 中关 脱 节等 问 题 的重要 手段 。就政 策 层 面 此 背景 下描 述北 京市 文 化创 意产 业政 村 文化 创 意产 业 先导 基地 、大 兴新 媒 而 言 .政 府 应该 认 真反 思原 有 文化 创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每年有 6 0 0万游客争相观看 ,创造直接经济效益 4 0多亿元 ; 《 印象 ・ 刘三姐》演 出 2 0 0 0 多场 ,观众约 4 0 0 万人次 ,票房收入高达 8 亿元。北京文化资源丰富 ,各类 大小剧场众多 ,但其推出的文艺演 出产品距 离 “ 文化精品”还有很大的差距 :很多剧场推出的剧 目一周 只上演几次 ,而 《 宋城千古情》在旅游旺季 时
度 不高 ,与集 聚 区成为北 京 文化 创意 产业 的强 力 支撑 还有 较 大差距 。而且 ,现 有 的文化 创意 产业 集 聚 区中 , 除 中关 村 软 件 园 、北 京 7 9 8艺术 区 、清华 科 技 园等 少 数 集 聚 区规 模 效 益 和影 响力 较 强外 ,缺 少 像 金 融街 、
《 印象 ・ 刘三姐》这种大型的、能与当地特色文化相结合 、 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知名文化演艺产 品,这也
限制 了北 京文 化消 费市 场潜 力 的充分 释放 。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 区建设成效显著 ,但差异化 、集群化、品牌化发展的格局 尚未真正形成 。近年来 ,
通过政府的积极规划 引导与政策扶持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集聚效应初步 显现 ,要素集聚能力不断增强 ,已认定 3 0 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还有 9 O 家非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 聚区,实现 9大行业、1 6区县 “ 双覆盖” ,在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逐步提升。
C B D级别的具有全 国乃至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品牌辐射力不强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的金 融支持能力不断增强 ,但 大规模、优质社会 资本进入文化 产业领 域的金 融创新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效应

关键词:北京 文化创意产业 集聚效应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8(b)-221-02
1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 目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支柱地位进一步确立,集聚区是北
京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经认定 30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涉及全市16个区县,覆盖文化创意 产业的全部领域,聚集文化创意企业逾万家[1]。
产业经济 Industrial Economy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效应研究①
北京服装学院 赵倩 陈桂玲
摘 要:作为一个新型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经过“十一五”的规划和发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取得了
很大的进展,并且呈现出集聚发展的现象。研究分析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应,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表1 2004~2010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指标
年份 增加值 ( 亿元 ) 占全市 GDP(%) 就业人口 ( 万 ) 全市就业人口 ( 万 ) 产业收入 ( 亿元 )
2004 613.6 10.1 74.7 854.1 2468.0
2005 700.4 10.2 83.9 878.0 2793.6
2010年,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首钢二通厂中 国动漫游戏城和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11月,第四批7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评审认定完成,北京市文化创 意产业集聚区数目已达30个,实现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到2010 年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力争达到30个”的工作目标[3]。
2.3.1 行业集中度 行业集中度是对整个行业其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某 行业中市场规模较大的n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产值、产量、销售 额、销售量、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的总和,是市场势力的重要量化 指标。计算公式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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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7-06-26 16:30: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健康快速发展,本市实行集聚区认定制度。
经认定的集聚区,适用《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集聚区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集聚区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
第三条认定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认定标准公开,实施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的评审程序,有步骤有重点地认定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二)统筹规划、促进集约原则。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各区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与资源禀赋,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对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原则。
政府通过认定一批集聚区并支持其建设,旨在引导集聚区走产业化道路,走特色发展之路,向入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形成产业规模创造效益,引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四条集聚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整的集聚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且该规划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并且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区的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三)区内文化创意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四)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五)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环境,能够为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创意研发、设计生产和流通交易等活动提供适宜的硬件环境保障。
(六)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企业孵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融资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
(七)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具有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产业形态,入区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能够引领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五条集聚区的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区县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向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集聚区认定申请。
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受理认定申请材料。
(二)评估: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单位开展实地调查评估,提交评估报告,报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审定: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聚区提出认定审核意见,报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对集聚区进行最终审定。
(四)公布:审定结果由市文化创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政府名义发文的形式对外公布,并颁发认定证书、予以授牌。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
各有关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集聚区建设的管理。
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承担对全市集聚区考核、统计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根据本办法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集聚区予以摘牌。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