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5篇)承包商管理制度篇一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4.2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4.3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5.作业监督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
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
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3篇)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承包商在公司内的活动和行为,确保他们遵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安全。
以下是一个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可能内容:1. 承包商准入和选择:明确承包商准入的标准和程序,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要求、信誉评估等。
确保承包商具备足够的能力和可靠性。
2. 承包合同管理:规定承包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流程,包括合同条款、价格、工期、质量要求等,确保承包商与公司的合作基于明确的约定和规范。
3. 承包商安全管理:设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责任划分、安全防护设施要求等,确保承包商的工作活动不会对员工和公司的安全造成威胁。
4. 承包商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制度,对承包商的工作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承包商按照约定执行工作。
5. 承包商管理责任:明确公司与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合作,确保对承包商的管理覆盖到位。
6. 承包商纠纷处理:规定承包商纠纷的处理程序,包括申诉渠道、调解、仲裁等,以确保纠纷能够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解决。
7. 承包商奖惩机制:设立奖惩机制,对承包商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和超额完成工作的给予奖励,对违约、质量问题等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
8. 承包商信息管理:建立承包商档案和信息系统,记录承包商的基本信息、合同情况、工作履历等,方便对承包商进行管理和查询。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承包商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商,包括总包商、分包商、劳务商等。
第三条守则公司承包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公司也应在承包商管理中维护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承包商准入管理第四条准入条件1. 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经验、技术和管理能力,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证书。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旨在规范承包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承包商在履行工作任务时遵守规定,并保障工作安全与质量。
本文将介绍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要点以及实施步骤。
一、基本原则承包商管理制度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承包商在竞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公平、公正,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潜在承包商具有平等的机会。
2. 合规性原则:承包商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合法合规操作。
3. 安全优先原则:承包商应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到位,并配合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质量导向原则:承包商应注重工作质量,确保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务,并接受质量检查与评估。
5. 监督与管理原则: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对承包商履行合同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内容要点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管理:明确承包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权责分配、沟通机制等,确保双方在工作过程中能够顺畅协作。
2. 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对欲合作的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对承包商的注册资格、技术实力、信誉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承包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合同管理:明确承包商与企业之间的合同流程、签订与变更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有效。
4. 安全管理:确定承包商在履行任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要求,制定相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
5. 质量管理:制定承包商工作质量评估标准,包括验收标准、质量监督措施等,确保承包商按照约定质量要求完成工作。
6. 监督与考核:建立承包商履约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估。
三、实施步骤实施承包商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制定制度编写计划:明确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的目标和时间计划,制定相应的制度编写工作计划。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准入管理
2.承包商守法信誉评估:对承包商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违法行为等,确保承包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承包商合同管理
1.合同签订:制定标准合同模板,明确项目目标、工期、费用、质量要求等,确保双方权益。
2.合同履约: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并进行相应的验收。
三、承包商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承包商在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确保项目安全进行。
2.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承包商员工的安全意识,熟悉工程安全规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四、承包商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制定:制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明确承包商在项目中的质量要求。
2.质量监督检查:对承包商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商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质量验收:对承包商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五、承包商绩效考核
1.绩效评价指标:制定考核指标,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方面的要求。
2.绩效考核程序:定期对承包商的绩效进行评估,以便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调整。
六、承包商沟通协调
1.沟通渠道建立:建立承包商与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流畅。
2.协调解决问题: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包商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承包商管理制度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理的承包商管理能够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承包商准入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规定,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承包商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做好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承包工作的质量、进度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及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设备维护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三、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1、所有施工、技术改造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和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委托授权的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
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2.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2.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1 3.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5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4.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包商管理制度(3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1.资质预审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试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选择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
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更要依据,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
3.开工前的准备3.1签订协议。
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他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3.2职业体检。
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3.3安全教育。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作业过程中的监督4.1制定安全措施。
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4.3落实安全措施。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安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4确定安全责任人。
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5严格票证办理。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范文1.引言本公司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与公司合作的承包商,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安全,制定了本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
2.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与本公司合作的承包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业务合作的承包商。
3.定义3.1 承包商:指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2 合作协议:指本公司与承包商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承包商管理流程4.1 申请与评估4.1.1 承包商应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4.1.2 本公司对承包商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经验和能力等;4.1.3 根据评估结果,本公司将决定是否与承包商建立合作关系。
4.2 合作协议签订4.2.1 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应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4.2.2 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和要求、合作期限等。
4.3 合规管理4.3.1 承包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环保法等;4.3.2 本公司将对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合规经营;4.3.3 如发现承包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4.4 履约管理4.4.1 承包商应按照合作协议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4.4.2 本公司将对承包商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4.4.3 如发现承包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本公司有权要求其整改或解除合作关系。
4.5 安全管理4.5.1 承包商应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制度执行工作;4.5.2 承包商进入公司相关场所或参与工作时,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4.5.3 本公司将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4.6 绩效考核4.6.1 本公司将定期对承包商的绩效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质量、工作进度、服务满意度等;4.6.2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本公司将确定承包商的续约或解约。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工贸企业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承包商、供给商的挑选程序,加强承包商、供给商的平安管理,削减承包商、供给商对公司平安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担当新建、扩建、技改、检修、修理、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全部承包商、供给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暂时工的平安管理。
三、职责3.1选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给商、承包商的挑选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给商的挑选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选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给商的挑选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4.1 承包商、供给商的选定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担当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给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急化学品的供给商应具备平安生产许可证或平安经营许可证。
4.1.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暂时工应使具备自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担当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养。
承包商的管理.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详细负责人员按照其担当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重的平安事项,所担当工作持续时光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平安协议。
.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供给商的管理.1供给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选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平安教导及平安注重事项。
.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3供给商未根据平安注重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给商自行负责。
暂时工的管理.1暂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举行平安培训,较长久(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举行书面考核。
.2进入库区的暂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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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本:第1版
发布日期: 2013.01.20 实施日期:2013.01.20
XX公司
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承包商的日常规范管理,以确保公司的财产和相关人员及现场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制度(包括承包商,分承包商,项目合作伙伴,临时工,短工)。
3、职责:
3.1、主管业务部门对承接本部门承包项目的承包单位或个人负有作业安全的管理责任。
3.2、安环科负责和所有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3.3、安环科配合培训部负责对承包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4、安环科负责承包商承包项目过程中有关作业安全方面的检查与监督。
4、内容:
4.1、承包商资格预审与选用
4.1.1、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度的要求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寻找有资质的合格承包商。
承包商必须向相关部门递交以下文件,同时向公司安环科备案:
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②、施工单位有提供国家机关认定的资质文件或证照。
③、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2、经过公司招投标的承包商还应向本公司出具其注册地安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1.3、以上材料经过初审后,相关部门应该连同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
4.2、承包项目开工前准备
4.2.1、承包商开工前向与保障部进行承包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后交本公司保障部备案。
4.2.1、承包项目运作前必须向本公司安排有资质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协调工作。
承包商进入现场前必须经公司安环科或培训部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现场。
4.2.2、承包商应做好对其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环科负责检查其培训记录。
4.2.3、公司安环科应审核其项目工程内容,检查其承包项目中是否存在有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强制性条款,确定承包商知晓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拟订检查表,记录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行为。
4.2.4、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检查其项目所需的必备的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
应当分别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2.5、施工现场与车间操作在同一场所的,承包方应提前做好隔离设施,经安环科现场审核后方可作业。
4.2.6、以上条款皆确定完成后,工程施工项目由安环科颁发临时施工许可证。
4.3、作业过程监督
4.3.1、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所承担的承包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3.2、安环科应定时承包项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操作、动火、登高、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特别需要审批的作业安全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佩戴。
4.3.3、作业现场的归属部门主管应对其作业现场进行监督与巡检,确保作业现场不影响其他周边设备、设施和人员安全。
4.3.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3.5、建设工程承包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等及有毒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且需符合国标。
4.3.6、承包方应遵守公司的相关厂规厂纪,禁止携带危险物进入公司生产或施工区域。
4.3.6、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需按照公司制定的路线行走,未经许可的现场不许进入,未经许可的设施、设备严禁操作。
4.3.7、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3.10、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4.3.11、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4.6、工程验收与评价、续用
4.6.1、综合副总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4.6.2、安环科应在工程验收结束之后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交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评价,重点对承包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标准规范向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汇报。
4.6.3、安环科应汇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委员的意见,给出优秀、合格以及不合格的三种结论,通报综合副总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认无疑义后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
5、变更与修订
5.1、保障部应关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范的更新,一旦发生变更,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安环科提出修改本制度的意见,由安环科根据本体系《变更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6、记录
6.1、《承包商管理档案》
6.2、《承包商监督检查记录》
6.3、《安全协议书》
6.4、《承包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本制度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安全生产负责审批颁布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