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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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2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 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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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3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 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 使用外文。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 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 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 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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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一般情况)
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 间、病史陈述者。
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 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入院证 或转诊摘要。 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准确填写疫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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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5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
诊时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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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6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 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不得用“成年”、 “儿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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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3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 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 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 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 和医师签名等。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前言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病历在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病历书写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原则:病历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30年。
特殊病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并行保存。
纸质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环境中;电子病历应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内,并定期进行备份。
4. 病历保存要求:病历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损坏、丢失。
如遇病历损坏,应及时修复或复制,并在病历中注明原因及修复、复制时间。
5. 病历销毁: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病历,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6. 病历移交:医务人员调动、退休或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病历按照规定移交给接班人或所在科室,确保病历的连续性。
7.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病历书写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原则。
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a. 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体清晰、工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
b. 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虚构、篡改。
c. 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方言、土语或简称。
d. 病历应及时书写,不得拖延。
2. 病历书写具体规定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医嘱等内容。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病历书写是医疗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准确、清晰、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利于医生诊断和治疗,也对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规范病历管理,各医疗机构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病历书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或钢笔。
2. 书写语言:病历应使用标准的中文书写,避免使用方言或缩略语。
3. 标题格式: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每页应标注页码、医生签名和日期。
4. 时间标注:每次记录的医疗行为、检查结果等内容都应注明时间,保证病历的时序性。
5.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详实准确,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6. 书写错误:如有书写错误,应使用横线划去并在旁注明正确内容,避免使用涂改液。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签名盖章: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2. 病历审阅: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管理部门,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审阅和检查,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电子病历:鼓励医疗机构借助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4. 病历保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非关键人员不得查看病历内容。
5. 病历存档: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存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总结: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对医生和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1500字】。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课件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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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病程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一)首次病程记录 1、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经治医师或值
班医师书写 2、首次病程记录需要另页书写。 3、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疗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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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病程记录
1、时间节点:病危每日至少记录1次,具体到分钟, 病重患者至少每2日记录1次,病情稳定的患者至 少3天记录1次。会诊当天、输血当日、手术前一 天、术后连续3天、出院前一天或当天应有病程记 录。
2、记录内容:患者自觉症状及变化、情绪、心理状 态、饮食、睡眠、二便、诊断的修改及依据,辅 检结果及意义,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各种诊 疗的详细过程,重要医嘱更改及理由,抗菌药物 使用指征、种类、用量及使用后的病情变化,输 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情况,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向患者及其亲属告知的重要 事项及患方的意愿,需要时可请患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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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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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历书写基本原则
1、客观:根据病人描述、实际检查,客观书写。 2、真实 3、准确 4、及时:入院记录24小时内,首次病程8小时内, 上级医师查房48小时内,术后每天1次、连续3天记
录病程,病危患者每天至少一次病程,病重患者至 少2天一次病程,病情稳定至少3天一次病程,抢救 记录6小时内,手术记录24小时内,转入记录24小 时内,死亡记录24小时内。 5、完整 6、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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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1、蓝黑、碳素墨水,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 小。
2、医学术语,文治工整,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2023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2023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病历规范书写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符号、影像、切片等所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活动获得资料,进行整理记录的行为,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要求,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文字工整、清晰、准确、规范。
病历资料需要复写时可以使用蓝黑色圆珠笔,不应使用易失效的墨水,遇错字应双线划,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
日期和时间应以规范统一的数字书写,采用N小时制记录。
医务人员应按规定进行签名,实习和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需经审阅修改签名。
上级医务人员有责任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不得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进修医务人员需认定后书写。
需要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授权人员无法签字时,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代签。
保护性医疗措施本人不宜说明时,应向患者近亲属告知并签字同意书,如无近亲属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代签。
二、认定病历真实性的方式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应先进行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质证,确定病历的真实性。
质证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对病历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医师签字等。
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注意内容前后一致性和规律性。
将病历与其他证据资料进行相互印证,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现象。
三、病历保存年限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不得少于XX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得少于XX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尊敬的医护人员: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我们制定了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本文详细介绍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方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医务人员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签字笔书写病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等其他颜色。
2. 标题信息:病历首页需标明医院名称、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住院日期等基本信息。
3. 时间记录:对于每个病历文书,医务人员需要标明记录的时间,确保病程的时序真实准确。
4. 符号使用:在病历中使用下划线、斜线、双竖杠等符号来突出重要信息,例如关键词、过敏史等内容。
5. 内容要求:医务人员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依据、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等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医学观察与评估结果。
6. 报告格式: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医务人员应选择合适的报告格式,确保信息的整洁美观并易于阅读。
7. 笔迹清晰:医务人员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以免造成误读或漏读。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 病历传递:医务人员在病历传递时需保证安全可靠,采用加密传输或专用网络进行传递。
3. 病历归档:医务人员应将病历按照科室、时间等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病历修改:医务人员如需修改已完成的病历,应注明修改的时间、原因和内容,并在修改处签名和盖章。
5. 病历查阅:医务人员仅在医疗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查阅病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他人的病历。
6. 病历销毁:病历的保留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到期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三、医务人员培训为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专业水平。
2023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二、病历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
2.病历保存期限:
(1)门(急)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
(2)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
3.病历查阅与复制:
(1)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查阅、复制病历,医疗机构应提供便利。
(1)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监督部门,定期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对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并制定改进措施。
(3)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病历质量改进活动,提升病历管理整体水平。
8.病历的伦理和法律要求:
(1)病历书写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患者有权查阅、复制、请求修改其病历,医疗机构应提供便利。
(3)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中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病历在医疗纠纷中的作用:
(1)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证据,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病历的审查和鉴定。
(4)规范清晰:病历书写应符合规定格式,字迹清晰,便于阅读。
二、病历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
2.病历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门(急)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
3.病历应实行归档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病历的安全、整洁、有序。
4.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借阅、复制、携带、销毁等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2)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控制、医疗信息化应用等。
(3)通过病历管理教育与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对病历管理的重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ppt课件

入院时门诊/其他医院检查检验报告:
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检查部位正确 完整、图像清晰的客观检查胶片、图像资料),原则上有 关医院间应相互认可。认可医院的经治医师需对患者提供 的被认可医院出具的检查资料进行阅读、分析、诊断,必 要时请本院医师会诊并出具会诊报告。
姓名
科别
病区 床号
住院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床号
入观察室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入观察室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பைடு நூலகம்
入观察室诊断
出观察室诊断
手术名称
伤口愈合
入观察室时情况(简要病史、阳性体征)及处理过程:
辅助检查结果(包括日期、项目、号码等):
出观察室时情况(治愈、好转、未愈、住院、转院、自动出院):
第二章 病历的格式与内容
【门诊初诊】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病史:增加伴随症状、体征。
患者在其他医院所做的检查,应注明医院名 称和检查日期,增加:检查项目、报告单号、 结果。
初步诊断:如不能明确诊断,可写“╳╳症状 或体征原因待查” (增加内容)。
第二章 病历的格式与内容
【入院诊断】住院后主治及以上(增加内容)医师第 一次检查患者 ……
【修正诊断】凡……,上级医师(含主治及以上医师 )(增加内容)必须用红笔做出“修正诊断”。删 除:住院医师自己修正诊断……
增加:修正诊断必须与出院记录、死亡记录、病案 首页一致。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或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增加:(24小时入、出院记录或24小时内入院死亡
评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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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2020/6/21
日常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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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
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是法律的可靠证据。
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
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
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
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
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
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
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
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5.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经上级医师补充修改、确认并签字以示负责后,上级医师可不再书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6.门诊病历即时书写,急诊病历在接诊同时或处置完成后及时书写。
7.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8.急危重症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9.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
患者述及的既往所患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
10.疾病诊断、手术、各种诊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ICD-9-CM-3)的规范要求。
11.各项记录应注明年、月、日,急诊、抢救等记录应注明至时、分,采用24小时制和国际记录方式。
如2013年8月8日下午3点8分,可写成2013-08-08,15:08(月、日、时、分为单位数时,应在数字前面加0)。
12.各种表格栏内必须按项认真填写,无内容划“—”。
每张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眉栏(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及页码等。
13.各项记录书写结束时应在右下角签全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应在署名医师的左侧,并以斜线相隔。
14.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中用红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
15.对按照有关规定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或近亲属、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16.规范使用汉字,简化字、异体字按《新华字典》为准,不得自行杜撰。
消灭错别字。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17.各种检查报告单应分门别类按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
实施电子病历后,能支持检验报告单满页打印者,可将检验报告单分门别类按报告时间顺序满页打印。
18.使用表格式病历必须是本规范所列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
如需设计其他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包括护理的各种表格),必须基本符合住院病历格式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本专科、专病的全部内容,经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体温单体温单主要用于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号(或病案号)、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脉搏、体温、呼吸、血压、出入量、大便次数、体重、身高、页码等。
其书写要求如下:1.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眉栏各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号,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2.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1-01)。
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3-01),其余只填写日期。
3.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住院天数”,自入院当天起为“1”,连续写至出院;用红笔填写“手术(分娩)后天数”时,以手术(分娩)次日为第1天,依次填写14天为止。
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例:“3/7”,分母7代表第一次手术后7天,分子3代表第二次手术后3天。
4.患者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出院、死亡等时间,用红色笔纵向在40~42℃之间相应时间格内填写;按24小时制,用中文书写,精确到分钟。
转入时间由接收科室填写,如“转入二十时三十分”;‘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x时x分”的方式表述。
5.一般患者每天14:00测体温、脉搏1次。
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2次(6:00~14:00),连续3天;体温在39℃(口腔温度)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1次;体温在38.9~38℃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37.9~37.5℃者,每日测量3次(6:00~14:00~18:00)至正常。
6.体温曲线的绘制(1)体温符号:口腔温度以蓝点表示,腋下温度以蓝叉表示,直肠温度以蓝圈表示,耳温以蓝色空心三角形表示。
(2)体温单每小格为0.2℃,测量的度数用蓝色笔绘制于体温单35~42℃之间,相邻体温用蓝线相连。
(3)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半小时后测得的体温,画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圈表示,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体温相连;下一次测得的体温应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4)当脉搏与体温重叠在一点,如系口腔体温,先画蓝点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如系直肠体温,先画蓝圈表示体温,其内画红点表示脉搏;如系腋下体温,先画蓝叉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
(5)患者体温突然上升或下降应予复试,复试符合,在原体温上方用蓝笔以一小写英文字母“v”(verified)表示核实。
(6)如体温低于35℃,将“不升”二字写在35℃线以下。
(7)若患者因拒测、外出进行诊疗活动等原因未能测量体温的,在体温单34~35℃之间用蓝笔纵写“拒测”、“外出”等,前后两次体温断开不相连。
7.脉搏、心率曲线的绘制:脉搏以红点表示;心率以红圈表示;每小格4次/分,相邻两次脉搏或心率均用红线相连;若需记录脉搏短绌图表,则于心率和脉搏之间以红笔斜线涂满;使用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心率应以“H”表示,相连两次心率用红线相连。
如脉搏大于180次/分,在180次/分处画红点或红圈,并向上画“↑”,长度不超过一小格,如起搏心率和体温重叠,在体温上方写“H”。
8.呼吸曲线的绘制(1)呼吸以蓝点表示,相邻两次呼吸用蓝线相连。
如呼吸与脉搏相遇,先画呼吸符号,再用红笔在其外画红圈。
(2)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呼吸应以○R表示,相邻两次用蓝线相连。
(3)呼吸不作常规测试,特殊需要时遵医嘱执行。
9.特殊栏目填写,包括血压、入量、出量、大便、体重等需观察和记录内容。
(1)血压:新入院患者应测量血压并记录在血压栏内,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
(2)入量:24小时总摄入液量填入体温单“入量”栏内。
(3)出量:24小时总出量填入体温单“出量”栏内。
如为导尿尿量,用(ml/c)表示。
(4)大便次数:每24小时填写一次,记录前一天14:00至当天14:00时的大便次数。
如无大便,以“0”表示;灌肠后大便以“E”表示,如灌肠一次后的大便次数,应于次数下加短横线写“E”,如“0E”表示灌肠1次后无大便,32E表示灌肠2次后大便3次;如因手术需要,对已经解过大便的患者仍需灌肠者,则以132E表示,即灌肠前已大便1次,经2次灌肠后又解大便3次;“※”表示大便失禁,“☆”表示人工肛门。
(5)体重:患者入院时应测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按医嘱测量记录,一kg计数填入。
暂不能被测者在体重栏注明“卧床”。
(6)身高: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身高并记录,以cm计入。
(7)皮试:根据需要将所做皮试结果记录在相应栏内,用红笔填写“阳性”、蓝笔写“阴性”。
(8)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记录相关项目,如特别用药、腹围、药物过敏试验等。
三、医嘱单医嘱系指经治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为诊治患者而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护士按医嘱种类分别执行并记录。
医嘱单分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1.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有医师填写。
2.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危急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时据实补记医嘱。
4. 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笔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
如取消一组输液的医嘱,医师应在第一行写“取消”,最后一行签名。
5.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页码、开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等。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医嘱内容、医师签字、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字。
6. 医嘱内容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隔离种类,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
7. 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