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教育
罪犯教育学(课堂)

罪犯教育学(课堂)一、教学内容本节课教材为《罪犯教育学》,章节为第四章“罪犯教育的方法与技巧”。
详细内容包括:罪犯教育的定义、目的、任务和方法,以及罪犯教育技巧的运用。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罪犯教育的概念和意义,明确罪犯教育的任务和目标。
2. 培养学生掌握罪犯教育的常用方法和技巧,提高罪犯教育的效果。
3. 使学生认识到罪犯教育在矫正工作中的重要性,增强其从事罪犯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罪犯教育的概念、任务、目标和方法。
难点:罪犯教育技巧的运用。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PPT、黑板、粉笔。
学具:笔记本、课本。
五、教学过程1. 情景引入:通过一个罪犯教育的实际案例,引发学生对罪犯教育的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知识讲解:详细讲解罪犯教育的定义、目的、任务和方法,以及罪犯教育技巧的运用。
3. 例题讲解:通过具体的案例,讲解罪犯教育的实际操作过程,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罪犯教育的方法和技巧。
4. 随堂练习: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
5. 课堂讨论:组织学生就罪犯教育的方法和技巧进行讨论,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思考。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罪犯教育的概念、任务、目标和方法,罪犯教育技巧的运用。
七、作业设计作业题目:1. 简述罪犯教育的定义、目的、任务和方法。
2.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并解决一个罪犯教育实际问题。
答案:1. 罪犯教育是指在刑事执行过程中,对罪犯进行教育,以达到矫正其犯罪行为、培养其良好素质、使其重新融入社会的一种教育活动。
罪犯教育的目的是矫正罪犯的犯罪行为,培养其成为守法公民;任务是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方法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技能教育等。
2. 请根据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课后反思:1. 检查课堂教学效果,看学生是否掌握了罪犯教育的概念、任务、目标和方法。
拓展延伸:1. 研究罪犯教育的最新理论和实践,不断丰富和更新教学内容。
罪犯三课教育课时要求

罪犯三课教育课时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罪犯三课教育是对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进行的一种特殊教育,目的在于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改造自己的思想,重新融入社会。
罪犯三课教育是对罪犯进行的一种综合性教育,旨在使他们受到法律的教育,改变不良的行为,促使他们重获自由和尊重,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在罪犯三课教育中,有一些课时要求是必须要满足的,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罪犯三课教育课时要求。
第一课时要求: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罪犯三课教育的基础课程,通过法律教育,可以使罪犯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是违法的、不道德的,明白自己的行为是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的。
在法律教育中,罪犯将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了解法律的适用和程序,明确法律的底线和红线,以及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制裁措施。
通过法律教育,罪犯可以明白犯罪的后果和不良影响,进而主动改变自己的行为,融入社会。
心理教育是罪犯三课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心理教育,可以帮助罪犯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解决心理问题,提高自我认识和自控能力。
在心理教育中,罪犯将学习自我意识、情绪管理、心理调适等内容,了解自己的行为背后的原因和动机,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找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通过心理教育,罪犯可以改变不良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自我管理和成长。
道德教育是罪犯三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通过道德教育,可以使罪犯明白道德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社会道德准则的背离,懂得尊重别人、爱护社会、支持公益。
在道德教育中,罪犯将学习如何做一个守法守纪、遵纪守法、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了解道德的内涵和外延,明确良好行为的标准和原则,锤炼自身的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通过道德教育,罪犯可以积极向上,改正过去的错误和缺点,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总结罪犯三课教育的要求,包括法律教育、心理教育和道德教育,这些课时要求都是非常重要的,每一项都应该受到重视并加以完善。
罪犯四反教育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罪犯,我深知自己的罪行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在监狱里,我接受了罪犯四反教育,通过学习,我对自己的罪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对如何改过自新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以下是我对罪犯四反教育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认识自己的罪行罪犯四反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
以前,我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犯了一个小错误,没想到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我的罪行触犯了法律,破坏了社会秩序,给受害者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这种认识让我深感愧疚,也让我更加坚定了改过自新的决心。
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罪犯四反教育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正确的价值观。
以前,我追求的是金钱、地位和享受,忽视了道德和法制。
现在,我认识到,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首先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
我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追求真善美,尊重他人,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学会感恩罪犯四反教育让我学会了感恩。
以前,我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忽视了身边的人和事。
现在,我明白了,我要感谢国家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监狱民警的辛勤付出,感谢家人和朋友的无私关爱。
我要珍惜这一切,努力回报社会,做一个感恩的人。
四、树立信心,积极改造罪犯四反教育让我树立了信心,积极改造。
以前,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认为自己无法改变。
现在,我明白了,只要我努力,就一定能够改过自新。
我要珍惜监狱民警的教育和关爱,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劳动,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五、严守纪律,服从管理罪犯四反教育让我明白了严守纪律、服从管理的重要性。
以前,我常常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导致自己陷入了深渊。
现在,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才能在监狱里安心改造。
我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一致。
六、关爱他人,传递正能量罪犯四反教育让我学会了关爱他人,传递正能量。
以前,我自私自利,只关心自己的利益。
现在,我明白了,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首先要关爱他人。
我要用自己的行动,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传递正能量,为社会作出贡献。
简述罪犯教育管理制度

简述罪犯教育管理制度一、罪犯教育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罪犯教育制度罪犯教育是监狱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教育活动,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其道德水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改正犯罪行为,最终实现犯人的康复和社会融合。
罪犯教育制度包括学习法律知识、心理辅导、劳动技能培训、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内容。
2.罪犯管理制度罪犯管理是监狱对服刑人员的行为和思想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罪犯管理制度包括对罪犯的日常行为、作息时间、饮食起居等方面进行全面计划和安排,保障罪犯有一个有序、规范的生活环境,避免罪犯再次犯罪。
3.罪犯奖惩制度罪犯奖惩制度是监狱对罪犯行为的一种激励和惩戒措施。
对于表现优秀的罪犯,可以给予奖励,例如减刑、提前释放等;而对于违规违纪的罪犯,则要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罚款、禁闭等,以此来规范罪犯行为,维护监狱秩序。
4.罪犯心理健康管理制度罪犯在监狱中长期离开社会,可能会出现各种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等。
因此,监狱应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管理制度,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罪犯调整心态,树立积极的心态,更好地适应监狱生活。
5.罪犯就业创业管理制度监狱内的罪犯需要通过劳动来改造自己、赚取报酬,并为将来的社会融入做准备。
因此,监狱应建立完善的就业创业管理制度,为罪犯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其就业创业,实现自我实现和社会融入。
二、罪犯教育管理制度的作用1.促进罪犯的改造罪犯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措施,通过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错误,改正罪行,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最终实现罪犯的改造和康复。
2.维护监狱秩序罪犯教育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罪犯的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减少罪犯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监狱的安全秩序,保障监狱内的正常运转。
3.减少社会再次犯罪率通过罪犯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罪犯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提高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罪犯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罪犯教育活动是对监狱中的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的关键一步。
通过开展罪犯教育活动,可以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错误,改变不良行为,提高自我认知和社会适应能力,为其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二、活动目标。
1. 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
3. 增强罪犯的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
4. 增强罪犯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为其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三、活动内容。
1. 心理辅导,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活动,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
3. 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高罪犯的就业能力,为其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4. 文化教育,开展文化教育活动,丰富罪犯的文化生活,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
四、活动实施。
1. 制定详细的教育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安排、人员配备等。
2. 严格执行教育活动计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活动方案,提高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五、活动评估。
1. 对教育活动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估,分析活动的成效和不足。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育活动方案,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不断改进教育活动,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社会融入。
六、活动效果。
通过罪犯教育活动的实施,可以有效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错误,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自我认知和管理能力,提高就业能力,为其回归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七、总结。
罪犯教育活动的实施对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不断改进活动方案,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社会融入做出更大的贡献。
罪犯教育名词解释

罪犯教育名词解释一、罪犯教育,又称为感化教育,在押人员的教育,具有针对性、直接性、灵活性等特点。
主要包括狱内教育、社会帮教两个方面,监狱实行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以来,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明显提高,但近年来,社会上仍然存在对罪犯的歧视心理和不公平待遇,严重影响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监狱必须重视罪犯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增强罪犯认罪服法的观念,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
罪犯教育,又称为感化教育,在押人员的教育,具有针对性、直接性、灵活性等特点。
主要包括狱内教育、社会帮教两个方面,监狱实行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以来,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明显提高,但近年来,社会上仍然存在对罪犯的歧视心理和不公平待遇,严重影响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监狱必须重视罪犯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增强罪犯认罪服法的观念,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
二、心理健康教育是指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运用团体心理训练,使罪犯学习心理卫生知识,调节自身情绪,排解心理压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以适应社会生活。
它是针对心理问题较严重的罪犯进行的,由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方法进行的矫治和辅导。
三、危险人物分类: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条规定,青少年犯罪统称为危险人物,即有危害社会可能性的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渣滓。
这里所说的危险人物主要是指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者。
四、自首制度,是指被判处拘役、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对其中罪行较轻的,也可以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五、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帮助、考察,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社区矫正。
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学习培训、公益活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
罪犯教育的基本内容

罪犯教育的基本内容罪犯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法律法规教育。
罪犯应该全面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并深入理解法律的意义和目的。
通过法律法规教育,罪犯可以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对社会的伤害,明白法律的约束力,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心理矫治是罪犯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罪犯在犯罪过程中往往存在各种心理问题,如冲动、暴力倾向、不良情绪等。
因此,心理矫治是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的关键环节。
通过心理矫治,可以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心理问题,并通过心理辅导、心理训练等方式,帮助他们掌握控制自己情绪和行为的方法,以克服犯罪的倾向。
职业技能培训也是罪犯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学习一门技能,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
这不仅可以为罪犯提供一种立足社会的手段,还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摆脱犯罪的诱惑。
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可以包括各种技术、手艺、管理知识等,根据罪犯个人的兴趣和特长进行选择。
道德伦理教育也是罪犯教育的重要一环。
通过道德伦理教育,可以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道德败坏性,并理解道德的重要性。
通过教育,罪犯可以懂得尊重他人、遵守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从而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也是罪犯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罪犯在服刑期间往往与外界隔离,与社会脱节。
因此,帮助罪犯重新适应社会生活,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包括社交技巧的训练、沟通能力的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等。
通过这些培训,罪犯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
罪犯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道德伦理教育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通过这些内容的教育,可以帮助罪犯认识错误,改变行为,重新融入社会。
罪犯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可以对罪犯个体产生积极的影响,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罪犯教育的实施和改进,为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罪犯教育思想汇报

罪犯教育思想汇报
一、引言
罪犯教育是社会治安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罪犯的教育,可以促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最终重新融入社会。
本文将探讨罪犯教育的思想和实践,以期为我国罪犯教育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二、罪犯教育的意义
1. 社会稳定
罪犯教育有助于减少罪犯再犯率,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 人才培养
通过罪犯教育,可以培养出一批具有正确思想和道德品质的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罪犯教育的基本原则
罪犯教育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个性化原则:根据罪犯的特点,量身定制教育方案。
- 理性原则:依靠科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进行教育。
- 康复原则:注重罪犯的康复和再社会化。
四、罪犯教育的实践
1. 心理疏导
对罪犯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职业技能培训
为罪犯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促使他们重返社会。
3. 思想教育
通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们认识错误,悔过自新,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五、罪犯教育的展望
罪犯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够逐步提高罪犯的教育水平,使他们真正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才。
结语
通过对罪犯教育的这次思想汇报,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罪犯教育问题的重视,共同努力,为罪犯的康复和再社会化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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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个别教育浅析
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不断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
如何改进和创新教育改造的工作方法和途径,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广大监狱警察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所要面临的新问题。
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笔者对罪犯的个别教育改造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运用科学的手段
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就是要坚持“科学地认识罪犯、科学地分析罪犯、科学地组织管理罪犯”。
只有如此,才能够逐步构筑监狱安全防范的立体化、监管手段科学化的新格局。
科学地认识罪犯,才能使我们在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有的放矢。
科学的认识罪犯是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的基础。
作为一名罪犯,他首先是“人”,是触犯刑律的人。
他的犯罪是法律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低下的必然反映,是在其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指导下产生的必然结果。
但他作为一个人,其人性尚未完全泯灭,这方面从罪犯的来往信件和与亲人会见时的表现可以找到佐证。
认识到这一点,就能使我们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目标更加明朗化,在罪犯的个别教育中更具有针对性。
在同罪犯谈话时,有许多罪犯都倾诉了对自己犯罪的忏悔、对亲人的思念和愧疚、对家人生活的担忧。
如果我们抓住这一特点因势利导,就能够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
如服刑人员张某(35岁,因抢夺、抢劫罪被判刑18年),入狱后通过个别谈话和教育,该犯认识到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哥们义气重才走上犯罪道路,在认识到自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同时,也感到对不起父母、妻儿。
如果不好好
改造,不断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警官的关心教育。
针对这一情况,我多次与其谈话,帮其制定改造规划,宣传监狱政策,使该犯坚定了改造信心,改造表现积极。
并且非常想在适当时候让其父母来监狱进行帮教,了解他在监狱的改造生活,消除家人的担忧。
科学地分析罪犯,才能使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教育。
罪犯都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犯罪经历、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在改造中的表现也千差万别。
有些认罪悔罪意识强烈、有些我行我素态度消极、有些阴奉阳违投机改造、还有些感情丰富意志薄弱之人对生活悲观失望。
对这些不同思想的人员,就需要我们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措施、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开展有针对性个别教育。
如对职务犯注重身份意识教育、消除其优越感,对低龄罪犯注重前途和亲情教育并强化学历或技术教育,对改造表现好、劳动积极的罪犯树典型,抓住其闪光点,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
而对惯犯、累犯则加强法律法规、监规狱纪教育,在严格落实《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上下功夫,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罪犯及时给予帮助,提高监狱警察管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如服刑人员王某(34岁,因强奸罪判刑4年),入狱后,其情绪一直不稳定,经过谈话了解到该犯的妻子要求离婚,他的内心十分矛盾,很想征求父母的意见,鉴于此,我们及时安排该犯与其父母通了亲情电话,对其个人问题商量了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使该犯放下了思想包袱,真切地感到警官是在真心帮助、关心他,目前该犯改造表现积极。
科学地组织管理罪犯,才能使罪犯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罪犯不是被动的受教育者,而应该是主动的受教育者。
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具有选择性、有表达的需要,因而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应该体现针对性、渗
透性、可接受性。
另外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中可以借鉴管理学的“柔性化管理”的原则,结合改造实际,科学的认识罪犯,遵循罪犯改造的规律,努力挖掘罪犯自身改造积极性的要求,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
二、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坚持依法办事。
《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
多年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也留下了一些带有歧视性的传统做法,如以罚代管的旧传统、罪犯不打不骂管不了的旧思想等,都与我们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不相符。
因此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树立依法行刑的理念,依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监狱警察的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不搞法外施刑,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罪犯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才能让罪犯心服口服。
一是要平等的对待每一名罪犯,不偏袒、不歧视,监狱的各项执法活动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政策、阳光操作,杜绝关系犯、人情分。
二是给予每名罪犯同等的机会和希望,创造条件给予他们同等的受奖励的机会,在实现狱内公平的同时,也着眼于回归社会后的同等机遇。
例如在罪犯文化教育及谋生技能的培养方面追求普及性。
三是要保障罪犯人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诚实守信教育罪犯。
监狱及警察的执法行为也要诚实守信。
三、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坚持情感施教。
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情感施教能提高罪犯的心理认同性和情感相融性,从而提高教育效果。
面对罪犯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在教育改造中应逐步由传统的看守型向教育型转变,“监狱是学校”就是对监狱警察这一职业很好的诠释。
罪犯的
教育改造应着重突出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充分体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人性化、理念化。
情感施教的方法有很多。
如亲情同餐、亲情帮教活动、亲情电话、亲人互动等,借助亲情的力量唤醒罪犯内心深处对真、善、美的渴望,发挥亲情的吸引力、亲和力、感召力,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
如服刑人员许某(18岁,因抢劫罪判刑4年),刚入狱时与他犯因为口角引起矛盾打架,受到严肃处理。
处理后,承包警察及时与其谈心,分析了其犯罪的根源、违规违纪的后果、被判刑后给家人造成的伤害、以及他应该对社会对其家人承担的责任。
该犯感到深深的自责,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痛哭流涕。
通过情与法的感召,该犯逐步转变了思想,端正了态度,积极参加劳动,对于他的进步,我们及时予以肯定,并在不同场合进行表扬,极大的鼓舞了该犯的改造积极性。
同时我们还可以走访罪犯的家庭,动员罪犯的亲属主动做好规劝帮教工作。
此外可以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法律专家到监狱作报告、现身说法,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监狱教育工作服务。
可以在罪犯中开展学历和技能教育,鼓励罪犯对未来生树立信心,使罪犯的教育工作与社会接轨,最终达到教育社会化。
四、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注重个别谈话
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注重做好罪犯的个别谈话教育。
通过与罪犯谈心,第一有助于了解罪犯的基本情况;二是能及时掌握罪犯入狱后的思想动向;三是为今后对罪犯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打下基础。
警察在谈话中掌握好谈话技巧,注意谈话的方式、姿态、用语、对罪犯体现人格上的平等,坦诚相待,可以拉近罪犯与干警的心理距离,使罪犯愿意吐露心声。
服刑人员李某(52岁,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在与警察谈心时说:与警官
谈话时感觉到警官很平易近人,把犯人当人看,让他非常感动,也非常愿意袒露自己的心声,有问题也愿意向警官反映,并且对其反映的问题、情况予以调查、落实、解决,很好地向其传递了警察很重视他们的信息。
“监狱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公正的执法态度以及对罪犯的关心爱护都让他非常感动。
并且每次与警官谈心后都觉得心情很放松。
在没有到监狱服刑时对监狱有神秘感和恐惧感,但来了之后感到与他想象中的监狱简直是天壤之别,新的监狱环境优美、执法严明、生活保障到位,监狱警官执法公正,管理人性化,让他感到在这里改造很踏实,对早日回归社会充满信心。
”56岁的服刑人员姚某感慨地说。
目前,监狱的工作正面临着现实的严峻挑战,罪犯的结构复杂化,一些罪犯的认罪服法意识趋淡,改造意识明显减弱,自我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工作在监狱一线的警察普遍感到罪犯难管理、难教育、难改造。
社会现实也在提醒我们,时代在变迁、监狱罪犯在变化、监狱工作所处的工作环境在改变,迫使监狱的各项工作也要以变应变,用先进的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才能更好地完成《监狱法》赋予我们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