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时常见的问题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和管理的重要性【摘要】出生医学证明是保障婴幼儿权益和健康成长的重要证明文件,然而在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和管理,可以从规范办理流程和标准、加强信息管理和保护、提高医疗机构的责任感、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建立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
政府、医疗机构、家长等各方应共同努力,持续改进管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障婴幼儿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管理、规范、信息保护、医疗机构、责任感、社会宣传、教育、监督机制、婴幼儿权益、健康成长、政府、家长、共同努力、改进管理机制、办理效率、质量。
1. 引言1.1 认识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出生医学证明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认新生儿出生情况、健康状况和遗传特征的证明文件。
这一证明对新生儿的身份、健康和成长至关重要,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身份证明和健康保障。
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可以确认新生儿的身份信息,确保其享有公民的权利和受到法律的保护。
出生医学证明也记录了新生儿的健康状况,为其后续的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参考。
出生医学证明是父母和家庭的重要凭证。
有了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可以为新生儿申请户口登记、接种疫苗、进行健康体检等必要程序,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保障。
出生医学证明也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
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是社会管理、公共卫生、教育等领域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有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和社会服务。
了解和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对于保障婴幼儿的权益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办理流程和加强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2 目前出生医学证明存在的问题目前出生医学证明存在的问题包括:办理流程繁琐,需要搜集大量证明材料和填写各种表格,容易出现疏漏和错误;办理周期长,需要等待时间较长,影响了婴幼儿的相关权益和福利;信息管理不规范,容易出现个人隐私泄露和信息泄露事件;医疗机构责任感不强,存在一些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社会宣传和教育不足,导致部分家长不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缺乏监督机制,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漏洞进行非法操作。
新出生证明办理说明

关于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规定河南省卫生厅、公安厅规定:出院前不能提交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为“母亲信息缺失”。
出院后提交的母亲身份证不予认定。
2014年起,出院前提交结婚证的,不再强调结婚时间。
压力、权力不等于法律。
执法单位和人员应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办理,发现缺乏证据违法违规办理的,应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换证问题答复:2014年1月1日起,不再换发。
按照法规要求:一经签发,不予变更。
1、当事人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单亲改为双亲,父亲与新生儿已做过亲子鉴定,是否予以更换?答复:不换。
2、当事人办证时有结婚证,办理的双亲《出生医学证明》,后女方要求更改男方信息,说男方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并带来亲生父亲的亲子鉴定,是否变更父亲信息?是否予以换发?答复:不换。
3、当事人办证时有结婚证,办理的双亲《出生医学证明》,后离婚孩子判给女方,且有女方全部承担抚养费,女方要求更改新生儿姓名,删去父亲信息,是否予以换发?答复:不换。
4、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因不到年龄,无结婚证,不能办理双亲《出生医学证明》。
于是新生儿父母造假,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提供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是假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信息,当时我们无法识别,为其办理了双亲的《出生医学证明》。
但是当该新生儿入户时《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上的父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公安部门不给办理,让我们重新换发,这种情况是否予以换发?答复:不换。
未到结婚年龄的可以签发母亲单亲信息。
出具伪造证件或伪造信息的,不予签发,已签发的不予变更并声明作废。
5、新生儿家属自行修改出生证信息导致的证件无效应该如何处理。
是否换发?答复:不换。
收回损毁证件原件,以“家长损毁”原因,按补证程序办理,盖补发专用章。
统计到补发登记中。
超期办理问题1、孩子出生后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在父母双亡,导致无法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答复:不予签发。
请监护人走领养程序入户。
研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

1892020.11爱情婚姻家庭 教育科研研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秦艳春 河北省卢龙县医院摘要:《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文书,它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
据相关法律规定,助产机构需对本院分娩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文件进行永久管理,包括文件的办理和保存。
在实际管理中发现,随着二胎政策开放和《出生医学证明》文件的更新,医院分娩量明显增加,导致管理量增加,管理难度加大,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影响其管理质量。
本文主要分析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重要性,总结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对应解决策略。
关键词: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问题;解决策略我国《出生医学证明》是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制发启用,发展至今已更新到第六版,其出生医学证明上详细记录了新生儿的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出生证编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基础资料,还有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详细信息,并增加对应的防伪标识,以保证新生儿及父母的信息安全[1]。
同时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分别由新生儿父母、公安机关、签发机构三方永久保存,便于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后的补办工作。
但在实际管理中发现,由于政策不断改善,传统管理模式问题较多,导致管理质量下降情况,需对管理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和改善,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重要性分析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出生后最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档案文件,一旦出具证明后无法更改,且随着信息化时代发展,出生医学证明出具后,全国联网均可查找,在新生儿户籍认定、入学办理、签证办理等内容上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因此,《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也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由于《出生医学证明》具有法律效应,在信息填写完成后无法进行修改,需要进行专业管理,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书写和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 关键词 】 出生 医学证明 书写质量
护理 文书
《 出生 医学证明》 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母婴 印设 备不相对 固定 ; ⑤产妇及家属不重视 , 填写《 出 保健法 》 出具 的证 明 , 证 明婴 儿 出生状 态 、 血亲关 生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登记表草率 , 且 与实际不符 ; 系、 申报国籍 、 户籍 、 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 的法定 医 ⑥产妇及家人为躲避计划生育故意用假身份证 。 学证 明 。它是 护 理 文件 中特 殊 文件 书 写 , 是 一份 法 3 原 因分 析 律文 件 。 我院 自2 0 1 1 年 3月 1日 0 0 : 0 0 开 始按 合肥 3 . 1 护 士 意 识观 念 薄 弱 在 医疗 诉 讼 实 行 举 证 倒 市卫生局和合肥市妇幼保健所的新要求 , 对凡在我 置后 , 《 出生医学证明》 作为护理文件成为医疗事故 院出生的新 生儿 办理《 出生医学 证明》 管理实施新 鉴定 中重要的材料 , 对处理 医疗纠纷起着非常重要 方法 , 《 出生医学证 明》书写质量有 了很大的提高 , 的作用 。目前 , 一些护理人员在工作 中只注重治疗 但 仍 存在 一些 问题 。 本文 对 2 0 1 1 年 3月 ~ 2 0 1 3年 5 和技 术 操 作 的完 成 , 忽 视 记 录 的重 要 性 , 把 记 录 遗 月3 0日《 出生医学证明) 7 8写质量 现状进行分析 , 漏、 差错 、 涂改等看作小事。 旨在 进 一 步 提 高 书 写 质 量 , 减少 错 误率 , 避 免 医疗 3 . 2 护士责任心不强 有些护士在填写《 出生医学 纠纷 。 证 明》 首次签发登记表时书写婴儿出生时间、 性别 、 1 临床 资料 体重 、 身长等不认真或核对不严格 。 2 0 1 1年 3月 1日 ~ 2 0 1 3年 5月 3 0日共 6 3 9 8 3 _ 3 护 理人 力 资源 紧缺 护 士 承担 超 负荷 的工 作 , 例, 分为两组 , 比较 护 理 文 书 质 量 管 理 改 进 前 后 的 特别是夜班 时工作 中忙于应付各种 医嘱和常规 治 质量 , 第一组为对照组 , 是2 0 1 1 年 3月 ~ 2 0 1 2年 4 疗 护理 , 而 忽视 了记 录文 书 的规范性 准确 性 。 月办理《 出生 医学证 明1 2 9 9 3 例, 要 求产妇填写《 出 3 . 4 护士业务不熟悉 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个别护士 生 医学证 明》 首次签发登记表 , 结果错误 1 8 例, 错 考虑问题简单 , 不认真核对 , 书写水平低 , 字迹潦草。 误率 0 . 6 %。 第二组为改进组 , 是2 0 1 2 年5 月~ 2 0 1 3 4 对 策 年 5月办理《 出生 医学证明 ̄ 3 4 0 5 例, 要求 : ①产妇 4 . 1 加强法制教育 , 强化风险意识 法律是人们行 提供夫妇双方身份证的原件 、复印件及现住址 、 单 为规范的准则 ,作为一名护士必须学法 、知法 、 懂 位、 通讯方式; ②产妇填写《 出生 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 法 。因此 , 护理部应 经常组织有关 的案例 , 定期分 登 记表; ③打印前再次核对信息 ; ④护士长定期督查 析 、 讲解 , 引 以为戒 。 考核并记录 , 结果错误 8 例, 错误率 0 . 2 %。 书写的质 4 . 2 加强责任管理 , 增强责任心 护理管理者 的责 量得 到提 升 。 任 在 于 可持续 改进 护理 质量 。因此 护理 部应 强调 三 2 存在 问题 级质 控 , 层 层 把关 , 并 且 重视 环 节质 量 , 护 士 之 间互 2 . 1 《 出生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登记表错误表现 主 相把关 ,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护士长 、 护理部不定期 要有 : ① 出生时间与实际不符 ; ②父母 亲姓名差错 ; 检 查 文件 书 写 质量 , 及 时 指 出不 足 , 提 出 改进 方 案 。 ③婴儿健康状况不够准确 ; ④体重 、 身长不符 ; ⑤孕 同 时严 格 制 定 考 核 标 准 , 加强处罚力度 , 改 变 护 理 周不准确 ; ⑥性别差错。 工 作 中的不 良作 风 , 增强 责任 心 。 2 . 2 《 出生医学证 明》 打 印单存在问题 ①记录书 4 . 3 加强业务培训 , 提高文书办理和书写水平 首 写不规范 、 字迹 潦草 、 涂改 , 引起误打 ; ②记录差错 先要求护理人员特别是新职工经常学习医院制定 与实际不符 ; ③ 急诊病人提供信息错误 , 父母 姓名 的《 护理病历书写规范》 , 掌握文件 书写的要求及质 颠倒或者用曾用名 ; ④护士不固定 , 业务不熟悉 , 打 量标准 , 其次 , 护理部及病 区护士长应抓好全科室 作者单 位 : 合肥 市第三人 民医院 安徽 2 3 0 0 2 2 的业务学习 , 同时鼓励 护理人员参加相关理论技能 2 0 1 3 — 0 9 — 1 2收稿 , 2 0 1 3 — 1 0 — 2 9修 回 的学习 , 不断充实 自己, 提高 自己的专业水平。
医院出生证明怎么开,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医院出⽣证明怎么开,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开出⽣证明的时候,需要带的证件有:宝宝⽗、母双⽅的⾝份证原件、⽗母双⽅的户⼝本原件、⽣育服务证或结婚证。
1、在办理出⽣证明时必须携带的东西有:宝宝⽗母双⽅的有效⾝份证,⼀定是要原件。
2、在办理出⽣证明时,孩⼦的姓名⼀定要已经取好。
3、如果宝宝的⽗亲不详,可以出⽰相关证明。
⼀、医院出⽣证明怎么开,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问题的意见(试⾏)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出⽣时开始。
出⽣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份证与户⼝本记载的出⽣⽇期不相符合,以派出所户籍档案为准(⼀般和户⼝本是⼀致的)。
⼆、开具出⽣证明需要注意的事项1、出⽣医院:办理孩⼦的出⽣证明必须到孩⼦出⽣的医院进⾏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办理,有的是在孩⼦⼤⼈出院的⼀个⽉内进⾏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点,但⼀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孩⼦姓名:给孩⼦办理出⽣证明⾃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定要经过两⼈的商量决定,出⽣证明⼀旦办理发放是⽆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烦,还有避免⼀⽅做主,另⼀⽅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盾。
3、⽗母双⽅: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母的⾝份证,不需要带户⼝本,⾝份证上⾯的名字出⽣⽇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的信息名字相符合,⾝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代⾝份证。
4、:办理孩⼦的出⽣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5、(可有可⽆):国家放开了⼆胎政策,对于准⽣证的要求现在没有那么严格了,准⽣证只作为医院的报销证明,不是办理出⽣证明必须携带的证件,可有可⽆,没有准⽣证也可以办理出⽣证明。
6、出院时结算清单:办理出⽣证明需要在医院办理,医院的规定各有不同,市级医院办理的话需要携带本医院的出院结算清单才能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常见问题十问十答

出生医学证明常见问题十问十答一、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什么证件?答: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①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件(单亲者只提供父亲或母亲身份证)。
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注意: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军官证不能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二、《出生医学证明》什么时候办理?答:一般在出院时办理,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超过30个工作日的,需提供助产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超过一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具有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要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婴儿姓名能更改吗?答:《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需更改婴儿姓名的,请到户籍登记机关,将出生证上婴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注意:一经签发不能更改,只能改为曾用名。
且婴儿姓名不能用生僻字、繁体字,否则不能上户口。
四、宝宝可以随第三方姓氏吗?答:宝宝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五、《出生医学证明》可以过塑吗?又称印后裱胶或印后贴膜。
答:绝对不能过塑,过塑后无效。
宝宝出国大使馆拒绝签证。
六、《出生医学证明》怎么保管?答:请不要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画、涂、写”任何字迹,也不能自行涂改“婴儿姓名”。
注意:如果有上述操作,出生医学证明将无效,需要重新换发,手续繁琐。
保管时应注意防盗、防丢、防潮,一旦丢失,补办程序复杂。
七、何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补发、机构外签发?答: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当事人凭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须由原签发机构进行换发。
因遗失、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要补发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按规定进行补发。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到县妇幼保健院按机构外签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办出生证明(精选多篇)第一篇: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第十九条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
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子女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紧急状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合格证书复印件),婴儿丈夫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完整如其父母信息不了完整填写,应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由签发单位在存根上所注明有关情况,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单位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第二十一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第二章补发与报废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请能够帮助宣传好范文网:)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如出国等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职能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不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下属单位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证件。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才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办出生证明

办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是新生儿所必须要进行的身份证明手续之一。
凭借出生证明,新生儿可以正式获得合法的身份认证,并享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权益。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注意事项和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将对办理出生证明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办理出生证明的途径有多种。
一方面,可以选择在医院产科直接办理,通过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必要的材料,经过医务人员的审核和公证即可获得出生证明。
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出生证明。
前者相对来说手续较简单,但仅适用于有产科的医院;后者适用范围广,可以办理常规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生育服务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父母双方的照片,此外,还需要提供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时,医院或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会核实父母双方提供的材料,并进行登记、审核和公正手续。
在办理出生证明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办理出生证明的时间要尽量及时。
通常要求在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完成办理手续,以免超过规定时间导致办理程序的不便或延迟。
其次,确保准备齐全的材料是办理出生证明的前提条件。
如未齐全的材料可能会延误手续的办理时间或无法顺利办理。
另外,需要了解不同城市办理出生证明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顺利完成。
最后,需要密切关注个人信息的保护。
在交付材料和填写表格时,建议将个人信息部分遮盖或保密,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办理出生证明的意义重大。
一方面,出生证明是新生儿合法身份的有效证明,证明了新生儿的身份和出生日期,使其具有国家法律承认的民事权益。
同时,它也是办理其他一系列证件的前提条件,如居民户口、身份证等。
另一方面,出生证明是新生儿在即将进入学校、公共场所等需要证明身份的场所时的必要证件。
只有持有出生证明,才能正式进入学校、享受到相应的教育资源和权益。
在办理出生证明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疑问和困惑。
例如,办理出生证明是否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是否需要提前预约办理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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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证明时常见的问题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办理出生证明。
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
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
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
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
(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
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您可以先到公证处领取出生调查表,再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根据原户籍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存档部门根据人事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出生调查表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公证处没有出生调查表,或者您不便到公证处领取调查表,也可以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或人事档案的存档部门开具相关出生情况的证明信,证明信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生父母姓名等。
出具证明信的部门还需在证明信上盖章,派出所加盖公章,存档部门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信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发往某些国家使用的出生公证书需要加贴当事人照片,例如美国、法国和哥伦比亚,因此如果您要去往这些国家的话,还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提供照片。
另外,出生公证并不需要您本人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到公证处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