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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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医院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科医院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XXX卫生院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全院各部门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2)医院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3)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4)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5)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医院领导采取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网络稳定。

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信息资产安全,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使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权责明确、协同配合、防护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全面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信息保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医院信息的义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二章信息分类与密级划分第七条医院信息按照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八条绝密级信息是指泄露后可能导致医院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或者对患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信息。

机密级信息是指泄露后可能导致医院较大损失、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或者对患者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信息。

秘密级信息是指泄露后可能导致医院一般损失、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或者对患者权益造成一般损害的信息。

第三章信息保密管理措施第九条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使用、销毁等环节,应当根据信息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息的信息系统,应当采用国家密码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加密技术和产品,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访问控制: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身份认证: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身份认证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只能被授权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审计: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安全审计制度,对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第十四条物理安全: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物理安全措施,包括机房安全、设备安全、存储介质安全等。

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背景审查、培训、考核等。

医院信息管理与保密制度

医院信息管理与保密制度

医院信息管理与保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了保护医院的信息安全和患者的隐私,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工作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第二条信息管理1.医院信息管理负责人应组织订立医院信息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和流程,并确保实施。

2.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包含信息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并供应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3.工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处理和保护医院的信息,不得私自泄露、窜改或滥用信息。

4.工作人员在使用医院信息系统时,应遵守相关安全措施,不得利用医院的信息系统从事违法、欠妥活动。

5.医院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并采取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6.医院应订立信息备份与恢复的计划,确保紧要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保密责任1.医院工作人员应具有保密意识,自发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医院的涉密信息。

2.医院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人和工作流程,做好保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工作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严格遵守医疗保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未获得患者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患者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4.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患者信息牟利,不得非法索取、泄露或窜改患者信息。

5.工作人员离职或调离岗位时,应做好交接工作和信息清理,保证患者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医院应建立并完善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2.工作人员在发现或接到信息安全事件时,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汇报给信息管理负责人。

3.信息管理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分析,订立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4.医院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的跟踪和记录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五条监督与惩罚1.医院应设立信息管理与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信息管理与保密的监督和检查。

2.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与保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与保密工作进行评估。

医院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访问,保护医院的隐私和患者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其管理人员、使用人员,涉及医院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定义1.医院信息系统:指医院内涉及到电子数据处理、存储、传输等的全部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2.保密:指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和信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被非法取得、使用、泄露或窜改的状态。

3.管理人员:指医院授权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及维护的人员。

4.使用人员: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进行操作、查询、管理和维护的人员。

5.资源权限管理:指为医院信息系统中的用户调搭配适的访问权限,管理用户对资源的访问及操作。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四条保密责任原则1.医院全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都有保密医院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责任。

2.管理人员应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并对使用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和管理。

3.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医院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外泄。

第五条保密协议1.医院应与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内容、范围和责任。

2.保密协议应包含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在签署后存档备查。

第六条报告义务1.当发现医院信息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或潜在威逼时,管理人员应立刻向上级主管报告。

2.当发生医院信息系统数据泄露或被非法访问、窜改的情况时,使用人员应立刻向管理人员报告,并搭配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信息系统访问管理第七条账号管理1.医院信息系统的账号管理应采取严格的权限分级制度,确保每位使用人员的权限与其工作职责相符。

2.账号应由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和规范的管理,明确调配和回收的流程和责任。

3.账号的密码应定期更改,不得使用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密码。

第八条访问授权1.使用人员在取得访问医院信息系统的权限前,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管理人员审批和授权。

医院信息保密制度(经典版)

医院信息保密制度(经典版)

医院信息保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与范围本医院信息保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医院内部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滥用或不当处理,保护患者隐私和医院商业机密。

此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合作伙伴、承包商以及与医院信息相关的一切活动和资源。

1.2法律合规性医院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相关的信息保密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信息管理法》等,确保信息处理合法合规。

1.3定义与术语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定义:□医院信息:指医院内部产生、处理或存储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病历、病患个人信息、医疗机密、财务数据、业务计划等。

□信息保密责任人:指医院内负责信息保密的专门人员或团队,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和监督。

□信息泄露:指未经授权的信息披露、传播或外泄,包括故意和无意的泄露。

第二章信息分类与标记2.1信息分类医院将对所有信息进行分类,根据敏感程度和机密性质划分为不同级别,包括:□机密信息:涉及患者隐私、医疗机密、财务数据等,泄露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业务计划、合同、策略等,泄露可能对医院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一般信息:其他不属于机密或保密信息的一般信息。

2.2信息标记医院将对每个信息进行标记,明确信息的分类级别,并在文件、电子文档等媒体上进行标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能够被识别。

第三章信息访问与控制3.1信息访问权限医院将建立信息访问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需要,明确不同级别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记录访问权限的授权和撤销过程。

3.2访问控制医院将采用访问控制措施,包括密码保护、身份验证、双重认证等,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信息。

3.3信息追踪与监控医院将建立信息追踪与监控机制,记录信息的访问、使用和修改情况,及时发现和应对异常操作。

第四章信息传输与存储4.1信息传输安全医院将采用加密技术、安全通信协议等手段,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4.2存储安全医院将确保信息在存储设备上的安全,包括安全存储设备、定期备份、灾难恢复计划等,以应对数据丢失或设备损坏的风险。

医院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以及其他与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医院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应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医院信息安全。

第二章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医院信息公开范围包括:(一)医院基本情况,如医院名称、性质、宗旨、职能、组织机构、服务项目等;(二)医院工作动态,如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项目进展、公益活动等;(三)医疗服务信息,如医疗服务指南、收费标准、就诊流程、预约挂号等;(四)医院人力资源信息,如招聘信息、培训计划、考核评价等;(五)医院财务信息,如年度财务报告、收支情况等;(六)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以下信息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二)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三)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信息公开程序第七条医院信息公开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

第九条医院应当通过以下渠道公开信息:(一)医院网站;(二)医院公告栏;(三)新闻媒体;(四)其他适宜的渠道。

第十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人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信息公开保密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二条医院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

医院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工作,维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院的商业机密,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明确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访客、供应商及外来人员在医院内所使用的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其相关资源,包含但不限于硬件设备、软件程序、网络连接和存储设备等。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第三条网络安全责任医院网络安全由医院管理负责人统筹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工作负责人,各员工对本身使用的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负有监管责任。

第四条网络设备管理1.医院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应急演练,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禁止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接入医院网络,对外部设备供应访问掌控策略。

3.网络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依照订立的计划进行,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漏洞。

第五条软件安全管理1.全部软件应经过合法授权和安全审查,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2.软件安装应限制为必需的工作需要,禁止随便安装、卸载和更改软件。

3.网络上下载的软件应经过杀毒软件扫描和安全审查后方可使用。

4.禁止共享和传播含有病毒、木马或恶意软件的文件。

第六条访问掌控管理1.审批制度:医院网络系统应实施访问掌控策略,对网络资源的访问应进行审核和记录。

2.用户账号管理:凡涉及网络资源的用户,应进行身份认证,调搭配理的权限,严禁共享账号和密码。

3.密码管理:应定期更换密码,严禁使用简单易猜的密码,并采取强密码策略。

4.临时访客管理:医院应设立访客网络接入设备,限制访客的网络访问权限。

第七条防火墙管理1.医院应配置和使用防火墙,对网络流量进行监控和过滤。

2.防火墙规定应定期审核和更新,禁止任意开放或关闭防火墙端口。

第八条应急响应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2.应急处理包含但不限于网络攻击溯源、恶意代码处理和系统恢复等。

医院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合作伙伴以及与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一)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确保信息系统不被非法侵入、篡改、泄露和破坏。

(二)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三)医院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医院信息安全。

四、信息安全保密内容(一)医院秘密包括:1. 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 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等;3. 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4. 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 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社会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6. 医院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家庭地址、家庭成员、通讯方式等员工基本情况;7. 其他经医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医院秘密的密级分为:1. 绝密:泄露会使医院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2. 机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3. 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五、信息安全保密措施(一)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1.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2.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3. 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身份认证等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2. 加强对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监督:1. 定期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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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医院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在互联网上(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二、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三、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本单位各科室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我单位保密信息。

四、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五、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六、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一)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标注“机要”字样的密码电报、内部明电、山西省发电、临汾市发电和其它电报的格式、样式、印章及其它相关信息。

(四)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五)本部门或单位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七、提供信息发布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
(一)对拟发布信息(即将向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

(二)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地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三)接受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单位分管领导应履行的职责:
(一)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发现秘密信息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
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情况。

九、信息科应履行的职责:
(一)指导、监督各单位网上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协助参与涉及多个部门拟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向院领导报告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中的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经常性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网上泄密的事件依法进行查处。

十、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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