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汽车货物运单
实训任务书—— 公路整车货物运输作业(流程步骤单据)

任务1 公路整车货物运输作业
【技能训练目标】
知道整车货物运输受理作业的程序,清楚受理作业的作业内容,知道各作业内容的要点和工作职责,能叙述调度工作和押运工作的主要内容,会熟练操作各项作业。
【技能训练准备】
1.分组
每7人一组,具体如下:货主1人,收货人1人,运单审核员1人,监装、监卸员1人,调度员1人,押运员1人,货物交付1人。
2.单据准备
汽车货物运单(甲种),调度命令登记簿,交运物品清单
3.机械器具准备
汽车一辆,叉车一辆,整车待运货物若干。
4.训练地点
汽车货运站(模拟汽车货运站)
【技能训练步骤】
公路整车货物运输作业技能训练步骤如图1所示。
图1 公路整车货物运输作业技能训练步骤
【技能训练注意事项】
1.在货运站训练时,听从安排,注意安全。
2.在训练时,注意来往的车辆和装卸机械,不要在货场内玩耍、追逐打闹。
3.在各项作业的操作中,按要求进行。
4.训练时注意各种单据的流转。
【技能训练评价】
公路整车货物运输作业技能训练评价表如表1。
1.综合评价:以教师评价为主,自我评价作为教师对学生初期能力参考条件。
2.能级标准:
1级标准:在教师指导下,能部分完成某项实训作业或项目;
2级标准:在教师指导下,能全部完成某项实训作业或项目;
3级标准:能独立地完成某项实训作业或项目;
4级标准:能独立地又快又好地完成某项实训作业或项目;
5级标准:能独立地又快又好地完成某项实训作业或项目,并能指导其他人。
【技能训练建议】
建议采用角色互换循环训练的方法。
附表:
交运物品清单。
货物托运单范本

货物托运单范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货物托运单范本货物托运单是一种重要的货物运输文件,用于记录货物的托运信息、运输方式和托运人及承运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它是托运人在货物转运过程中的一份重要凭证,对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就为大家提供一份货物托运单的范本,供大家参考。
托运人信息:姓名(企业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托运货物信息: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货物重量:包装方式:货物价值:运输方式:()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装货地点:装货日期:卸货地点:卸货日期:托运费用:托运费用由()托运人()收货人承担特别约定:(在此处托运人和收货人可进行特别约定,例如货物配送时间、保价、投保等)托运人签名:日期:注意事项:1. 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如实填写货物名称、数量、重量等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实导致运输中发生问题,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托运人承担。
2. 起运前托运人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托运人对包装不合格而造成的货物损坏负责。
3. 货物托运单为原件,不得私自涂改、挪用。
除了货物托运单外,托运人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和提交相应的运输申报、保价申请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货物能够符合运输规定和包装标准,并在托运过程中获得相应的保障和赔偿。
货物托运是一项复杂的运输过程,需要托运人和收货人双方的配合和协商,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快捷运输。
希望以上货物托运单范本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货物托运顺利,运输安全!第二篇示例:货物托运单范本货物托运单是货物运输的必备文件,它记录了货物的收发信息、运输路线、收发货人等一系列信息,对于货物的运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托运货物的过程中,货物托运单的填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下面就是一份货物托运单的范本。
托运人信息:姓名(Name):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____货物信息:品名(Cargo Name)件数(Quantity)重量(Weigh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就是一份货物托运单的范本,从模板上可以看出,货物托运单主要包括托运人信息、收货人信息、货物信息、装货地点、收货地点、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保险方式、特别注意事项、托运日期和托运员签名等内容。
河北省汽车货物运价规则-Microsoft-Word-文档

河北省汽车货物运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货物运输价格管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省汽车货物运价计算办法,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
在省内从事公路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的经营人、承运人、托运人,发生运结算关系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汽车货物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以国家定价为主。
汽车货物运价本着运价和价值基本相适应,按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的原则制定。
第二章货物运价第一节计价标准及运价计算第三条货物运输计费重量(一)重量单位1,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吨以下计至10 千克,尾数不足10 千克,进为10 千克。
2.货物运输以千克力单位。
超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超过10 千克,按实际重量计费,尾数不足 1 千克,进为 1 千克。
(二)重量确定1,一般货物:无论整车、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
2,轻浮货物:指每立方米不足333 千克的货物。
整车装运轻浮货物,装载重量不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按车辆标记载重量计重。
零担运输轻浮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 3 立方分米折算 1 千克或每立方米折算333 千克计重。
3,多点装卸货物:整车货物多点装卸,按全程合计最大载重量计重,最大载重量不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时,按车辆标记载重计算。
(三)重量计算 1.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
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由承托运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2.成包成件规格统一的同种货物,以一标准件标记重量计算全部货物重量。
3.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各地、市制定的体积重量换算标准计算。
4.在港、站接运其他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无过磅条件的,比照前列运输工具货票中的计费重量计算。
5.长大笨重、易碎、贵重、鲜活等特种货物,以及一般货物特约整车运输,无法满载者,按车辆标记载重量计算。
第五条货物运输的计费里程(一)里程单位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公里为单位,尾数不足1公里,进为 1 公里。
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

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
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货运单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以适应道路货物运
输行业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的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单的管理,各级道路运政
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道路货物运单的性质和种类
第四条道路货物运单是道路货物运输及运输代理的合格凭证,是运输经营者接受货物并在运输其间负责保管和据以交付的赁据,也是记录车辆运行和行业统计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道路货物运单分为甲、乙、丙三种。
(一)甲种运单适用于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业务。
(二)乙种运单适用于集装箱汽车运输。
(三)丙种运单适用于零担货物运输。
第六条承、托运人要按道咱货物运单内容逐项如实填写,不得简化、涂改。
第七条承运人或运输代理人接收货物后应签发道路货物运单,道路货物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有效。
第八条甲、乙种道路货物运单,第一联存根,作为领购新运单和行业。
道路货物运输费用单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单承运日期:年月日运到期限:合同编号:本合同的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运输企业之间,就单次运输行为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制订。
第一条托运人的权利1.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决定货物是否保险和投保,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以委托承运人代办。
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
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
4.货物交接时,托运人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二条托运人的义务:1.交货义务。
托运人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期限,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向承运人提供运输的货物。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
2.按合同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
3.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第三条承运人的权利:1.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合同规定的运杂费用。
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合同规定的各种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货物有留置权。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托运人未按合同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电子运单格式及填写要求-交通运输部

附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技术指南目录一、业务流程 (1)(一)总体流程 (1)(二)主要监管环节 (1)二、电子运单格式及填写要求 (3)三、系统部署方案 (5)四、系统主要功能 (6)(一)企业应用子系统 (6)(二)行业服务子系统 (7)(三)行业监管子系统 (8)一、业务流程(一)总体流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总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其中,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包括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事业单位,以下同)运单填写及使用主要流程如下:(二)主要监管环节1、运单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可通过计算机、手机APP软件(企业端)等方式,在线或离线填写电子运单信息,主要内容包括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托运企业、货物信息、起讫地、行驶线路等电子信息。
运输企业在生成电子运单之前,必须通过企业端软件对电子运单的内容进行自检。
自检不通过,不能生成电子运单,不能出车。
自检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正常运行;✓上次运输任务期间(或上周)车辆运行轨迹是否正常;✓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否与承运货物相符;车辆是否按期二维、年审等;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在自检通过后,实时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包括更新信息)上传到管理部门系统,并打印纸质单据或写入IC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可以是纸质打印单据(带二维码)或IC卡道路运输证电子单据,随车携带备查(不作为处罚依据)。
电子运单需顺序编号,并至少保存1年以上,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进行提醒及抽查。
运输任务完成后,驾驶员或运输企业通过计算机、手持机、手机APP软件等方式修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状态为完成,标记本次任务调度完成。
托运企业可通过计算机、手机APP软件(企业端)等方式,通过二维码扫描纸质运单、读IC卡证件、登陆证件查询网站等方式查验承运企业(包括车辆和人员)资质。
汽车货物运单

汽车货物运单汽车货物运单()货物运输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汽车货物运输作为运输业中最为常见的运输方式之一,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而汽车货物运单则是汽车运输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其负责记录货物的基本信息、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确认收货的情况等内容。
本篇文章将对汽车货物运单的定义、内容、填写要点与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以帮助广大物流从业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汽车货物运单。
一、汽车货物运单的定义及种类汽车货物运单是指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签订的关于运送货物的协议书,它是货物运输的一种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其主要作用是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同时为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
汽车货物运单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1.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签订的关于运输货物的协议,包括运输方式、运送路线、货物数量、价格等条款。
2.托运单:是承运人发放给托运人的文件,它记录了托运人的货物数量、质量、名称、重量、体积大小等信息,是承运人对运输货物的一个确认。
3.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授权给收货人的文件,用于确认收货人已经收到货物,同时记录货物的确认信息和数量等重要信息。
二、汽车货物运单的内容1.相关人员信息包括托运人、收货人、承运人、装车人等相关人员信息。
2.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毛重、体积、货值、运输方式等信息。
3.装运地点和目的地点包括货物装运地点、目的地点、中转站点等信息。
4.托运日期和预计运到日期包括货物的托运日期、预计的到达日期和交货时间等信息。
5.价格和支付方式包括货物的价格和付款方式等信息。
6.保险信息包括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和保险责任等信息。
7.运单声明和标识包括运单的声明、标识和承运人的签字等信息。
三、汽车货物运单的填写要点1.完整填写单据信息在填写汽车货物运单时,需注意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详细,不能为空或漏填。
可以在使用单据前,先把信息列出,逐条填写,最后检查确认是否正确。
2.明确货物的数量和性质在填写货物的数量和性质时,需要注意不要漏填或出现错误,因为错误的信息会导致货物的运输受到限制或无法运输。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货物运输的组织管理,明确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及公路运输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及相关的货物装卸、货运服务,均适用本规则。
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货物运输,汽车与其他运输方式实行联运的,亦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开展合理运输,实行责任运输制度,安全、及时、方便、经济地运输货物,为发展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
第四条本规则未作具体规定的,按本规则引伸的规则办理。
本规则引伸的规则、规定和办法有: 1.汽车运价规则;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4.根据本规则制定的其他规定及办法。
第二章汽车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第一节承运人与托运人第五条承运人是指从事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及货运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承运人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第六条承运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运输法规,按批准的范围营业,服从管理,履行运输责任。
经营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托运人对所指定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在收、发货物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八条托运人应安排好物资调运计划,配合运输部门实施合理运输,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货运车辆第九条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提供经济适用的车辆。
特种货物、零担货物、集装箱等运输车辆,应符合专项规定。
第十条货运车辆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完整清洁,并配备必要的工属具。
第三节运输类别第十一条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车运输。
第十二条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3吨的为零担运输。
按件托运的零担货物,单件体积一般不小于0.01立方米(单件重量10千克以上的除外),不大于1.5立方米;单件重量不超过200千克;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分别不超过3.5米,1.5米和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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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省汽车货物运单
托运人(单位):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运单编号:___________
发货人
地址电话装货地点厂休日收货人地址电话卸货地
点厂休日付款人地址电话约定起运时间月日约定到在时间月日需要车种货物名称及规格包装形式件数体积长×宽×高(厘米)件重(千克)重量吨保险保价价格货物等级计费项目计费重量单
价运费装卸费合
计计费里程托运记载事项付款人银行帐号承运人记载事项承运人银行帐号注意事项 1.托运人请勿填写粗线栏内的项目。
2.货物名称应填写具体品名,如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写须另附物品清单。
3.保险或保价货物,在相应价格栏中填写货物声明价格。
托运人签章年月日承运人签章年月日
说明
1.填在一张货物运单内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
对拼装分卸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
易腐蚀、易碎货物、易溢漏的液体、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
托运人、承运人修改运单时,须签字盖章。
2.本运单一式2份:①受理存根;②托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