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5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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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

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

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加强饮用水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的饮用水管理。

第三条饮用水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饮用水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责任明确。

第二章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质监测第五条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是饮用水管理的首要任务。

相关单位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和水质的稳定。

第六条饮用水源地保护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污染源。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质量监测体系,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饮用水质量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饮用水治理和处理第九条饮用水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相关单位应当确保饮用水经过合适的处理和消毒,达到卫生标准。

第十条饮用水的输送、储存和分配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

第十一条饮用水质量不得经过改变或者加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物质。

第十二条饮用水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物质的,相关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第四章饮用水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相关单位应当制定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当设置专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饮用水管理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第十五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当建立档案,记录饮用水的来源、处理记录、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确保可追溯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饮用水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饮用水管网的破损、渗漏等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3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3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提供净水设备或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2、使用的饮水机持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4、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每学期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6、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7、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对饮用水的采集、处理、供应、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定相关规定,确保水源地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2. 饮用水采集和处理:对水源进行采集、处理和消毒,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包括建立水源地保护区、选址和建设水处理厂、采用适当的处理工艺、实施定期监测和检测等。

3. 饮用水供应和配送:建立健全的水管网系统,确保水源到达用户家中的全过程中不受污染。

包括确保水管的材质安全、维护水管的清洁和保护、定期对用户水龙头进行检测等。

4. 饮用水质量监测:建立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对饮用水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

5. 饮用水安全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饮用水卫生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6. 饮用水卫生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和管理机制,对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应对和处置,减少危害和损失。

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

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

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全体员工能获得干净、卫生的饮用水,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全公司所有饮用水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责任1.0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饮用水以及饮用水的储运设施、加热设施进行卫生方面检查,并留存记录,及时对不合格设施进行清洁、替换。

2.0 生产部负责定期对饮用水的储运设施、加热设施进行设备检查,一旦发现不正常设备立即进行修理、替换。

3.0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饮用水的安全使用,确保员工饮用水卫生。

第三条设施与设备1.0 公司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设施,包括饮用水水源、储运设施、加热设施等。

2.0 饮用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水质卫生。

3.0 饮用水设施的维护、修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饮用水卫生1.0 员工应遵守饮用水卫生规定,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

2.0 员工应定期清洗个人饮用水杯,确保饮用水洁净。

3.0 各部门饮用水杯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进行定期消毒。

第五条水质监测1.0 公司应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0 发现饮用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条宣传教育1.0 公司应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饮用水卫生意识。

2.0 公司应定期组织饮用水卫生培训,提高员工饮用水卫生知识水平。

第七条法律责任1.0 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 对于故意破坏、浪费饮用水设施的行为,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1.0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全体员工饮用水卫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饮用水卫生。

供水单位饮用水管理制度

供水单位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供水单位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

2. 设立饮用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饮用水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饮用水安全管理。

三、饮用水水源管理1. 供水单位应选择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的水源。

2. 定期对水源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污染水源的活动。

四、水质检测与管理1. 供水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水源、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

2. 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发现水质异常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五、供水设施管理1. 供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清洗、消毒,确保设施安全、卫生。

2. 供水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损坏、漏损等问题,应及时修复。

3. 供水设施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六、供水服务管理1. 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供水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2. 供水单位应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确保供水安全。

3. 供水单位应加强供水服务宣传,提高用户节水意识。

七、应急处理1. 供水单位应制定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

2. 供水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八、监督检查1. 供水单位应自觉接受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环境保护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查处。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供水单位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可由供水单位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饮用水管理制度(精选7篇)

饮用水管理制度(精选7篇)

饮用水管理制度(精选7篇)饮用水管理制度(精选7篇)饮用水管理制度篇1一、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平安,爱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饮用水由本单位总务处负责管理。

总务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方案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应保持饮水设施四周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需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需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

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需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七、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干净,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八、定期对饮用水卫生绽开全面检查。

九、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十、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修理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修理人员未经卫生学问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一、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马上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二、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马上报告单位领导,同时马上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需马上实行应急措施,准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饮用水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平安,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幼儿园设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员。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供水设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卫生防护等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科学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定期检查和评估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供水部门负责生活饮用水的水源选择、取水、净化、消毒、供水等工作,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七条水质检测部门负责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检测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第八条维修部门负责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和维修供水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水源卫生管理第九条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防护的水源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

第十条水源保护区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识,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如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养殖畜禽等。

第十一条定期对水源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水源污染事件。

第十二条加强水源水质监测,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检测,如发现水源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供水,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章供水设施卫生管理第十三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供水设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供水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保持其良好的卫生状况。

第十六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水箱、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七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饮用水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饮用水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饮用水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生产、销售、质检、售后服务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饮用水生产、销售、质检、售后服务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饮用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符合生产要求。

第五条生产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过期原料。

第六条生产过程应严格控制,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材料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生产完成的饮用水产品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诚信经营,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一条销售产品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规定,不得销售不合格或过期产品。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对销售区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四章质量检验管理第十三条质检部门应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设备校准和维护。

第十四条质检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内部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质检部门应建立质量档案,记录检测数据,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六条质检部门应定期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七条售后服务部门应设立专门服务热线,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售后服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十条售后服务部门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公司员工饮用水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饮用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员工饮水安全,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在岗期间使用公司饮用水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卫生、便利、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饮用水源管理第四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自来水作为员工饮用水源。

第五条饮用水源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第六条饮用水源管道应定期清理、消毒,防止污染。

第三章饮水设施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在办公区域设置足够的饮水设施,包括饮水机、饮水桶等。

第八条饮水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饮水机应配备过滤系统,定期更换滤芯,确保水质清洁。

第十条饮水桶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第四章饮用水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应自觉使用公司提供的饮用水,不得私自接驳自来水或使用其他非公司提供的饮用水。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在饮水设施附近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

第十三条饮水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员工发现饮水设施故障或水质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饮用水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一)擅自接驳自来水或使用非公司提供的饮用水;(二)在饮水设施附近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三)损坏饮水设施;(四)不按规定使用饮水设施。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保障公司员工的饮水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通过规范饮用水源、设施、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健康生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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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县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

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

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

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后勤)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

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

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饮用水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用水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学校生活饮用水索证制度
(一)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必须索取商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消毒药品的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二)索取新改扩建时所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采购所有的饮用水消毒药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

(四)所有的消毒药品索证材料需保存好,以备待查。

学校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一)供、管水人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供、管水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体检不合格的供、管水人员(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应立即时调离工作岗位,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从事该工作。

(四)供、管水人员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统一组织供、管水人员体检办证。

(五)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须每天对供、管水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六)待聘供、管水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七)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八)每年对供、管水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九)待聘供、管水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学校清洗消毒制度
(一)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二)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三)学校的自备饮用水供水蓄水池、水塔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做好定期消毒记录。

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四)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五)对细菌指标超过限值自备饮用水必须配备机械消毒设施。

未配备机械消毒设施的应按每50千克水加一片灭菌片(消毒片)的标准对水质进行严格的灭菌消毒,并且每抽一次水加一次灭菌片消毒一次,做好消毒记录。

消毒器械和消毒药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批件。

(六)对于理化指标超过限值的自备饮用水,必须配备专用的净化处理设施,否则不准饮用。

(七)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学校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每天保障师生的生活用水。

(二)定期对供水蓄水池、水塔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负责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三)按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负责做好消毒记录。

若因玩忽职守未对水质进行严格的消毒而造成检测不合格,将承担对水质复查检测的费用。

(四)按要求对细菌指标超标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消毒效果。

(五)按要求对净化处理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净化效果。

(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

(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水污染报告制度
为保证安全、优质、持续供水,完善落实水质事故的报告、处理事项,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若遇毒鱼等突发水源污染事故时,源水泵房应立即关闭进水口,同时将情况汇报给学校领导,再由学校领导将此事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恢复供水。

(二)水源上游若发生传染病等疫情时,学校应将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水质达标。

(三)遇洪水时,供、管水人员应及时调整加矾量,保证水质浊度指标在特殊情况下不大于5NTU,若发现异常,应将事故及时汇报给学校,采取冲洗管网措施,绝不让浑水入户。

饮用水检测制度
(一)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县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二)为保证饮用水安全,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无条件接受一次县疾控中心对自备饮用水各种指标的监测。

(三)加强对水质的日常监测工作。

学校要尽可能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查,使用氯化消毒而无条件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检的学校,必须配备余氯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四)水源地发生自然灾害、化学污染事故及其他可能对水源造成危害的事件时,可根据风险评估,增加水质监测的频率和检测指标。

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发现不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的责任。

3、由教导和食堂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

1)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和水质监测检查。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

防止人为破坏水源,水井及时上锁。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新购置开水器,防止漏电。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4、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5、小卖部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
外包装。

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6、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

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7、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8、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

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9、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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