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塔煤矿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五小电器管理办法为加强机电五小电器设备管理,确保井下五小电器合理使用,延长五小电器使用寿命,防止五小电器损坏,特制定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一、五小组根据生产使用情况和我公司生产工程的摆布情况以及现有五小电器在用、备用及库存情况,适时的做出五小电器的购置计划,并根据现有五小电器种类的使用性能,适当的提供参考厂家。
二、新增五小电器的验收㈠五小电器到矿后,由物资管理中心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制修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全面验收,五小电器包括双(三)开钮、低压接线盒、声光信号(电铃)、照明灯、皮带保护装置、本安型设备等。
㈡验收内容:五小电器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与计划吻合)防爆性能、技术特征及说明书、合格证、煤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是否符合井下使用环境)、装箱单等是否齐全,五小电器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伤。
㈢验收合格后,由防爆组值班人员开具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三、五小电器的支领及新增五小电器的支领出库㈠首先,各单位由管理五小人员据井下在用情况画出五小(电器使用)图纸,并与设备管理制修中心五小组核对,并据井下供电线路的变动图纸进行实时变动。
㈡在需要支领时,由支领单位根据井下工作面的安装需求情况,向设备管理制修中心五小组申请,由管片人员根据该单位五小电器的在账及使用情况核准签发。
㈢由五小组主管人员根据管片人员核准签发情况,及时给五小修理组下支领单进行支领。
㈣支领使用单位和五小修理组要做到帐、卡、物相符(分类五小电器完好、待修、报废等情况)。
㈤各个单位月底与五小组对账核实五小电器使用、备用、报废、丢失等情况。
逾期不到五小组进行核实的给予相关单位考核罚款500 元。
㈥五小修理组根据下发的修理计划和安装需要积极组织修理。
并按下发五小电器支领单核发给相关单位。
四、五小电器的使用㈠五小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维修、保养,使用合理,保证五小电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埋压、水淋等不合理现象,一经发现,根椐每台件五小电器价值的双倍进行罚款。
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管理,提高材料、五小电器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防止浪费和损坏,确保材料、五小电器的长期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对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等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车辆、吊装设备等重要的使用资产。
五小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机、音响、空调、冰箱、电脑等常用的电子设备。
第二章购置与领用第四条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购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购置前,必须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评估,提出合理的需求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程序。
第五条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领用必须属于本单位的正常工作需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领用。
领用人必须对所领用的物资负责,做好材料的记录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使用与保管第六条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经济、节约的原则。
使用人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第七条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保管必须做到定位存放、定期清理、灰尘防护、防潮防霉。
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放置,确保易取易存、安全可靠。
定期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彻底,防止灰尘对设备造成损害。
防潮防霉必须做到定期检查,及时处理湿度过大的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八条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对于小型问题,可以由使用人员自行处理,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维修记录和维修费用必须准确记录和核算。
第九条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保养必须按照设备的保养手册和规定进行,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易损件,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修复相结合,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五章报废与处置第十条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的报废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置。
五小电器电气管理规定

山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矿五小电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矿小型电气的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出井检修等环节的管理,做到节约成本,合理利用,特制订以下规定:一、小型电器小型电器主要是指接线盒、防爆灯、电铃、语音信号、皮带主机及附属保护装臵、红灯开关、二联按钮、三联按钮、语音电话等设备。
二、各单位责任范围1.机电科负责全矿井小型电器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
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
2.机电二队负责出井小型电器的检修、入井前的试验工作,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3.采掘队组机电班长、机电一队、皮带队队长为各自队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队组小型电器的使用,定期维护检修、统计建账工作。
4. 物资供应组负责小型电器的编号、统计、入库、发放的管理工作。
每月15日将统计管理台帐上报机电科。
三、小型电器计划编报、到货验收规定1.机电科根据队组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及物资供应组的库存情况,确定当月小型电器计划的编报。
2.设备入库前要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等资料,同时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符合井下防爆要求,并确保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试验合格。
检查合格后,方可填写验收合格表单。
四、小型电器的领用出库程序1.小型电器领用人员必须是队组的电钳工,领用人持队组负责人签字的设备调拨单到物资供应组进行领取。
2.物资供应组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将队组需领用的小型电器调运到机电二队进行试验。
机电二队电修值班员要对小型电器(主要是语音信号、电铃、皮带主机)进行试验。
试验合格由试验人员、领用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发放出库。
3.领用人在领用时必须检查小型电器的挡板、挡圈、密封圈、螺栓、螺母、平垫、弹簧垫是否齐全完好。
4.试验合格的小型电器,由运输队负责运输。
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的,运输队负全面责任。
五、小型电器使用维护的相关规定1.小型电器运输到位后,队组电钳工要清点数量,并检查外观是否完好。
“五小”电器业务小组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

“五小”电器业务小组安全操作规程(三项
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矿用小型电器修配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必须持证上岗。
2、凡修配接线盒、电铃、按钮、母线盒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本规程。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3、准备材料、工具、试验用具及测量仪表。
三、操作
4、车间配电盘的附近严禁挂杂物,配电盘上要有触电危险的标志牌,配电盘应经常检查,其安全设施安全可靠。
5、要正确使用各种仪表,测量前要仔细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符,量程要从高档开始,逐渐旋转到合适的量程档次。
万用表不用时要将旋转开关旋到交流电压最高档。
6、工作中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并进行相应的抢救。
7、发生电气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灭火。
8、小型电器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件齐全,无锈蚀,绝缘座牢固并无裂痕。
外表应无损伤、裂纹并应采取防锈措施。
9、所有防爆面的间隙必须符合煤炭部颁发的《煤矿矿
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性能的要求条款。
四、收尾工作
10、检修好的小型电器入库上架,清理工作现场杂物,保持工作台清洁。
11、切断试验台等处的电源,仪表及试验用具交库。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根据国家《企业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维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管理公司五小电器的使用和保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五小电器的范围五小电器是指企业内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功率不超过500W,体积小、重量轻、使用简便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1.手电筒2.电池3.电风扇4.灭蚊器5.按摩器三、五小电器的管理职责1.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五小电器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管理安全生产的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五小电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司五小电器管理工作职责,审查并管理五小电器使用和保管制度。
对五小电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3.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五小电器的保管责任,实行五小电器的管理责任制,明确五小电器管理责任人,加强对五小电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确保五小电器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4.五小电器管理责任人对五小电器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实行24小时责任制,保证五小电器的正常运行。
如果出现问题,必须要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5.公司全员要自觉遵守公司五小电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五小电器。
在使用五小电器时,必须要注意安全,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解决。
四、五小电器的安全管理措施1.对所有五小电器实施定期检查,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2.对于五小电器的存放,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并单独设立存放柜;3.严禁乱拉乱动电线,应将电线整齐摆放,并进行定期检查;4.行政部门必须禁止私自更换电路;5.电器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6.五小电器管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保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品;7.任何未知、怪异的电器不得使用;8.不得将五小电器外借他人,更不应携带五小电器离开公司使用。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一、凡新购进的五小电器要有出厂合格证,入井前,由防爆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二、凡经修复的五小电器,下井前要严格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不准发放下井。
三、在井下使用五小电器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不得水淹,如在生产过程中,将五小电器碰伤,失去防爆性能,使用单位应及时更换。
四、五小电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检查每台五小电器,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配合使用单位加强管理,如在现场发现五小电器使用不合理,管理不善,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限期处理或停止使用。
五、五小电器集中统一管理,由机电科负责审批,发放、机电队负责修复、试验等工作;实行牌板管理,做到小型电器个个有编号,帐、卡、物一一对应。
六、井下的闲置五小电器要在一周内升井,入库后详细检查、检修。
七、使用单位不得随意转让,根据生产,需要移交时,双方现场移交,办移交接手续,严禁私自移交、转让,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八、机电科要对五小电器进行严格验收,不合格不验收,
更不准下井使用。
九、在巷道维修可能损坏五小型电器时,必须制定防护措施。
十、对丢失、损坏五小电器者,一律按原价赔偿。
十一、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严禁失爆,查到一处,按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潮湿的地方要对五小电器做防潮处理。
2024年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管理办法一、管理范围全矿井上、下1.5?L2及以上所有动力电缆(不含电话线、监控线、光缆)、3寸以上钢管、井下所有阻燃胶带、尼龙带、40KW以上绞车钢丝绳(不含40KW绞车),所有五小电器(不含非防爆型)。
二、机电科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电缆、五小、皮带、钢丝绳(6以上)、3寸以上焊管及综采队进回液无缝管、电缆钩的领用、使用、回收台帐,大材管理员及库工负责井上、下大材、五小开票、发放、使用、回收情况。
三、根据每月生产计划及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准确地编制好需用电缆、五小、皮带、6以上钢丝绳、3寸以上管路计划,要求使用单位根据下月进尺所需必须在每月25日前交下月计划,否则不予供货,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材料员各罚款50元。
机电科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计划及库存情况,及时向供应科报下月计划。
供应科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生产急需,如遇特殊情况无计划需领用材料时,需经有关领导批示后方可领取。
四、电缆管理办法:1、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各单位只有使用权,不得外借、损坏或丢失。
机组电缆建立专用台帐,综采使用期限1年,使用期间出现一处破口罚包机组长50元;电缆使用安装期间,不得随意切割电缆,未经动态员批准,随意割断一次处罚200元;接线盒、开关不拆电缆,割断电缆对队长、包机组长各罚50元;各队领用材料只对机电队长(包机组长)或专职材料员,机电队长(包机组长),对材料的领用、使用负全责,闲置电缆三天内不出坑,按5元/米天论处。
电缆使用期间按标准安装、悬挂,不得用铁丝捆绑,发现一处罚责任者20元。
2、工作面结束和搬家必须交回电缆或由电缆动态工参加移交给其它单位并上帐,否则按丢失处理。
3、各单位使用的电缆,按以下规定的损耗率考核,超过损耗率的部分按丢失论处。
①信号电缆10%;②25平方以下电缆5%;③35平方以上电缆3%;④机组电缆3%,报废按原值80%处罚。
五、皮带管理办法1、皮带机必须保证上下托滚齐全,转动灵活,不跑偏,不断带,经常保持底皮带下无浮煤。
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五小电器管理办法一、职责1、机电科、成本室负责小型电器的支领审批,并对各块五小电器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2、各使用单位负责小型电器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回收等工作。
3、供应科负责小型电器的采购、发放、贮存。
二、管理制度(一)计划、采购1、使用单位每月25日之前报下月小型电器使用计划。
2、供应科按计划实施采购。
(二)支领1、新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到机电科、成本组审批后到供应科支领,支领时必须查验“三证”一标志是否齐全。
(三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一标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小型电器领回后要到机电科申请编号上帐。
2、凡新安装或新增设负荷所需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持设计图和计划提前3天到机电科办理手续,之后领取。
(三)发放1、各单位领取小型电器时,必须经机电科、成本室审批,到供应科办理领取,使用前必须经防爆组验收、编号合格,防爆组发放后及时上帐管理。
2、各单位之间小型电器需要互相移交时,移交双方必须在三天之内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1、凡无号、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小型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2、各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要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使用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回收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自已回收,回收后应及时交回检修组,不得在自已库房中存放,交回的小型电器,经检修组验收后开回收单后下帐。
三、处罚1、使用单位每月25日前未报下月使用计划绩效考核0.2分。
2、安装和新增负荷的单位未提前3天将设计图纸和用电申请送到机电科,绩效考核0.3分后之后发放。
3、各单位之间互相移交小型电器,三天内未到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各绩效考核0.2分。
4、小型电器未按时回收绩效考核0.5分。
5、回收的小型电器机电科专人验收检查,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绩效考核0.1——0.5分。
①外壳损坏;②铭牌丢失;③内部电路损坏。
6、发现人为损坏小型电器酌情考核0.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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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塔煤矿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柳塔煤矿的五小电器管理工作,切实管好、用好五小电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内部专业化服务单位、承包商。
第三条五小电器包括:井下皮带保护、照明灯、红绿灯、控制按钮、电铃、声光报警装置、高低压电缆接线盒、瓦斯断电仪、通讯、安全、监测监控所用的电器设备。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机电信息中心为全矿五小电器业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五小电器完好、使用维护、回收工作。
第六条机修车间负责五小电器的维修。
第七条周转库负责五小电器储存、发放。
第八条各单位所需要的五小电器需求计划,必须按照要求从系统上提报,机电信息中心业务主管审核,分管矿领导审批。
第三章领用、发放使用与回收
第九条各单位领用五小电器,必须到周转库办理手续,并由机电信息中心业务主管签字。
第十条五小电器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格式建立五小电器电
子版台帐。
要求每月向机电信息中心上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电器,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第十二条井下每一台五小电器必须有责任牌、机电设备完好排查卡。
第十三条五小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设备合格证”。
第十四条闲置的五小电器应及时回收,损坏的五小电器严格执行领新交旧。
第四章考核与奖罚
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五小电器电子版台帐的,未及时更新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六条井下五小电器完好管理按照《柳塔煤矿机电运行考核奖罚细则》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柳塔煤矿机电信息中心。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