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填制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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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讲

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讲
需要填列权属证书的所有权人、发证时间、 证书号码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填报说明
使用方向:反映了该项资产的实际使用方向,需要填列 “自用”、“其中:后勤”;“出租”;“出借”;“闲 置”;“其他”。填列“出租”、“出借”时,还需填列对 方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基础表填报说明》
软件系统的四个层次
一、固定资产卡片 二、资产清查基础表 三、资产清查报表
比较详细 四、资产清查汇总报表
归类、概括、简要
行政事业单位报表、基础表填报说明
总体要求 封面填报要求 报表、基础表编报说明
总体要求
编报范围:
正式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资 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装订。
资产清查报表封面表编制说明
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报
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 报送日期:指单位实际报送的日期 。 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均按单位实际情况如实、 完整填报 。 组织机构代码: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单 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组织机 构代码的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 系办理核发手续。
动生成资产清查报表 ; 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上
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据 。
总体要求
其他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编报年度决算有关工作,对 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并根据会计制度和 有关财务规定做出处理后,如实填报 。
资产清查过程中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 单位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基础表的填报范 围包括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 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 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单位、社会团体。

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填制讲解

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填制讲解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编制说明(本表中与《清产核资报表》中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是企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底表,是按企业明细账类别制定,将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失认定等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贯穿起来。

一、编制范围《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的编制范围应与清产核资目标和内容相一致,包括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中央文化企业本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及投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报表组成本套报表共56张,其中基础表52张,补充表4张。

企业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对《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

(一)基础表组成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基01表资产负债清查基础表:企清基02表现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03表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04表其他货币资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05表短期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06表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企清基07表应收股利清查明细表:企清基08表应收利息清查明细表:企清基09表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0表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1表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2表坏账准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3表期货保证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4表应收补贴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5表应收出口退税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6表存货清查汇总表:企清基17表存货(原材料)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7-1表存货(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7-2表存货(产成品)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7-3表存货(发出商品)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7-4表存货(其他)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7-5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清查明细表:企清基19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0表其他流动资产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1表长期投资清查汇总表:企清基22表长期股权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2-1表长期债权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2-2表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企清基23表固定资产(土地)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1表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2表固定资产(通用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3表固定资产(交通运输工具)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4表固定资产(电器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5表固定资产(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6表固定资产(文艺体育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7表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及其他)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3-8表固定资产清理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4表工程物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5表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6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7表无形资产清查汇总表:企清基28表无形资产(著作权)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8-1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8-2表无形资产(其他)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8-3表递延资产清查明细表:企清基29表其他长期资产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0表递延税款借项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1表短期借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2表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3表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4表应付工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5表应付福利费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6表应付股利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7表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8表应交税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39表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1表预提费用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2表预计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3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4表其他流动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5表长期借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6表应付债券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7表长期应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8表专项应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49表其他长期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50表递延税款贷项清查明细表:企清基51表所有者权益清查明细表:企清基52表(二)补充表组成抵押担保事项表:补充表1或有事项情况表:补充表2集团内部债权清查明细表:补充表3集团内部债务清查明细表:补充表4三、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基01表)1.财务负责人:指按照国家规定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填报说明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填报说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填报说明根据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现就有关报表的填写登记和汇总上报作如下说明: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查登记表的填写说明省下发的清产核资登记表由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负责登记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

按照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填写基准日与清查日账面数,对资金收支进行清理,通过清理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据实填写实存数,确定长(短)款数额。

货币资金缺失等情况要于“事项说明”栏详细填写。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物资清查登记表。

对库存物资情况按类别进行全面清查,分别登记物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基准日与盘点日账面数额、清查核实情况等,查明“账面数额”与“实存情况”,确定“盘盈、盘亏”数量。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清查登记表。

根据历年对外投资的变动情况,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照投资对象、投资时间、基准日与清查日账面余额、投资方式、约定投资期限、持股比例、累计回收资金、投资的清查核实情况等进行登记。

“投资方式”中要如实填写账面中投入的货币资金数额或实物折价数额,“累计回收资金”指投资以来从投资对方收到的资金。

如果投资对象灭失、不明、无法收回或未入账等,应在“其他情况说明”填写相关情况。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1。

本表主要登记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对其增减变动情况按此表所列项目进行填写。

依次登记资产名称、购建时间、占地与建筑面积、基准日与盘点日账面数额(原值、已提折旧与净值)、清查核实情况(建筑面积、原值、已提折旧、净值)、盘盈与盘亏数额、资产使用情况等信息。

“使用情况”按照集体自用、出租或出借、投资参营、闲置分别登记,其他栏填写毁损、待报废等情况。

“盘盈”指账面未登记资产的净值,“盘亏”指账面登记资产的灭失(按账面净值填写)。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2。

清产核资基础表填制说明

清产核资基础表填制说明

清产核资基础表填制说明第一章总述一、清产核资基础表填制范围由本事务所承做或作为主审所与其他事务所合作,承担集团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所有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及独立编报上报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均应认真填列清产核资基础表(以下简称“基础表”)。

二、系统安装1、软件安装将光盘放入光驱,安装软件。

(如果您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详细步骤参照久其软件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以下简称用户手册)2、任务建立(1)运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系统,装入国资委25张表参数。

直接单击“装入”单击“下一步”按钮,选择“装入到新建任务”,这时会弹出窗口请在“任务名称”栏内填写“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在“标识符”栏内填写“QCHZ2003”,点击“确定”。

然后继续点击“下一步”按钮,再点击“开始”按钮。

安装完成后请在“要将新装入的任务作为当前任务吗?”提示处点击“是”。

(2)安装利安达清产核资基础表参数。

再次点击“装入”按钮,选择从利安达得到参数位置: ..\..\单击“下一步”按钮,选择“装入到新建任务”,这时会弹出窗口请在“任务名称”栏内填写“清产核资基础报表”,在“标识符”栏内填写“QCHZZHJC”,点击“确定”。

然后继续点击“下一步”按钮,再点击“开始”按钮。

安装完成后请在“要将新装入的任务作为当前任务吗?”提示处点击“是”。

3、基础表数据录入(1)在录入基础表数据以前,首先要进入软件,然后点“任务”,确认“清产核资基础报表”任务是否为当前任务,当前任务的名称前面会画有红色的对勾。

(2)点击“编辑”按钮,点击“新增”添加封面代码,然后就可以开始录入数据。

(见用户手册)4、基础表数据导出(1)“清产核资基础报表”任务填报完成以后,选择[传送/数据传出]菜单,选择“传出全部报表数据”选项,单击“下一步”按钮,选择传出数据存放的位置,并将文件命名为“基础表数据”,单击“保存”按钮。

然后单击“开始”按钮,传出完成后点击“确定”。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编报说明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编报说明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一、编制范围本套报表适用于国有企业,包括一级企业本部和属下全资、控股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含关停企业、托管企业、境外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已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登记或工商登记为企业法人的事业单位).二、报表组成(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封面)(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涉及企业名单(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汇总表(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差额表)(六)国有企业土地汇总表(七)国有企业土地明细表(八)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汇总表(九)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十)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结算项目汇总表(十一)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结算项目明细表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封面)(一)单位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二)单位地址:指企业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住所。

(三)组织机构代码:指各级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四)隶属关系:填写上级企业名单。

(五)单位状况:指正常经营、关停企业和托管企业三大类。

(六)所属行业:按国家统计局规定选择,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20个选项。

(七)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妥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八)财务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清产核资表格相关说.doc

清产核资表格相关说.doc

清产核资表格相关说明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表共分为基础工作表与汇总表两大类,基础表包括附件一与附件二;汇总表包括附件三。

所有的表格为一式两份(本级留存一份,汇总上报一份),同时录入电子版本并上报汇总表。

一、表格结构整体情形附件一中:表1为村集体资金记录表;表二、3、4、5为村集体资产记录表;表为村集体债权债务记录表;表八、9为村集体资源记录表;附件二:是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对出现需要界定事项时填制度的表格。

附件三:为清产核资工作表的汇总表。

以上清产核资表格所涉及内容的填报,均为2011年6月30日以前发生的内容。

二、关于增加相关指标的说明本次增加的相关指标在附件一的表三和表九中,目的是为与汇总表中的各相关栏对应;请各地在培训清产核资人员时进行说明,以便相关人员及时掌握。

一、记录表三中“短时刻投资”栏中的“目前账面价值”后增加一栏“清查金额”;二、记录表三中“长期投资”栏中的“目前账面价值”后增加一栏“清查金额;”3、记录表九中“承包人”栏后增加一栏“承包面积”,以便与汇总表四中“对外承包面积”栏相对应;4、记录表九中“投资对象”栏后增加一栏“投资面积”,以便与汇总表四中“对外投资面积”栏相对应;三、表格填报说明(一)附件一的说明:一、记录表一本表是对村级银行存款与现金进行清查的表格。

银行存款的账户、账号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以村干部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折户)名称和编号依次填列;银行存款账面数额:依据村集体会计账簿上的账面数额,按每一个账户、账号依次分行别离填列;银行存款盘存数额:依据在清查当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户银行的账面余额,分账户或账号逐笔逐行填列;现金账面数额:依据村集体会计账簿上的账面余额填列;现金盘存数额:依据清查当日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库存实际清查数额填列。

账实不符的原因:依据产生账面数额与清查数额不一致的原因。

与其它表的关系:本表中银行存款账面数合计+现金的账面数合计=表10中第2项货币资金的账面数本表中银行存款盘存数合计+现金的盘存数合计=表10中第2项货币资金的清查数本表中现金的账面数合计=表10中第3项现金的账面数本表中现金的盘存数合计=表10中第3项现金的清查数二、记录表二本表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存货进行清查的表格。

清产核资操作指南整理版

清产核资操作指南整理版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操作指南目录第一章清产核资基本规程 (4)一、清产核资的目的 (4)二、清产核资基本原则 (4)三、清产核资范围 (6)四、清产核资基准日 (7)五、清产核资工作时间进度及职责 (7)六、清产核资的依据 (8)第二章清产核资具体操作指导 (9)一、现金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0)二、银行存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1)三、其他货币资金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4)四、短期投资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5)五、应收票据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6)六、应收账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8)七、其他应收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23)八、预付账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26)九、存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27)十、待摊费用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2)十一、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3)十二、其他流动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4)十三、长期投资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5)十四、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0)十五、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5)十六、在建工程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6)十七、工程物资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8)十八、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0)十九、无形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1)二十、递延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2)二十一、其他长期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3)二十二、短期借款清理、清查 (55)二十三、应付账款清理、清查 (56)二十四、预收账款清理、清查 (57)二十五、应付工资清理、清查 (59)二十六、应付福利费清理、清查 (60)二十七、应交税金清理、清查 (61)二十八、其他应付款清理、清查 (62)二十九、预提费用清理、清查 (63)三十、长期借款清理、清查 (64)三十一、应付债券清理、清查 (65)三十二、长期应付款清理、清查 (66)三十三、其他负债项目清理、清查 (67)第三章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填报说明 (68)一、基础表范围 (68)二、基础表编制说明 (69)三、基础表式样(见附件,电子表格) (78)第四章清产核资中的特殊问题及解决方案 (78)第五章、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 (81)一、资产减值 (82)二、具体会计政策 (82)第六章、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应提供资料清单 (87)附件: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 (89)第一章清产核资基本规程一、清产核资的目的(一)全面摸清集团公司各类资产“家底”,如实暴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一、《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封面》1.本表反映单位基本情况2.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数填列。

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代码证。

3.主管部门:按一级预算单位填列。

4.单位基本性质:按照市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填列,如:行政单位、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财政核补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如市编办已将事业单位按公益一、二、三类重新核定单位性质的,则按新的单位性质填列。

5.单位负责人:须由单位法人本人签名。

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表》(穗清行事01表)1.本表反映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2.行政编制:包括行政执法编制。

3.参公事业编制:指经市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

4.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编制。

5.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指市编办按规定核定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6.其他编制包括:社团编制、另列编制等。

三、《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穗清行事02表)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穗清行事03表)1.本表反映单位清查时点(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和权益状况。

2.各单位应按2011年决算报表口径填列。

四、《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明细表》(穗清行事04表)1.本表反映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投资项目名称:是指接受本单位投资的项目名称,如:××债券、××有限公司等。

3.投资时间:指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具体时间。

4.项目投资总额:指对外投资项目总金额。

5.本单位累计投资额:指截至基准日本单位累计投资数额,该数额应与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穗清行事03表)“对外投资”科目期末数一致。

6.所占股权:指本单位投资额占投资项目的比例(债券投资不需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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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8 表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9 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0 表 其他流动资产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1 表 长期投资清查汇总表:企清基 22 表 长期股权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2-1 表 长期债权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2-2 表 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企清基 23 表 固定资产(土地)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3-1 表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3-2 表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3-3 表 固定资产(交通运输工具)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3-4 表 固定资产(电器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3-5 表 固定资产(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3-6 表 固定资产(文艺体育设备)清查明细表:企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3-8 表 固定资产清理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4 表 工程物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5 表 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6 表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7 表 无形资产清查汇总表:企清基 28 表 无形资产(著作权)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8-1 表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8-2 表 无形资产(其他)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8-3 表 递延资产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29 表 其他长期资产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0 表 递延税款借项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1 表 短期借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2 表 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3 表 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4 表 应付工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5 表 应付福利费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6 表 应付股利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7 表 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8 表 应交税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39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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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交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0 表 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1 表 预提费用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2 表 预计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3 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4 表 其他流动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5 表 长期借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6 表 应付债券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7 表 长期应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8 表 专项应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49 表 其他长期负债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50 表 递延税款贷项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51 表 所有者权益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52 表 (二)补充表组成 抵押担保事项表:补充表 1 或有事项情况表:补充表 2 集团内部债权清查明细表:补充表 3 集团内部债务清查明细表:补充表 4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基 01 表) 1. 财务负责人:指按照国家规定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尚未设置 总会计师职务及总会计师未分管财务工作的企业,由实际分管财务工作的企业负 责人签字盖章。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共 56 张,其中基础表 52 张,补充表 4 张。企业在清产核资过程中 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对《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 (一)基础表组成 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基 01 表 资产负债清查基础表:企清基 02 表 现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3 表 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4 表 其他货币资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5 表 短期投资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6 表 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7 表 应收股利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8 表 应收利息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9 表 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0 表 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1 表 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2 表 坏账准备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3 表 期货保证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4 表 应收补贴款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5 表 应收出口退税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6 表 存货清查汇总表:企清基 17 表 存货(原材料)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7-1 表 存货(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7-2 表 存货(产成品)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7-3 表 存货(发出商品)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7-4 表 存货(其他)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17-5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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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数”中提取。 3. 表内“清查损失数”:由计算机从企清基 03 表至企清基 31 表相关指标的 “申报损失(盘盈)数”中提取。 4. 表内“清查潜盈数”:由计算机从企清基 32 表至企清基 51 表相关指标的 “申报潜盈(损失数)中提取。 5. 表内“清查数”:由计算机从企清基 03 表至企清基 52 表相关指标的 “清 查数”中提取。
五、现金清查明细表(企清基 03 表) (一)本表内容 主要反映企业对现金进行账务清理和清查的基本情况。 (二)指标解释 1. 会计技术差错:会计技术差错指企业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或对会计制 度理解有误造成的会计差错。若是调减该科目的则以正数填列,若是调增该科目 则以负数填列。 2. 基准数:指在清产核资基准日原账面数的基础上,通过账务清理,对会计 技术差错进行调整后形成的新账面数。 3. 盘亏(盘盈):指经过盘点后库存现金的清查情况,盘亏以正数填列,盘 盈 以负数填列。 4. 预计残值:清查出有问题的资产,通过各种方式可收回的金额数,如可获 得的赔偿金额、对方单位可清偿金额、变价净收入等。 5. 申报损失(盘盈)数:指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审核并向财政部申报清查出 的资产损失(盘盈)数。 6. 清查数:指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后现金的实际清查价值。 7. 损失(盘盈)原因:在软件提供的项目中直接选择,要选择到最明细项。 8. 发生时间:指现金损失(盘盈)业务发生的的具体时间。 9. 关键证据描述:根据《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资评价[2003]72 号)等有关规定,提供的相关资产损失挂账的证据材料名 称。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 业内部证据。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编制说明
(本表中与《清产核资报表》中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
《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是企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底表,是按企业明 细账类别制定,将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失认定等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贯穿起来。
一、编制范围 《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的编制范围应与清产核资目标和内容相一致,包括 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中央文化企业本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及投资控股企业(以 下 简称“企业”)。
2. 所执行会计制度: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填列。 3.清查基准日:企业确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 四、资产负债清查基础表(企清基 02 表)
(一)本表内容 主要反映企业对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理和清查的基本情 况。
(二)编制范围 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企业。 (三)编制方法 本表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企业进行手工填列。 1.表内“账面数”:由计算机从企清基 03 表至企清基 52 表相关指标的“账 面数”中提取。 2.表内“基准数”:由计算机从企清基 03 表至企清基 52 表相关指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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