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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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消除碘缺乏病评估结果分析

海口市消除碘缺乏病评估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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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表 2 碘盐 检测结 果
3 分析 31 抽样结果表明 , 口市尿病标 准 , 评估结
论为海 口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 阶段 目标 。海 口市是
19 年实施消除碘缺乏病 目标计划的 , 年中 , 96 5 政府重 视, 各部 门各 司其 职, 密切配合 , 全社 会积极参予 , 切 实抓好了成效。20 00年比实行食盐加碘前 的 1 5 9 年 9 有 了很大的提高, 如表 3 。
表 3 毒 日市 1 5 9 年和 20 年 主要技术指标对 比 9 O0
32 在这 次抽 检 中仍 检 出 甲肿 率 达 9 7% , 当 地 . .5 与
使用碘盐 , 如煮熟再加盐 , 碘盐不暴 露 , 不要放在热的 地方。②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 , 不吃零食 、 不偏吃、 不 挑食。③对外 地迁 入的人 口要加 强管理和 强制 服食 碘盐 , 改变 他们 的缺 乏碘状 况。④ 继续 加强 打击 力 度. 取缔 无碘 盐 。 33 从 目前我市消除碘缺 乏病情况看 , . 虽然 达到消 除碘盐缺乏病 阶段 目 , 标 今后仍需 继续 努力 , 才能达 到可持续 消除 的 目的。政府 重视 , 社会参与 , 部门配 合, 建立可持续防治机制 , 坚持不懈地 采用科学的 、 合 理的食用碘盐为主的防治措施, 才能使我市达到真正 的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
份。
122、 . 儿童 甲状 腺肿大率 、 尿碘 和居 民户 碘盐合格 率。按东 、 南 、 中五个方位各 随机抽取一所 小 西、 北、 学, 记录该 小学在校学生人数 , 每校检查 8 0 ~1 岁儿童
L 最高 30 gL > gL0 者 占 8 %, , 8u/ ,  ̄/ 10 5 详见表 1

碘缺乏病消除标准PPT课件

碘缺乏病消除标准PPT课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6004 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及分度标准 GB16398 儿童少年甲状腺容积的正常值 WS/T 107 尿中碘的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碘缺乏病消除指标
碘盐 碘盐覆盖率≧95% 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90% 甲状腺肿 8岁~10岁儿童触诊或超声诊断甲状腺肿大率<5%
尿碘 的比率 <20%
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Criteria for elimination of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GB16006—2008代替GB16006—1995
2008.6.11发布 2008.12.1实施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碘缺乏病的消除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碘缺乏病消除的评估、监测及其防制效果评价
谢谢
谢 谢!
诊断和检测方法
甲状腺肿大诊断标准件GB16004和GB16398 尿碘检测方法按WS/T 107操作
保障措施
按照附录A执行
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
1、强化政府职责,确保目标实现。 2、坚持依法防治,完善法律法规。
3、政府分级投入,安排防治经费。 4、履行部门职责,落实食盐加碘。 5、完善监测体系,突出防治重点。 6、强化健康教育,密切部门配合。 7、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平。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根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国办发…2004‟75号,以下简称《规划》)的有关要求,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区、旗)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考核、评估各县(市、区、旗)落实《规划》工作的进展及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达标)情况。

二、考评内容(一)管理指标。

1.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规划》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巩固和完善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情况。

2.碘盐管理。

在碘盐生产、流通、销售和监管等环节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确保供应合格碘盐的相关措施等。

3.监测与防治。

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开展监测,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结合本省(区、市)实际,适时开展应急补碘工作等情况。

4.健康教育。

按要求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健康教育和“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及目标人群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二)技术指标。

1.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

2.8-10岁儿童尿碘水平。

三、考评标准经过对管理和技术指标考评,达到以下条件者为达标县:(一)管理指标。

在组织领导、碘盐管理、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宣传4方面的考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二)技术指标。

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8-10岁儿童尿碘含量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µg/L,且尿碘含量低于50µg/L 的比例不超过20%。

四、考评程序(一)县级达标考评。

地市级人民政府或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地市级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盐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开展对辖区内县(市、区、旗)的达标考评,完成达标考评报告,并向省级申报对达标县(市、区、旗)的考评抽查。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2版)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2版)

附件1碘缺乏病监测方案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最广泛的国家之一,坚持普及碘盐是持续纠正人群碘营养缺乏的唯一有效途径。

10多年来,我国通过实施以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使人群碘营养状况总体得到较好改善。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除碘缺乏病的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做好科学补碘工作,强化碘缺乏病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及时掌握缺碘地区居民户碘盐普及情况,动态评价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

二、内容与方法(一)碘盐监测。

1.监测范围和内容。

所有非高碘县(市、区、旗)居民户食用盐。

2.监测方法。

按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抽样片区,在每个片区各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辖有5个或不足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县(市、区、旗),抽取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居委会),填写表1;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随机抽检15户居民食用盐,填写表2。

辖区内有部分高碘乡的县(市、区、旗),先将该县划分为高碘和非高碘两个抽样片区,再按照上述抽样方法抽检非高碘片区的非高碘村居民户食用盐。

3.检测方法。

在居民户采集食盐后,即在现场进行半定量检测(若在检测中发现有非碘盐,应查找并登记非碘盐的来源渠道);随后将盐样送到县(市、区、旗)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实验室,按照GB/T 13025.7直接滴定法(川盐及其它强化食用盐采用仲裁法)测定盐中碘含量,填写表3。

4.判定标准。

(1)合格碘盐:加碘食盐中碘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

(2)不合格碘盐:加碘食盐中碘含量低于或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

(3)非碘盐:碘含量低于5mg/kg的食用盐。

5.监测时限。

每年6月15日前,完成抽样监测及数据传报。

(二)碘缺乏病高危地区监测。

内蒙古乌海市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解析

内蒙古乌海市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解析

2.1居民户食用盐含碘情况:共检测盐样900份, 盐碘中位数为24.2 mg/kg.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盐 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分别为99.56%、99.78%、 99.78%,非碘盐率为0.22%,见表l。
2.2
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及尿碘水平:共对
600名8~10岁儿童进行甲状腺容积检查和尿碘 检测.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0.3%,尿碘中位数为
下。
超适宜量,≥300 Ixg/L为碘过量;孕妇尿碘中位数
<150
Ixg/L为碘不足,150~<250 Ixg/L为碘适
宜,250~<500斗g/L为超适宜量,9500 Ixg/L为 碘过量。 碘缺乏病病区控制与消除水平评价依据《重点 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 79号):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00 IXg/L,且尿 碘<50 Ixg/L的比例不超过20%;孕妇尿碘中位 数≥150斗g/L;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5%; 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90%。 1.5质量控制:参与评估工作的县级、市级盐碘实 验室和尿碘实验室都通过了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 验室外质控样考核,每批样品检测时带标准物,保 证了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可比性。 1.6统计方法:采用SPSS 17.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 计学分析。 2结
school
children(half
males and half
females)aged
8—10
and
20 pregnant women were
investigated in
each
township.Goiter of children aged 8—10 was examined by B ultrasonic,the urinary iodine levels were detected by acid digestion arsenic—cerium contact method and the salt iodine levels were measured with the method of direct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评估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评估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评估评价青神县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达标)情况,为继续作好碘缺乏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2009年,按照《四川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对青神县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进行考核,采用听取汇报、现场考评,查阅资料的方法。

结果监测居民288份盐样,无非碘盐,无不格碘盐,中位数为34.9mg/kg,样本检测范围21.9mg/kg-45.1mg/kg,碘盐合格率100%,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碘盐食用率100%;调查8-10岁儿童400名,Ⅰ度肿大14名,肿大率为3.5%,尿碘水平监测100名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82.1ug/l,小于50 ug/l为0;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及格率,150名五年级小学生为92.7%,50名家庭主妇为94.0%。

结论青神县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但应继续坚持全民食盐加碘的策略及持续深入的全民健康宣传教育,巩固防治成效。

[关健词] 碘缺乏病;消除;评估青神县2005年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

2009-04按照《四川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工作,2009-11经“眉山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达标考评组”考核,达到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标准,为“达标县”。

现将2009年青神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1.1 对象以县城为中心,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抽取1个乡镇共5个乡镇(南城镇、青城镇、西龙镇、黑龙镇、河坝子镇);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抽取1所中心小学,检查400名8~10岁儿童的甲状腺和100名儿童的尿碘;在抽取的每所小学抽取30名5年级学生和学校附近抽取10名家庭主妇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1.2 碘盐按照《2008年度中央补助四川省碘缺乏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碘盐监测》要求,在青神县按东、西、南、北4个方位各随机抽取2个乡镇,中部分别随机抽取1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取8户居民食用盐共288份,检测碘含量。

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2019

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2019

附件1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一、评价内容(一)自评1.资料准备整理防治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收集组织领导、监测和防治措施、碘盐管理、健康教育等相关资料。

2.现场评价每个县按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抽样片区,在每个片区各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至少包括1个街道、不足5个时全部抽取),每个乡镇/街道各抽取1所小学,每所小学抽取8-l0周岁非寄宿学生40人(不足40人可在邻近的学校补齐,要求年龄均衡、男女各半),采集尿样和学生经常食用的食用盐样,检测尿碘和盐碘含量。

采用B超法测量甲状腺容积,计算甲状腺肿大率。

每个监测县在所抽取的5个乡中各抽取20名孕妇(早、中、晚孕期尽量均衡),采集孕妇尿样,检测尿碘含量,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孕妇补碘率情况,填写附表1。

(二)复查/抽查1.资料审核(1)自评报告。

内容包括碘缺乏病防治的基本情况、防治历程、主要防治策略、自评方法、自评结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自评结论、今后工作计划等。

(2)工作资料。

查阅防治规划或计划、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病情调查资料和数据、疾病监测报告等防治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原件,重点了解、核对近3年组织领导(包括目标管理、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等)、监测和防治措施、碘盐管理、健康教育等情况。

2.现场评价在每个县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从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村(居委会),在每个抽取村(居委会)的小学(无村小学时,抽取乡中心小学)各随机抽检20名8-10周岁儿童(男、女均衡),并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各随机抽检20名孕妇。

用触诊或B超法检查儿童甲状腺肿大情况;根据县级自评结果,选择复核儿童尿碘、孕妇尿碘以及儿童和孕妇经常食用的食用盐碘含量三项指标中的两项。

二、评价判定标准(一)消除标准1.管理指标组织领导、监测和防治措施、碘盐管理、健康教育4方面评价得分合计达到85分及以上,填入附表2。

2.技术指标(1)基本指标①无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人;②儿童甲肿率<5%。

2015年临湘市碘缺乏病消除自评结果及分析

2015年临湘市碘缺乏病消除自评结果及分析

2015年临湘市碘缺乏病消除自评结果及分析发表时间:2016-10-21T14:46:01.747Z 来源:《航空军医》2016年第19期作者:李旭光孙伟波唐冬梅李迎兰[导读] 为全面了解临湘市碘缺乏病病情现状,评价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效果,为制定今后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岳阳 414300 【摘要】目的:为全面了解临湘市碘缺乏病病情现状,评价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效果,为制定今后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按照《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5〕3号)和《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及判定标准》(国卫疾控发〔2014〕79号)的要求和方法,对管理指标综合评分,对居民户食用盐、8-10岁儿童尿碘和甲状腺、孕妇尿碘和健康教育知识等进行监测调查。

结果:管理指标综合评分87分,8-10周岁儿童尿碘中位数212.60μg/L,且尿碘水平低于50μg/L的比例只有1%;孕妇尿碘中位数204.21μg/L;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0;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93.3%;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知识及格率100%。

结论:对照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内容和判定标准,临湘市实现了碘缺乏病消除的目标,防治措施起得了明显效果。

【关键词】碘缺乏病;自评;分析碘缺乏病是自然环境缺碘、人体碘营养不良所致的一种地方病[1]。

为评价《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5〕3号),要求各地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和国家级抽查的形式开展考评,省级以下考评内容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号)中各病种“评价内容”执行。

2015年4-6月临湘市对碘缺乏病消除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

现将结果报告分析如下。

1内容与方法1.1 管理指标综合评分收集整理2011-2015年当地碘缺乏病消除资料,按照《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及判定标准》附表“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评价表”实行量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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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缺乏病消除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
一、评价内容
(一)自评。

1.资料准备。

整理防治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收集组织管理、碘盐生产供应、市场监管等相关资料。

2.现场评价。

在每个县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随机抽取1个病区乡(镇)(不足5个时全部抽取),调查、检测以下指标。

(1)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居委会),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随机抽检15户居民家中食盐样品,定量检测盐碘含量,计算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如评价当年已开展碘盐监测,可直接采用碘盐监测数据计算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2)8-10岁儿童尿碘水平和甲状腺肿大率。

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各随机抽取1所村小学(无村小学时,抽取乡中心小学);在所抽取小学各随机抽检40名8-10周岁儿童(男、女各半)的尿样(每个县尿样不低于200份,对于不足5个乡镇的县,每所小学适当增加样本量),并用触诊法检查儿童甲状腺肿大情况。

计算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尿碘中位数和尿碘低于50µg/L的比例。

(3)孕妇尿碘水平及其家中盐碘含量。

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各随机抽检20名孕妇的尿样(每个县尿样不低于100份),计算尿碘中位数。

同时采集孕妇家中食盐样品,定量检测盐碘含量。

(4)健康教育状况。

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开展尿碘含量检测的孕妇中,各随机抽取10人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孕妇健康教育知晓情况。

(二)复查/抽查。

1.资料审核。

(1)自评报告。

内容包括碘缺乏病防治的基本情况、防治历程、主要防治策略、自评方法、自评结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自评结论、今后工作计划等。

(2)工作资料。

查阅防治规划或计划、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病情调查资料和数据、疾病监测报告等防治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原件,重点了解、核对近3年组织管理(包括组织领导、部门履行职责、经费保障和专业队伍建设等)、碘盐生产供应、市场监管,碘缺乏病监测与实验室质量控制、健康教育等情况。

2.现场评价。

在每个县随机抽取2个乡(镇);从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村(居委会),调查、检测以下指标。

(1)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在每个抽取村(居委会)随机抽取25户居民,采集每户食盐样品,定量检测盐碘含量,计算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2)8-10岁儿童尿碘水平和甲状腺肿大率。

在每个抽取村(居委会)的小学(无村小学时,抽取乡中心小学)各随机抽检25名8-10周岁儿童(男、女均衡)的尿样检测尿碘含量,并用触诊或B超法检查甲状腺肿大情况,计算甲状腺肿大率、尿碘中位数和尿碘低于50µg/L的比例。

(3)孕妇尿碘水平及其家中盐碘含量。

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各随机抽检20名孕妇的尿样,计算尿碘中位数。

同时采集孕妇家中食盐样品,定量检测盐碘含量。

(4)健康教育状况。

评价内容和方法同县级自评。

二、评价判定标准
(一)消除标准。

1.管理指标。

组织领导、碘盐管理、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4方面评价得分合计达到85分及以上。

2.技术指标。

(1)8-10周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µg/L,且尿碘水平低于50µg/L的比例不超过20%;孕妇尿碘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50µg/L。

(2)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

(3)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

(二)评价结果判定。

被评价县各项管理、技术指标均达到消除标准要求,可判定为实现消除目标。

如其中1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未实现消除目标。

注:如被评价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具备尿碘含量检测能
力,可由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完成尿碘含量检测工作。

附表: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评价表
附表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评价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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