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
院间会诊制度与流程

六、会诊后的治疗与跟踪
6.1会诊后,主治医师应根据会诊意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负责具体的治疗工作。
6.2会诊后的治疗效果需定期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记录在病历中,并通报患者家属。
6.3如会诊后治疗效果仍不理想,应考虑再次会诊或转院治疗,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
17.2会诊纠纷应由医务科牵头,组织相关专家、法律顾问等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17.3医院应定期总结会诊纠纷案例,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提高会诊质量。
十八、会诊学术研究
18.1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开展会诊相关的学术研究,总结会诊经验,提高会诊水平。
18.2医院为会诊学术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研究经费、数据资源等。
(2)通知申请会诊的主治医师及患者家属。
2.3会诊实施
(1)会诊专家详细询问病史,查看病历资料,进行体格检查;
(2)会诊专家提出诊断及治疗方案;
(3)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填写《院间会诊记录》,由申请会诊的主治医师及会诊专家共同签字确认。
2.4会诊结果反馈
(1)主治医师根据会诊意见调整诊疗方案;
(2)会诊结果反馈给患者及家属;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评估结果将作为持续改进会诊制度的依据,推动会诊工作不断提升。
22.3医院鼓励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就会诊制度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会诊工作的发展。
院间会诊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学术交流、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会诊制度、规范会诊流程、加强会诊质量控制、实施信息化管理、提升会诊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措施,医院将不断提升会诊工作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同时,通过持续评估与反馈,医院将会诊制度不断完善,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全院医务人员应共同努力,将院间会诊制度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贡献力量。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一、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加强医务人员的合作和沟通,各大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1. 会诊范围医院应该规范会诊范围,明确何种疾病需要会诊,哪些科室可以发起会诊,确定会诊的目的。
医院会诊的范围可以包括以下部分:(1) 诊断和治疗计划的确定;(2) 病情评估和分析;(3) 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解决;(4) 重症危急患者的抢救和治疗;(5) 两个或多个科室、专家共同研究的问题。
2. 会诊流程医院会诊流程分为内科会诊和外科会诊。
内科会诊流程:(1) 患者和病历资料应由发起会诊的科室准备好并传递给内科。
(2) 内科会诊医生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和症状,并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3) 内科会诊医生应向相关医生/部门发出会诊请求,并在短时间内予以回复。
(4) 参与会诊的专家应对病情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对症治疗措施并给出详细解释。
(5) 完成会诊后,内科会诊医生应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制定治疗方案,向原来的科室提供会诊结果和决策。
如果患者的病情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内科会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安排其他参与者进行会诊。
外科会诊流程:(1) 患者和病历资料应由发起会诊的科室准备好并传递给外科。
(2) 外科会诊医生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和症状,并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3) 外科会诊医生应向相关的医生/部门发出会诊请求,并在短时间内予以回复。
(4) 参与会诊的专家应对病情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治疗方案,并给出详细的解释和建议。
(5) 外科会诊医生在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估后,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与情况,进行手术和治疗等相关操作。
3. 会诊报告医院发起的会诊报告应该详细记录会诊的过程、结果和具体措施。
会诊报告还应记录参与会诊的所有医生的姓名、科室、职称、会诊结论及后续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完成会诊报告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发起会诊的部门,并在病历中记录相关信息。
二、医院会诊管理流程医院会诊管理流程是为了保证各种医学信息能及时有效传递,确保在医疗过程中能够良好协调和相互配合。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部或者跨机构之间,为了提高诊疗质量和效果,医生之间进行专业交流和讨论,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的一种制度安排。
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
二、会诊的定义和目的会诊是指医生之间对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进行讨论和交流的过程。
会诊的目的是通过多学科的专业意见和经验,为患者提供更加准确、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误诊率和治疗风险。
三、会诊的程序和流程1. 会诊申请:医生在诊断或治疗过程中,对病情有疑问或需要其他专科的意见时,可以向医院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2. 会诊安排: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收到会诊申请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安排相应的专家进行会诊。
3. 会诊讨论:会诊开始前,参与会诊的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了解和准备。
会诊过程中,各专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病情进行讨论和分析,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包括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最终确定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5. 会诊反馈:会诊报告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供其参考和执行。
四、会诊的参与者和角色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向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提出会诊申请,提供患者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
2. 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安排和组织会诊,协调各专家的时间和资源。
3. 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申请和患者的病情,参与会诊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4. 会诊报告整理人员:负责整理会诊结果,撰写会诊报告,确保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诊过程和结论。
5. 会诊申请医生和患者:根据会诊报告中的建议,执行治疗方案,并及时向会诊专家反馈治疗效果。
五、会诊的管理和质控1. 会诊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管理制度,明确会诊的程序和流程,规范会诊的申请、安排和执行。
2. 会诊质控:医院应定期对会诊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提升。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在疾病诊疗过程中,医生可以邀请其他专科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讨论,从而达到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目的。
本文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实施办法与流程。
一、医院会诊制度的实施办法1. 会诊申请:当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遇到较为复杂或需要多专科协作的病情时,可以向医院申请会诊。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已经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措施、当前病情及所需会诊的专科等内容。
2. 会诊资料准备:在提交会诊申请后,医生应将患者的病历、检查结果、影像学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准备,以供专科医生参考和分析。
3. 会诊团队组建:医院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相应的专科医生参与会诊。
会诊团队应由各专科领域的专家组成,保证会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 会诊时间与地点安排:医院会根据会诊团队成员的日程和患者的就诊时间安排会诊时间,并确定会诊地点。
5. 会诊方式:会诊可以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进行,也可以在医院内的会议室举行。
远程会诊需要保证通讯设备的畅通和信息的安全。
二、医院会诊制度的流程1. 会诊安排:医生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后,医院会安排相关的会诊事宜,包括会诊团队组建、会诊时间与地点的安排等。
2. 会诊前准备:会诊团队根据医生提供的患者资料进行预研,并准备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会诊前准备包括对患者病情的了解、专业知识的回顾和相关文献的研读等。
3. 会诊举行:在确定的会诊时间和地点,会诊团队成员集中在一起,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讨论和评估。
每位专科医生可以分享自己的专业观点,并提出治疗方案和建议。
4.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团队将会诊结果和建议进行总结和整理,形成会诊报告。
会诊报告应包括会诊意见、治疗方案、药物处方等内容,以供主治医生和患者参考和执行。
5. 会诊结果反馈:会诊报告将由主治医生向患者进行解读和讲解,详细说明会诊结果和相应的治疗方案。
患者可以就会诊结果提出疑问或意见。
6. 治疗执行:根据会诊报告的建议,主治医生将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并监督执行。
医院会诊管理规定与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规定与流程医院会诊是指多个专科医生共同讨论病情、制定诊疗方案,为患者提供更准确、综合的诊疗意见的一种医疗方式。
医院会诊的管理规定与流程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诊的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医院会诊管理规定1.会诊组织架构(1)设置会诊管理部门,负责会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会诊委员会,由医院高层管理人员领导,参与会诊工作的专家、学术带头人等组成,负责会诊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2.会诊申请和安排(1)会诊由主治医师或经相关科室评估后认为有需要的医生发起。
(2)会诊申请包括病情摘要、影像资料、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3)会诊申请提交会诊管理部门,由该部门根据临床需要和会诊专家的科室安排会诊时间和地点。
3.会诊专家选择(1)会诊专家由会诊管理部门根据相关专业领域的需要,按照一定的轮岗制度选派。
(2)会诊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和较高的学术地位。
(3)会诊专家应当熟悉会诊操作规程,能够准确评估病情并提供科学、可行的诊疗建议。
4.会诊报告撰写和反馈(1)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应及时撰写会诊报告,包括对病情的评估、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等。
(2)会诊报告由会诊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相关科室和医生。
(3)会诊报告应当在指定时限内反馈给会诊申请者,确保诊疗能够进行。
5.会诊效果评估(1)会诊结束后,应对会诊效果进行评估,以确定会诊的实际效益。
(2)会诊效果评估内容包括病情的变化、治疗方案的执行等。
6.会诊管理部门的职责(1)负责会诊工作的组织、监督和评估,确保会诊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2)收集会诊申请和报告,进行整理和归档。
(3)对涉及会诊工作的医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会诊工作的质量。
(4)协助医院领导层进行会诊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二、医院会诊流程1.会诊申请患者主治医师认为需要会诊时,向会诊管理部门提交会诊申请,会诊申请中需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影像资料等。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一、引言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生在疑难病例或需要多学科协作的情况下,通过专业的协商和交流,共同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本文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实施办法与流程。
二、实施办法1. 确定会诊科室在医院内部建立专门的会诊科室,由擅长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
该科室将负责协调会诊工作,接收来自其他科室的会诊请求,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请求方。
2. 会诊请求医生在诊断或治疗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向会诊科室发起会诊请求。
此过程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或书面形式进行,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3. 会诊安排会诊科室收到会诊请求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安排会诊时间和地点。
同时,会诊科室将根据会诊请求的紧急程度优先处理。
4. 会诊团队组建根据会诊请求涉及的学科领域,会诊科室将组建相应的会诊团队。
该团队由擅长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确保提供全面的医疗意见。
5. 交流与讨论会诊团队成员在会诊之前,会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共享病例资料、检查结果和治疗方案。
在会诊过程中,医生们将就病情进行充分讨论,提出各自的观点和建议。
6. 结果汇总与反馈会诊结束后,会诊团队将对讨论结果进行汇总,并形成会诊报告。
该报告将包括病情描述、医疗意见和治疗建议。
会诊科室将及时将报告反馈给发起会诊请求的医生。
三、流程1. 发起会诊请求主治医生在面对疑难问题时,根据需要发起会诊请求,提供详细的病例资料和问题描述。
2. 会诊科室接收请求会诊科室接收到会诊请求后,审核请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会诊团队可以根据提供的信息作出准确的医疗意见。
3. 会诊时间和地点安排会诊科室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意见,协调会诊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
4. 会诊团队组建会诊科室根据会诊请求所涉及的学科领域,组建相应的会诊团队。
5. 信息交流与讨论会诊团队成员通过电子系统共享病例资料和检查结果,并就病情进行充分的讨论与交流。
6. 会诊报告编写会诊团队根据讨论结果,撰写会诊报告,详细描述病情、提供医疗意见和治疗建议。
会诊制度流程及办法

会诊制度流程及办法会诊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通过多个医疗专家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对其中一患者的疾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诊断和制订治疗方案的一种工作模式。
它可以将多个专业领域的医生和专家的经验和智慧进行融合,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诊疗服务。
会诊制度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会诊申请:患者或主治医生根据需要,向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中需要详细描述患者的疾病状况、病史、诊断依据等,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和检验结果。
2.会诊安排: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专家的科室分布,医院或医疗机构会安排相应的会诊专家组。
通常会诊专家组由多个科室的主任医师或权威专家组成,以确保会诊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会诊讨论:会诊专家组根据会诊申请和患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讨论和研究。
通过汇集各个专业的观点和经验,分析病情,评估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可行性,并据此制定出综合的治疗方案。
4.会诊报告:会诊专家组将会诊的结果和建议整理成会诊报告,并及时反馈给会诊申请方。
会诊报告通常包括对患者病情的综合评估、诊断结论、治疗建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便会诊申请方进一步指导患者的治疗。
5.会诊跟踪:在患者接受相应的治疗过程中,会诊专家组会定期跟踪和评估疗效,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有必要时,会诊专家组还可以进行再次会诊,以进一步确认诊断和调整治疗方案。
会诊制度的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专家选择:会诊专家组的选择至关重要。
医院或医疗机构应充分考虑专家的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力、临床经验等因素,确保会诊专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
2.会诊标准:医院或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会诊标准和规范,明确会诊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对于一些复杂、疑难病例,需要特别注意会诊的时机和方式,确保会诊的效果和及时性。
3.会诊协作:会诊过程中,会诊专家组之间需要进行充分的协作和讨论。
医院或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召开会议、组织研讨等方式,促进会诊专家的交流和互动,提高会诊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诊疗效果,促进多学科协作和专家资源共享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会诊制度可以有效整合医院内部的专业力量,提供全面、多角度的诊疗方案,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会诊流程1. 会诊申请患者或医生可以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申请中需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情况等。
2. 会诊安排医院内设立会诊科室或委员会,由专家组成。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会诊科室或委员会安排相应的专家参与会诊。
3. 会诊讨论专家根据患者提供的病情资料进行讨论,包括病史回顾、体格检查、影像学资料等。
专家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在线讨论,或者进行线下会议讨论。
4. 会诊意见专家根据讨论结果提出会诊意见,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手术建议等。
会诊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或患者。
5. 会诊结果申请会诊的医生或患者根据会诊意见进行治疗或决策。
医生可以将会诊结果纳入患者的治疗计划,并与患者共同商讨。
三、会诊制度的优势1. 多学科协作:会诊制度能够整合医院内不同科室的专业力量,提供全面的诊疗方案,避免了单一科室的片面性。
2. 专家资源共享:通过会诊制度,医院可以充分利用专家资源,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3. 提高诊疗效果:多专家的集思广益可以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的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
4. 促进医生学习和交流:会诊过程中,医生可以与专家进行交流和讨论,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知识储备。
5. 提高医院声誉:通过会诊制度,医院可以提供更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的声誉和竞争力。
四、会诊制度的注意事项1. 保护患者隐私:在会诊过程中,医院需要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 会诊时间安排:医院需要合理安排会诊时间,确保专家能够及时参与会诊,提供及时的会诊意见。
3. 会诊费用管理:医院需要制定会诊费用的管理办法,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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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中医院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科同意或由医政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科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 次,由医政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急诊会诊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 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 已请XX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办法(一)门诊会诊办法1 .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2)必要的辅助检查;(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4)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办法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 MR、超声等),为诊断提(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2)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1)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2)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3)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3)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1)不能确定诊断;2)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二、病房会诊办法(一)科内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1.科内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周1次,固定时间进行。
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做好记录。
2.会诊病例的提出:(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提出;(2)组内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3)组内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内会诊的一种形式,另行制定“术前会诊制度实施细则”。
3.会诊前准备:(1)经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1)管床经治医师汇报病历,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2)管床主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病人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4)会诊讨论由查房者主持,常采用先民主后集中形式,首先是管床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方案;(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5)科室建立全科会诊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内容记录下来。
(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1 .会诊的提出:(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值班。
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六、周日除外)。
5.会诊进行(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
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全院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1 .会诊提出:(1)患者病情复杂,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2)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1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送交医务科;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1)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3)拟请会诊人员;4)科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3)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关会诊医师。
2.会诊前准备(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取得理解与配合;(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3.会诊进行(1)医务科长或科长委托人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的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落实,更改会诊医师;(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管床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主治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做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