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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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一、为了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负责,加强我校学生管理,规范请假制度,特制定我校学生请假制度,请全校学生认真遵照执行。

二、学生请假实行报批制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学生确有必要请假,须持家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证明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依照学生请假批准权限,获取批准后方可离校:
1、学生请假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学区主任审核。

2、请假在三天到五天以内的,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学区主任批准。

3、请假五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学区主任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4、因特殊情况请假七天以上的,经班主任,学区主任和分管校长同意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请假期限结束后,应主动到批准人处销假,并要求经办人签字。

逾期不销假者,视为旷课处理。

三、请假条件
1、学生因病需就医或疗养,须提交卫生室或医院诊断书、家长证明等书面证明材料。

2、因家中出现特殊情况等。

四、实行出门证制度
学生在学校期间离校的,需填写《学生请假出门证》,然后交门卫室,门卫依据出门证方可准许学生离校。

五、学生请假实行备案制度
1、请假者应及时将请假条交给班主任登记备案,学生病、事假一律记入考勤簿。

2、学生请假离校者,离校前需将前往地点、联系方式、何时返校、安全措施等以书面形式经班主任和学区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

3、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从严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生请假制度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学生请假行为,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学习权益。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生请假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生请假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请假申请流程1.1 学生请假申请方式:学生可以通过电子请假系统或书面请假单进行请假申请。

1.2 请假时间要求:学生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交请假申请。

1.3 请假理由说明:学生需在请假申请中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如病假、事假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假审批流程2.1 辅导员审批: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收到学生请假申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

2.2 院系审批:若请假时间超过三天,需由院系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

2.3 请假结果通知:学生请假审批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

三、请假期间管理3.1 请假期间学习安排:学生在请假期间需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习安排进行自主学习。

3.2 请假期间联系方式:学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回复学校相关通知。

3.3 请假期间返校要求:学生需在请假期满后及时返校,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到。

四、请假记录管理4.1 请假记录保存:学校将对学生的请假记录进行保存,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4.2 请假记录查询: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平台查询自己的请假记录,及时了解自己的请假情况。

4.3 请假记录调整:若学生对请假记录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五、请假惩罚规定5.1 无正当理由请假:学生若无正当理由擅自请假,将被视为旷课行为,需接受相应的处罚。

5.2 频繁请假情况:若学生频繁请假,影响学习进度和教学秩序,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3 请假造成不良后果:若学生请假导致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结语:学生请假制度的实施细则对于学校管理和学生自身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如实提供请假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请假申请和审批,做到请假有据可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后果。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_学生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_学生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_学生请假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1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制度细则1、病假:须出示盖有正规医院公章的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2、事假:须事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到学院领取请假条,负责老师签字后,统一盖章方可生效。

三、批假程序及权限1、各班班长看到学生出具的医院诊断证明后,可以批准学生半天之内的病假,但必须及时给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汇报,若因汇报不及时,引起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它任何请假,学生干部无权批准。

2、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只能批准学生一天之内的'假期,并到学院学生科办理相关手续;一天以上一周以内,填写请假单,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后,转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处理。

四、本制度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2一、请假范围学生原则上必须在校住宿,坚持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凡不能参加上课、实习、设计、早操、晚自习(一年级班级)、公益劳动、班、院、校级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必须请病假,在校的,需有医院证明;在家的,则必须有镇(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家长意见。

2.事假:学生因直系亲属病危、死亡,家庭、单位遇急事,需请假返家处理的,必须有电报、信件或单位信函;因公事请假,则须由派出部门出具证明。

二、请假手续1.请假先到班长处登记请假事由、时间,再按批假权限办理手续,手续完清后方可休息或离校;2.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必须托人代办,或事后必须补办;3.假满后不能上课或返校的,返校后必须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4.班长要将请假情况如实填入《班级学期考勤表》内,做学生考核依据;5.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或私自离校,或假满后不续假的,均作旷课处理。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7.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

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

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在学校生活中,偶尔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因此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请假类型及条件1.1 病假:学生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或医生证明。

1.2 事假:学生因家庭原因、重要事务等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

1.3 其他假:如因公事、比赛等原因需要请假,需提前向相关部门请假并经批准。

二、请假流程2.1 提交请假申请:学生需在请假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和时间。

2.2 审批流程:班主任或辅导员将请假申请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通知学生。

2.3 请假记录:学校将学生的请假记录纳入学生档案,用于日后参考。

三、请假规定3.1 请假时间:学生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超过需提交特殊原因并经审批。

3.2 请假频率:学生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次数,超过需提交特殊原因并经审批。

3.3 请假期间:学生在请假期间需按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或补课安排。

四、请假注意事项4.1 请假时间:学生需提前请假,不得出现无故缺席情况。

4.2 请假原因:请假原因需真实有效,不得虚假请假。

4.3 请假后果:学生如有违反请假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请假权益保障5.1 学生权益:学生请假权益应得到保障,不得因请假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对待。

5.2 家长配合:学校请假制度需得到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共同维护学生的健康和学习权益。

5.3 学校支持: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学生请假过程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对学生的健康和学习生活起着重要作用,学生和家长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学校也应加强管理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校环境。

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请假制度是学校管理学生请假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请假流程,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请假制度的实施细则。

二、请假类型及条件1. 病假:学生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2. 事假:学生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指定的请假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3. 丧假:学生因亲属丧失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相关丧假证明,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三、请假流程1. 学生请假申请:学生应在请假前提前向班主任或指定的请假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审批流程:请假负责人收到学生请假申请后,将进行审批。

对于病假,需核对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对于事假,需核实请假原因的真实性;对于丧假,需核对相关丧假证明。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3. 请假记录:学校将对学生的请假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审批结果等,以备将来参考。

四、请假期限1. 病假:学生病假的期限以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为准,一般不超过7天。

如病情严重,需延长请假期限的,需提供医生的进一步诊断和证明。

2. 事假:学生事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期限的,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指定的请假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经过批准。

3. 丧假:学生丧假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7天。

五、请假迟到早退1. 迟到:学生迟到需提供请假原因,并由班主任或指定的请假负责人进行记录。

2. 早退:学生早退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指定的请假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提前离校的学生需提供请假原因,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六、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学生将被视为旷课行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提供虚假请假理由或伪造请假证明的学生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警告、记过等。

七、家长监护责任家长是学生请假行为的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请假制度,确保学生请假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

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

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学校请假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请假行为,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健康成长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细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请假制度及其细则。

一、请假的种类和条件1.病假:学生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需要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并由家长或者监护人签字确认。

2.事假:学生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如家庭紧急事务、亲属重要活动等,需要提前向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者监护人签字确认。

3.公假:学生因公务需要请假时,如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活动等,需要提前向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请假的流程1.学生请假流程:(1)病假:学生或者家长在学生请假前一天或者当天,向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附上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请假期间,学生需要按时提交病假证明复印件。

(2)事假和公假:学生或者家长需要提前3天向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在请假申请中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

请假期间,学生需要提交请假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的审核流程:(1)病假: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会核实病假证明的真实性,并与家长或者监护人进行确认。

审核通过后,将请假事宜记录在学生请假登记表上。

(2)事假和公假: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会审核请假申请的合理性,并与家长或者监护人进行确认。

审核通过后,将请假事宜记录在学生请假登记表上。

三、请假的时限和次数限制1.病假:每学期每位学生的病假总时长不得超过10天。

超过10天的病假需要学校医务室或者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学校会进行特殊审批。

2.事假:每学期每位学生的事假总时长不得超过5天。

超过5天的事假需要学校进行特殊审批。

3.公假:公假的时限和次数根据具体活动的安排而定,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办公室进行申请。

四、请假的迟到和早退处理1.迟到:学生迟到超过15分钟,需要向班主任或者学校请假办公室说明原因,并由班主任或者请假办公室记录迟到事宜。

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2023年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近年来,学生请假问题成为学校管理中备受关注的事项,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更显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请假事宜,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并保证学生的健康安全,学校对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做出了统一规定。

一、假期休息时间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生的暑假和寒假时间应为60天和30天。

在假期休息时间内,学生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但是必须有家长监护下,不得单独离校或出现安全问题。

如有需要提前或延长假期,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批准。

二、日常请假针对日常因病、事假等因素需要请假的学生,学校规定如下:1.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学生要提供真实的请假原因,并填写相关资料和请假表格,由班主任审批。

2.请假时间不能超过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学校批准。

3. 有多次请假记录或未按学校规定请假者,将会被认定为旷课,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严重者会予以公示处理。

三、长期请假对于需要长期请假的学生,包括因病休学或个人原因,学校规定如下:1.请假申请需经过家长及班主任的书面同意,并按要求提交请假申请书和相关资料,由学校领导批准。

2.学生请假期限不得超过1个学期,如确需长期请假,则需家长参加学校安排的会议,商议学生是否能够重新返校学习。

四、请假的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也有一些特殊规定:1. 学生因参加校内外比赛活动或公益活动需请假,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由学校审批,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与生活。

2. 在疫情期间,学生如果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当及时进行健康检查。

如确因患病需请假,需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请假期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配合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

3. 对于父母节日等特殊假期,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假,具体请及时查看学校通知。

以上是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学生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请假规定,在请假前一定要向班主任、家长做好沟通。

中学学生请假管理制度(5篇)

中学学生请假管理制度(5篇)

中学学生请假管理制度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二、请假程序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

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三、准假权限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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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办理请假手续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

第二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3.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不得向学生提供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请假单(含未填写请假时间、学生未签字等)。

第六条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具体如下: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给任课教师。

超过五个工作日不给予补假。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

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需在请假单上注明与家长确认的情况。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

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

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补假者需要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因,由辅导员向家长核实情况。

学生于假期满之后,至辅导员处补办请假单,病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事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学生请假单》需加盖院系请假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九条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第十条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当学生的缺勤次数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

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具体解释或补充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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