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14日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试点城市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的新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8年改革试点和2019年优化提升基础上,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优化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

到2020年6月底前,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

2020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差异化分类改革,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将全流程审批用时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努力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放管服相结合。

切实推动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强监管、优服务转变。

凡是在事前审批中提出简政放权措施的,应同步配套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闭合管理,确保减事项不减责任,放权限不弱服务。

(二)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办事指南(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暂无6﹒承诺时限:暂无7﹒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8﹒窗口电话:848451839﹒投诉电话:8486594210﹒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三楼A区;工作日9:00-17:0011﹒网上预审:是12﹒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暂无三、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前置审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发起申请,勾选项目类型(单独选址/非单独选址),勾选产业类别,并在“多规合一”平台上标示形成用地范围示意图,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查并联并行阶段。

第三步: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将国土部门归集各并联审查单位的并联审查意见后出具的《会审意见表》、《技术审查报告》或《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申请材料(一)单独选址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四川省统一定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负责初审的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包含有无违法用地情况说明)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6﹒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书8﹒建设项目无用地标准或确需突破用地标准的,提供节地评价报告9﹒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提供踏勘论证报告10﹒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11﹒提供shape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二)非单独选址项目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五、申请条件暂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区国土:20-30个工作日区发改局:15-45个工作日区规划局:30-45个工作日6﹒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2006〕519号、〔2007〕436号、〔2011〕302号、成国土资发〔2007〕338、436、528号。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2001-8-1 10:51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范围内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为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我市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本地区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人防、气象、地震等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裱设计会审。

第四条成都市市政管理权限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和大型工业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一)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三)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 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四)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五)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六)大型工业项目。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审批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书;(二)填写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三)建设项目立项登记通知(政府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计划,经济部门可研批复);(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该项目设计方案;(五)用地红线图;(六)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重要建设项目报审表(地面十二层、高度40米以下免交);(七)经备案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八)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要表;(九)初步设计图纸;(十)初步设计概算;(十一)初步设计概算;(十二)地勘资料;(十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审查意见;(十四)应进行地震安评的工程,提交地震安评报告及搞震设防要求。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试行)第一部分窗口直办项目审批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拍挂土地、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文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3、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出具的1:500(或1:1000)用地红线地形图5份;4、勘测单位出具的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放线成果图);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窗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四)备注规划设计条件以招拍挂时取得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不再重新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二、办理临时售楼部规划审查(一)必备资料1、建设临时售楼部申请1份;2、临时售楼部建施总平图2份;3、已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1份(复印件);4、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1份(复印件);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临时售楼部的建筑总平面图1份。

(四)备注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内,如超出用地红线,转建管科办理。

三、办理煤气、给水、排水接管、道路开口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1份;2、建施总平面图、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500用地红线图2份,其中1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道路接口位置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经办人员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3、科长复审;4、副局长签发施工图。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2份。

(四)备注1、若拟建管线须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1份。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适用于在审批管理平台运行项目)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办理窗口: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M,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个工作日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一、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第六十五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号)第十六、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号);.《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成府发〔〕号)。

三、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填写打印《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持申请材料向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成办函〔2018〕211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21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9日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提升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几类:(一)市本级政府财政资金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建设且占投资主导地位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适当方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建设运营的市本级PPP项目。

(三)在前两类项目之外,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出规划并提供一定要素保障,交由市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方式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的市本级政府间接投资项目。

第三条(决策原则)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循规范、高效、公开的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坚持民主和科学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依法决策。

第二章项目决策第四条(计划申报)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管理。

市级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市发改委报送本单位下一年度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多验合一”的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3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事项(以下简称:多验合一事项)。

区、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多验合一事项申请办理条件。

(一)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验线合格证明等法定前置要件。

(二)建设项目(含项目主体、配套设施)按要求建设完成。

(三)建设项目现场按要求完成设施、垃圾清理和建构筑物拆除。

(四)具备“多测合一”资质并按要求入库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竣工报告。

第四条多验合一事项主要审核内容。

(一)核验是否符合土地用途和范围;(二)核实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是否符合经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市场、管理等配套公共设施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建成;(四)绿地率、停车位、社区、物管用房等配套是否达到规划条件和方案规定的指标,绿化是否已经实施到位;(五)是否涉及违法、违规建设;(六)其他相关要求。

第五条窗口一次告知。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向行政审批窗口提出验收申请。

审批窗口根据验收内容,一次性告知发放“多验合一”验收条件、验收程序、材料清单。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0•【字号】成府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一、基本思路按照改善投资环境、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将建设项目涉及的2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用地、环保、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商品房预售、产权办理7个控制节点,由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等6个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真正做到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并联内容在7个控制节点上,具体并联的审批事项如下:(一)市国土局牵头的用地手续节点上,在土地招拍挂或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前,并联市规划局确立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完成项目涉及的文物勘探和保护工作及电力部门供电容量配套。

(二)市环保局牵头的环保手续节点上,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项目手续节点上,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如属技改项目,则由市经委负责),并联市防震减灾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四)市规划局牵头的规划手续节点上,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并联14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事项:将市林业园林局的古树名木保护、市国土局的土地整合、市城管局的广告位设置、市安监局的安全设施设置、市交管局的道路开口、市文化局的文物保护、市国安局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市水务局的涉水事项、市卫生局的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及涉及自来水、燃气、供电、通讯、地铁等与项目相配套的相关事项,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一、项目生成阶段﹒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办事指南(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生成阶段﹒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审查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法定时限:暂无﹒承诺时限:暂无﹒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号三楼区;工作日﹒网上预审:是﹒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暂无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前置审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发起申请,勾选项目类型(单独选址非单独选址),勾选产业类别,并在“多规合一”平台上标示形成用地范围示意图,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查并联并行阶段。

第三步: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将国土部门归集各并联审查单位的并联审查意见后出具的《会审意见表》、《技术审查报告》或《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申请材料(一)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四川省统一定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负责初审的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包含有无违法用地情况说明)﹒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书﹒建设项目无用地标准或确需突破用地标准的,提供节地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公顷以上、块状工程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提供踏勘论证报告﹒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国家大地坐标系)﹒提供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二)非单独选址项目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五、申请条件暂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申请表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法定时限:区国土:个工作日区发改局:个工作日区规划局: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号、〔〕号、〔〕号、成国土资发〔〕、、号。

﹒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号三楼区;工作日﹒网上预审:是﹒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服务大厅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申请表》,携带申请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修改补充。

第二步:受理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上传至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由系统将申请资料分类推送至审批单位子系统进行具体事项审批。

第三步:各审批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进行审批,对于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批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出具《补正通知书》,待资料齐备后继续办理。

审批单位按流程图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下一环节的审批部门及综合窗口。

﹒最多跑一次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依据;(申请人提供)()项目用地边界拐点报告(坐标系);(申请人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图件;(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供规划修改方案;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提供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申请人提供)()项目用地范围是否存在违法用地及查处情况说明。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权取得凭证(自有土地项目);(系统共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单独选址项目);(系统共享)()用地范围图(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供地方案;(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主管部门对于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意见;(政策性住房项目);(申请人提供)()燃气管理部门对于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意见;(申请人提供)()涉外建设项目需提供《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涉外项目)(申请人提供)()发改部门的项目管理意见;(系统共享)[]﹒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外商投资项目还需提供(申请人提供):①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② 需要国内银行贷款项目须提供银行融资意向书。

(注:该事项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自有用地项目)(系统共享)()用地范围图(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供地方案(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系统共享)[]﹒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原件); (系统共享)()规划批准文件: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用地红线图(原件),划拨交接单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 (系统共享)()土地权属文件; (系统共享)()土地移交协议(原件); (申请人提供)()《勘测定界图》(原件);(系统共享)()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协议出让)()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原件);(系统共享)()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用地红线图(原件),划拨交接单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 (系统共享)()土地权属文件; (系统共享)()土地移交协议(原件);(申请人提供)()《勘测定界图》(原件);(系统共享)()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招拍挂)()履约协议书(申请人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申请人提供);()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申请人提供);()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申请人提供);()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或外商投资项目许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项目单位关于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申请人提供)()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信用承诺函(申请人提供);()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承诺表(申请人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系统共享)()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供地方式函或成交确认书);(系统共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项目单位关于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申请人提供)()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申请人提供)()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申请人提供)()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信用承诺函;(申请人提供)()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承诺表;(申请人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系统共享)()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供地方式函或成交确认书);(系统共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该事项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五、申请条件六、注意事项七、数量限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查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法定时限:区国土局:个工作日区发改局:个工作日区规划局: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号、〔〕号、〔〕号、成国土资发〔〕、、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