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场管理制度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安全责任制度1. 煤场负责人是煤场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煤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煤场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能够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履行监督责任。
3. 煤场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煤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职责和权力。
4. 煤场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煤场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二、煤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严禁酒后上岗,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 严禁私自调试或维修设备,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3. 严禁在煤场内私自携带火源和易燃物品,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4. 严禁在煤场内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区域并用专用烟灰缸进行控制。
5. 严禁越过围栏或警示线,进入禁止进入区域。
三、煤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对煤场内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设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操作设备。
3.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切断电源,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 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避免事故发生。
5. 严禁乱拉乱拽设备,严禁随意调整设备参数。
四、煤场堆存管理制度1. 煤场堆存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整洁,避免杂物、石块和其他危险物清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害。
2. 按照合理的堆存高度和密度进行堆存,防止堆高过高、堆密过大引发倾倒、滑坡和雪崩等事故。
3. 定期检查堆存区域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
4. 严禁在堆存区域内进行火源操作,防止引起火灾事故。
5. 堆存区域周围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上应明确标明禁止进入和注意安全的提示语。
五、煤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每个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充装。
2. 煤场内应设置明显的灭火器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找到灭火器和逃生通道。
3. 每个作业区域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煤场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煤场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煤场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煤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煤场管理员,负责日常煤场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煤场环境管理(1)煤场内应保持整洁,无杂草、杂物。
(2)煤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3)煤场内不得随意吸烟、用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煤炭储存管理(1)煤炭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不得压坏路基。
(2)煤炭堆放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堆存放,标识清晰。
(3)煤炭堆放区域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保持清洁。
3. 设备设施管理(1)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3)严禁使用非标准配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4. 安全生产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2)加强煤场内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严禁违规操作,严禁酒后上岗。
5. 环保管理(1)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加强煤场内环保设施建设。
(2)做好煤尘、噪声等污染治理工作。
(3)定期对煤场进行绿化、美化,改善环境。
五、奖惩制度1. 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章制度由煤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煤场进出管理制度

煤场进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场进出管理工作,保障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煤炭运输和储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场内煤炭的进出管理,包括煤炭运输车辆、内部人员、外来人员等的管理。
第三条煤场进出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炭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煤场运营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煤场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配合执行。
第五条煤场进出管理制度由煤场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并向全体人员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进出车辆管理第六条进出车辆必须经过煤场管理部门的登记和审核,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煤场。
第七条进出车辆必须配备合格的司机,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件,严禁酒后驾驶和超载行为。
第八条煤场内严禁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停车场所进出。
第九条车辆在进入煤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保持车辆的安全状况,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条煤场严禁私自改装车辆,涂改牌照、遮挡号码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第十一条车辆进入煤场后,应按照指定的区域停放,严禁随意进出和闯入危险区域。
第十二条离开煤场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和出口离开,不得随意闯入其他区域。
第十三条煤场进出车辆必须遵守管理部门的指挥和要求,不得拒绝或自行决定进出煤场。
第十四条进出车辆必须遵守煤场内的相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煤炭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煤场内部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车辆的进出管理工作,确保进出车辆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内部人员管理第十六条煤场内部人员包括煤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清洁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方可上岗从业。
第十七条煤场内部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八条煤场内部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和工作证,不得穿拖鞋、赤脚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第十九条煤场内部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煤场内部人员必须遵守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的指挥。
火力电厂煤场管理制度

火力电厂煤场管理制度一、煤场管理机构1. 煤场管理机构由煤场主管、煤场管理员、煤场操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煤场主管负责煤场的全面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煤场的正常运行;- 煤场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煤场管理工作,包括煤炭的采购、储存、装卸和清理等;- 煤场操作人员负责煤炭的装卸、堆放和清理等具体操作。
2. 煤场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煤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二、煤场管理制度1. 煤炭采购管理- 煤场主管负责煤炭的采购计划制定,并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 煤场管理员负责具体采购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保证煤炭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符合要求;- 煤场操作人员负责接收、检查和验收煤炭,确保煤炭的品质符合要求。
2. 煤炭储存管理- 煤场管理员负责煤炭的储存工作,按照煤炭的种类和质量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并设置相应标识;- 煤场操作人员要定期检查煤炭的堆放情况,确保煤炭的储存安全和有效利用。
3. 煤炭装卸管理- 煤场管理员要制定装卸计划,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和设备,保证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 煤场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工作,确保作业过程安全有效。
4. 煤炭清理管理- 煤场管理员负责煤场的清洁工作,定期清理煤炭堆放区、道路和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煤场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清理工作,保证煤场的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5. 安全生产管理- 煤场主管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煤场管理员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煤场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劳保用品,遵守岗位操作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6. 环境保护管理- 煤场主管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煤场管理员要控制煤炭尘埃扬尘和废水排放,定期清理煤场周边环境,防止污染;- 煤场操作人员要遵守环保法规和规定,妥善处理煤炭灰渣和污水,保证环境质量达标。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3篇)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煤场中的工作环境安全、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煤场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确立煤场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3. 安全生产标准:制定煤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
4.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煤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及内容,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对煤场进行定期巡检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6.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煤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符合安全标准,如进出车辆的安全检查、堆煤区域的布局等。
7. 应急管理:明确煤场应急性质和应急救援组织、人员的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
8. 事故处理与报告:规定煤场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报告要求,包括事故快报、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等。
9. 安全奖惩措施: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成绩突出或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10. 安全监测与评估:建立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煤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是煤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定应根据煤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同时,为了确保煤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还需要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场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保障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在煤场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煤场应当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相关岗位,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煤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场的安全管理细则,并保持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一致。
第六条煤场应当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煤场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煤场管理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场管理工作,提高煤炭库存管理和利用水平,维护煤场设施、设备和现场秩序,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场,包括矿山煤场、煤炭仓储基地等。
第三条煤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环保为重、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煤炭安全储存和有效运输。
第四条煤场管理应依法合规,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
第二章煤场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煤场应建立健全煤场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相关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煤场应当设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煤场管理工作,包括库房管理、运输管理、设备维护等。
第七条煤场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煤炭品质、储存条件、运输设备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煤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煤场管理制度第九条煤场管理应建立健全煤炭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煤场应建立完善的煤炭库存管理制度,做好煤炭数量、品质、质量的核查记录,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煤场应建立健全的煤炭运输管理制度,对运输车辆、运输路线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煤炭安全运输。
第十二条煤场应建立完善的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销售数量、品质、价格等,杜绝销售煤炭出现问题。
第四章煤场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煤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煤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煤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煤场应建立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倡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共同维护煤场安全。
第五章煤场环境保护第十七条煤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因煤场运营而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保护周边环境。
第十八条煤场应合理利用资源,提倡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产生,推动绿色煤场建设。
第六章煤场效益管理第十九条煤场应建立健全的经济管理制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最新煤场管理制度

最新煤场管理制度为规范煤场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确保煤炭的安全生产与输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场管理,保障煤炭供应,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场管理制度是煤场管理的基本准则,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煤场管理要求做到有序、高效、安全,确保煤炭运输的畅通。
第四条煤场管理实行“负责制”,明确各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第二章煤场管理的机构与人员第五条煤场管理设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煤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场管理部门设有煤场主任,负责煤场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七条煤场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煤炭行业相关知识和经验。
第八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九条煤场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三章煤场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煤场管理部门根据煤炭运输计划确定煤场存储和运输方案。
第十二条煤场管理部门负责煤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煤场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检修队伍,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煤场管理部门对煤炭品质进行检测,确保煤炭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煤场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煤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煤场管理部门负责煤炭的装车、卸车和堆放工作。
第十七条煤场管理部门要做好煤炭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反馈相关数据。
第十八条煤场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煤炭运输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煤场管理的安全保障第十九条煤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煤场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作业。
第二十一条煤场管理部门要配备消防设施,建立应急预案,防范火灾事故。
第二十二条煤场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二十三条煤场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五章煤场管理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违反煤场管理制度的从业人员,煤场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煤炭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厂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保、高效,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炭厂的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财务、人事等各部门。
第三条煤炭厂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环保优先,绿色发展;3. 以人为本,注重员工权益;4. 依法治厂,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炭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厂长:全面负责煤炭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2. 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安全、环保、人事等部门;3. 生产部:负责煤炭生产、设备维护、生产调度等工作;4. 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等工作;5.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6.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筹措等工作;7. 人事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厂长:负责制定煤炭厂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副厂长:协助厂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管理;3. 生产部: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4. 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5. 安全环保部:确保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环境;6. 财务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7. 人事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员工权益。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管理1. 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厂内资源,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经厂长批准后执行;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原材料需求、设备运行、产品质量等;3. 生产计划应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生产调度管理1. 生产部负责生产调度工作,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2. 生产调度应遵循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3. 生产调度应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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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调煤车辆出入检查制度为规范内调煤管理和拉运秩序,杜绝煤炭流失,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内调车辆出入检查制度:一、内调车辆(包括地销煤车辆)出入厂区必须将车停在验车区(摄像头下)进行查验;停电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监控检查时,必须打起车厢,打开马槽进行检查。
二、车辆入场检查项目为票据、塑封、上岗证、水箱、煤形、留煤装置;出场检查项目为票据、车底清理、留煤装置。
三、检查标准:塑封三孔串联封锁条数齐全完好,编号与票据相符;车厢煤形煤样无可疑卸煤痕迹;水箱标准合格,保持空箱;车身、驾驶室各部位无暗箱、夹层、无恶意留煤装置,无放置重物;票据齐全(包括大票小票),填写规范,无涂改,各环节验章齐全;司机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四、地销煤车辆出入门时必须持有地销指令单和过衡单,经查验无误后,方可登记,签字,盖章放行。
五、实行双人上岗检查制度,一人现场检查车辆,一人通过监控视频检查车厢,查验票据,登记台帐,签字盖章,坚持先验车检查,后登记盖章放行。
六、《车辆检查登记台帐》由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登记。
《内调煤台帐》由票据、监控检查人员登记,做到字迹工整、清晰,项目齐全、无涂改。
七、票据和台帐实行分矿别、煤种登记、装订,班班汇总,当班与煤场、磅房票据台帐核对后,集中保管备查。
八、严禁不经查验签字盖章或补盖印章,否则将追究责任。
九、凡发现车辆不符合本制度或有被辞退司机继续拉运的,应立即扣留车辆,及时汇报保卫科查处。
内调车辆重车过衡工作制度一、重车过衡程序为:车辆停放--证件票据检查--台帐登记--过衡打票--盖章放行。
二、车辆停放:重车上磅前应确保衡器复位归零,车辆停放位置正确应保证监控车号和车厢图像清晰全面;过磅时应保证驾驶室和磅上无人员坐卧和站立。
三、证件票据检查标准:上岗证必须人、车、证相符;大票,准销票,卸煤票齐全,字迹清晰,无涂改,验章签字齐全,无超时和亏吨。
四、台帐登记:台帐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无涂改,其中《内调煤上站计量台帐》要求分矿别,分煤种填写,《准销票回收台帐》要求一车一票。
五、过衡打票:过衡打票应在快灰采样结束后进行(东站在传灰分的情况下,应在灰分结果传到称重系统,且数值合格后进行),过衡时要求一人监督,一人操作,依次录入车号、矿别、煤种、司机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数据,出现录入错误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通知车辆重新上磅过衡;票据打印时,应先打小票,再打大票,严禁倒置或私自补打票据。
六、盖章放行:大(小)票加盖衡章前应对票据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留存存根,加盖衡章后放行。
七、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填写《异常台帐》,按调度指令处理:1、灰分超标;2、超亏吨500公斤以上;3、超时;4、有卸煤痕迹,无卸煤票据;5、上岗证、票据查验不合格;6、由于工作失误或称重系统故障等其它原因,需要二次上磅过衡的;7、其它异常情况需要汇报请示处理的。
八、交接班前应将当班报表,票据,台帐进行汇总核对,异常情况必须在报表、台帐上注明;由专人负责上报报表,与门卫,煤场进行三方票据核对。
九、司磅人员因工作失误,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或给不法人员可乘之机的,将按相关制度进行追究处理;参与或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取样测灰工作制度一、接班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测试,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定期对管理样进行测试,校正曲线数据,严禁不经检测启动设备。
二、取样时,应及时将测灰仪内上一车煤样取出倒净,在采样机出料前,提前将空料桶放在接料口,正常情况下,应用一只料桶循环取样,不得用两只以上料桶循环取样。
三、取样料桶应放置在正确位置,防止接料抛洒;注意地面杂物,雨雪天气应注意地面湿滑,避免摔倒发生安全事故。
四、所采煤样过少,不能正常测灰时,应及时通知采样员补采,不得空桶或量少测灰。
五、无特殊要求不得留存煤样,特殊情况需要留存时,必须用专用料桶留存,并填写留存标签,注明留存原因,时间、车号、煤种和化验结果。
六、启动测灰仪前应先确认所测煤样的车号、煤种、矿别,一般情况下系统和磅房称重系统连接正常时(即:传灰份时),无需确认车号、矿别和煤种,系统会在磅房保存数据后自动识别条件,此时可直接启动测灰仪进行测灰;特殊情况下系统和磅房称重系统不连接时(即:不传灰份时),在启动测灰仪时,必须向采样员询问确认被测煤样的车号、矿别、煤种后输入车号,并选取正确的曲线后,方可启动测灰仪。
七、灰分测试结束,并传输到称重系统后,应及时通知采样员登记,开启磅前栏杆放车下磅。
灰分出现超标异常时,应及时通知采样员通知磅房停止过磅,同时汇报公司调度室核查处置,不得隐瞒不报。
八、严禁非专业人员进入电脑控制系统修改、删除数据或做任何操作,否则将以违纪论处。
九、当班工作结束后,应打印当班测灰报表,并与采样登记台帐核对车数和灰分,填写汇总表,出现数据或车数不符等异常情况时,必须查明原因,注明情况,并签字。
煤样异常观察工作制度一、东快灰煤样异常观察工作由取样员负责,情况汇报、台帐登记由采样员负责;西快灰煤样异常观察(通过视频观察)、登记工作由操作员一人负责。
二、异常观察主要观察上站车辆煤形是否有卸煤痕迹、有无明显影响煤质的杂物、煤形与矿方装车形状是否一致等异常情况。
三、发现有盗煤、换煤或影响煤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磅房核实相关情况,有问题或核实不清的要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处理。
四、采样员应及时填写《煤样异常登记台帐》,台帐应对车辆的上站时间、车号、矿别、煤种、异常位置、核实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好台帐以备核查。
塑封检查、启封工作制度一、车辆塑封由煤场设专人定岗定点进行检查启封。
塑封完好和编号检查核对无误后进行启封,并登记台帐,保存塑封。
二、塑封完好标准:塑封条数无缺少,封锁实行"三孔串联",车门无漏封,塑封无残缺或有明显开启痕迹,编号与矿方票据登记编号相符。
三、检查核对时,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塑封编号的票据现场对塑封进行逐一核对、检查。
确认每一条塑封都合格后,由工作人员亲自开启,严禁司机或他人代为开启。
四、塑封开启时,应及时登记台帐,要求一车一登记,不得集中开启或登记,台帐登记要求分矿别、分煤种进行登记。
五、开启后的废旧塑封编号片,由当班工作人员逐车串联后集中保管,不得遗失或私自销毁。
六、每班工作结束后,由煤场领导负责对当班塑封数和台帐进行核对、清点,确认无误后收回,当班台帐和废旧塑封进行集中保存、备查。
七、工作中发现有票据无编号、塑封不完好、串联不正确、有缺少塑封、车门漏封等盗煤嫌疑异常情况的,应立即扣留票据,在台帐注明情况,同时汇报公司调度室安排查处。
八、公司督查组负责定期对煤场台帐与门卫检查台帐、票据原始编号进行督查核对,发现有违规操作或参与违法行为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情节严重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煤炭卸车验收工作制度一、内调煤炭在站台卸车验收工作由煤场收煤工负责,其验收程序为:证件、票据、水箱查验--安排卸车--煤质车底清理查验--票据签字--台帐登记--二次清底--盖章放行。
二、证件、票据、水箱查验标准:上岗证,人、车、证相符;票据、煤种、矿别、司机大小票统一、无涂改,验盖衡章、签字齐全;水箱大小合格且无水;无暗箱、夹层、重物等恶意留煤装置。
三、安排卸车:收煤工应现场指挥车辆到指定地点卸车,严禁私自卸车。
四、煤质、车底查验:卸车后要求工作人员现场对所卸煤炭质量采取目测、手掂的方法进行查验;对车底清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煤质合格和车厢清理干净。
五、票据签字、放行:要求在票据上签注收煤人员姓名、卸煤时间和卸煤货位号。
坚持先验后签,严禁不经查验,签字放行。
六、二次清底、登记台帐、票据盖章放行:二次清车时,司机必须熄火下车,车辆安全间距不小于三米,经验收人员检查,确定清底合格,车厢放平后,向司机收取票据,进行台帐登记,盖验章放行;台帐登记要求分矿别、煤种分别登记,以便核对、检查。
七、有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的,必须扣票、扣车,汇报调度室安排查处:1、上岗证人、车、证不符;2、票据检查不合格;3、水箱超标或不放水;4、有恶意留煤装置;5、司机私自卸煤;6、有偷煤、盗煤行为;7、煤质低劣、与所拉品种不符;8、其它有违反流程制度、盗煤嫌疑需要汇报查处的异常情况。
八、每班班后,要求对当班的票据、台帐分矿别、分煤种进行汇总、核对、装订,确认无误后,由带班长负责与磅房、门卫进行三方对票。
九、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违规操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罚,里勾外联,参与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内调车辆清底工作制度一、内调车辆清底工作由煤场清底组负责,人员出勤必须保证每班四人以上,各类清理工具完好。
二、车辆在煤场卸煤后,要求进行两次车底清理,即:车辆煤场卸车现场清理和二次定点清理。
三、车厢清底标准:车辆底板外露,四壁、四角无明显浮煤,车厢帽檐、油箱、大梁各处无明显存煤,整车留煤总量不超过50公斤。
四、现场清底由收煤人员负责查验,二次清底由煤场专人负责查验,查验人员应高度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未经车底清理查验,不得签字盖章放行,严禁先签字后验车。
五、工作中发现车辆有恶意留煤或偷煤、盗煤行为时,应立即扣票、扣车,汇报调度室安排查处。
六、清底和验收人员工作失职、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处罚,里勾外联参与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制度一、例检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和安全忧患意识,认真开展例检工作,文明上岗,佩戴标志,坚守岗位。
二、例检地点设在赵城西站二次清底处,要求例检人员现场检查,并登记台帐。
三、例检项目及标准:1、证件:做到上岗证、驾驶证、资格证"三证"齐全;2、标识牌:固定合格,位置适当,无私拆;3、灯光齐全完好,刹车有效;4、消防器材完好有效;5、无暗箱、档板、大帽檐等恶意留煤装置。
四、检查灯光时,要站在车辆左前方或左后方45度角处,指挥司机逐项开启灯光,确保检查时人身安全。
五、对有隐患问题的车辆,要现场告知整改要求和复查时间,必要时给予停运和相应处罚,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车辆应立即停运,送交保卫部门查处。
六、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按时进行复查验收,整改不合格的,例检员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或采取扣票、停运措施。
七、台帐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整洁、无涂改,内容真实、准确。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把遗留问题交待清楚,以便进行复查验收。
异常煤样采制化验工作制度一、异常煤样指有超灰、亏吨、煤质煤形异常,有偷煤、换煤违法违纪的可能,由调度、保卫或相关部门通知要求采制化验的煤样。
二、采样:接到调度或相关部门的指令后,及时派采样员到现场采样,采样时应在相关单位要求的地点部位进行采样,必须有保卫、煤场、司机同时在场,并同时在采样标签上签字认可。
三、制样:制样应及时,按国标制样,一样一制,凡异常煤样都必须做留存备份,无相关单位通知,不得自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