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展开论述,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两种:一是法定抚养权,二是实际抚养权。
法定抚养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抚养权;实际抚养权是指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享有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的归属1. 双亲抚养在一般情况下,双亲抚养是最理想的抚养权归属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单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离婚、一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时,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需要,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第三人抚养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均无力抚养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归第三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抚养的,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四、抚养权变更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
2. 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最大原则,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
3. 具备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2)原抚养方有其他严重过错,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3)原抚养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4)其他原因,如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等。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怎么判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怎么判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而在离婚纠纷中,关于抚养权监护权的问题,一直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怎么判?家长应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怎么判1、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处理,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抚养权的归属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由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情况,将孩子抚养权优先判决给对孩子成长较为有利的一方。
3、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女方放弃抚养权或者女方的条件明显不适合抚养孩子的除外。
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内的孩子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条件,包括经济收入,有无住房,有无时间陪伴照顾孩子有无过错行为等因素,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对孩子成长较为有利的一方。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
当然抚养权确定后出现法定情况可以申请变更。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
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专业团队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三、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怎么判”的相关法律知识,夫妻离婚双方应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妥善安排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尽量减轻因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所谓的抚养权,也就是一种基本的人身权利,属于父母必须对孩子履行的抚养义务。
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必须抚养孩子到十八周岁为止,而抚养权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那么,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我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一、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总的来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二、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抚养权的归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以上是一篇关于“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除此以外,还有抚养权的概念以及抚养权的归属。
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在法律上,是否形成抚养关系需要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认定:
1.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报答的义务等。
2. 是否共同生活在一起。
如果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例如父母将未成年子女送往寄宿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机构,由他人对其进行教育和管理,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抚养关系。
3. 是否有经济上的联系。
父母需要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以确保其健康成长。
如果父母没有承担这些费用,或者双方之间不存在经济上的联系,那么也不存在抚养关系。
4. 是否具有亲情和感情上的联系。
抚养关系的建立是基于亲情的纽带和感情的联系的。
如果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缺乏亲情和感情的联系,例如父母只是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但并没有真正关心和照顾未成年子女,那么这种情况也不能认定为抚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并不是绝对的,具体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子女抚养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的规定与注意事项

子女抚养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的规定与注意事项一、引言离婚是夫妻关系解除的一种法律程序,对于有子女的夫妻而言,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协议书中必须重点关注的内容。
本文旨在探讨子女抚养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的规定与注意事项,并提供一些建议。
二、子女抚养的基本原则子女抚养问题首先应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制定合理、公正的抚养方案。
在离婚协议书中,常见的子女抚养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1 共同抚养责任: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不论婚姻关系是否结束,都应独立负责抚养和教育子女。
1.2 最佳利益原则: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方案应当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依据,而非父母的个人意愿。
1.3 平等原则: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平等对待,共同制定子女抚养方案,不应对一方或某一方面倾斜。
三、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规定应全面、明确,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子女抚养权归属: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双方中的哪一方,或者是否共同抚养。
2.2 子女抚养费用: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费用责任,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是由一方独自承担,并明确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2.3 抚养方式和时间分配:具体规定子女的抚养方式,如定居地、学校选择等,并明确双方抚养子女的时间分配。
2.4 子女教育决策:明确规定双方在子女教育方面的决策权,如学校选定、教育费用的支付等。
四、注意事项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关于子女抚养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3.1 子女权益优先: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方案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子女的权益,确保子女得到充分的关爱和教育。
3.2 灵活性和变动性: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方案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子女成长和变化的需求。
3.3 考虑子女年龄:根据子女的年龄和性格特点,合理安排子女的抚养时间和方式,确保他们获得适当的关怀和教育。
3.4 协商解决争议:如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存在争议,应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对于那些有小孩的家庭,父母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编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院进行判决。
那么你知道父母离婚的小孩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怎样的吗?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抚养权司法解释

抚养权司法解释⽗母对于未成年⼦⼥,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这既是⼀种权利,也是⼀种义务。
抚养权是有法律依据的,⽗母是需要确定双⽅当事⼈的抚养权。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抚养权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抚养权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第三⼗六条⽗母与⼦⼥间的关系,不因⽗母离婚⽽消除。
离婚后,⼦⼥⽆论由⽗或母直接抚养,仍是⽗母双⽅的⼦⼥。
离婚后,⽗母对于⼦⼥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如双⽅因抚养问题发⽣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民法院根据⼦⼥的权益和双⽅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七条离婚后,⼀⽅抚养的⼦⼥,另⼀⽅应负担必要的⽣活费和教育费的⼀部或全部,负担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判决。
关于⼦⼥⽣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在必要时向⽗母任何⼀⽅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或母,有探望⼦⼥的权利,另⼀⽅有协助的义务。
⾏使探望权利的⽅式、时间由当事⼈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判决。
⽗或母探望⼦⼥,不利于⼦⼥⾝⼼健康的,由⼈民法院依法中⽌探望的权利;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第⼗条⽣⽗母送养⼦⼥,须双⽅共同送养。
⽣⽗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条收养⼈收养与送养⼈送养,须双⽅⾃愿。
收养年满⼗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应当征得被收养⼈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婚⽣⼦⼥仍然是⽗母双⽅的⼦⼥,⽗母双⽅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母双⽅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不复存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一直是一个热门问题,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在法律上,对于子女的抚养权,是怎么判定的呢?
相关案例
2006年3月,郭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陈某,双方自由恋爱很快成立了家庭,2006年,陈某生下儿子小郭,2010年双方因感情不和,陈某带着小郭住到了娘家,2014年,陈某告诉郭某自己想离婚,于是双方就离婚事项进行了协商,双方对财产及其他问题都无争议,便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孩子由陈某抚养,郭某定期出抚养费。
但2014年年底,郭某在探望孩子时,孩子表示,小郭自己表述想和郭某一起生活,而陈某认为,虽然离婚时孩子由自己抚养,郭某与儿子生活时间不长,无法尽到抚养责任,不同意。
但郭某认为,孩子现在长大了,明确表示想和自己一起生活,难道就没有选择权?
相关法律
(一)协议处理孩子抚养权、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二)诉讼处理孩子抚养权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甚至处在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因此,在子女抚养权判定时,孩子自己的意愿是很重要的,当然如果夫妻一方有比较严重的疾病或者有不良嗜好的,那么在抚养权的争取方面,也是没有优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