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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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依法治国是指在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中,依据法律来指导和规范行政管理、经济活动、社会生活、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的行为,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一种理念和实践。

依法治国是新中国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是中国共产党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提出的基本方针之一。

一、坚持法治理念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理念,这是一种行为准则和规范,是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规定,维护和保障公民权益,确保国家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依法行使职能的行为原则。

依法治国是在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原则。

二、建立法治体系建立法治体系是重要的任务之一,包括完善宪法法律体系、加快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法律服务和司法公正、实现法律执行体制的公正与透明等。

建立法治体系不仅能够为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也能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严格法律执行依法治国追求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公平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关。

这需要以法律为基础,制定和执行法律规定。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对司法机关及其他执行机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司法公正和透明度,确保行政机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实行“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地行使职能。

四、推进法律市场化构建法律市场化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方向,它不仅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如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同时也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经济收入。

这需要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监管机制,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培育法治文化依法治国需要培育法治文化,使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法治文化的内容包括尊重和遵守法律、崇尚法治精神、守法自觉、公正为民、按照法律行事等。

培育法治文化需要加强公民法制意识的教育,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人文支撑。

总之,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针之一,具有重要的科学内涵。

它的实践需要贯彻到国家所有领域,我们需要从法治的角度审视和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工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据古语所言:“人民有法,法不可违。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政治伦理观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

首先,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是要规范政治行为。

即强调以法律为准则,以法律为依据来行使权力,将政治行为纳入法制约束范围内。

政府、社会团体、公民等要求行使自己权力时,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不能越雷池半步。

其次,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是要规范社会风气。

按照法律有权与义务必须存在相应的社会风气,以确保社会风气的实质一致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合法权益,确保遵守法律的义务,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还在于规范社会秩序。

依法治国的实质是用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维护平等权利,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遵守法律的义务,避免以各种方式破坏社会秩序,避免违法行为,有效地化解社会悬而未决的矛盾纠纷。

最后,要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还应该重视改革创新。

只有不断创新法律制度,才能使法律体系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使法律的科学内涵得到不断提升,使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法治社会”的伟大梦想。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是以法律为准则,以法律为依据来行使权力,规范政治行为,规范社会风气,规范社会秩序,不断改革创新等。

实现这一科学内涵,必须大力提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完善民主法制,建设都市在线的社会,推进社会的发展,促进公民的幸福和自由获得,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法治社会”的伟大梦想。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意义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促进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有力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表现形式已当然地包含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之中,并且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治在作用上是相辅相承的。

江泽民同志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因此,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在整体上的综合体现,当然地包含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中,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而维护国内稳定的政治局面,就必须运用法律武器。

恩格斯说过,在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之下,广大的农民和他的家庭只能把自己的希望寄托于君主给自己以雨露和阳光。

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不可能产生现代法治。

现代经济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市场经济,一种是计划经济。

人们通常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计划经济就是人治经济。

因为计划经济主体是国家和集体,市场经济的主体却是多元而独立的。

市场经济的产品能够进行自由与平等的交换,而计划经济则是依靠国有统一分配各种资源;市场经济是以市场的价值规律、竞争规律来优化物质和人力的资源配置,计划经济则存在着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科学内涵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把人们的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五大精神上来,这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依法治国,本质特征是把广大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用以治理国家,也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由广大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因此,依法治国的主体必须也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只是在人民授权范围内行使某些行政管理权或司法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绝不能未经人民授权或者超越人民授权成为站在人民之上的治理国家的主体我们常讲国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如果公仆成了治国的主体,广大人民成了治理的对象,这就把关系颠倒了。

所以,依法治国,包括依法治市、治区、治厂、治乡等等,都不能异化为由少数国家公务人员以权治民,把法作为权的工具,作为行使权力的手段去对付人民群众,这是与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的。

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人治的影响根深蒂固。

封建专制时代也讲法制,而那是“法令者,防民之具也”,法是统治人民的工具。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进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没有自觉地清除人治的影响,建立保障人民民主的制度,法制很不完备。

直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更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要用法治取代人治,要以民主之法,治社会主义之国但是从总体来看,我们现在仍处在由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处在由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向依法监督制约权力的机制转变的过程之中。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依法治国是指国家遵循宪法、法律及其他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政治活动、社会经济活动及文化教育活动,实行法治思想,把法治作为政治活动、社会经济活动及文化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从而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发展,确保法治社会建设有序进行的体制和过程。

依法治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当考虑和统一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的关系,并根据这些制度的具体规定及特点,谨慎、妥善地处理政治、法律、军事、经济、社会等各项关系。

二、科学内涵1、以宪法为基础的法治宪法是指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当前国家政权的基础,是行使、维护国家权力的法律基础,是国家建设及社会生活的立法依据,具有法律依据力、强制力和约束力,是国家正确使用权力、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石。

因此,依法治国应首先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法治,让法的尊严在社会上活跃起来,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各种行政决策和行为都依宪法而行,促进两党制基本原则、法治精神和尊法文化得以实现。

2、社会制度多元发展依法治国不仅要重视法制建设,而且要重视社会制度的建设,把社会公正、社会和谐、分工协作作为治理活动的目标,坚持多元发展原则,发展社会市场经济、劳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从而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在各自领域发挥自身作用,实现多元发展。

3、科学思想指导体制建设现代社会,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建设必须坚持科学思想指导,不仅要遵循法治精神,更应符合社会需求的发展趋势,实现既科学又合理的体制改革,确保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的先进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要实现此目标,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决策决定的依法性、正当性、公正性、合理性,对重大乃至关键性的政策问题和案件,加强法治思想指导,强化依法治国的责任意识,让法律充分发挥约束权力。

三、结论综上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包括:以宪法为基础的法治,社会制度多元发展,科学思想指导体制建设等。

只有坚持宪法、依法施政、加强法治意识,才能使依法治国成为现实,推动国家社会全面进步。

依法治国的重要内涵和意义

依法治国的重要内涵和意义

一、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从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依法治国的内涵简明地说,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

它包括以下内容:l、依法治国的终极主体是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国家事务。

3、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治理国家。

4、我们的党是把人民的意志集中起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然后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的“法”字,在当代中国就是指真正反映全体人民意志的,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现行宪法和法律。

二、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依法治国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其一、依法治国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

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国家能够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各项制度和方针、政策能够符合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条件。

实行依法治国,能够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民主是有人类社会以来最高类型的民主,这种优越的民主要真正成为现实,这要靠法制来保障,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在当今中国,十三亿人民不可能人人都去执掌政权,而只能通过民主选举的政权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为了保证这种权力的行使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根本的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体现人民意志的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并保证这种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来确保人民政权为人民服务,为公众利益服务,为最广大人民谋福利。

在这种情况下,政权机构制定良好的法律并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按人民的利益的意志办事,就是从根本上体现了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篇一一、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价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迈进,离不开法治保障。

只有加强法治建设,依法界定市场与企业、市场与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发展关系,处理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冲突,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完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发展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民主是法治的价值目标。

发展人民民主,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权利与自由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我国具有良好的民主政治基础,推动民主政治实现更大发展,人民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需要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实现公权力运行与规制的法治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制度上排除对公民权利自由的不当干预,保障公民各项权利落到实处。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组织保障。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还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功利性、随意性行政问题还在一些地方一定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

只有通过法治国家建设,建立体制健全完善、权力依法行使、监督制约有力、权力责任统一的法治政府,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一、引言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九大综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保障,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大意义。

二、深化法治建设的必然性在新时代,中国正处于社会和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依法治国建设成为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不仅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更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需要。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构建公正合理的法治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仅是简单的发展法律制度,更是要构建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文化,是一种全方位、深层次的制度变革。

依法治国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国民的法治意识,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选择在新时代,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要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决策机制,完善法治执行体系,强化法治监督机制,形成有权有责、行权受制、违法必究的良好局面。

五、从国际经验中汲取启示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吸收世界先进的法治理念和制度设计。

也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发展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六、个人观点和思考我认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我国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保障,有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七、总结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所面临的一项长期紧迫的历史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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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科学内涵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把人们的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五大精神上来,这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依法治国,本质特征是把广大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用以治理国家,也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由广大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因此,依法治国的主体必须也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只是在人民授权范围内行使某些行政管理权或司法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绝不能未经人民授权或者超越人民授权成为站在人民之上的治理国家的主体我们常讲国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如果公仆成了治国的主体,广大人民成了治理的对象,这就把关系颠倒了。

所以,依法治国,包括依法治市、治区、治厂、治乡等等,都不能异化为由少数国家公务人员以权治民,把法作为权的工具,作为行使权力的手段去对付人民群众,这是与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的。

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人治的影响根深蒂固。

封建专制时代也讲法制,而那是“法令者,防民之具也”,法是统治人民的工具。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进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没有自觉地清除人治的影响,建立保障人民民主的制度,法制很不完备。

直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更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要用法治取代人治,要以民主之法,治社会主义之国但是从总体来看,我们现在仍处在由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处在由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向依法监督制约权力的机制转变的过程之中。

当前,在不少地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中,口头讲法治,实际行人治的现象,“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不愿接受人民对权力监督制约的现象所在多有_因此,在人们的认识和行动上,真正确立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观念,这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有多种途径和方式。

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依法治国,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二有些同志,其中不少是信奉“人治”,信奉“权大于法”的人,把人大看成是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甚至把人大当成是找麻烦、多事的机构,看来这些同志应该认真学习宪法,深入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真正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切实维护人民民主权利。

人大也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大的立法职能、监督职能,真正体现出广大人民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力.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宪法所规定的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

二、依法治国重在以法治权、治官我国现己颁布实施的法律中,80铸是通过行政活动来体现和实施的,所以,依法治国不仅要求全体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利益,更重要的是要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使他们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时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这是依法治国十分重要而又大量的任务。

国家干部奉公守法的表率作用会给广大群众带来很好的影响,而政府公务人员、司法人员违法乱纪,比普通老百姓违法造成的危害更大影响更坏。

有些老百姓的违法行为,既有本人的责任,也有不少是与大大小小的当权者有关。

有些当权者为了自身和局部的利益,以自己手中的权力幕后指使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假冒伪劣有增无减,滥伐森林、污染江河、乱占耕地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了当地当权者的默许和保护。

事实表明,法不能治权、治官,依法治国将是一句空话。

把依法治国的重点放在以法治权、治官上,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完全一致的。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在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靠法律来规范、制约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这些年来,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前进中也不断出现种种干扰和阻力。

你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使之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有人就以权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你要搞活流通,有人就以权搞地区封锁、部门垄断,搞官商结合、权力经商;你要珍惜土地资源,依法保护耕地,有人就以权倒卖耕地;更有甚者,有人以权走私、以权抗税、以权弄虚作假,等等。

总之,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人却使权力进入市场,搞“权力经济”。

事实表明.如果不以法治权、治官,我们推行的一些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作法,在有些地区或部门,或者执行不下去,或者“走样变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很难真正建立起来的。

三、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江泽民同志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这句话科学地阐明了加强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一个基本方面就是要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也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

执行宪法和法律,是按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是保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所以,依法治国,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以宪法和法律所具有的更为普遍的约束力和更为广泛的权威性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通过推行依法治国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首先,各级党委领导要带头学法、懂法、强化法治观念。

第二,党委要模’范守法、自觉用法党委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在制定各项重要决议、决定以及发表重要讲话、指示时,都要认真做到处处注意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委能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党的领导,就会推动政府更加重视依法行政,从而确保全党全民意志统一,政令畅通。

第三,重视发挥人大的作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又是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政党,我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必须始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而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应成为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领导人民前进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注重和善于运用人大的立法职能,以法律形式体现党委的主张和意图;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定;依靠人大依法强化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以及通过人大经民主与法律的程序任免干部等等。

所有这些,都使党的领导置于更为广泛的人民民主的基础之上和法律的权威之中,无疑会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更加正确有效。

重要意义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

1996年2月8日,江泽民同志发表了《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同年3月17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战略目标,1997年1月21日在中国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对中国法学界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997年9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载入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可以充分看出中央领导人依法治国的决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已经成为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依法治国,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也势必造成混乱。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法制思想的指导下,法律逐渐形成了体系,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然而还不够完善,还要进一步推出适合中国经济改革步伐的、满足国家管理、新的更为具体的法律、法规,然而单纯从法律体系方面着手依法治国,还远远不够,而必须树立全党、全社会依法治国的观念,这就必须明确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一、1.法律是中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具体体现。

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及其执政党并不完全代表人民,而主要代表资产阶级,因而,其法律只能是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而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体现的是无产阶级、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广大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这一立法机关,实现对国家重大问题的立法权,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立法权,对国家机关的组建与监督权,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种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这也是社会主义能够,也必将战胜资本主义的地方。

坚持和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2.用法律来保护公民个人民主权利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和责任,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均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为保障公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不受侵害,必须高举法律的武器,提高法律意识,对侵害公民的民主权利的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予法律制裁,使公民得到公正的保护,只有用法律来保护公民的个人民主权利,才能够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3.法律是民主监督的法尺国家机关被人民授权管理国家的同时,为防止权力被无限制滥用,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监督国家机关是否依据法律授权,依据法律行使权力,防止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而监督的法尺就是法律、法规。

没有法律作为评判标准就无法进行是与非、对与错的判别,也无法追究法律责任,无法对行政、司法、审判行为进行约束,所以实行民主监督必须与法律相结合,法律是民主监督的法尺。

4.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不可分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是法制的民主,民主政治没有法制的约束带来的将是混乱,法治的实现也离不开民主的充分发展,没有民主的法制是独裁的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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