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了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旅游规划的质量,国家出台了《旅游规划通则》。
而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且详尽的实施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1、实施细则的目的和依据明确制定《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旅游规划通则》的各项要求,使其在实际操作中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依据则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旅游行业的发展实际。
2、适用范围规定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和实施过程,包括区域旅游规划、景区旅游规划、旅游线路规划等。
3、基本原则强调旅游规划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持续性、创新性和市场导向等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游客需求的满足以及旅游目的地的长远发展。
二、旅游规划的编制1、编制主体明确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承担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同时,对编制团队的专业构成、经验要求等作出规定,以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
2、编制程序详细规定旅游规划编制的流程,包括前期调研、规划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修改完善等环节。
要求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基础资料收集列出旅游规划编制所需收集的基础资料清单,包括旅游资源状况、市场需求情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关政策法规等。
同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要求。
三、旅游规划的内容1、旅游发展现状分析深入剖析旅游目的地的现状,包括旅游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等,旅游市场的规模、结构、需求特点等,以及旅游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旅游发展目标与战略根据现状分析,明确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如市场定位、产品开发策略、营销推广策略等。
3、旅游空间布局合理规划旅游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如旅游核心区、缓冲区、配套服务区等,明确各区域的发展重点和功能定位。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旅游规划管理,提高旅游规划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应当服从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发展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
第四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导向的原则,重视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合理利用,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第五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旅游发展规划的范围第六条旅游发展规划市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
第七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确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拟定旅游业的发展规模、要素结果与空间布局,安排旅游业发展速度,指导和协调旅游业健康发展。
第八条旅游发展规划一般为期限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规划。
第九条旅游发展规划按照范围划分为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地方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条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三章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与经济增长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适应。
第十二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有关区域规划相协调,应当遵守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国家确定的重点旅游线路、旅游区的发展规划;地方旅游局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国家旅游局对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市场前景、资源条件、环境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从市场需求出发,注意生态环境和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和延续,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与技术手段。
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及要求

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及要求一、编制过程1.项目需求分析:确定项目的主题、目的、地区、预期效益等;调研分析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可行性。
2.资源评估:对目标地区的自然、人文、历史遗迹等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资源的种类、质量、适宜度等。
3.目标定位:根据项目需求和资源评估,确定专项旅游规划的目标,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
4.规划设计:综合考虑目标定位和资源评估的结果,设计具体的规划方案,包括旅游产品的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策略等。
5.经济评估:对规划方案进行经济评估,包括投资成本、收益预测、市场开发潜力等。
6.社会影响评估:评估规划实施对当地社会影响,包括环境影响、社会发展等。
7.专家评审:请相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完善方案: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9.公众参与:组织公众参与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听取公众意见,形成共识。
10.最终确定:将经过修改完善的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正式启动实施。
二、编制要求1.规划目标明确:规划方案应明确规划的目标,即发展何种专项旅游,并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
2.资源整合合理:规划方案应充分整合目标地区的旅游资源,发挥资源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3.旅游产品创新:规划方案应创新旅游产品,开发独特的特色旅游项目,满足游客的需求。
4.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方案应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通信、住宿、餐饮等设施,为旅游发展提供支持。
5.宣传推广策略:规划方案应制定宣传推广策略,包括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网络宣传等,提升目标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经济有效性:规划方案应经济可行,投资成本合理,收益预测合理,市场开发潜力充分。
7.环境友好:规划方案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
8.社会稳定:规划方案应考虑当地社会的稳定发展,尊重当地居民的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9.公众参与: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应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共同参与规划的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济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济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济政办字〔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济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济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该《规划》,现就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济宁旅游业文旅共荣、城旅共兴、全域发展,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着力抓好旅游大项目建设,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强化旅游市场营销,加强基础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加快实现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提质增效。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专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与本《规划》紧密衔接,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要制定《规划》实施分工方案与细则,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提升《规划》实施效果。
《济宁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由市旅游发展委负责印发。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4日。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它为旅游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细节要求。
本文章将概述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对于旅游规划的重要性。
一、旅游规划的目标和原则旅游规划的目标是实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旅游规划的原则包括循序渐进、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等。
二、旅游规划的内容和要求1.景区规划景区规划要根据景区的自然条件、旅游资源以及游客的需求,合理规划景区的布局和功能区划。
同时,要考虑保护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旅游路线规划旅游路线规划要根据地理条件、旅游景点的分布和交通状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交通运输方式。
要考虑到游客的安全和便利性,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
3.旅游设施规划旅游设施规划包括酒店、餐饮、购物等服务设施的规划。
要根据游客的需求和预期,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设施。
同时,要考虑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的建设方式。
4.旅游产品规划旅游产品规划要根据游客的需求和市场的需求,制定多样化的旅游产品。
要注重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创造优质的旅游体验。
5.旅游宣传和推广旅游宣传和推广是旅游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游客介绍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三、旅游规划的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在制定旅游规划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了解当地的自然、人文和经济状况。
要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现有旅游资源的利用情况和潜力,为规划提供依据。
2.制定规划方案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制定旅游规划的方案。
方案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当地的自然条件、旅游资源、游客需求、地方经济发展等。
制定方案要充分协商和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3.实施方案在方案确定之后,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
实施计划要包括具体的工作任务、时间表和预算。
相关政策要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方,为旅游规划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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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XX)《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XX)ICS 03.2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971-20XX旅游规划通则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ourism planning20XX-02-24 发布20XX-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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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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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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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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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2-20XX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文化旅游项目策划与实施手册

文化旅游项目策划与实施手册第1章项目概述 (4)1.1 项目背景 (4)1.2 项目目标 (4)1.3 项目意义 (5)第2章市场调研与分析 (5)2.1 市场现状分析 (5)2.1.1 市场规模 (5)2.1.2 市场结构 (5)2.1.3 竞争态势 (5)2.1.4 消费特点 (5)2.2 目标市场定位 (5)2.2.1 确定目标消费群体 (6)2.2.2 明确市场区域 (6)2.2.3 产品定位 (6)2.3 市场需求预测 (6)2.3.1 文化旅游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市场潜力巨大。
(6)2.3.2 文化旅游产品将更加多样化、个性化,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6)2.3.3 文化旅游市场将逐步向高品质、高体验度方向发展,消费者对旅游产品的品质要求不断提高。
(6)2.3.4 文化旅游市场将加大对创新性、独特性旅游产品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遇。
(6)第3章项目策划 (6)3.1 策划理念 (6)3.1.1 文化传承与创新: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源的内涵,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相结合,创新展现形式,让游客在体验中感受到文化的魅力。
(6)3.1.2 区域协同发展:以项目为核心,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形成区域旅游发展合力,提升整体竞争力。
(6)3.1.3 绿色环保:在策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保证项目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6)3.1.4 用户体验: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优化项目设计,提高游客满意度。
(6)3.2 策划目标 (7)3.2.1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地区旅游业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73.2.2 社会效益目标: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促进文化交流。
(7)3.2.3 生态环境目标:保护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7)3.2.4 品牌效应目标: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品牌,提升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7)3.3 策划方案 (7)3.3.1 项目定位:以文化旅游为主题,结合地域特色,打造具有文化内涵和创意元素的旅游目的地。
DB14T 1809-2019 旅游规划导则

DB14T 1809-2019 旅游规划导则8DB148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 1809—2019旅游规划导则2019 -05-30 发布2019 -06-15 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DB14/T 1809DB14/T 1809—2019DB14/T 1809-2019DB14/T 1809-2019目次前言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15 规划类型 26 全域旅游规划 27 旅游发展规划 28 旅游区规划 39 规划编制程序 410 规划评审、报批、修编 5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厚土郁林旅游有限公司、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少卿、王霁鸿、朱专法、师振亚、安微娜、薛娟娟、张丽珍。
IIDB14/T 1809-2019DB14/T 1809-2019PAGEPAGE 1DB14/T 1809-2019DB14/T 1809-2019PAGEPAGE 2旅游规划导则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规划类型、全域旅游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规划编制程序和规划的评审、报批、修编。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旅游规划编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术语和定义GB/T 1897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旅游规划依托规划区域的旅游资源及内外部条件,对区域的旅游业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对旅游业的未来发展进行的科学谋划。
3.2全域旅游规划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布局的一种部署和安排。
3.3旅游规划委托方组织编制各类旅游规划的行政部门或项目管理、开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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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发布:2017-08-12)?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1.1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1.2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
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公开招标:委托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邀请招标:委托方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直接委托:委托方直接委托某一特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1.2.3 规划合同的签订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必须签订合同书。
合同书中必须明确项目的性质与任务、成果形式与要求、项目完成时间、项目经费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委托方和承担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合同书中“规划性质与任务”、“成果形式与要求”等内容应符合《旅游规划通则》的相关要求。
1.3 旅游规划编制单位与人员1.3.1 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根据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规划资质。
承担全省旅游发展规划的国内规划设计主持单位应具有甲级规划资质;承担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跨(县)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的国内规划设计主持单位应具有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一般旅游区发展规划应具有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专项旅游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影响确定。
1.3.2 规划编制队伍的要求接受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应组成合理的规划编制队伍。
主要成员应始终保持稳定,规划编制人员的专业特长应覆盖旅游、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城市规划、区域规划和建筑等领域。
1.3.3 规划项目主持人的要求规划项目主持人应来自拥有资质的规划主持单位,具有主持相关规划项目的实际经验,与主要成员有着合作共事的基础。
主持人应是规划设计的实际负责者,必须实际参与规划设计的整个过程(包括实地调查、规划文本编制、征求意见、成果评审等环节)。
1.4 规划编制程序旅游区规划原则上应在所在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后进行并以此为重要依据;重要旅游区应先编制总体规划,然后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型旅游区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旅游规划编制过程由前期准备、草案编制、征求意见和提交成果四个阶段构成。
前期准备阶段:系统研究国家、本地区和上一级区域的旅游及相关政策法规,全面评估区内外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状况及其对规划项目的影响;对规划区内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对旅游客源市场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研究并预测规划区旅游客源市场未来的总量、结构和水平;对规划区旅游业发展进行竞争性分析,综合分析和评价各种制约因素及机遇。
草案编制阶段:确立规划区旅游主题,包括主要功能、主打产品和主题形象;确立规划分期及各分期目标;提出旅游产品及设施的开发思路和空间布局;确立重点旅游开发项目,确定投资规模,进行经济、社会和环境评价;形成规划区的旅游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方案和步骤,包括政策支持、经营管理体制、宣传促销、融资方式、教育培训等。
在上述基础上撰写规划文本和附件、编制规划图则,形成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阶段: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形成送审稿。
提交成果阶段: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委托方组织专家组对承担方提交的送审稿进行评审,承担方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评审修定稿),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后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1.5 规划成果的总体要求1.5.1 规划成果的形式旅游规划成果一般应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和附件(含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三部分构成。
1.5.2 规划成果的数量规划项目承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的成果数量应事先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含征求意见稿、评审稿和最终修定稿)。
2 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2.1 规划编制的依据、时限与指标2.1.1 规划编制的依据旅游发展规划必须严格遵守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XX省旅游管理条例》、《XX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XX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XX省历史文化名城管理条例》等。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时常用的国家标准包括《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等。
包括旅游区所在区域和上级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交通、文保、水利、林业等相关行业规划。
2.1.2 规划时限旅游发展规划包括近期发展规划(3-5年)、中期发展规划(5-10年)或远期发展规划(10-20年)。
2.1.3 规划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三个方面。
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分析是指对不同发展时期的年接待游客量、旅游收入与创汇目标、旅游开发的宏观经济效益进行分析与预测等;生态环境指标包括旅游环境容量和水、大气、噪声等环境质量建设目标;社会发展指标主要包括区内居民人口调控、产业发展引导、服务就业的预测与安排等方面。
2.2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要求旅游发展规划文本的内容应包括条件与机遇分析、规划总纲、空间布局与产品规划、专项规划、分期规划与投资分析、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等六个方面。
其中:条件与机遇分析部分包括规划区经济状况与发展态势分析、区位与交通条件分析、旅游资源分析、客源市场分析、旅游业现状和发展阶段分析、区域社会环境与发展机遇分析等内容;规划总纲部分包括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时限、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区旅游主题形象、产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等内容;空间布局与产品规划部分包括总体布局结构与功能分区、旅游产品开发的思路与方向;专项规划部分包括旅游中心城镇建设、旅游交通建设、旅游服务业(住宿业、旅店业、旅行社业)和商贸餐饮、文化、工农业等相关产业建设、土地利用、经济社会调控、旅游营销等内容;分期规划与投资分析部分包括分期建设规划、重点项目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分析;保障体系部分主要包括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
2.3 规划图则的内容与要求规划图纸应当准确表示规划区的地域范围或空间位置,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清晰、准确,与规划文本内容相符。
旅游发展规划图纸主要包括:区位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旅游资源分析图、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总体布局图、分区布局图、重要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图等。
图纸比例尺根据规划范围等情况、由委托方与承担方商定并在合同书中加以明确。
3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编制3.1 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3.1.1 规划编制的依据旅游发展规划必须严格遵守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XX省旅游管理条例》、《XX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XX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XX省历史文化名城管理条例》等。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时常用的国家标准包括《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等。
包括旅游区所在区域和上级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交通、文保、水利、林业等相关行业规划。
3.1.2 规划范围的确定确定旅游区规划范围的基本原则包括: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条件的完整性,历史文化与社会要素的连续性,旅游开发方向的关联性与开发目标的协调性,旅游区功能布局的必要性和旅游区管理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