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水平,发挥人力、物力、财务资源的最优化利用效应,在项目管理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体系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框架,包括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的规范要求。
2.1 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项目组织结构应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规模,合理确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实施职责到人,确保管理合理、责任清晰、0误差的管理目标。
2.2 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相对独立的部分,通常包括工程策划、招标投标、开工报备、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等方面,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化流程,确保管理效果和质量。
2.3 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在各管理环节中贯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从工程设计、材料选型、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方面实现工程质量控制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2.4 安全生产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保证工程安全的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运输、安装、使用等方面需要强化管理,保持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安全生产目标达成。
2.5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大力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项目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材料选型、设备选择、工人劳动效率等方面实现成本控制要求,确保建筑工程建设成本可控。
2.6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保障,应在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等各环节中实现合同要求,合理掌握合同履约情况,确保项目合同履行顺利、合同目标达成。
2.7 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提供可靠、安全、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信息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活动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05047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组织、实施、监督、控制和协调,规范工程项目论证、立项、准备、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依据制定本实施细则的依据: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规范和公司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1.3适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公司组织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管理。
1.4 术语1.4.1 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项目论证、立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
简称为项目。
1.4.2 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简称为项目管理。
1.4.3 项目发包人按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简称为发包人。
1.4.4项目承包人按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简称为承包人。
1.4.5 项目承包受发包人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分阶段承包的活动。
简称为承包。
1.4.6 项目总包、分包发包人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承包商签订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协议,由承包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发包模式简称为总包;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为分包。
1.4.7 项目范围管理对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工作范围进行的定义、计划、控制和变更等活动。
1.4.8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管理目标文件。
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投资、质量、工期、安全和达产达效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并作为项目完成后考核评价的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一、项目可行性研究1.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需明确项目背景、目标、规模和预算,进行市场调研和技术可行性分析,并根据调研结果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需求分析、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二、项目计划编制1.在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应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分工、工期安排和资源投入计划。
2.编制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招标与投标1.在进行招标与投标工作时,应依法进行,遵守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应清晰明了,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评标标准和合同条款等内容。
3.在投标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公正、公平地选择中标单位。
四、项目合同管理1.项目合同应明确项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期、质量、费用和变更等内容。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五、项目进度管理1.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2.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跟踪和管理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六、项目质量管理1.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
2.加强质量控制,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原材料检验和工程验收等环节。
七、项目安全管理1.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八、项目成本管理1.建立项目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
2.严格控制项目费用,合理使用资源,避免浪费和超支。
九、项目风险管理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识别和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风险管理应包括风险预防、应急响应和事后总结等环节。
十、项目验收与结算1.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工作,评估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完成情况。
2.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结算工作,包括工程量计量和支付款项等环节。
以上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依据一定的规范和细则进行操作。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旨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1.1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背景及意义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对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做综合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1.2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步骤1.2.1 确定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和任务; 1.2.2 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和数据;1.2.3 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1.2.4 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1.2.5 进行经济效益评价;1.2.6 进行社会与环境影响评价; 1.2.7 综合评价,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立项阶段2.1 项目立项的程序和要求项目立项是项目启动的第一步,需要经过立项申请、评审、批准等程序。
2.2 项目立项文件的编写2.2.1 编制《项目建议书》; 2.2.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3 编制《投资决策申请报告》; 2.2.4 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三、项目实施阶段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包括项目范围、时间、成本、质量、风险等计划。
3.2 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3.2.1 签订合同并履行; 3.2.2 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3.2.3 变更管理。
四、项目验收阶段4.1 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确认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
4.2 项目总结与反馈4.2.1 编制项目总结报告; 4.2.2 分析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与教训; 4.2.3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项目管理的持续改进5.1 项目管理经验的总结与推广5.1.1 将项目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 5.1.2 推广成功经验至其他项目。
5.2 引入新技术和工具5.2.1 寻求新技术的应用; 5.2.2 引入更有效的管理工具。
结语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系统性探讨,可以有效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目录前言 (4)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组织管理 (7)第三章项目部 (15)第四章项目经理 (32)第五章项目经营管理 (48)第六章项目成本管理 (93)第七章项目合同管理 (126)第八章项目资金管理 (132)第九章工程物资设备管理 (165)第十章项目劳务管理 (190)第十一章项目分包工程管理 (203)第十二章项目风险管理 (220)第十三章项目技术管理 (250)第十四章项目质量管理 (292)第十五章项目进度管理 (327)第十六章项目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335)第十七章项目环境管理 (356)第十八章项目文明施工管理 (364)第十九章项目资料管理 (368)第二十章项目党群管理 (373)第二十一章项目信息管理 (383)第二十二章项目综合事务管理 (385)第二十三章项目收尾管理 (390)第二十四章项目经营管理责任考核 (394)第二十五章附则 (409)前言为贯彻落实xx集团开展的为期二年的项目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盈利空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实施细则配套使用。
通常情况下,项目管理的主体是直接承担工程承包合同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负责现场管理的是企业派出的项目部。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承担合同民事责任的企业对项目部提供服务,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和控制,项目部按照企业确定的目标、授予的权限、配备的资源,发挥项目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遵照企业的制度,尽一切合理的手段,实现企业确定的各项责任目标。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规范项目管理,提升企业效益,集团公司(含子公司)所有项目必须执行本管理实施细则。
本管理实施细则原则:组织机构健全,过程管理受控;材料集中供应,劳务集约管理;激励约束并存,经营效益、管理效益、结算效益三效益分离。
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贯彻xx集团管理理念,推进精细化管理战略,理顺项目管理职能,规范施工项目管理和生产要素市场行为,全面、高效地履行施工合同,提升集团社会形象,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特制订本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我公司一级管理、一级核算经验的基础上,保证项目主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项目管理指导思想推行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是。
从公司实际出发,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以项目成本核算为中心、以管理层与作业层合理分离为特征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实施与此相适应的内部配套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部组织模式、机构设置和职能1、组织模式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①、项目经理是公司经理在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公司经理负全责,同时对工程项目合同目标负责;②、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本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③、负责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
2、机构设置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应“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工艺特点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组建适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
公司不专设施工队伍,由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报请公司组织外包施工队伍;②、公司应有意向地派项目经理预备人选参加项目的投标和合同谈判工作。
3、项目部的职能是。
做好对项目工期、成本、质量、安全四大控制,搞好合同、信息、现场、回款四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面完成项目目标计划。
三、公司对项目的考核与项目审计1、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①、公司对项目部年、季、月考核指标是。
总包和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成本降低率和成本降低额、资金回收率、主要控制点、安全生产、工程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机械利用率、现场管理、贯标情况、内审结果等。
②、项目交工后结合《项目经理责任书》公司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与技术评价。
经济分析包括工期、全员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降低额和财务收支分析,同时还包括综合社会效益。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定和步骤。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示例:
1. 项目启动阶段:
- 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
- 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 确定项目资源需求;
- 设立项目管理团队;
-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 组织和资源管理:
- 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 配备项目所需资源,包括人力、资金、设备等;
- 管理项目资源使用和配置;
- 进行项目团队建设和培训。
3. 风险管理:
- 识别和分析项目风险;
- 制定应对策略和预防计划;
- 监测和控制项目风险。
4. 质量管理:
- 制定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
- 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
- 提供质量培训和改进措施。
5. 进度和成本管理:
- 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和里程碑;
- 监控项目进度和成本;
- 做出调整和决策,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6. 沟通和沟通管理:
- 确定项目沟通需求和渠道;
- 设置项目沟通计划;
- 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和报告。
7. 变更管理:
- 管理项目变更请求和控制;
- 评估变更对项目的影响;
- 做出决策并更新项目计划。
8. 项目收尾阶段:
- 完成项目交付物;
- 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估;
- 归档项目文档和经验教训总结;
- 解散项目团队。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情况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0.1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基本前提下和本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的。
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考核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1.0.3实施细则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0.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项目管理规则2.1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1.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编制过程中可依据下资料:1、招标文件发包人及招标文件的解释及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2、领导层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研究结果。
3、工程概况、现场情况等。
4、有关市场信息及同类(或竞争)施工企业的技术状况等。
5、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意见。
2.1.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实施条件分析、投标活动及签定合同的策略;管理目标;组织结构;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工期目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投标和签定施工合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写完成。
2.2.1编制过程依据资料: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
2.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3、项目经理责任制3.0本部经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劳动作业关系描述。
3.0.1本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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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全面实行在“省领导小组决策、省指挥部监管、市指挥部建设、公司筹资"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细化省、市高指职责和工作分工,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根据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协议书以及建设管理的具体意见的原则补充制定。
1.3 本细则适用于宁杭、江太(江阴至太仓)、锡宜、常澄、扬州西北绕城、宿淮、盐通、京福徐州绕城西段、宁淮、淮盐、连盐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2.1 各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在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领导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
2.2 工程实行二级监理模式,即各市高指设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及其办事机构,施工现场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组。
2.3 市高指根据本市段的具体情况组建总监办事机构(或项目办),总监由市高指推荐报省高指批准任命。
2.4 驻地监理组由省、市高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公开向社会招聘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和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组成,但不得同体监理。
2.5总监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人员必须经过监理培训。
第三章管理制度3.1 省、市高指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查、评定验收标准,制定相应的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3.2 省高指负责制定《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月报制度》、《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形象进度旬报制度》、《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现场会议制度》、《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现场问题通知单制度》、《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内部审计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文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档案管理办法》等。
3.3市高指负责制定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细则、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细则、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工作细则、市段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市段计量支付办法、市段监理旬月报、市高指各部门工作职责等并报备省高指。
3.4省、市高指应严格按各自的职责,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征地拆迁4.1宁杭、江太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执行苏政发(2000)77号文,其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执行省政府的现行有关政策。
4.2 拆迁工作由市政府负责,市高指依据施工图设计数量和设计单位现场书面认定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差、错、漏的数量,按各工程项目所执行的拆迁政策规定的补偿项目和标准向省高指申请拆迁包干经费,省高指按规定核批,市高指负责协调处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4.3宁杭、江太高速公路征地及政策范围之外的拆迁。
4.3.1征地由省高指委托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办理征用手续,并拨付征地包干经费,省高指负责协调与国土资源厅的有关工作,市高指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地方矛盾。
4.3.2拆迁过程中需特批的特殊项目,由市高指上报,省高指审查、审批。
经费省、市高指按二比八比例分摊。
4.3.3 苏政发(2000)77号文中未包含的一般项目拆迁补偿由市高指在(2000)77号文政策标准的总经费范围内自行研究处理。
4.4其他工程项目征地及政策范围之外的拆迁4.4.1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高指负责办理征用手续,省高指负责与国土资源厅的协调。
市高指按规定向省高指申请征地包干经费,省高指负责审查、审批。
市高指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的问题。
4.4.2 政策范围规定之外的拆迁,各市高指在政策标准的总原则下自行研究处理,经费在征地拆迁包干经费中解决。
4.5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地藉测绘工作由市高指委托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办理。
第五章科研5.1市段工程概算中科研经费的三分之一由各市高指包干使用。
市高指可根据市段的具体情况和科研经费总1两再F菇丐弓西丽科研项目,报备省高指。
市高指负责所确定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并组织鉴定。
5.2省高指负责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鉴定。
5.3省高指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科技进步工作。
第六章设计与审查6.1省高指负责组织道路主体工程及交通工程中安全设施、三大系统以及照明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
负责组织房建建筑方案的设计和审查工作,市高指参加。
6.2在省高指组织的施工图审查会之前,市高指须认真审查施工图,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6.3省高指负责监督、督促设计单位落实审查意见。
6.4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外部供电和供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交通工程由市高指按省高指的相关设计要求进行设计管理和审查,报省高指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合同管理7.1 省、市高指都应严格执行《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以及监理服务合同,市高指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动态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及时上报省高指。
7.2省高指负责合同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对履约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督查。
7.3市高指按规定对分包进行严格审查、审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包进行检查和管理。
主体工程分包额须履行有关手续,并报省高指批准。
7.4合同的执行、管理、变更均接受纪检、监察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设计变更8.1设计变更的管理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8.2设计变更的立项及审批应坚持严肃的科学态度,必须符合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
8.3设计变更按立项、审批权限分为二类:一般设计变更由市高指负责管理,重大设计变更由省高指负责管理。
8.4 对未经立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办理工程支付。
8.5省高指不定期对已办理的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不合理的设计变更有权予以否决。
第九章工程计划与进度控制9.1项目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指导计划由省高指负责编制并下达给各市高指。
9.2市高指依据省高指下达的计戌0,编制本市段年、季、月实施计划,并负责分解下达给各承包商,同时报备省高指。
9.3 市高指每月初应对各承包人的生产能力进行一次核查确保满足计划任务的要求。
9.4市高指每旬必须统计、检查一次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对进度滞后的标段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9.5省高指每月对工程进度进行一次检查,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市段和标段要认真分析原因,并要求市高指加强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9.6市高指每月须向省高指上报市段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章计量支付10.1市高指计量支付具体办法仍按省高指现行规定执行。
10.2 市高指负责清单的调整工作,每季末将调整清单报省高指。
10.3每月计量支付经总监审查后须将汇总表报省高指。
10.4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对市高指计量支付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市高指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章质量管理11.1省高指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标准,负责编写各类施工指导意见。
11.2省高指负责组织各类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并负责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处理工作。
11.3省高指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市高指质量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1.4市高指负责组织审查、审批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1.5分项工程开工前,市高指须向驻地监理组和承包人明确质量标准,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到位情况。
负责审查分项工程驻地监理组的监理实施细则。
11.6质量检测:工程项目实行三级检测,即承包人100%自检;驻地监理组抽检20%以上;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抽检5%以上,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类专项质量检查,并编发质量通报。
11.7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的质保体系以及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监督市高指整改。
11.8省高指每半月对工程进行一次巡查,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监控。
11.9市高指每月对市段质保体系以及运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有效运作,每月必须组织进行市段工程质量大检查,每月须向省高指上报本月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
11.10市高指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创优单元的划分和创优的评定工作,省高指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11.11市高指负责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组织驻地监理组和承包人认真分析出现的原因,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省高指。
11.12工程中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市高指应立即向省高指报告。
省高指负责组织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并监督市高指按处理方案进行返工处理。
11.13对质量事故市高指应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检查质保体系、质量控制、质量检测中存在的问题,要有具体的整改措施上报省高指。
11.14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接受江苏省交通厅质监站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章监理管理12.1各级监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建设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各级监理均应接受江苏省交通厅质监站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12.2省高指负责对总监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对总监及其办事机构的人员,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
12.4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驻地监理组进行抽查。
12.5市高指应监督各级监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恪尽职守。
12.6市高指负责驻地监理组的日常指导、检查和管理工作。
12.7市高指每月须对驻地监理组的人员、仪器设备、监理组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
12.8省、市高指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组正副组长的调换需经省高指审批。
省、市高指有权提出终止不能履行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的合同关系,省高指最终具有决定权。
12.9省、市高指共同负责对监理组优监优酬的考核评定。
第十三章财务物资管理13.1省高指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各市财务用款计划,按月组织资金。
13.2省高指每年根据年度投资计划,结合上年资金节余以及市高指上报的分月用款计划,综合平衡后,下达本年度的分月财务用款计划,并作为拨付市高指工程款的依据。